❶ 在实体店买了衣服不合适不给退怎么办
在实体店买了衣服不合适不给退怎么办?我觉得只要商标没有摘掉,衣服没有穿过。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不可以退的话,可以投诉他。
❷ 买了衣服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规定,消费者用网络、电话或者邮购等方式购买衣服的,可以在收到商品以后的7天之内无理由退货,也就是说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包括实体店购物,就算消费者是一时冲动,不能证明质量有问题或商家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就不能要求无理由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❸ 实体店买了东西不给退货怎么办
一般在实体店购买商品,都是店员直接销售,拿回去才发现质量问题,想去找店员退款,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实体店一般是出了门就不会再给你退的了,这个时候你跟店员理论再多也没有。你可以要求找经理来评评理,经理的权利一般会很多,如果是价格昂贵,而且你也是那里的常客的话,经理一般会酌情处理的。
如果找经理理论,还是没有满意的结果的话,那就打消费者热线12315,去投诉这个实体店铺,因为消保规则七天可退换货物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要不怕麻烦了。特别是金额比较大的,比如买到假的戒指、手镯、项链等等,就一定要投诉到底,为消费者的权益理论到底。大部分实把体店都支持更换的,你可以把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归还给他们,然后找他们更换一个好的给你,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也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去为了一个价格不贵的商品投诉。
❹ 在实体店买衣服,商家不给退怎么办
可以先找实体店的老板或者经理来谈谈,因为有时候推销员或者业务员是没有权利给你退货的,实体店的东西一经出售,极少有退货的情况,但如果你过了几天才发现有质量问题,退货的可能性就更低了。但可以找实体店的老板来谈谈,这样可能有挽回的余地
不行的话拨打消费者热线,让消费者热线中的工作人员帮忙处理,如果店里的工作人员和老板都比较刁蛮不讲理的时候,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的哦,只要自己有理,就不要害怕,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底。
❺ 在实体店买了衣服不合适不给退怎么办
我想大家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在商店里买了东西,不称心一,或是买了衣服什么的,不合体,商家嫌麻烦不给退,遇到了这事也是够闹心的。我个人认为再买这样的东西最好在现场当场试试,一般店里都有试衣间,试衣时要注意别给人家弄脏或弄坏,我们消费者也要考虑人家商家的不易,也有的不良商家会以各种理由不给退换,这时候我们也要维权,前提是物品不能给人家损坏,可以打12315投诉,或在现场闹,围观的人越多越好,迫于压力我想会给我们退的。
❻ 在实体店买的衣服想退货,无质量问题,商家不退,改怎么办呢
可以打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电话试试,一般商家考虑影响会退货,不过如果间隔时间较久或者售出时已经说明不退的特价品的话退货难度较大。
❼ 实体店买衣服不给退
只要发现问题就可以投诉的,但是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还有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否决申诉。
以下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有相关人员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1、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
(7)专卖店睡衣不给退怎么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实践中,针对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商品性质。
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以下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❽ 实体店买衣服质量有问题不给退怎么办
如果确定有问题,可以凭衣服和发票找市场管理局反映情况
或者持发票和衣服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实体店
或者先拨打消费者协会的热线电话咨询一下
❾ 实体店买了东西不给退货怎么办
1、找店里经理来协商;2、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3、坚决不退,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电话投诉,那就更换;4、致电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求报道和关注;5、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