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涡阳县内不准穿睡衣上街,否则拘留,是真的吗
最近两天微信朋友圈上一则消息在疯传:“涡阳的同志们,紧急通知所有穿睡衣的上街,交警查着女土穿睡衣的罚款20元,男土穿睡衣的罚款50元,开车的穿睡衣车扣两天罚款200元,喜欢穿睡衣的朋友们要住意哦!最近涡阳在创建文明城市哦……看到的转发”。不少微友地质问:虽然穿着睡衣不好看,但这有执法依据吗?
对此,涡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称,该消息纯属谣传,没有出台相关规定,更没有安排执法人员上街罚款。
对于“开车的穿睡衣车扣两天罚款200元”,涡阳交警支队宣教科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这回事,交规只规定不允许穿拖鞋驾驶,对于其他着装均为驾驶人个人意愿,穿睡衣上街虽然影响城市文明,但未上升到法律层面。”
“只穿睡衣上街,主要是换衣服麻烦,图方便会穿睡衣在家附近活动”。市民张某认为,穿着睡衣到公共场所的确不雅。
法律顾问说:“首先法律没有规定民众要穿什么,也不可能有禁止性规定。穿什么衣服属个人私生活,由个人意志决定,法律不可能管。”如果有“裸奔”“露阴”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穿睡衣上街、出入公共场所的确不雅,外出文明着装主要得靠个人自律。
虽然消息是假的,但您也不能随意的开启睡衣模式啊~何时起,棉睡衣成为涡阳人的青睐。走在大街小巷总是遍布穿着棉睡衣逛街的男女老少们。棉睡衣在涡阳的销量一定比其他地方快,走在大街上总有花团锦簇的感觉,放眼望去满城尽是棉睡衣!还有就是,为了大涡阳的文明创建,您不怕拍,俺们就不怕传!
⑵ 法律规定出门只能穿睡衣吗
法律没有关于不能穿睡衣出门的规定,且人民基于人格权,依法具有着衣自由。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人格权益,因此自然人是可以选择穿睡衣出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⑶ 穿睡衣出门有错吗
穿任何服装出门,都没有错。
即使你穿上最昂贵的衣服,或者是最破烂的衣服。都会有欣赏你的人,亦或是讨厌你的人。做你自己,就是最好的选择。
⑷ 穿睡衣罚款吗
不罚,形象问题
⑸ 法律规定哪些人不适合穿睡衣吗
法律没有规定不能穿睡衣出门,穿睡衣出门是人们的自由。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人格权益,因此自然人是可以选择穿睡衣出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⑹ 冬天拘留可以穿睡衣连帽吗
可以的,拘留一般是强制拘留,但你穿什么衣服拘留倒是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拘留是种治安处罚
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坊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或犯罪的依法追完开刑事责任尚下够开刑事处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
⑺ 普通市民穿睡衣被公布,到底需不需要罚款
我觉得就目前的现况现况来说罚款是有点过了。我觉得纠正市民穿睡衣出行还是得靠宣传,让市民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意识,这是属于道德约束的范围,强行的用规章制度反而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而且如果强行用规章制度的话,效果也并不是那么好,会引起公愤的。
这出现的场合并不合事宜,我觉得政府意识到穿睡衣出行这件事并不合适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是正确的,但他所采取的措施错了。道德约束的事情如果非强行用制度进行约束的话会引起公愤的。这件事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改变人们的思维,让他们自己从心里面意识到穿睡衣出行是不文明的行为。
⑻ 国家规定不能穿睡衣上街吗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不能穿睡衣出门,穿睡衣出门是人们的自由。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人格权益,因此自然人是可以选择穿睡衣出门的。但是注意睡衣不能太过暴露,否则可能会影响公序良俗,属于不文明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