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据说军阀姨太太穿的旗袍裙摆越长、开衩越高,军阀姨太太的地位越高,是这样吗
最近网络上“军阀姨太太”这个梗大火特火,尤其是在抖音上,一股穿旗袍自称军阀姨太太的风潮吹起,标题上打着“在民国,你看我能做第几房姨太太”等匪夷所思画风突变之语。旗袍,清代旗女的袍服发展而来,兴起于民国时代,是当时的国家法定礼服。旗袍好看是公认的,得到世界各国女性所认可,现代人穿着它,是爱它的美,但穿着它,说“自己是军阀姨太太”“自己要当军阀姨太太”这就太过太丢份了。前几年流行说“春风十里”讲的是古代青楼等风月场所,“春风十里不如你”是贬义的,其实这多少有失偏驳。但说起军阀姨太太,这是真的贬义了。军阀是旧时代的糟粕,姨太太也是,军阀姨太太更是,新时代的文明女性,怎么能想着去做旧时代男女不平等下的军阀姨太太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民国真实的“军
B. 旗袍怎么穿的步骤
大家都认为旗袍很美,面料好,做工好,剪裁也好,穿在身上气质立现,可是,小编惊讶地发现身边的一些女性朋友根本不会穿旗袍!!!
你可以忍受把一件高级定制的旗袍当做毛衣一样套头穿吗?很尴尬的一幕就是旗袍卡在臀部,使劲儿拽才能拽下来,而原本这件熨烫好的旗袍就被蹂躏的皱皱巴巴,好生廉价。
看到这里,也许你才会发现自己穿旗袍时的失仪和不雅,没有告诉大家正确穿旗袍的步骤,所以,今儿个,梓辰就为大家伙儿找到一组穿旗袍的图解,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正确的示范作用,做一个真正的旗袍爱好者。
第一步:先确认拉链或开襟的位置,分清前后,接下来像穿裤子一样由下往上拉起来,切忌套头穿旗袍,因为传统旗袍不论长短,都是鞘型为主,所以衩口的尺寸一定比臀围小,由上往下穿会卡住,很容易损坏旗袍。
如果旗袍特别合身的话,可以尝试双脚交叉后再拉上,会容易很多。
第二步:先把左手套进袖口中。
第三步:右手套进袖口,同时把旗袍向上拉起,请留意自己的长指甲,不要刮伤旗袍。
第四步:整理旗袍,找准盘扣的位置。
第五步:把旗袍的拉链拉好,一般来说,传统旗袍的拉链在右边,当然改良旗袍的拉链也可能是在后边,可能需要旁人帮忙拉上。
第六步:很耐心地系扣子,不管是暗扣还是盘扣,一定要有耐心。
第七步:系盘扣的时候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和巧劲儿,双手配合好就会很轻松。
随着时代的变迁,旗袍的做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其中的要领却不曾改变,那就是精细。首先,旗袍面料的选择很有讲究,真丝的柔软贴身,织锦的硬挺大方,全棉的舒适价廉,选择合适的面料是做旗袍的首要步骤。
其次是做工。老早做旗袍,最讲究的是师傅的手工。就说盘扣,缠好一个经常要2、3个小时,盘扣的花色很多,要根据客人的年龄、穿着的时节以及出席的场合进行搭配:春节配如意扣、凤尾扣,老太太过生日配寿字扣,年轻女人喜欢简单柔美的兰花扣、盘香扣。讲究的客人,会要求随月份不同搭配旗袍上盘扣的花型,一年12变。一件全手工的旗袍,往往需要制作一个多星期。
1938年的海外旗袍,高领而低摆,开衩至膝,袍身紧窄修长且无袖,更显穿着者的婀娜身段,两道滚边十分细巧精制。
电影里那种6、7厘米的高领其实现实生活中做的人很少,“8·13事件前,高领流行过一段时间。不过高领穿起来实在不舒服,转个头人要跟着一起转过去。一般人平时都穿低领,一粒扣子就够了。到了现在有的旗袍连这个扣子都省去,为了穿得更舒服。”
做一件旗袍要量26个尺寸,一点也马虎不得。“旗袍一般都是必须做得正正好好,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所以给人量身要非常仔
C. 郭德纲经典相声 梦中婚礼 台词
甲 现在是无论什么都在变化,并且变化得还挺快,一天一个样儿。您就拿我们这相声说吧,今天您听是这样儿,明天再听又是一样儿啦。
乙 怎么呢?
甲 改啦。人的思想也是一样,您就拿我说吧,过去我净想发财,现在我就不那么想啦,这就是变啦。
乙 对!
甲 过去那个想法就不对,净想发财,这叫什么思想呢?
乙 就是嘛。
甲 发财的思想我可没有。
乙 你比他们强。
甲 还是钱多点儿好!
乙 你还不如他们哪!
甲 就你们这种思想,要不要两可!
乙 也就你有这种思想!
甲 提起这发财来是个笑话。
乙 怎么?
甲 我发过一回财,这话在前二十多年了,大栅栏三庆戏院散夜戏,我捡了个手提大皮包。打开皮包我这么一瞧啊,中、交票子有五十多万!我是陡然而富,平地一声雷,转眼窝家翁。在旧社会有了钱讲究什么哪?讲究吃穿,讲究排场。穿衣裳得讲究,您想,我有了钱,一定要讲究。
乙 那是呀,您会穿吗?
甲 您算算,六月十三我就把西皮筒皮袄穿上啦。
乙 您先等等!六月十三穿皮袄不热吗?
甲 不热,使夏布吊面!
乙 那也不凉快呀!
甲 里边还有一身拷纱小棉袄裤哪。
乙 纯粹是搬汗哪!
甲 我一个人戴十七顶礼帽,老远一瞧跟烟筒成精一样。
乙 大串儿糖葫芦。
甲 我的包月车仨脚铃。
乙 人家都两个呀?
甲 我仨!一边一个。
乙 当中间那个哪?
甲 使文明杖戳着。我坐着比拉车的还累得慌。
乙 是呀!你手脚不时闲儿嘛。
甲 早饭吃烧?font color="#006699">甲诱旱愣舳垢?/p>
乙 有那么吃的吗?
甲 喝冰激凌,凉的不敢喝,得回勺热热,来点儿芝麻酱,加仨卫生球儿,搁四个鸡子儿,端上来……
乙 你把它喝了?
甲 我把它倒了!它不是滋味!
乙 没法儿是滋味。
甲 闹得我神经错乱,我跑到上海去了。
乙 你上上海干吗去了?
甲 到上海住在黄浦滩那儿最大的饭店,每天每间就六十块钱。我一个人留了八门。
乙 有两间还不够用的?
甲 不!八间都有用。饭厅一间,客厅一间,沐浴室一间,厕所一间,这就占去四间。
乙 还有四间哪?
甲 那四间轮流着睡呀。
乙 一屋睡一宿。
甲 不!这屋睡五分钟,那屋睡五分钟。睡的时候,拿着表。进门铺被窝,脱衣裳,钻进去。一看表还差一分钟,赶紧地穿衣裳,叠被窝,滋溜再跑那屋去。
乙 纯粹折腾!
甲 天天儿这儿走走,那儿逛逛。全好,就是一样不好,不懂方言。
乙 噢!不懂当地话。
甲 身在他乡思故土,到了上海又想北京。哎!遇见北京一个熟人,也是咱们说相声的,这人您认识。
乙 谁呀?
甲 XXX,这人心都坏了!
乙 怎么?
甲 那年他因在上海,走到广西路碰见我了:“xx,我到这儿找我们亲戚来了,没找着,他们搬了,我困在这儿啦,你能给我找个事吗?”我说:“我哪儿给你找事去呀?连我还在这儿位闲哪。你不就为吃饭吗?没关系,走!上我店里去。”当时给他剃头洗澡换衣裳,由头上换到脚下。
乙 够朋友!
甲 “你先来个狐腿儿皮袄。”
乙 这是几月呀?
甲 六月二十几儿。
乙 六月二十几儿穿狐腿儿皮袄啊?
甲 我这儿捂着,也叫他陪着我捂着。
乙 俩汗包!
甲 我把店里人全叫过来了。“我给你们介绍介绍。xx先生是我至近的朋友,他的即是我的,我的即是他的,出入谁也不准限制。”让您说,咱们交朋友怎么样?
乙 不含糊!
甲 唉!慈心生祸害。
乙 怎么了?
甲 那天我出去了,等我回来一瞧啊,我那屋里什么都没有了!我问店里的人,人家说:“您问不着我们哪,您说过,他出入不准限制他。”我问他上哪儿了?店里人说:“他把户口销了,说您有信儿要回北京。”嗬!这句话,我是说不出来,道不出来,吹气伤寒!手里剩了无几俩钱儿,那么大的饭店还住得起?
乙 怎么办哪?
甲 搬吧!搬到旅馆。旅馆也住不起了,搬到公寓。公寓也住不起了,搬到小店。后来一落千丈,跟乞丐同眠。先生,我都不愿意说了,说出来我心里难过!
乙 说出来也没关系。
甲 转眼间腊月二十几儿啦,我就穿着一件空心大棉袄。
乙 是啊!六月你都把皮袄穿过去了!
甲 那倒甭提。应名儿是棉袄还是三样儿。
乙 怎么三样儿?
甲 前边是夹袍,后边是大褂儿,就是袖口上有二两棉花。
乙 这种衣裳我都没瞧见过。
甲 哪儿都有好人,店里掌柜的看见我了:“XXX呀,看你这个样子,还是赶快回北京吧。”我说:“掌柜的,您净知道说了,我身上无衣,肚内无食,手里分文无有,我怎么回去呀?”“早就给你预备好了。”一开保险柜给我拿出两个大数儿。
乙 二百元?
甲 两毛钱!
乙 两毛钱哪!
甲 人家哪是给我钱哪,比打发要饭的强点儿。咱们在外边跑了会子这事还不明白?我说:“掌柜的你先等等,你给我两毛怎么算哪?噢,你拿我当要饭的了?告诉你,姓X的有钱的时候挥金似土,仗义疏财,三百五百我不在乎,你别瞧我,人穷志不短!”一咬牙,一跺脚,一狠心:“不就你那两毛钱吗?”
乙 不要?
甲 “我拿着吧!”
乙 拿着啦?
甲 外行。到那时候一分钱谁给呀?买点儿烤白薯吃也是好的呀。
乙 这时候知道钱是好的了?
甲 你说人要倒霉吃白薯都不捧场。
乙 怎么?
甲 越吃越少!
乙 是啊,再吃还没有了哪!
甲 往北走走了好几天,下着大雪,上边淋着,底下踏着。身上无衣,肚内无食,冻得我上牙打下牙,前思后想越想越难过,我还活着干吗?不如跳井一死!你说人要倒霉,说话就应验,说跳井就有井。
乙 哪儿没并啊。
甲 一上土坡是个菜园子,当中间这么大一眼井(手势),三个人往里跳谁也碰不着谁。
乙 好大的一眼井呀。
甲 旁边儿有个窝棚,窝棚里有两个人正睡觉哪,甭问,一定是看菜的了。我一瞧四外没人,趁这时候人不知鬼不觉的——
乙 跳里啦?
甲 不能跳!
乙 怎么?
甲 你想,咱们是明人不能做暗事。我把看菜的叫醒了一个,我跟他商量商量,他让跳,我就在他们这儿跳;他不让我跳,我上别处跳去,没关系。
乙 我都没听说过,叫醒了人跳井啊?
甲 “二哥醒醒。”“你买吗呀?”“什么也不买,借您光,跳井。”吓得他颜色都变了,拉着我不撒手:“有什么为难事你只管说呀!我们这村子三百多口子就指着这眼井活着呢!你一跳里就完了。”他越拉我,我是越跳。
乙 真想死嘛!
甲 谁真死呀?我这是吓唬吓唬他,他一害怕,给我对付几十块钱,我不就活了嘛!
乙 您听,这叫什么行为!
甲 一嚷嚷,那个醒了:“第二的,嚷嚷吗呢?”“哥哥你快来吧,你看这人要跳并。”“撒手!要跳早跳了,还有叫醒了人跳井的!”
乙 人家这位明白。
甲 “我说,谁要跳井呀?”“借您光,我!”“就是你一人,还有别人没有?”这话可三青子,为跳井还拜盟把兄弟呀?“就是我一个人。”“就你一个人好办,咱这是自己的园子自己的井,开了三十多年了,一个跳主儿还没有哪,没别的说的,大兄弟你给开个张吧!”
乙 看你这回跳不跳!
甲 这地方他可厉害,他让我给他开张!“不为给你开张啊,还不叫你哪!死,就为死在明处,你说实话,这井甜水苦水?”
乙 你问这个干吗?
甲 找台阶儿好走。
乙 他说甜水?
甲 甜水我不死,我是苦命人不能送天行事,我找苦的去。
乙 他说苦水?
甲 苦水我不死,我是苦命人,苦了一辈子,临死还不喝口甜水!
乙 嘿!他都有的说!
甲 别管他怎么说我也不死。他冲我一乐:“你问咱这水?”
乙 甜的苦的?
甲 “半甜不苦!”
乙 喝什么有什么。
甲 二性子水。哪是二性子呀!你这是三青子!见死不救,你敢立逼人命?光脚的还怕你们穿鞋的?说好的不行了,我可真急了!
乙 打他们?
甲 我就给他们跪下了!跪在那儿跟他们说横话。
乙 说什么横话?
甲 “我饿了三天没吃什么了,您有什么剩吃儿给我点儿吃?我活了绝忘不了您的好处。”
乙 这叫横话呀?你这是央告人家哪!
甲 就把那俩唬回去了!
乙 人家那是心软了!
甲 “年轻轻的学点儿好,早说这个呀。拿跳井吓唬我们?第二的,给他拿去。”一会儿工夫给我拿来两个贴饼子,半沙锅小米粥。“得了,您连这锅给我得了!”
乙 要这锅干吗呀?
甲 要饭好有家伙呀。
乙 这回是饿怕了。
甲 又给我一捆柴火,半盒洋火。“去,上北边土地庙忍着去吧,那是我们公共的地方。”来到土地庙把X(左木右鬲)扇开开,掸掸供桌上的尘土,把柴火点着了,赶赶庙内的寒气。把锅坐上,吃完贴饼子,粥热了,把粥喝了。又把柴火灰搂扒楼扒搂在沙锅里头,抱着沙锅,把棉袄往身上一围,脑袋枕着香炉,我正在这么三睡不睡——
乙 似睡不睡。
甲 这怨我,我漏了一睡(税)!
乙 你漏税罚你!
甲 正在这儿似睡不睡,就听门外汽车响,噔!站住了。打汽车上下来两个人,一个说:“找找!”哪个说:“你甭着急,他走不远,一定是进庙了!”
乙 没准儿是逮贼的。
甲 要是逮砸明火的回头再把我枪毙了!一害怕,跳下来钻在供桌底下往外瞧着,进来这俩人不像当官差的。
乙 像干吗的?
甲 都是跟班的打扮,穿着皮外褂子,手里拿着电棒儿:“照照——在这儿哪不是,出来!”我说:“不是我。”这两人一拥而上,就——
乙 把你捆上了?
甲 就给我跪下了!叫得我这份儿好听就甭提了。
乙 叫你什么?
甲 “姑老爷,谁又把您得罪了?老太太给了我们三天限,分期第二天,明天再要找不着您,非把我们送县里不可!姑老爷,您跟我们回去吧!”
乙 您在这儿有亲戚呀?
甲 谁有亲戚呀?
乙 那怎么叫您姑老爷呀?
甲 人家认错了人啦。
乙 对啦。
甲 我得给个台阶儿:“您细细的看看有我这模样的姑老爷吗?”那个跟班的搭碴儿了;“姑老爷,我这话值您个嘴巴,由一小儿我把您抱大的,剩了皮连骨头我都认得。”这俩人纯粹是认错人了。
乙 唉!
甲 他认错了人,你说我跟他去不跟他去?
乙 那就跟他去。
甲 跟他去呀?看他找什么了,找儿子、侄子能跟他去,到那儿一瞧不是,你们凭什么白找呀?怎么也得给几块。一说我站老爷,到那儿一瞧不是,你瞧这顿打轻得了吗?
乙 那你就甭去。
甲 甭去?非饿死在这庙里头不可。
乙 你还有准主意没有?
甲 跟他打听打听,他们家男的多我就不去,男的打上没轻下儿。女的多没关系,打两下一央告一跑就完了。
乙 你这都不像话,你是人家姑老爷不知道人家有什么人?
甲 这地方就用着生意口了,拿我的话套他的话:“既然你们哥儿俩来了,回去跟他说,我决没有自杀的心!”
乙 根本你也没打算死呀!
甲 “你们看,我的衣服褴褛,就这样儿回去,你说我对得起谁呀?等明天我找同学换件衣裳再回去!”那个跟班的搭碴儿了:“姑老爷,您可真糊涂,您算算家里还有谁?老太太,是您的老家儿;小姐是您的人;其余我们都是您奴才,每月吃您稀的拿您干的,谁敢笑话您呀?”想不到是寡妇老太太带一个姑娘(露出很得意的样子)。
乙 你要干什么?
甲 头里走。夹着沙锅上汽车。
乙 您就把沙锅扔了吧!
甲 外行。扔了啊?到那儿一瞧,不是,轰出来再要饭去没家伙了!
乙 这回是给饿怕了。
甲 汽车开得还真快,拐弯儿到了。路北里广梁大门,四棵门槐,上下马石,拴马桩子。门口的电灯泡子这么大个儿(手势),都是八万四千六百多烛的。
乙 有那么大烛数的吗?
甲 照得跟白天似的。跟班的下车往里一喊:“接姑老爷!”由里边出来二百多口子。大做活儿的,小做活儿的,传达处,使唤丫头,老妈子,站这么两溜,闹得我不敢下汽车了。
乙 怎么?
甲 土地庙里黑,两个人四只眼睛,怎么都好蒙。这一说二百多人,四百多只眼睛,有一个瞧出来:“这不是咱们姑老爷呀!”麻烦了!不下?汽车到门口儿了!
乙 怎么办哪?
甲 我得耍耍派头,一夹那沙锅就跟夹着皮包似的,一甩袖子,一挡脸:“不要这个样子!”进去了!手一抢,把袖口儿那二两棉花给抢出去了!
乙 这回成夹袄了。
甲 一进二门,瞧见本家老太太由上房出来了。
乙 你认识?
甲 我不认识。
乙 那你怎么知道?
甲 有理由呀,俩老妈儿当中搀着的那位准是本家儿老太太。没有吃完饭老妈儿搀老妈儿满院遛的。
乙 没听说过!
甲 到门口一跪,用手一捂脸:“妈呀,我回来了!”
乙 你还害臊哪?
甲 谁害臊呀?
乙 那你挡脸干吗?
甲 我怕她瞧出来!
乙 对了。
甲 老太太说:“唉!再有两天找不着,你非倒卧在外边不可,早晚你得把我气死。屋里去吧!”没瞧出来!在外头冻得我直哆嗦,进屋就一身汗。
乙 怎么?
甲 四周围是暖气管子,八个大火炉子,都是这么高,这么粗,这么大炉盘,这么大炉眼(手势),八吨煤倒里头才半下儿!火苗子一冒九丈多高!
乙 嚄!那房哪?
甲 房上都有窟窿!
乙 没有窟窿就全着了!
甲 一照镜子,就牙是白的。“带姑老爷上沐浴室沐浴沐浴去。”
乙 家里还有澡盆?
甲 人家给我拿过六块胰子来,我吃了三块,洗了三块。
乙 干吗吃三块呀?
甲 这名叫里外见光。
乙 这……洗肠子哪!
甲 洗完澡,这边有个小门儿,上头写着“更衣室”,过去打开箱子我这么一瞧呀,里边都是湖绉、扣绉、花洋绉、咔啦、哗叽、鹅缎绸、官宁绸、摹本缎;里边没有粗布、蓝布、大白布,月白、灰市、浅毛蓝。
乙 这份儿贫哪!
甲 穿衣裳咱们会穿,穿出去不能叫人家笑话。
乙 当然了。
甲 软梢儿裤褂穿三身,夹裤夹袄穿三身,毛衣毛裤穿三身。穿上五丝罗大褂,纺绸大褂。驼绒袍,衬绒棉袍,棉袍外边穿大衣。大衣外边穿皮袄,皮袄外边套马褂,马褂外边穿坎肩。系褡包,戴草帽,穿毡趿拉。
乙 什么德行?
甲 我往沙发上一坐,老太太这份儿夸我就甭提了。
乙 还夸你哪?
甲 “真是人是衣裳马是鞍,姑老爷不刀尺不好看,这一刀尺——”
乙 好看了?
甲 “成狗熊了!”
乙 是成狗熊了!
甲 “吃饭了吗?”来到自己家里说话还不逞着点儿?
乙 吃了!
甲 “我三天都没吃什么了!”
乙 你倒是逞着点儿呀!
甲 它饿得难受哇。“给姑老爷摆西餐。”这可要了命了!
乙 怎么?
甲 西餐里没有筷子,净是刀子叉子,我也没使过。拿刀子在嘴里一和弄,把舌头也弄破了。
乙 你倒留点儿神哪。
甲 我正要喝酒,老太太叫老妈儿:“去!给小姐送个信去,说他女婿回来了,让他们见个面儿。”这可是个好机会,我得瞧瞧小姐。长得要是好看哪,我就跟她那儿忍着;要是长得还没我好看哪……
乙 那你就走?
甲 我也忍着啦!
乙 怎么也忍着了!
甲 这儿吃什么呀!
乙 就瞧见吃啦?
甲 一会儿的工夫,四个小丫鬟挽着小姐来了,一拉风门,嗬!我一瞧这位小姐呀!长得气死四大美人。
乙 您说说。
甲 笑褒姒,恨妲已,病西施,醉杨妃。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长得是摩其登,漂其亮,剪其头,烫其发!
乙 你还有法儿贫哪?
甲 一脚在门槛儿里头,一脚在门槛儿外头。瞧见我是先喜后忧,这劲儿让我难学!
乙 您学学?
甲 “噢!密司特儿X回来了?”
乙 这里还有英文哪?
甲 “谁把你得罪了?一来你走了,两来你走了,老太太在世还顾全咱们,老太太一死我们非跟你现眼不可!看你这路人,真是不堪造就,恬不知耻。讨厌得很,很讨厌,你太讨厌了!”
乙 你是够讨厌的!
甲 老太太说:“都别费话了,过年给你们完婚。”过年?八年都等!那个老妈儿在旁边给我说好话:“老太太,您可真是越老越糊涂了。姑爷一来一走也为了不完婚,小姐一来一病也为不完婚。您不如抓早儿办了就完啦。”老太太说:“好!查查皇历。”一查皇历,丁是丁,卯是卯,今儿的日子就好,就今儿了(露出得意的样子)!
乙 你要干吗?
甲 我又换了一身衣裳,十字披红双插花。大门二门悬灯结彩,拜完天地入洞房。到洞房我这么一看,糊得是四白落地,床上是闪缎褥子,问缎被卧,倚枕、靠枕、鸳鸯枕。小姐坐在床上,扑哧儿冲我一笑。我往床上一迈步,可了不得了!
乙 怎么?
甲 使的劲儿太大了,喀嚓的一下子,我由供桌上掉地下了,沙锅也碎了,棉袄也着了,把脖子也窝了!
乙 您不是完婚了吗?
甲 哪儿呀,我在庙里那儿做梦哪!
D. 民国时期的姨太太和正夫人穿的旗袍有什么不一样
碧荷---六姨太,原是采薇的丫鬟,可能是因为叫碧荷 ,所以她在里面衣服基本都是蓝绿色。华贵的感觉。
E. 张灵甫为什么要杀他的老婆
张灵甫杀妻
1936年9月,国民党74师113团团长张宗灵率团随胡宗南进攻陕北苏区,他的家眷留在西安。一天,张的朋友、兄弟团的一名团长回西安探亲毕返队,张宗灵问他:“见没见到我的太太?”朋友跟他开玩笑说:“见到了,在电影院门口,你太太穿着旗袍,还有一个小伙子,西装革履的,两人可亲热哩。”张宗灵听罢怒火中烧,一连几日狂躁不安。实在经受不住谣传的打击,他向胡宗南请假回家,得准后,他身佩短枪,赶回家中。太太见到久别的丈夫十分高兴,精心梳洗打扮,愈发光彩照人。张宗灵从妩媚的妻子眼中看到了邪恶的淫荡,对她说:“我有好长时间没吃饺子了,你给我包一顿吧。”妻子即到宅院那片菜畦割韭菜,张宗灵尾随在后,当其妻刚蹲下身,他拔枪对准女人后脑就是一击,妻子栽倒,当即身亡。张宗灵对尸首没做任何处理,马上返回了部队。
张宗灵枪杀妻子的消息传出,西安各界妇女表示极大的义愤,联合上书全国妇女部长宋美龄,要求严惩兇手。蒋介石闻之大发雷霆,命令胡宗南将张押解南京。胡宗南无奈,将此爱将送至首都,蒋介石将他关进模范监狱,声称审后严办。
而在1937年10月,重庆方面,在胡宗南、王耀武所谓爱将惜才的恳请下,蒋介石秘密释放了罪不容赦的张宗灵,为掩国人耳目,张宗灵更名张灵甫。
张灵甫感激涕零,举拳发誓要为党国的最终胜利奋勇拼杀、竭力疆场。
摘自《世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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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灵甫杀妻疑云
入夜,南京城老虎桥的模范监狱内,寂静无声,犯人们已经熄灯入睡。长长的走道上,响起了狱卒“托托”的皮鞋声。沉重的脚步声一直走到一间特殊的号子前才停住,狱卒手中一管硕大的手电筒在黑暗中骤然亮起,向号子内已经睡下的囚犯们毫不客气地照了过去。
这是一间关押特殊犯人的号子,里面全是名字已经被打入另册等候处决的死囚。雪亮的光柱引起囚犯们的一阵骚动。这些死囚知道,监狱内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但凡行将处决某个囚犯,狱卒通常会在前一个晚上来死囚号子巡视,并特地打起手电,朝囚犯们的脸上一个一个扫过去,象是要验明正身,如果最后手电光长时间停留在某一个人的脸上,那就意味着这个倒霉的家伙第二天要上路了。
“每当这个时候令我最恼火。死就干脆死了,这个样子实在很没有尊严。”一个曾经在这个号子里呆过的死囚,在侥幸生还大约十年之后,对新婚妻子私下谈起了这段自己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
这个在死囚号子里还奢谈尊严的人,就是因杀妻而获罪的张灵甫。
早在张灵甫中学还没毕业的时候,父亲张鸿恩就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对象是邻村的姑娘邢凤英。邢凤英与张灵甫同年,是个勤劳朴实的乡村姑娘,只是她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目不识丁。张灵甫平素对父亲颇为孝顺,投身军旅后偶尔回家探亲,也曾与老父抵足而眠以示亲情,当时年少的他没有要公然违逆父亲的意思,不过他在外求学,对父亲自作主张为他娶亲似乎并不心甘情愿。张灵甫后来离家,长年以来对邢凤英不相闻问。
一对没有感情基础、教育背景迥异的青年男女因父母之命而被撮合,在那个时代属司空见惯,许多时候在当事人之间酿出的却是一杯难饮的苦酒,甚至一些伟人们年轻时候也曾为此面临过尴尬,张邢两人的这类婚姻悲剧,也不脱特定时代的烙印。
张灵甫惹出命案的妻子吴海兰,是四川广元人,她的父亲在广元县城里是一个颇有名气的铜匠,家道小康。吴海兰在当地的女子学堂上过学,当年小县城里女孩子受过正规教育的很少见,吴海兰有文化又是个漂亮的川妹子,在广元这个小地方就比较引人注目,眼界也就高起来。
与一般花天酒地的国民党军官相比,张灵甫还是属于比较爱惜羽毛的,在私生活方面相当检点,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这倒是与他日后的上司王耀武颇为相似。张灵甫死后多年,留在大陆的原整编74师军官曾有人在有关的文史资料里发表过回忆文章,在提到张灵甫的为人时,均表示印象中他性格豪迈直爽,好附庸风雅但不好色,对部队里的风化事件惩罚及其严苛。有一次,他的师文工团团长拐带别人的妻子,被人告到他那里,他查实之后立即下令处死,而且是砍头示众,手段颇为血腥。(1)
不过这个冷血军人在平时却俨然儒将一个。他闲暇时喜欢在营中里看古书、练书法、填词作赋,业余爱好收集古玩字画、摄影、养花弄草,似乎仍保留着当年北大历史系书生的遗风,与一般人从文艺作品里得来的张灵甫形象很不一样。不过张灵甫毕竟是个职业军人,他的另一个爱好则与风雅完全无关了。张灵甫喜好马术,他的骑术高超在军中是出了名的。有一次,第1师新得了一批战马,其中有一匹马性情特别爆烈,谁都不让上身,有人就把张灵甫找了去,他拉起缰绳三跨两骑就把那马制服了。他不但爱骑马,还爱马成癖,几乎把马当宠物一样饲养,后来当了军长师长,还三天两头往马厩跑,亲自督促豢养之事。还在他当团长的时候,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有一次,他的一匹爱马得了肺炎,兽医束手无策,张灵甫见爱马痛苦地喘息着卧以待毙,他陪伴在旁伤心不已,竟然手抚马鬃情不自禁潸然泪下,据说那匹马也对着主人涕泪涔涔,一人一马,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在军中传为异谈。(2)
张灵甫那时才年届而立,看书写字骑马,不见得就是愿意清心寡欲,只是军中本是男人的世界,战争岁月又行踪不定,加上他性格内向不苟言笑,总是令人望而生畏,即使有女人,人家也不敢对他抛媚眼。朋友看在眼里,知道他老家的一段婚姻名存实亡,就有好事者为他撮合新人。
有军官朋友向他介绍了吴海兰。吴海兰年轻有文化又长得如花似玉,张灵甫见了很是满意。而女学生吴海兰一见这位年轻的中央军团长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也不免动了春心。你有情我有意,两人很快就坠入了爱河,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张灵甫是个军人脾气,办事讲究速战速决,再说部队随时都有可能开拔,没那么多花前月下的酸讲究,没过多久,他就与吴海兰在广元拜堂成亲,这算是他的第一次新式婚姻,时间大约在1933年冬。
本来张灵甫娶了吴海兰之后,两个人的婚姻还是相当美满幸福的。吴海兰长相漂亮,贤惠能干,这个四川妹子还能象北方人那样擀得一手的好面,张灵甫是西北人,喜食面食,吴海兰的手艺很对他的胃口。小夫妻俩琴瑟和鸣,感情笃深,不久女儿张云芳也出世了,一家人其乐融融,军中的朋友同僚都很羡慕。
既然是一对恩爱的欢喜鸳鸯,张灵甫怎么会冲冠一怒杀红颜呢?
关于张灵甫杀妻一案,坊间流传着多个版本,但基本的情节是差不多的:张灵甫误信谣言,怀疑爱妻不忠,因而醋劲大发,不问青红皂白就拔枪怒射,酿成了轰动西安的“团长古城杀妻案”。
在这些众多版本故事的作者中,大概唯有吴戾天是唯一与张灵甫有过接触者。吴戾天,原名吴鸢,抗战时在74军军部任职。一九八四年,他在陕西省的文史资料上发表了《我所知道的张灵甫》一文,其中谈到了他所听说的关于杀妻一案的传闻。
吴戾天在文中写道:
“一九三五年红军到达西北后,第一军跟踪尾随与红军对垒。第一军的眷属,都住在西安,张妻带着孩子(不满三岁)和其他军官眷属住在一起,他在前线忽然得知妻有外遇的信息,就借春节假期来到西安,挚妻儿回户县省亲。除夕之夜命妻到后院菜地割韭菜做饺子,正当其妻弯腰割韭菜时,他陶出手枪,从背后将妻击毙(一说这次事件,是张的同事杨团长开玩笑酿成的,这位团长到西安探亲,回到部队后与张在闲谈中,谈到西安家属情况时,说有一天看到张妻与一男性逛街,张本性多疑而残忍,就信以为真,致酿成人命)。”(3)
因上文作者曾经与张灵甫在同一个部队共过事,他所听到的这个传言为不少作者所采信,相信也成了后来别人撰写该事件的蓝本。
《民国高级将领列传》中的《张灵甫》一章,对这一事件是这样描述的:
“但是,张灵甫是一个非常冷酷寡情的人,其醋劲在同事中出了名。一天,张灵甫见一位同事探亲返部队,便问:“你可看见我的太太?”这位同事打趣地说:“看见啦,在电影院门口,你太太穿着旗袍。还有一位小伙子,西装革履的俩人可亲热哩。”张灵甫是一个遇事很认真的人,听说妻子“不贞”,气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一连几天闷闷不乐,脾气变得越来越粗暴,见谁骂谁。他认为这是难以容忍的耻辱。但直接提出离婚,又怕成为同事们的笑柄。后来,他向胡宗南请了假,带着一支手枪回家,极力克制自己的感情,对妻子说:“我有好长时间没吃过饺子了,你为我包一顿饺子吧。”妻子听后便爽快地到菜地割韭菜。张灵甫便尾随在后,待妻子刚蹲下去割韭菜时,即拔出手枪,对妻子后脑就是一枪,妻子一头栽倒在地。他枪杀妻子后,既没声张,也不掩埋尸体,就返回部队。”(4)
上述情节,显然也是脱胎于吴戾天的版本,只是情节演绎得更富于戏剧性。
张灵甫在一九三五年冬请假离队确有其事,至于蓄意带枪回去杀妻之说,则是想当然的讹传。在他请假的时候,情况尚一切如常,当时他只是从松潘高原下来后回家去休假探亲而已。
由于一直在前线奔波与红军作战,张灵甫把妻女安置在了西安,吴海兰当时借住在张灵甫的堂兄大哥张德甫的家中,位于西安莲寿27号,那是一座前后两进的大院子,张德甫家住后院,前院的邻居是一对李氏姐妹。
当张灵甫回老家探亲时,他先到了西安堂兄家里,和吴海兰一起小住几日。小别胜似新婚,开始的时候,小夫妻俩形影不离,白天一起逛街吃饭,晚上一同出去看戏,很是快乐甜蜜。
“五叔父回西安后,就住在我伯父家里。那时他回来和吴海兰的关系很不错的,他们经常出去玩得很开心,还带我一同去易俗社看过戏呢,我还记得那晚看的戏叫《韩宝英》,戏文讲的是韩宝英救石达开的故事。”张灵甫的侄子张居正当时十多岁,正在西安读小学,他还清晰地记得案发前后几天所发生的事:“有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俩不知为什么事发生了争吵,五叔父在发脾气,我伯父就出来调解。第二天,五叔父与吴海兰一起回乡下老家,后来便发生了悲剧。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他就回到西安我们的住处,记得那天我出门上学,在半路上还遇见了他,他只身一人往家里走。回到家后,他把吴海兰的衣物付之一炬,后来我伯父将他训斥了一通。”(5)
张灵甫回乡下老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笔者曾向张灵甫的长子张居礼求证上面文章所描述的情节。
张居礼先生说:“这件事发生时我还没有出生,我所知道的情况是听我母亲(笔者注:指邢凤英)说的。据我所知,他们两人(笔者注:指张灵甫和吴海兰)当时在家里的后院谈话,不在菜地里。我母亲就在现场不远处,但并不知道两人在谈些什么。后来就听到一声枪响,我母亲大惊失色,吓得掉头就跑,也没顾得看清是怎么回事。因为事发突然,我母亲虽然在现场,但也不太清楚当时的状况和开枪的原因。至于不在场的外人传说,我不便评论。所谓割韭菜包饺子,显然是在编故事了。事情发生在冬天,大冬天的陕西,那块地里会长韭菜?。”他接着补充道:“说实话,有些事情就是人家在这么传说了,其实究竟为什么开的枪,有什么内情,现在很难说得清楚。”(6)
看来只有张灵甫自己才能说清楚了。此案发生十年之后,他的最后一任夫人王玉龄听说了这桩案子,当时年仅十八岁的王玉龄竟然傻乎乎地去问丈夫:“要是我在外面乱交男朋友,你会怎么处置我?”
张灵甫被天真的新婚妻子触及早年的伤心事,哭笑不得,只是看着她摇头苦笑,没有说话。
“我当时真的很幼稚。”王玉龄说:“我还对他说:‘我要是真的出了这种事,随你怎么处置,我们家人是不会去告你的’。他不解释,只是沉默地拥抱我。后来才告诉我说:‘是她拿了我的东西,我问她又死不开口。事发前晚,我们已经发生过争执,我心里很不痛快。第二天带着孩子坐马车回长安乡下。从西安回家的路上,总会经过我母亲的坟地,她知道我每次回家都要在那里下车,在母亲的坟前祭拜过后再回家,以前她都会跟我一同下车,那天她拒绝了,我当然很生气。回到家查问她一些事也不答话,那我就火更大了……’”(7)
至今为止,这大概是我们能够从当事人最亲近的人处,得知他亲口对此事说过的唯一只言片语。
张灵甫无意再说下去,也没有解释吴海兰到底拿了他的什么东西,以致他大光其火。直到张灵甫死后多年,当年与他私交甚笃,曾经长期在他手下任职的刘光宇(8)与王玉龄偶然谈到此事,开口就是惊人的一句:“她偷了张灵甫的文件。”
刘光宇讲述的,是另一个鲜为人知的杀妻内幕。
原来,张灵甫当年并非因为怀疑吴海兰有外遇而打翻醋罐子,而是发现她擅自拿走了他的军事文件,却交待不出理由,因而怀疑妻子可能受人利用而怒火中烧。前面说过,当时胡宗南的部队一直在川陕一带与红四方面军激战,当地也有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活动,张灵甫疑神疑鬼,担心妻子可能沾了共产党的边,但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又不便声张,于是就暗地里向妻子盘查,不料吴海兰对此保持沉默,惹得他气急败坏,越发怀疑妻子背着他做了不可告人之事。此事若是换了别人,或许还有转寰的余地,偏偏刚从血肉横飞的前线回家的张灵甫,血管里还弥漫着随时会散发出来的杀戮的戾气,他的性格容又不得“背叛”二字,不能接受吴海兰有可能通共的嫌疑,对爱妻的“背叛”行为极为震怒,加上当天心头已经郁积了一股邪火,极度的自尊和冷血顿时膨胀到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地步,拔枪的瞬间,眼睛里已经没有曾经深爱的妻子,只有“赤党”的疑犯了。(9)
吴海兰死在了丈夫的枪下。因为事涉通共之嫌,事发后张灵甫怕传出去有口难辩,便推说是感情纠葛。这是关于张灵甫杀妻案的另一个版本,也就是所谓张灵甫学吴起杀妻求将之说的由来。联系到后来张灵甫被轻判的事实,以及刘光宇和他的密切关系,此说似也不象空穴来风。
不过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有一点大致是可以确定的,张灵甫对吴海兰的怀疑并没有寻获确凿的证据。但是,死无对证,张灵甫悔之晚矣。
案发之后,张灵甫并没有马上回到第1师,仍然若无其事地住在西安堂兄的家里。一天,有人在《西安日报》上投书揭发张灵甫的杀妻事件,他读后很是恼火,便向在该报当编辑的亲戚打听作者的背景,得知此事原来与前院的李氏姐妹有关系。因为是前后院的邻居,吴海兰生前与李氏姐妹常有来往,关系相当不错,她的离奇失踪,引起了她们的怀疑,并且也打探到了一点风声。李氏姐妹中的妹妹李朝惠,当时在和杨虎城的机要秘书周藩伯谈恋爱,周藩伯经常在周末用车来接她出去玩。张灵甫一听,觉得事情不单纯,他自忖此事虽然冲着他来,或许后面还有其他来头,也可能有人想利用此案打击中央军的声誉,给蒋介石难堪。这一来,他便心知难掩人口,如果被人揪住不放,后果一定大为不妙。但是罪已铸成,一时间也无计可施,于是他决定先回部队避避风头,再作打算。
F. 日常穿着旗袍如何选择外搭
1、穿旗袍体型不能太瘦。现在的人追求以瘦为美,很多人更是拼了命的减肥,但是过度减肥不仅对身体不好,而且从美观上来讲,太瘦的人反而只有骨感了。穿旗袍就适合稍微圆润一点的身材。
2、穿旗袍要淡妆,不适合浓妆、夸张妆。脸部适当淡妆修饰更能凸现穿着旗袍的美丽,所谓淡妆就是通过恰到好处的方法,强调突出自己面容本来所具有的自然美。妆色清淡典雅,自然协调,是对面容的轻微修饰与润色。
3、穿旗袍搭配合适的饰品。着装的搭配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一定要记住,旗袍的饰品搭配千万不要“喧宾夺主”,当你身穿一件有特色的旗袍时,主角永远是旗袍本身, 其余的配饰也只能是绿叶,只能起到“画龙点睛”的点缀作用,否则会失去旗袍的韵味。如手提包尽量选小包包,颜色最好要取旗袍中的一种单色;鞋子可穿白或黑 纯色细高跟的船鞋,不要露出脚指头;项链、手镯、耳环(坠)、胸针、披肩等也要根据旗袍所定,注意整体的“配套、和谐”。有时配饰少反而能突出旗袍的美丽。
4、手臂太粗,切忌穿短袖或无袖款旗袍。旗袍是最能体现体型美的服装,所以穿着一定要特别合身,过紧行动不便,而过于宽松又难以显现女性的形体美。穿旗袍时要特别观察自己“三围”是否贴体舒适。其次,必须检查领子、衣身、袖子、纽扣等细节之处是否一丝不苟,不然就会失去旗袍的独特魅力
5、穿旗袍要讲究内衣内裤的穿着。旗袍的穿着有讲究,必须穿淡颜色的连裤丝袜,以防袜头从旗袍开叉处袒露显得非常不雅观。另外胸衣、内裤的尺寸要合体,以穿着后身体流畅为宜。内衣的颜色不要外泄,内衣尽量不选深色,需与旗袍的颜色和谐统一,要防止胸衣肩带下滑。
G. 论述中国旗袍的发展演变及各个时期的特点
历史沿革:袍服自汉代被用于朝服,起始多为交领,直据,衣身宽博,衣长至附,袖较肥阔,在袖口处收缩紧小,臂肘处形成圆弧状,称为 "袂",或称"牛胡",古有"张袂成荫"之说.袍服式样历代有变制,汉代深衣制袍,唐代圆领裥袍,明代直身,都是典型的宽身长袍,穿着者多为知识分子及统 治阶层,久而久之蔚成风尚.袍服因而代表的是一种不事生产的上层人士及文化人的清闲生活.流行于少数民族地区或游牧民族的袍服,一般都较为紧窄合体,以利于骑射或其他激烈活动,这种服式多采用左衽,窄 袖,袍身比较适体.历史上,汉族人民也曾多次采纳这种窄身合体的袍服样式,赵武灵王所推行的胡服骑射就是比较典型的事例.唐代的胡服也风行一时,胡服在唐 开元,天宝年间与胡妆,胡骑,胡乐同为时人趋奉,可算异域文化一次大面积的流行范例,属于长安街头当年的"舶来品".在辽,金,元及清朝等少数民族政权统 治时期,合身的袍服都曾一度扮演着服饰的主角,虽然又都经历或表现出变得宽博的过程或趋势.清代由于历时最长且较稳定,故袍服可视为典型服饰.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世祖率兵入关,定都北京,继而统一 全国.随着政权的初步稳固,开始强制实行服制改革,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雉发易服浪潮,律 令之严性命攸关,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至此传统的冠戴衣裳几乎全被禁止穿戴,相传千年的上衣下裳的服饰形制只被保留在汉族女子家居时的着装 中.庆典场合不分男女都要着袍,各类袍服名目繁多,有朝袍,龙袍,蟒袍及常服袍等之分.从字义解,旗袍泛指旗人(无论男女)所穿的长袍,不过只有八旗妇女 日常所穿的长袍才与后世的旗袍有着血缘关系,用作礼服的朝袍,蟒袍等习惯上己不归为"旗袍"的范畴.清朝统治者强调满语骑射,力图保持其固有的生活习俗和 穿着方式,一方面要用满族的服饰来同化汉人,同时又严禁满族及蒙古族妇女仿效汉族装束,从顶治,嘉庆年间屡次颁布的禁令中,满族女子违禁仿效汉族妇女装束 的风气之盛,可见一斑.至清后期,亦有汉族女子效仿满族装束的.满汉妇女服饰风格的悄相交融,使双方服饰的差别日益减小,遂成为旗袍流行全国的前奏.
清 朝后期,旗女所穿的长袍,衣身为宽博,造型线条平直硬朗,衣长至脚踝."元宝领"用得十分普遍,领高盖住腮碰到耳,袍身上多绣以各色花纹,领,袖,襟,据 都有多重宽阔的滚边.至咸丰,同治年间,镶滚达到高峰时期,有的甚至 整件衣服全用蕾丝镶滚,以至几乎难以辨识本来的衣料.旗女袍服的装饰之繁琐,几至登 峰造极的境地.此时的清王朝正摇摇欲坠难以为继,清廷内外交困,国力式微.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攻破了清朝封闭的国门.为挽救危亡,清廷洋务派提出"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的救国方略,派遣大批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军队也改练新军.在中国学生和军人中最先出现了西式学生的操衣,操帽与西式军装,军帽.洋装的输 入,提供了评判美的另一种参照系,直接影响社会服饰观念的变更.日后旗袍演化为融贯中西的新式款型,其受西方影响的改变可说即是由此开端.
1911 年辛亥革命风暴骤起,推翻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西式服装在中国的普及清除了政治障碍,同时也把传统苛刻的礼教与风化观念丢在了一边,解除了服 制上等级森严的种种桎橘.服装走向平民化,国际化的自由变革,已经水到渠成,旗袍由此卸去了传统沉重的负担.由于满族统治政权的消亡,旗袍此时穿着者甚 少.西式中式装扮熙熙攘攘纷繁并处.旧式的旗女长袍既被摒弃,新式旗袍则在乱世妆扮中开始酿成.
演变: 1.最早的旗袍是宽袍大袖的,中国妇女长期以来的束胸裹臂,300多年来都没有改变过.
2.20年代时,青布旗袍是当时最受女学生欢迎的.之后成为全国新女性的代表服装.
3.30~40年代的歌谣可知道旗袍已在当时的上海服装界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旗袍最光辉耀眼的年代.因当时开港通商,上海这个商业港口变出现了许多洋式的服装及文化习俗,旗袍变开始有了新的面貌.慢慢的,崎跑不在宽松,而倾向以合身显现出女子曼妙而玲珑有致的身材.但其中的花色仍带有中国文化,花鸟,图腾,手工刺绣…等.旗袍俨然成为服装上的艺术品!民间,妇女,学生,工人,政商名流的太太,无人不着旗袍.甚至一度成为了交际场合的标准服装.
旗袍的种类和款式
有单旗袍,夹旗袍,棉旗袍,有长袖旗袍,短袖旗袍,无袖旗袍, 有高领旗袍,矮领旗袍,无领旗袍,有长旗袍,短旗袍,等等.另外还可以在旗袍外面套 毛衣,马甲,西服上衣等,搭配灵活多样.
旗袍的造型
有连袖,装袖,对开襟,斜襟,大圆襟,琵琶襟等. 工艺形式上,常运用锒,嵌,盘,滚等装饰工艺,在胸襟常饰以彩绣,雕绣,亮片,圆珠,使旗袍外观更华丽,悦目;面料上,织锦缎,丝绒,古香缎,金玉缎,香云纱等均可制作旗袍.
补充说明
作为女性着装的旗袍,与旗女有着密 切的关系.所谓旗女,是指旗人家庭中的女性成员;旗人,则是清代对被编入八旗的人的称呼.清代八旗的成分以满族为主体,融合了汉族与蒙古族等其他民族在 内.八旗中除清朝皇族爱新觉罗的宗室,觉罗以外,还包括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八旗汉军和八旗蒙古分别由归附的汉人和蒙古人构成.清初八旗汉军有 26万之众,是八旗满洲,八旗蒙古之和的3倍.因此,旗人不仅是满族人,还可以是蒙古族或汉族人.这样,把旗袍定义为满族人所穿的服装也就有失准确了.满 族是生活在北方的少数民族,擅长渔猎并四处游牧,他们所穿着的袍四面开权,有扣绊束腰带,脱卸方便又保暖,非常适合他们的生活方式.后来归附于他们的汉人 和蒙古人也采用了这种服式.明末清初八旗制度逐步确立,旗人的袍服有所变化发展,与满洲早期的样式也有所不同,这时旗女所穿的袍可说是旗袍真正的 前身, 到民国才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旗袍,称为新旗袍或新式旗袍.旗女的袍装与汉族妇女的两截装束,在清初有着明显差异.
满族 入关后成了统治者,曾强令汉人剃发易服,但是强制性的服饰同化政策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激起汉人强烈的反抗.为了缓和矛盾,清政府不得不采纳了明朝 遗臣金之俊的"十不从".其中有:"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倡从优伶不从"."仕宦从而婚姻不从"等数条,才使汉族妇女得以继续穿着显示本民族 气节的服饰,而戏装,结婚礼服,死殓丧葬服也同时被允许保恃明代式样.在清代前期一直沿续到中期,旗女着装与汉女着装呈现出泾渭分明的特色.
当 时区分旗女与汉女的装扮主要有三点:
一,看发髻.旗女梳旗髻,即两把头,叉子头或一字头,因其中插入架子使之呈双角扁平状,故又称"架子头".这种假髻到咸 丰以后更为夸张高耸,演变成为"达拉翅",被汉人称作"旗头".汉女则梳平髻,喜戴黑绒布帽和遮眉勒,发型低矮而贴体,更显其低眉顺眼的含蓄气质.
二,看着裙还是着袍.旗女穿袍,袍是她们最重要也最普遍的服饰.袍里面穿裤,礼服袍还要加马蹄袖和繁复的装饰与附件.八旗妇女从不穿裙,即使把贵妇朝服中的朝 裙算作裙的话,也还是极少有机会穿着的.八旗妇女一般在隆重场合穿礼服袍,包括朝服,吉服和行服,而日常则穿便服袍,包括旗袍的原身--衬衣和氅衣.衬衣 圆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无开襟,有五个纽,衣长掩足.袖分有袖头和无袖头两类,面料以绒绣,织花,平金为多,周身加以边饰,常穿在里面.夏季衬衣可单 穿,秋冬加有皮棉.氅衣穿在衬衣外面,与衬衣类同,只是左右开禊至腋下,开禊顶端饰以云头,且装饰较为华丽考究.边镶和纹饰繁复精细,还缀有蕾丝,花绦 子,狗牙儿.氅衣多穿于正式场合.清代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中就有许多关于旗女这种袍装打扮的文字描写,如:"只见那太太穿一件鱼白的百蝶衬衣儿,套一件 绦色二个五幅捧寿织就地景儿的氅衣儿,窄生生的领儿,细条条的身子,周身绝不是那大宽的织边绣边,又是甚么猪牙绦子,狗牙绦子的,胡镶滚作,都用三分宽的 石青片金窄边儿,拓一道十三股里外拄金线的绦子,正卷着两折袖儿;头上梳着短短的两把头儿……."
而与旗女相反,汉 女穿裙,从不穿袍,她们仍沿袭旧时的上衣下裳制.上着衫祆下着裙或裤,上下衣不连属.穿裙是汉族妇女的一大特点,清代汉族女裙种类繁多,如百褶裙,凤尾 裙,月华裙,马面裙,裥干裙等.裙前后有裙门,裙内穿裤,也有青楼女子或独处家中时不穿裙只穿裤的.《儿女英雄传》中写道:"忽见旁边儿又过来了个年轻的 小媳妇子,穿一件享肩贴背,镶大如意儿,水红里子,西湖色的濮县绸的半大夹袄儿,并不穿裙子,露出半截子三镶对靠青绉绉散腿裤儿裤子;脚下一双过桥高底大 红缎子小鞋儿;……"汉族女子婚嫁时穿红喜裙,上配石青或大红绣花袄褂,凤冠霞帔,沿袭旧制.
三,看鞋.由于旗女无缠足陋习,她们穿宽大的高底旗鞋.木制高底位于鞋底中部,因形似花盆,马蹄,又被称为"花盆底","马蹄底".而汉女则个个"三寸金莲",着小巧精致的绣花弓鞋,高底则位于鞋的后部.
旗袍与上袄下裙的装式在总体风格上区别明显.首先,旗女的旗袍上下一体,线条流畅,汉女的上袄下裙分割线多,富节奏感;旗袍紧窄合体显露腰身,而上袄下裙却 异常宽肥,竭力将女性曲线掩藏于宽衣大袖之下,集中反映了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一面;旗袍更易使穿着者显得长身玉立. 其次,旗袍的审美趣味中心在 上面,而袄裙的趣味就显然在下面了.穿高底鞋加之袍长及地,将旗女腰线抬高,下肢拉长,重心也随之上移;而肥大至膝的袄衫则将汉女腰线降低,拉长了上身, 重心随之下移.基于民族文化的差异,旗人重头而轻脚,假髻虽然夸张高耸,天足却被掩盖于袍摆之下.相反,汉文化倾心于"纤纤作细步","三寸金莲"倒是无 论如何要露出裙摆的.简约的小髻,肥大平直的衣裙更容易将观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足下,这就是汉人的重脚而轻头了.
旗袍 与袄裙在具体形制上也存在许多差异,例如旗袍有一字襟,缺襟等种种斜襟,礼服上还有马蹄袖,袄裙却多为对襟;袄衫上戴领抹,沿用本族的交领,而旗袍在最初 则无领,只戴领巾兑,直到清末才有旗袍立领,而且也非交领.在装饰配伍方面,旗袍原本是相当简朴的,入关后慢慢朝繁复的方向发展,甚至大大超过汉女的袄 裙,镶,滚,嵌,绣,荡,贴,盘,钉样样俱全(这在汉女袄裙上也能见到),而且许多正式礼服袍均有接袖和箭袖,使整只袖被分成数段,每一段的图案风格,色 彩和面料都截然不同,这是汉装所没有的.
旗女与汉女着装存在的差异,归根结底反映了异族文化间的差异.内敛型的汉文 化造就了上袄下裙,而外向的八旗文化则产生了旗袍.在两种服饰截然对立的时期,也是两种文化撞击的年比.然而,正如文化之间的冲突会逐渐磨合化解,旗汉服 饰的差异也并非不可调和.清王朝统治稳固后社会趋于安定富足,民族融合在不知不觉中进行.即使是禁令也禁不住旗袍变得宽身大袖,袄褂变得越来越长,类似于 袍.清中期时旗女与汉女着装的界限已不再那么明确,晚期更是互借互用.旗袍采用汉族的吉祥纹饰以及刺绣工艺,袖上也出现类似半臂的深色装饰.有穿着长坎肩 的汉女,也有穿袍身极短露出双脚的旗女.同一时期的旗汉服装也会反映同样的时兴做法和装饰手段.总之,旗女与汉女的着装已由初期的对立走向了融汇交合.
头.
在民国前的旗袍的确不开叉,与我们印象中的飘逸比较起来,
样式很土,这姑且可以称为旧式旗袍.特别的是,那时旗袍领子
很古怪,高高的立领,高到腮边,像个桀骜不逊的豪杰.旧式旗袍
仍然是被桎梏在一种意识形态裏,似乎只是城裏人以及上层社会人的
专利.现在可以认定,这些服装的保守策略,主要是为了约束妇女
的肢体运动, 使女人显得更加端庄和贤淑.
20世纪初,欧风美雨浸淫之下,汉族人相对比较开化,把旗袍领子改低
了.特别具有创意的是把下摆开了叉,姑且可以称之为改良旗袍,
这种服装的革命赢得了男人们的普遍喝彩.改良旗袍始于20年代,喇叭管袖口缩小,袖子由长变短,衣领如荷花,改良旗袍越来越瘦,紧裹腰身,将人体的轮廓曲线勾划出来,袍叉开到了大腿,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
后来则连长裤都不穿了.鲁迅先生见过夜晚倚门候客的妓女,穿的旗袍开叉高到"似乎高到了腰间".风尘女人最好是"美"的,也就是说,那时的"风情",与旗袍开叉的高度成正比,开叉到了腰间,那么风情就"盈盈一握"了. 多数人认为旗袍要搭配凹凸有致的身材,更多人认为,旗袍端庄但不讲究流行.多数人认为旗袍太正式,穿起来太拘束,最重要是不少人认为旗袍不走流行路线,这是对该传统服装的误解,使得旗袍不受年轻女性的青睐.
清朝是我国服装史上改变最大的一个时代,清代是个满汉文化交融的时代,尤其 是服装文化,也是在进入中国后,保留原有服装传统最多的非汉族王朝.干隆帝 亦属好大喜功,浮慕好名之君,但他能清楚意识到,是承袭一套己涵在衣冠制度 中的政沾理论,而不必是外观形式,方能传国长久.干隆朝制定详细的冠服制度, 并图示说明,以后子孙也能“永守勿愆”.清代的衣服长袍马褂,早先是富贵人 家才穿的服饰,到后来普遍了,变成全国的一般服饰,平日所戴的便帽就是瓜皮 小帽,颜色是外面黑,裏面红.满族妇女穿的旗袍,早期是宽宽大大的,后来才 变成了有腰身,在旗袍外面再加上一件“坎肩”〔背心〕.她们的鞋子也很特别, 是一种花盆式的高底鞋.至于汉族妇女的服饰,则和明代差不多.
长袍马褂是清朝男子常穿的服饰.
马褂是穿在长袍外面的短褂子,长度只到腰际,
本来是北方人在骑马时穿的,满人统一中国后,
不乘马的人也穿起马褂,渐渐流行起来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 56 个民族组成.每个民族都有自己悠久灿烂的文化.这一衣冠古国的服饰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几千年来,中国各民族相互学习,互相交融制造出许多精美绝伦的服饰.中国民族服饰以色彩鲜明,技艺精巧,风格独特而着称.各民族的服饰,风格款式迥然不同,反映了各个民族的审美情趣,这可以从人们日常的穿戴和习俗禁忌中表现出来.概括来说,汉族服饰细致中体现着传统礼教;北方少数民族服饰表现出浑厚质朴,威武粗犷;西北少数民族却奔放潇洒,凝重简约;西南少数民族则秀丽多姿,丰富多彩.每个民族的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生产方式和艺术传统等特点,无不体现在衣冠服饰上.纵观五千年的中国服饰历史,尽管千变万化,但在款式,纹样,色彩,面料等方面,都融入了民族的人文精神,衣冠服饰是记载中华民族文化的光辉篇章.
中国的服装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周代以前,为蔽体御寒时代;周礼制定,以至清末,属政治表征时代;君主政体结束后,新的服装文化特色,类属模糊不清.中国服装制度的大原则是“上得以兼下,下不得僭上”,故社会阶级愈低的人,能选择的服色就越小.故历朝政府均以列举式,规定不准使用的颜色,每一阶层的人就在他能用的范围之内发挥,虽然每一朝代均有禁用色之颂布,但随着服装文化的进步,政府的规定经常是跟在流行的背后,因此,有时禁用色也就意味着即流行色.一个时代之所以选择某一颜色作为流行服色,事实上隐含着该时代的政治取向.传统上,服装是政治的一环,故智识份子重视,他们的好恶,向来影响时代文化取向.事实上,服装文化与其他文化一样,在传统的长河中,沈甸了无数的宝藏,挖掘都来不及,向忍遗弃 但重拾它时,必探究其意义所在,琢磨出真正的精神,劣辨何不该扬弃,何不可遵循,建立我们现代的中国文化. 赞同0
H. 请问女的穿的叫旗袍,男的穿的叫什么啊
男的穿的是长袍马褂。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 ,民国20年代之后成为最普遍的女子服装,由中华民国政府于1929年确定为国家礼服之一。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1929年)公布的《服制条例中》正式将蓝长袍、黑马褂列为“国民礼服”。长袍马褂是一种男性服饰名,为男性传统服饰,由长袍与马褂两部分组成。
长袍,为大襟右衽、平袖端、盘扣、左右开裾的直身式袍,这种没有马蹄袖端的袍式服饰在清代原属便服,称为“衫”、“袄”,又俗称“大褂”。马褂,对襟、平袖端、身长至腰,前襟缀扣襻五枚。马褂原为清代的“行装”之褂,后逐渐成为日常穿用的便服。
(8)太太穿旗袍先生穿什么扩展阅读:
民国建立后,前后约曾颁布过三个全民性的服饰制度,分别为民国元年的《服制案》、民国三年的《祭祀冠服制》、民国十八年的《服制条例》,另有汪伪政权的《国民服制条例》。
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制定了一个《服制案》,公布了男女礼服条文,男款礼服较为繁杂,分大礼服和常礼服,常礼服又分为甲乙两类,其中大礼服和甲种常礼服再细分为昼用和晚用两种,均以西方的燕尾服、晨礼服等服饰为蓝本;乙种常礼服则为长袍和马褂组合的套装,来自晚清的男子便服。
民国三年(1914)曾公布过有《祭祀冠服制》,为根据古经书臆造的祭服(“士庶”祭服可通用乙种常礼服),带有浓厚的以等级尊卑为特征的帝制时代舆服制度色彩,国民政府时期被废除,此不详叙。
到民国十八年(1929),国民政府又重新制定了一个《服制条例》,条文由礼服、制服和附则三章构成并有附图。此条例台湾地区一直到2000年之后才被正式废除。
I. 读书笔记例文啊~~~~~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着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着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着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兇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J. 扮“军阀姨太太”时,韩安冉是一身怎样的装扮
说起网红界的头号人物,韩安冉必须有一席之地,从《变形计》中走出来的叛逆女孩,那句“活到老整到老”也成了她的经典名言,韩安冉也并没有食言,她和参加《变形计》时又变化了许多,网上流行“军阀姨太太”的梗,韩安冉也穿上旗袍扮演了一把“姨太太”,妩媚妖娆贵气十足,脸却已经崩坏!
在这个浮华的社会,吸引眼球成了很多人的追求,各种恶臭充斥的网红界,也带来了许多不良的风气,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阳光与知性,远比随时崩坏的外表更让人赏心悦目,依依相信,大部分的人对“美”的定义,都是正面与积极的,至于这些浮华与虚假,就当是看热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