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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手套会有什么经营风险

发布时间: 2022-04-16 08:54:29

Ⅰ 进出口公司出口塑料手套塑料围裙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可以退税附营业执照

应该合法,您的经营范围不是有日用百货吗,有增值税发票就可以退税

Ⅱ 卖方在出口 贸易面临得主要风险是什么卖方应如何规避风险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按世贸组织的原则享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自己的义务。根据市场准入原则,我们可以比较自由地进入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同样地大量的外国资本和商品也将进入中国市场,在提供了空前繁多的贸易机会的同时,市场竞争将更加剧烈,贸易风险也将有很大程度的增加。

一、中国目前的贸易类别

中国的对外贸易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支柱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进出口总额由改革开放前的200多亿美元,发展到今天已突破3,000亿美元,在世界贸易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也年年增加,对外贸易方式由原先的各类贸易已逐步演化为以下几大类形式的贸易:

1.自营贸易,即我们通常所称的自营进出口业务,是纯粹的进口或出口,进出口贸易商作为生产、流通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参与货物的流通。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还没有下放外贸经营权,自营贸易在当时的进出口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2.加工贸易,是以前“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订货、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演变,其中来料加和来件装配已基本统一发展为进料加工业务,即客户的原材料不再免费进入我国,而由加工方与客户对开信用证,购进原料加工成成品后再卖给客户。补偿贸易业务现已被逐渐淘汰,类似业务已由日趋活跃的国际招标中的“交钥匙工程”(bot)所取代,由投资者在一定年限内承揽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经营和管理,收回成本和利润后交给原所有者。

3.服务贸易,指外排劳务(出外打工、提供技术服务、经援、留学等),从本质上讲这类贸易属于经济合作,不属于进出口业务范畴。

4.代理贸易,在上述各类业务基础上由被代理方利用外贸窗口完成自己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业务。

二、新形势下的贸易风险

1.合作方风险

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贸进出口权将由目前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国内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也将获得进出口权,进出口贸易的固有渠道被打破,同时国外客商也会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或联合中国企业走出国际市场,在大量出现的合作方中,除了一些不法之徒外,由于各类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知识的熟悉程度不尽相同,或者在理解上有这样或那样的偏差,经营过程中势必产生矛盾,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导致各种纠纷以及合作的终结。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甄别客户时要比以往加以更多的小心和耐心。

2.市场风险

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将进一步融合,由于我们的信息机制尚不健全,对某一商品的价格、市场供需求水平及走势缺乏分析能力和调整空间,当市场发生急剧变化时,难以应付。市场就像是一块蛋糕,竞争对手越多,自己所能吃到的份额就越少。对于国内一些长期垄断或从事竞争对手少的行业的企业,所面临的冲击将会更大。

3.政策变化风险

从国内来说,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将出台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在运行过程中根据执行情况还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比如,我国承诺将在2004年以前把加权平均关税税率由目前的13%以上降低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关税税率水平,即9%-11%;逐步取消配额、许可证贸易,但具体到哪一个品种、幅度多大、什么时间实施都无法确定;从国外来说,相应国家必将重新调整对中国的贸易政策,在降低或取消了关税壁垒及非关税壁垒(如技术壁垒、产品壁垒及政府补贴等)后,为扩大本国产品对中国的出口并控制中国商品对自己国内市场的冲击,势必要采取一些政策手段如提出反倾销法案等。2000年欧盟对中国的棉制品、中南美对中国的轻工产品及韩国、日本对中国的大蒜及其它农产品的反倾销提案就给国内许多生产和经营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三、进出口贸易目前相应经营方式风险的防范

1.自营进出口贸易包括进料、来料加工要探讨新的合作方式

目前国内企业自营进出口规模发展不如加工贸易快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思想依然停留在一买一卖的传统思维中。因为无法垄断经营,经常受到其他竞争者的冲击,故而导致传统品种的市场越来越小、利润越来越低。为了与供应商和客户共担风险,对于各自长期经营的传统品种,尤其是大宗的、比较稳定的商品出口或进口、高新技术产品的引进及生产、销售,建议采取合作经营或参股的方式,在项目得到充分论证的前提下,亦可适时投入资金并控股,这样做也便于使生产和销售纳入统一的管理。

2.完善对经营伙伴的评价标准

对客户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情况,不能停留在询问、考察上,还要增加其它指标,比如要求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经过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2)银行资信证明;

(3)2个以上的用户证明;

(4)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5)其它有关材料。

通过以上材料,可以对经营伙伴有个充分的了解。对于要占用大量资金的项目,必要时需要求第三方担保。

3.代理项目的管理要适应新形势

1993年经贸部推行的“外贸代理制”运行至今并不成功,但却衍生出大量的所谓“代理”业务。原则意义上的代理制,只是供应商或用户利用外贸窗口进行进出口贸易,并不应要求外贸代理商垫付贷款,但目前这类业务已演变为由代理商垫付部分甚至全部资金的合作或联营方式,说白了是被代理方借用代理商的资金从事自己业务的“借鸡下蛋”方式,被代理方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太大的风险。而外贸代理商却不同,自己没有销售渠道,一旦货到后用户资金困难或市场变化,或者供应商产品质量不能满足用户要求而货款被拒付,代理商所遭受的损失是区区几个百分点的代理费所补偿不了的。

目前的代理项目越做越多,而这些所谓的“代理”实质上却是上述合作或联营性质的业务。既然是合作或联营,在操作上就应该采取自营方式进行,在以供应商和用户进行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还要与被代理方的下家(指进口)、上家(指出口)签订相应的协议,这样做可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确保项目的可控状态和所投入资金的安全;第二,一旦出现其它情况,有能力将货物实现。在具体操作上,对被代理的品种要分为两部分:专用产品和通用产品。通用产品比较容易操作,比如钢材、水泥等,可以通过市场调查了解行情从而确定经营风险,这类项目在项目评审时可以稍微放宽,但对一些专有产品,如并不熟悉的工业、轻工业产品等,必须严格把关。举个例子:在代理进口项目开证保证金的要求上,对于大宗通用产品,一般的公司只接受10%-15%的开证保证金,如果对这个额度要求太高将限制此类业务的开展;而对一些非专业经营的产品,这个额度要求又太低,比如若代理进口某种专用芯片,非专业人员谁也无法核实它到底应该值多少钱,也许被代理方提供80%的开证保证金都不一定让代理方有安全感。这方面许多公司有过不少的教训。

Ⅲ 外贸风险有哪些该如何规避

目前,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汇款、信用证、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那么,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成交最有利呢?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经贸活动的内容、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在这里仅就各种结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进行分析,供客户根据自身的要求量体裁衣。

1.汇款

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后T/T”(DEFFERRED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柯桥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订金。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一般而言,这种贸易结算办法,所付“订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订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验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分批发货、分批收汇”,可以降低结汇风险程度。在实务中,是一个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结汇模式。

2.托收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程序较为简便,这个“简便”是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体做法,是由出口商开立跟单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D/P即期”和“D/A远期”两种。“D/P即期”就是出口国的托收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寄给进口国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进口商前来付款赎单。因此,“D/P即期”手续较简单,风险相对也较校“D/A远期”的具体做法是,托收行将单据寄到对方银行,进口商前来银行取单。但是,这次进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签署一个“托收承兑书”,保证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取走。

因而,“D/A远期”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时,如果进口商取单后不来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对此,出口商毫无办法。因为托收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据进口商的信誉来完成付款行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手续迅捷、简单。在跟单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货权”的单据来控制货物。托收银行以交付代表“货物”的单据来代表“交货”。而银行的“交单”,又以进口商的“付款”或“承兑”为先决条件。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买方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对此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所谓“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也就在这里。特别是当采用“空运交货”方式时,“托收结算方式”更应谨慎从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做“D/P即期”比选择做“D/A远期”较为安全。因为“D/P即期”,一般银行一定要等买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货物的“单据”,卖方是不会落得“财货两空”的境地。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或者运回。由此可见,在外贸结汇中,如果使用“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时,同时选择“续做出口信用保险”,不失为一个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3.信用证--以银行信用做担保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着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有的进口国存在着“外汇管制”,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要报请当局批准。但是,如果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贸易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了。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

(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

(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

(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

(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

(6)信用证的手续过繁、费用过高;

(7)开证行可能在信用证中列出一些“软条款”,使信用证失去了其“保证付款”的功能等等。虽然信用证结算有以上不足之处,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结汇方式。今天,各国经贸交往日趋密切,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会”这些“游戏规则”,而且,还要在贸易风浪中,对“游戏规则”运用“游刃有余”。


我是做外贸的,希望这些对您有用
09年更是要规避风险,一定要重视

Ⅳ 外贸业务常见的风险有哪些

一、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一是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二是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合同规定的产品;三是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这时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白白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用和不符点扣款,且收汇时间大大推迟,尤其对数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规定的陷阱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迫使企业出货。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一旦出现陷阱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两头在外,易出现问题。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业务管理办法,一旦出现官司,会造成有理打不赢的局面,尤其对那些只注重电话联系的企业。其次,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在扩大,为了企业在贸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对每一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包括资信度、贸易量等等,逐年进行筛选,降低业务风险。

五、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

对出口业务来讲,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而现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是这样。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户少,收汇能力差,又要力争完成指标;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费少。一种是收购贩卖式,工厂取得安全收汇。一旦出现买主问题,预借款必将成为泡影。另一种是“卖单”业务。如代理商不认真对工厂进行跟踪,也会出现与客户串通出货,欺骗“卖单”人。

六、使用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风险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种远期商业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这种方式就等于给进口商融资优惠,虽然开证人自愿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仅需出口商垫款、放款,实质上是客户等待货物到港后查验到货的数量。如市场变化销路不畅,进口商可申请银行拒付。有些公司放货给国外做生意的同学、朋友。以为是关系客户,不存在收不了汇的问题。一旦出现市场销售不畅,或客户问题,不但钱收不回,货也可能收不回。

Ⅳ 进出口贸易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应如何有效地规避风险

主要风险如下:

1、订单突然大幅增加

当买方规模一般,下达给经营者的订单量突然增加,而这些订单并不是从其他供应商转移的,需要留意买方是否有足够的下游销售能力。如果买方对下游销售过于乐观,盲目采购的风险最终可能转移给供货企业。

2、同时与多家供应商交易

如果同一类型产品分散在多家企业采购,这时买方真正关心的可能并不是出口企业的供货能力,而是借此获得更多供应商对其赊销,从而达到占用上游资金为自己融资的目的。一旦买方的资金链发生困难,将传导给上游企业,而且影响面往往较广。

3、下游为单一新兴市场

如单一市场为高风险的新兴市场时,更需要当作重大的负面信息对待。下游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将严重影响买方的经营。阿联酋和中国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间商,由于终端市场的差异,使得阿联酋买方的风险要远高于中国香港买方。

4、高负债经营

当经营收益无法覆盖融资成本,或者融资机构收紧政策时买方资金状况将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对上游供应商形成拖欠。需要想办法了解高负债的详细信息,包括实际负债水平,向银行融资还是向其他机构融资,融资到期期限以及融资政策延续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断延长

体现现代国际贸易特点的信用销售,正在被广泛使用,也成为广大中国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于对习惯性事物的惰性思维,往往对买方要求不断延长的信用期限缺乏应有的足够警惕。当买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离行业惯例,远远超过其下游销售回款期时,需要提防买方对资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经营偏离主营业务

当经营者获悉买方正在进行大规模的非主营业务投资时,需要做的不是感叹买方实力强大,而要关心投资是否会影响其主营业务,进而影响货款支付。根据经验来看,很少有买方会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贸易损失,更多的是牺牲贸易去弥补投资损失。

7、从事离岸采购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买方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以减轻因经营失败导致的后果。较为典型的是知名买方通过在第三国(地区)成立采购公司进行离岸采购,因采购公司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对其付款责任追究难以溯及至其有实力的母公司。

近几年来,在我国海关的统计中,出口至维尔京群岛、马绍尔群岛等地的业务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买方为这些地区的情况则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买方通过在新加坡、阿联酋、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成立采购公司的情况则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国家的买方进口

国际贸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货款,不仅取决于买方本身的信用和实力,也与买方所处的国家(地区)有关。

在一些对贸易和外汇高度管制的国家,如伊朗、委内瑞拉等,不乏一些实力雄厚的买方,具有非常强的对外支付货款的意愿。但受国家政策管制的影响,或无足够的外汇可供兑换,或无法顺利对外支付货款。

规避措施:

1、重视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在贸易业务环节当中,客户资信是基础,所以资信调查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国际贸易横跨空间之大,企业自身去现场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借助第三方(如专业信息咨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新客户做资信调查是了解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报告、银行交易记录以及诉讼事项的重要途径。

这些专业公司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强大的信息数据和全球信息网络,还会根据自身内部指标对客户进行分级,供企业参考。当然我们还可通过官网或实地考察等途径多方了解客户资信。总之就是尽可能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对于资信等级不好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就不要开展业务。

有了客户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基础,企业还可通过客户履约记录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有违约或不良记录客户及时预警甚至纳入黑名单管理,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2、合理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降低收付汇风险

(1)合理选择传统结算方式

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选择上也要尽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业务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地区和国家我们最好选择货前TT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而且还要关注开证行的资信,如果开证行实力不强,最好还须对信用证进行保兑以保证收汇安全。

对于信用等级较好的地区和国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降低信用证银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结算方式。

对于进口业务,尽量避免预付款(货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尽可能降低预付款比例。另外进出口企业乃至国家要通过这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世界不断累积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提高国家信用才可以在进口贸易谈判中争取到对我们有利的又节省银行费用的托收或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2)积极创新贸易结算模式

①传统结算模式混搭组合,根据业务需要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组合,有利于促进成交和降低收汇风险;

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运用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非证项下国际保理,加速企业流动性,优化财务报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贸易额。

3、通过投保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

目前全球贸易环境下非证结算(特别是出口业务)已成趋势,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压力和收汇风险,要积极运用出口短期信用险来规避企业收汇风险,还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对信保项下贸易融资的优惠利率及时回笼资金,许多地方财政还对出口信保保费和押汇利息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对于进口业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也开始在试点企业实行,进口企业可以在进口预付款保险下开展预付款业务,这无疑是对进口企业预付款业务顺利执行保驾护航。总之,投保信用险是企业规避和降低乃至转嫁风险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过运用金融工具减少汇率变动对企业国际贸易结算带来的影响

进出口企业要依托银行专业团队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自己的专业团队,跟踪和管理进出口外汇,适时通过远期外汇买卖、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相反甚至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

(5)外贸出口手套会有什么经营风险扩展阅读

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

Ⅵ 做外贸最应该注意哪些风险,

经营外贸的风险比国内贸易大很多,因为与国内贸易有很多不同的规则。
1. 必须使用外汇。 使用外汇的风险很多,主要有汇率变动风险,外汇核销风险等。
2. 必须使用外汇收付工具。 外汇收付工具的风险也很大,例如使用信用证的风险,主要是没有专业的操作信用证的人员而造成错误执行信用证,导致无法收回货款,或者收回货款但是损失很大、 托收收付方式的风险,发生最多的情况是,货到港口无人提货的风险。
3. 海关,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的监管风险。这些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非常复杂,稍不留神就可能违反规定,造成无法发货,或者收回货款不能入账等风险。
4. 与外国买方的文化差异造成的沟通风险。 因为外贸必须使用外语作为交流及达成交易的工具,由于买卖双方的文化差异,和国别差异造成很多问题会产生误会,而又无法解释的风险。
等等。

Ⅶ 外贸出口业务的6大风险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出口收汇风险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况:
一、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
1: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
2::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合同规定的产品;
3: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虽然规定了以信用证方式结汇,并且按时保质出货,但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使信用证推动了应有的保护作用。
这时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白白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用和不符点扣款,且收汇时间大大推迟,尤其对数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规定的陷井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
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诱使企业出货。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
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一旦出现陷井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两头在外,易出现问题。
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业务管理办法,一旦出现官司,会造成有理打不赢的局面,尤其对那些只注重电话联系的企业。
其次,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在扩大,为了企业在贸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对每一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包括资信度、贸易量等等,逐年进行筛选,降低业务风险。
五、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
对出口业务来讲,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而现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是这样。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户少,收汇能力差,又要力争完成指标;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费少。
六、使用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风险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种远期商业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这种方式就等于给进口商融资优惠。
虽然开证人自愿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仅需出口商垫款、放款,实质上是客户等待货物到港后查验到货的数量。如市场变化销路不畅,进口商可申请银行拒付。
有些公司放货给国外做生意的同学、朋友。以为是关系客户,不存在收不了汇的问题。一旦出现市场销售不畅,或客户问题,不但钱收不回,货也可能收不回。

Ⅷ 想要涉足劳保方面的出口,不知道劳保鞋和劳保手套的出口市场哪个好,或者要注意什么呢,谢谢

中国产的劳保鞋,劳保手套一般出口欧美,亚洲,澳洲比较多。市场都还可以,主要是要人家看中你款式才行。有出口资质,产品符合当地要求即可。

Ⅸ 出口风险的出口风险的分类[1]

出口风险的分类有很多种,按风险产生的环境,分为国际、国内和不可抗力风险。
(一)国际因素产生的风险
1.国际政治风险。指因政治动荡或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风险.如一些国家政局频繁变动,政治动乱、政权易主都可能使贸易受到影响。例如在海湾战争期间,由于各港口抢先运输军甩物资,我出口到海湾地区的货物大量积压在港口,使船舶的滞期费上升了几倍,以至运费已远高于货物的价值。再如.各国采取的政策措施如进出口管制政策、反倾销法、进口配额制、反补贴法、外汇管制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
2.国际经济风险。指因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进入90年代以来,世界主要经济大国相继陷入衰退。回升缓慢,前苏联和东欧许多国家经济在转轨过程中大幅滑坡,导致世界经济一直不景气 1992年西方国家平均经济增长率为1.6 在这种形势下, 我国的外贸出口也呈现出许多困难现象,外贸企业面临着产品出口市场萎缩、客户信誉降低等风险
3.国际法律风险。指困国际惯例、国际商会制订的各项条款或各国对贸易术语的理解各异给企业造成的风险。
例如,1979—1 982年间,我国的许多外贸公司为开拓市场,纷纷采取托收的支付方式,试图以较灵活的支付方式吸引客商,增加出口。然而拉美的许多国家不承认D/P远期,而把它当D/A对待,进口商就可承兑取单,从而使出口公司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出现了许多果帐
4.国际资信风险。指由于贸易伙伴资金匮乏、履约守信度较差引起的风险,这是当前外贸出口中造成风险损失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外贸企业面临的是一个买方市场,抓住一个客户才能形成交易,因而外贸企业容易忽视资信调查,轻信对'方,造成巨太损失
5.国际市场风险。国际市场上产品需求量的变化, 产品生产周期的长短,潜在和现实的竞争对手的多少,产品价格波动的趋向,替代产品的发展及产品是否符合进口国的标准或特殊要求均会带来出口风险
6.国际汇率风险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是不断变化的。企业出口产品计价方法和结算外币汇率的变动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损失。目前我国的许多外贸企业在核算出口成本对外成交时,都是按市场汇率进行测算的,有些甚至是按预期的收汇日期的市场汇率米测算的。例如,去年美元调剂价的剧烈波动,给外贸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国内因素造成的出口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主要指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给外贸企业带来的风险 去年下半年,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紧缩银根,银行贷款减少,外贸企业资金捉襟见肘,缺乏采赡资金,致使许多出口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又如,今年推出的外贸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外汇体制改革对外贸公司的出口也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2.国内经济风险 是由国内的物价上升与地区发展不平衡引起的风险。例如企业与外商签订合同后,由于进货成本上升(指出口公司)或固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引起的生产成本上升(指生产出口企业)就会产生风险损失。
3.内部管理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决策不当或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例如困管理混乱造成质量、包装或运输迟延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风险产生 再有,对资金管理松懈、使不合理资金占用过多,造成周转不灵,影响出口。这种情况在各级外贸公司中屡觅不鲜4.技术进步风险。由于国外的技术发明技术进步造成国内产品在质量、性能上相对落后的风险。现代科学技术正处于飞速发展时期。一种技术产品如果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一夜之间就可能被淘汰.或者无人理睬,或者削价处理。这种风险在技术密集型产品中更应引起重视。
5.企业实力风险。指业务人员缺乏,资金实力弱,产品单一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由于企业资金不足,业务人员素质不高, 自然使外贸企业在开展业务中步履艰难,引发风险的产生; 而产品单一、市场狭窄也会增大风险系数。另外,小企业对风险的抵抗力也较弱
(三)非正常因素引起的风险
1.不可抗力风险。是指交易双方难以预见、无法控制、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买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厦行合同给出口方带来的损失。例如自然灾害、运输工具损坏等原因引起的风险
2.人为破坏风险。指由于某些人故意破坏或偷盗、抢劫等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