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公司财物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公司施工、维修抢险所有动火作业
3..职责: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申请动火,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审批。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审批单,方可。 能拆下的管道,阀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动火前应整体考虑,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及其他,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同意。 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庆姿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存放。 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安全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在动火期间自誉闹绝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公司范围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
3 术语定义
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或氧含量不弯册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封闭粮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封闭粮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等)的作业活动。
4 职责
4.1 作业所在部门应做好施工作业前的清扫、清洗、置换、检测等工作。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检测填写。
4.2 作业所在部门和安保部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入。
4.3 作业所在部门,必须派专人监护,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
4 工作程序
4.1 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1.1 氧含量19.5%-21.5%。
4.1.2 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ppm,一氧化碳低于35ppm。
4.1.3 可燃气体为0。
4.1.4 打开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4.1.5 必要时可以采取机械通风。
4.1.6 采用管道通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不准向设备内冲氧气或富氧空气。
4.1.7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4.2 监测
4.2.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粉尘等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2.2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4.2.3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设备带出,不准留在设备内。
4.3 照明和防护措施
4.3.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3.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3.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4.3.4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4.3.5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3.6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4 监护
4.4.1 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措施。
4.4.2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
4.4.3 险情重大的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系。
4.4.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4.4.5 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作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4.5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
4.5.1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5.2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措施。
4.5.3 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4.5.4 作业结束后,需要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4.5.5 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详细填写作业设备的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的记录。
4.6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
所有受限空间作业需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保部按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施工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5 相关记录:
5.1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险,保障作业人员与货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吊装作业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具、索具
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4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4.1 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4.2 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5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5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重物越人头;j.安全装置失灵。
5.16 必须按《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
6.1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6.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施工部门领取《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施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6.3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7 相关记录
7.1《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高处作业,即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
3 高处作业的分级分类
3.1 分级: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的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分类:高处作业分为三类。
3.2.1特殊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以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内或传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3.2.3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等疾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登高作业。
4.3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危险作业审批单》,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4.5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
4.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8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4.9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10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13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14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16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5 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保处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
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定
3.1 所选盲板板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识别和抽堵;盲板垫片选材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高压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
3.2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3 盲板抽堵作业前,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7KPa(50mm汞柱);气体的温度应小于60℃。
3.5 盲板抽堵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作业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护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安全环保处负责人必须在场。
3.6 在易燃易爆场所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3.7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3.8 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配表明位置。
4 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现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保处有权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司内断路作业的交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本制度适用与公司范围内的断路作业,明确了公司内断路作业的定义,人员职责,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二、断路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三、断路作业安全人员的职责:
(一)、断路申请负责人
断路申请负责人在断路前必须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查完善断路措施,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二)、断路施工负责人
对断路作业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断路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断路作业完成后组织清理、检查现场。
(三)、审批人
负责审查断路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断路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措施不当或不完善的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查断路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
(四)、断路作业人员
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对证上的各项内容逐项核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四、断路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凡在本公司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二)、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断路申请单位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明显断路标志,为过往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三)、断路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道路上进行破路作业时必须经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进行确认后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断路作业时,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在断路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四)、《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审批,审批后应通知公司有关单位。
(五)、在施工过程中安环部应不定期对断路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
(六)、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七)、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八)、断路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施工应悬挂红灯。
(九)、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的警示标志。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报告安环部,通知各单位交通恢复。
(十)、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工作。
(十一)、断路作业应严格按照《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
(十二)、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五、《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一)、《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二)、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安环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三)、施工单位接到后,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
(四)、断路申请单位交安环部审批,审批后作为断路作业的依据。
(五)、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安环部、断路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贰’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盲板要求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1.1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达到合格要求。1.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1.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3.9.1.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2.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许可证》。2.2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2.3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4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2.5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2.6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2.7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或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2.8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2.9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慧团脊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2.10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2.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2.12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2.13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2.14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3职责3.1车间(分厂)负责人3.1.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3.1.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3.1.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3.2监护人3.2.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3.2.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3.2.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3.2.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3.3作业人3.3.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3.3.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3.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3.3.4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3.4审批人3.4.1审查《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4.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4.2严禁随意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盲前渗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4.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车间(分厂)负责填写、生产部(科)审批。4.4经审批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车间(分厂)一份生产部(科)一份存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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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育板抽堵作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目的
规范所属各单位盲板抽堵作业,防止作业过程中发生消桐意外事故。
2适应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拿启坦据
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4释义
4.1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2复杂及重大风险盲板抽堵作业
4.2.1作业涉及到公司内部相关单位和外单位正常生产的;
4.2.2生产装置开停工边界系统进行全面盲板抽堵的;
4.2.3设备、管道含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腐蚀性介质且无法用阀门进行有效切断的;
4.2.4机械带压封堵作业。
4.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职责
5.1公司生产技术部
负责对复杂及重大风险场所进行盲板作业方案的审核和技术指导;负责公司涉及与外系统(单位)关联的盲板抽堵状态的监督管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旁顷并建立本单位盲板动态管理台账。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肆’ 何谓“盲板抽堵”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检修及设备开停工过梁巧运程中,设备、管道内可能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无法靠阀门完全切断,这个时候就需要盲板抽堵。
拓展资料: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生产车间应预橡梁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宽租等。
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还应遵守高处安全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伍’ 化工系统隔离的方法
化工生产本身存在着许多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化工设备维修虽然是和机器、设备接触,但了解化工生产的特点及日常维护检修的要点,可以保障维修过程安全、有序地开展。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多 ;高温、高压、低温、负压的设备多;工艺复杂、操作要求严格;污染严重等特点。化工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化工设备复杂多样,介质危险性大,在检修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危险因素。例如,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噪声危害、酸碱灼伤等职业性和非职业性伤害。
一、化工检修的分类化工检修可分为计划检修与计划外检修。
计划检修:企业根据设备管理、使用的经验和生产规律,对设备进行有组织、有准备、有安排的检修叫做计划检修。根据检修内容、周期和要求的不同,计划检修可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
计划外检修: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必须进行的不停车或临时停车检修称为计划外检修。计划外检修事先难以预料,无法安排计划,而且要求检修祥胡时间短、检修质量高,检修的环境及工况复杂,故难度较大。也是化工企业不可避免的检修作业。
二、化工检修的工作要点
化工设备日常保养与计划维护检修工作要点分析。
首先,从化工设备日常谨毕拦维护保养的角度上来说,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是做好设备维修工作的前提所在。同时,可以通过此种方式,避免设备出现因持续运转而导致的磨损问题,消除异常运行状况(包括干性摩擦、异常响动、以及零件松动、脱落等方面的问题在内)、防止相关设备出现过早的磨损问题,消除相关运行安全隐患,进而提高作业的持续性与可靠性。
其次,在化工生产作业过程当中,一个操作单元或多个操作单元系统的连接,以及多个子系统相互之间的连接大多是通过管道载体的方式实现的。结合实践工作经验来看,在化工生产过程当中,生产原料自一端设备投入产品,并自另一端设备当中产出。在中间过程当中,并不涉及到机械性运输、以及相关的停留、间断问题,因此,从化工设备检修作业的角度上来说,要求体现同步性、协同性的检修属性。其中,同步性所指的是:在检修时间、检修周期、以及检修类别上体现同步特点。与此同时,协同性所指的则是:在某一化工设备出现运行异常的情况下,借助于对该设备停车检的机会的应用,将同一单元、同一系统当中相关的设备问题予以协同处理。
再次,从化工生产作业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维护检修工作的实施角度上来说,管道可以说是化工生产作业过程当中,最关键性的传输介质之一。中间产品、最终产品需要建立在不同的储罐基础之上,实现平衡性的介质传递与储存。同时,压力容器及管道也是在化工生产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价值的设备之一。应当其在设计环节、制造环节、安装环节、使用环节、检验环节、检修环节、以及改造环节的相关内容一并纳入设备维护检修的工作范畴当中。除前文中所提到的巡回性检查以外,以上设备还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性的检验工作。此种检验是建立在国家安全管理法规基础之上的强制性检验措施之一。现阶段的实践工作当中,多将检验与修理相互结合,与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相关的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检修工作也要求能够与压力容器管道自身的定期检验工作协同开展。
最后,对于化工企业而言,为了能够进一步推动维护检修工作质量的发展与提升,要求在设备维护检修决策方式的选择上,体现状态检测的优势。这种检修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能够以化工设备的运行能效、以及实时运行状态为依据,对相关化工设备的维护检修周期、以及相关的检修工作内容加以确定。此种维修决策方式能够构建在设备故障产生规律的基础之上,体现维护检修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值得关注与重视。
三、化工检修前准备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设置检修指挥部;制定检修方案;检修前进行安全教育;检修前检查。
1、检修前停车的安全技术处理
停车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按照停车方案确定的停车时间、步骤、工艺变化幅度,以及确认的停车操作顺序表,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装置停车阶段进行得顺利与否,一方面影响安全生产,另一方面将影响装置检修作业能否如期安全进行以及安全检修的质量。
装置停车的主要安全技术处理如下:
(1)严格按照预定的停车方案停车
按照检修计划、并与上下工序及有关工段(如锅炉房、配电间等)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停车数兆方案规定的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转。
(2)泄压要缓慢适中
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在压力未泄尽之前,不得拆动设备。
(3)装置内物料务必排空、处理
在排放残留物料前,必须察看排放口情况,不能使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任意排人下水道或排到地面上,而应向指定的安全地点或贮罐中排放设备或管道中的残留物料,以免发生事故或造成污染。同时,设备、管道内的物料应尽可能倒空、抽净,排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如无法收集利用应排至火炬烧掉或进行其它处理。
(4)控制适宜的降温、降量速度
降温、降量速度应按工艺的要求进行,以防高温设备发生变形、损坏等事故。如高温设备的降温,不能立即用冷水等直接降温,而应在切断热源之后,以适量通风或自然降温为宜。降温,降量的速度不宜过快,尤其在高温条件下,温度、物料量急剧变化会造成设备和管道变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泄漏或导致发生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
(5)开启阀门的速度不宜过快
开启阀门时,打开阀门头两扣后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过,观察物料畅通情况,然后再逐渐开大阀门,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开启蒸气阀门时要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水击等。
(6)高温真空设备停车步骤
高温真空设备的停车,必须先消除真空状态,待设备内介质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时,才可与大气相通,以防空气进入引发燃烧、燃爆事故。
(7)停炉作业严格依照工艺规程规定
停炉操作应严格依照工艺规程规定的降温曲线进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对炉膛降温均匀性的影响。火嘴未全部熄灭或炉膛温度较高时,不得进行排空和低点排凝,以免可燃气体进入炉膛引发事故。
同时,装置停车时,操作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关很多阀门和仪表,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必须密切注意各部位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的变化。
2、完全切断该设备内的介质来源
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必须对该设备停产,在对单体设备停产时要保障所有介质不能发生内漏。由于设备长时间使用,许多与该设备连接的管道阀门开关不到位,会出现内漏现象,尤其是气体阀门。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特别是煤气、氨气、酸气、高压气、粗苯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质发生内漏。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对一些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要在阀后(近塔端)加盲板。
3、置换设备内有毒、有害气体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进行置换。一般用于置换的气体有氮气、蒸汽,要优先考虑用氮气置换。因为蒸汽温度较高,置换完毕后,还要凉塔,使设备内温度降至常温。对于一些高温液体的设备,首先应考虑放空,再采用打冷料或加冷水的方式将设备降至常温。对有压力的设备要采用泄压的方法,使设备内气体压力降至常压。
4、正确拆卸人孔
在对检修设备进行介质隔断、置换、降温、降压等工序后,要进行严格的确认、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再拆卸入孔,对于有液体的设备,拆入孔时,要拆对角螺栓,拆到最后四条对角螺栓时,要缓慢拆卸,并尽量避开人孔侧面,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绝对禁止用气焊割螺栓。对于锈蚀严重的螺栓要用手锯切割。对于粗苯油罐等装置上设新人孔或开新手孔的情况下,绝对禁止用气焊或砂轮片切割,要采用一定配比浓度的硫酸,周围用蜡封的手段开设新的人孔、手孔。
5、正确劳保着装
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设备内,应穿防静电工作服,要穿着整齐,扣子要扣紧,防止起静电火花或有腐蚀性物质接触皮肤,工作服的兜内不能携带尖角或金属工具,一些小的工具,如角度尺等应装入专用的工具袋。
安全帽必须保证帽带扣索紧,帽子与头配戴合适,由于在设备内部作业施工空间不足,很可能出现碰头现象,还要保证帽芯与帽壳间留有一定缝隙,防止坠物打击帽子后帽芯不能将帽奏与头隔开,帽壳直接压在头上造成伤害。因此,帽芯内部要留有够的缓冲距离。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在一些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设备内作业要穿戴防酸、碱等防腐手套,手套坏了要及时更换,尤其是夏季作业手出汗多,会降低手套的绝缘性能和出现打滑现象,所以应最好多备几副手套。
劳保鞋要采用抗静电和防砸专用鞋。所穿的大头皮鞋,鞋底应采用缝制,不要用钉制,同时要考虑防滑性能,鞋带要系紧,保证行走方便。
在有条件的塔内工作时,尽量在作业范围的塔底铺设一些石棉板或胶皮,这样即防滑又隔断了人与设备的直接接触。
四、化工检修注意事项
1、装置检修须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大检修指挥部。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2、对检修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吹扫方案、盲板位置、工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工作进度。
3、参加装置检修的外来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遵守化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参加装置检修的有关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6、检修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停开设备、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7、装置检修工作前,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8、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3)、对塔、罐、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9、凡需检修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1)、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气体检验仪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前应由专人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探测仪)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5)、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10、检修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11、动火、用电、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
12、进入装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
13、须对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14、检修期间,对装置现场固定式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15、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16、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
17、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18、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1)、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2)、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3)、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0、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21、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五、突发计划外检修处理装置停车及停车后的安全处理。
停车后的安全处理主要步骤有:隔绝、置换、吹扫与清洗、拆卸入孔、正确劳保着装,以及检修前生产部门与检修部门应严格办理检修交接手续等。
1、隔绝:完全切断该设备内的介质来源
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必须对该设备停产,在对单体设备停产时要保障所有介质不能发生内漏。由于设备长时间使用,许多与该设备连接的管道阀门开关不到位,会出现内漏现象,尤其是气体阀门。检修人员进入设备作业后,如对管道检查不仔细,一旦发生漏气、漏液现象,特别是煤气、氨气、酸气、高压气、粗苯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物质发生内漏,将造成着火、爆炸、烧伤、中毒等严重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隔绝不可靠致使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令人窒息和高温介质进入检修设备而造成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检修设备必须进行可靠隔绝,最安全可靠的隔绝方法是拆除管线或抽堵盲板。工艺人员一定要认真确认与设备连接的所有管道,对一些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介质的管道要在阀后(近塔端)加盲板。抽堵盲板属于危险作业,应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应绘制抽插盲板作业图,按图进行抽插作业。
(2)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
(3)抽插盲板现场安全措施:
(4)确认系统物料排尽,压力、温度降至规定要求;
(5)凡在禁火区抽插易燃易爆介质设备或管道盲板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应有专人检查和监护;
(6)在室内抽插盲板时,必须打开窗户或用通风设备强制通风;
(7)抽插有毒介质管道盲板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8)在高处抽插盲板时,应同时满足高处作业安全要求,并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9)危险性特别大的作业,应有抢救后备措施及气防站、医务人员、救护车在场;
(10)操作人员在抽插盲板连续作业中,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2、置换、吹扫与清洗
(1)置换。为保证检修动火和进入设备内作业安全,在检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进行置换。一般用于置换的气体有氮气、蒸汽,要优先考虑用氮气置换.因为蒸汽温度较高,置换完毕后,还要凉塔,使设备内温度降至常温。对易燃、有毒气体的置换,大多采用蒸汽、氮气等惰性气体作为置换介质,也可采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有毒气体排出。对于一些高温液体的设备,首先应考虑放空,再采用打冷料或加冷水的方式将设备降至常温。对有压力的设备要采用泄压的方法,使设备内气体压力降至常压。设备经置换后,若需要进入其内部工作还必须再用新鲜空气置换惰性气体,以防发生缺氧窒息。
(2)吹扫。对设备和管道内没有排净的易燃、有毒液体,一般采用以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的方法清除。
(3)清洗和铲除。对置换和吹扫都无法清除的粘结在设备内壁的易燃、有毒物质的沉积物及结垢等,还必须采用清洗和铲除的办法进行处理。清洗一般有蒸煮和化学清洗两种。①蒸煮。②化学清洗。常用碱洗法、酸洗法、碱洗与酸洗交替使用等方法。
3、正确拆卸人孔
在对检修设备进行介质隔断、置换、降温、降压等工序后,要进行严格的确认、检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再拆卸入孔,对于有液体的设备,拆入孔时,要拆对角螺栓,拆到最后四条对角螺栓时,要缓慢拆卸,并尽量避开人孔侧面,防止液体喷出伤人。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绝对禁止用气焊割螺栓。对于锈蚀严重的螺栓要用手锯切割。对于粗苯油罐等装置上设新人孔或开新手孔的情况下,绝对禁止用气焊或砂轮片切割,要采用一定配比浓度的硫酸,周围用蜡封的手段开设新的入孔、手孔。
4、正确劳保着装
劳动保护并不是简单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进入化工设备内部作业时;劳保必须起防护作用,有一定的防护要求。包括工作服、工具、安全帽、正确穿戴劳保手套、劳保鞋等。
5、其他
(1)清理检修现场和通道。
(2)切断待检设备的电源,挂上“禁止启动”警告牌并加锁。
(3)及时与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气、汽)联系并妥善处置。
(4)安全交接。检修前生产部门与检修部门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双方检查和确认后在“安全交接书”上签字认可。
六、检修阶段安全工作检修阶段常常涉及电工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作业、吊装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严格执行各有关规定,以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
1、动火作业
(1)固定动火区与禁火区。应根据工作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动火作业及分类。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3类。
(3)动火安全作业证制度
①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 “动火安全作业证”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日期、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安全防火、动火监护人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结果,审批签发动火证负责人必须确认无误方可签字。
②动火作业人员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③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员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进行动火作业。
④动火地点或内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审证手续;否则不得动火。
⑤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和设备内动火作业时,同时还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和“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4)动火分析及标准
①取样要有代表性。
②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30min。
③动火分析标准: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气体或蒸气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体积比的20%,若使用其他化学分析法,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小于10%而大于或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
④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还须分析测定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
2、设备内作业
(1)设备内作业及其危险性。凡进入石油及化工生产区域的罐、塔、釜、槽、球、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设备内作业。
(2)设备内作业安全要点:
①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②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并清洗、置换干净。
③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各分析一次。
④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⑤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应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⑥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⑦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⑧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⑨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⑩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以上工作处理好,即可为化工设备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为确保检修作业的安全以及检修后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可靠保证。
‘陆’ 浅谈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盲板抽堵在作业时,是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操作的标准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或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盲板的直径慎物应根据管道法兰密封面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证》,没有衡冲《盲板抽堵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证》。
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30.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6.66Kpa(50mm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9、生技科应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盲板位置图由生技科存档。
10、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体防护,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
11、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生产有关领导必须到场。
12、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13、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14、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15、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16、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17、生技科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一式两份,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科批准。
18、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技科和安全科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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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如下:
1、言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言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宴拍汪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