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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手套配丹尼斯

发布时间: 2022-11-27 23:25:24

‘壹’ 丹尼斯新鲜到家是谁配送

丹尼斯新鲜到家是由品牌商负责配送。丹尼斯全日鲜是统一配送的货品,种类很齐全,各种生活日化用品,蔬菜水果,干货调味,零食烟酒等。丹尼斯百货于1995年正式筹建,是台湾东裕集团麾下一家集百货、大卖场、便利店与物流中心等业态为一体的零售事业集团,也是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选定的两家台商百货零售试点之一

‘贰’ 如何抓住危机中的机会

在丹尼斯所有的演讲会上,他都向听众介绍中国对“危机”一词所做的古老定义,他认为美国人有必要向中国学习。中国的“危机”一词中即包含了“机会”的“机”字。从字面上来看,中国的“危机”的真正意思就是说:“在危险之上的机会。”想要应付生活上的变化,在生活上获取成功,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危机看成是机会,把阻挡在路上的绊脚石当做起跑的踏脚石。

在生活压力下要发展适应能力,首先要把这些压力看做是正常的。成功的人都会发展出坚强的心理力量,一般叫做个性力量。从研究结果上可以看出来,生命中的逆境和失败,如果能够接纳它们,看做是正常的回馈,那么,它们就能协助我们继续向生活的目标前进。它们将在我们身上发展,使我们产生免疫力,不会向焦虑、沮丧屈服,也不会使我们对生活的压力产生不良的反应。

使用药物克服紧张焦虑的情形越来越多(这种药丸的消耗量,每年已超过7千万颗),这种药物可以减少我们遭受痛苦或失败威胁的情绪反应,因此,我们才大量服用。但是,很不幸,这种药物同时也妨碍了我们学习容忍生活压力的能力。以行为来解决个人的问题,要比用药丸来解决,好得多。

历史上充满许多有趣的例子:有很多人把绊脚石变成踏脚石,并且因而对这个社会有了杰出的贡献。辛普森小时候腿上要套上矫正器,才能走到旧金山街上;贝多芬失聪;大文豪弥尔顿是盲人;丹普赛仅以半条腿踢出了全国足球联盟历史上距离最远的射门纪录。另外还有几千人把生活中的缺点转变为优点。

“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于1904年在圣路易市和奥林匹克运动会一起举行。共有42个州和53个国家参加这项展览会,庆祝法国把路易斯安那北部送给美国的100周年纪念。这项展览会一般称做“圣路易博览会”。

在博览会众多摊位中,有一个男子租了一个摊位卖冰淇淋,另一名男子则租了一个亭子卖热鸡蛋饼。博览会举行期间,游客人潮汹涌,冰淇淋和鸡蛋饼两个摊位的生意都好得不得了。有一天,鸡蛋饼摊位的纸盘子用完了——他都是用纸盘子盛着鸡蛋饼加上3种不同的配料卖给顾客的。但是,他却发现,在整个博览会会场里,竟然没有人愿意把纸盘子卖给他,这令他十分生气。所有的其他摊位都把他们的纸盘子藏起来,担心他们若把纸盘子卖给他,将会被拉走一些顾客。

冰淇淋摊位老板对其同伴的困境,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我看,你来帮我卖冰淇淋好了。”

鸡蛋饼老板认真考虑了他这项提议,他试着不用盘子装,而把鸡蛋饼直接卖给顾客,结果糖浆全流到客人的袖子上去了,弄得顾客大为生气。最后,他同意以折扣价格向冰淇淋摊主买进冰淇淋,然后转手卖出去。

鸡蛋饼老板希望以出售冰淇淋的低利润来弥补一部分损失。他最大的问题是要如何处理所有那些剩下来的鸡蛋饼原料,因为他已把一生的积蓄投资在上面,希望从“圣路易博览会”的庞大参观人群中赚回来。突然间,灵光一闪,一个念头闪现在他脑海中。他以前为什么没想到呢?他确信这样做一定有效的。

第二天,在家里,在他妻子的协助下,他做了1000个鸡蛋饼,并用一块铁片把它们压扁。然后,趁着这些鸡蛋饼还热的时候,他把这些饼片卷成圆锥状,底部有个尖端。第三天早上,在中午之前,他就把冰淇淋全部卖光了,所有1000张鸡蛋饼也全卖完了。由于他遭遇到纸盘子卖完的挫折,结果反而使他发明了“冰淇淋甜筒”。

20世纪30年代,费城有位德国移民开了一家小餐馆,专卖德国香肠、面包及番茄酱。他缺乏资金,无法像别家餐馆那样供应盘子及餐具,因此,他就准备了一些便宜的棉手套,让顾客戴上手套,拿着沾满番茄酱的香肠吃。他的最大困难在于,顾客往往把棉手套拿回家去,用来除草或修剪花树,或做些其他杂活之用。为了供应这些棉手套,他几乎要破产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把德国面包从中切开,把香肠和番茄酱放在面包开口中。第一天,以这种方式卖香肠时,他解释说,他已停止供应棉手套,因此用这块剖开的面包代替棉手套。有位顾客,看到店主人所养的那只狗正在角落里嗅个不停,于是开玩笑说:“现在我们知道你为什么要用这么好的面包把你的香肠包起来了。你把以前所养的另外一只狗怎么处理了?”店主人哈哈大笑。在那一瞬间,“热狗”就此诞生了。

不堪穷困潦倒而自甘堕落,是最平庸的人。

能够“逆水行舟”,才是真正伟大的人物。

穷困潦倒、陷入绝境或走投无路时,能够再进一步想想的,才是成功者应有的态度。

詹姆士·杨本来是个在新墨西哥州的高原经营苹果的果农。他每年把收获的苹果装箱,通过邮政销售方法零售给顾客。

“如果寄出的苹果令你不满意,请赐告一声,纵然不退回苹果,订金照样奉还不误。”他以这样奇特的广告词,吸引了许多预约订户。

但有一年秋天,新墨西哥高原下了罕见的大冰雹,使颜色鲜艳的苹果,全部遭受到损害。

面对被冰雹损伤的苹果,詹姆士心里悲痛极了。

“是冒退货的危险呢,抑或干脆退还订金?”不管怎样,都是使得他头痛的事。他越想越懊恼,歇斯底里似地抓起受伤的苹果拼命地咬。这时,他忽然发觉这种苹果却比平时更甜、更脆、更有汁,而且更美味可口。但乍看起来,的确非常难看。

“唉!多矛盾!好吃却不好看!”

“我怎么办呢?请指示我吧!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呢?”他每天都这样苦恼着。

一天晚上,他在床上辗转失眠时,脑际忽然浮起一个创意。他决定像往常一样装箱邮送。

第二天,他根据构想的方法,把苹果装好箱,在每个箱里附了一张纸条,那上面写着:“这次寄出的苹果,表皮上虽然受点伤,但请不要在意,那是冰雹的伤痕,这是真正在高原上生产的证据呢!在高原,气温往往骤降,因此苹果的肉质较平时结实,而且能产生一种风味独特的果糖。”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顾客迫不及待地拿起苹果,想尝尝味道。

“嗯,好极了!高原苹果特有的味道,原来就是这样!”大多数顾客都不禁这样笑逐颜开地赞美。

结果,他们纷纷加货,詹姆士因此发了一笔财,后来他成为着名的广告人。

‘叁’ A星Alpinestars 丹尼斯Dainese哪个好

我在美国骑车,产品基本都用这两个牌子的,给一些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选择,首先这两个牌子都是世界顶级品牌,Alpinestars花色多,透气性好,Dainese短手套比Alpinestars贵一些,贵的防护好一些,我的装备是Dainese的多,有一双Alpinestars SPX Air V2 短手套,很不错;再说说耐用度,我的一个Dainese短手套在摔过一次,手套粘粘扣断掉了,开车45迈大约72公里去专卖店修,来回 140 多公里 哎;衣服都穿着摔过,防护都很好,只是Dainese的一些商标字母缝线都拉扯下来了.Alpinestars的东西很多一些关键部位的防护都是软的,有一件A星皮衣440$,胳膊手肘都是软的,除了肩膀硬一点,基本也就是一件皮衣,而且插在衣服里面的背甲买不到级别高的都是软的;裤子大部分野是软的;我个人角度必须得硬的,肩膀/手肘/小臂/手背/小腿前面. 重点的重点是后背……当然头最重要啦……Dainese的关键部位保护都是硬材料,除了有几个手套和一个靴子用的是Alpinestars以外;剩下都是用Dainese靴子、裤子,衣服,手套、背包、背甲,总之能买硬护具就不要软的,穿好护具让朋友拿东西用力打一下你的护具的地方就知道硬的和软的区别了,撞击力和摔的力是打的好几倍,平时骑车如果是撞击伤或滑出去的时撞上了车把、石头、路边、别的车子;小臂小腿手背还是后脊柱都是直接碎裂;硬的护具都不一定保全别说软的,有次摔车,下意识用手撑地,结果手套没碎皮肤没事,手掌小拇指后面骨头碎裂,骑车摔出去的时候 滑和滚 一般的防摔衣都能保护好,只要不是被玻璃,铁丝、细棍、钉子什么的插到;这两个品牌都很好都比较推荐;个人推荐Dainese,还有不要用MotorGP的角度看装备,人家一件衣服都能买N辆摩托车都不止;都是厂家不计成本遭出来给他们的,不能拿军用版的和民用版的比;装备越贵越好的,如果你还纠结怎样衡量装备好坏,就看知名品牌的顶级产品,就明白了为什么贵的装备硬的多,哪里多了保护块,那些部位是加固的,哪些部位加了一块皮连把两个关节处连在了一起.

‘肆’ 普通的滑雪手套能当守门员手套用吗

普通的滑雪手套不能当守门员手套。
守门员可以戴手套被订入到足球游戏规则中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75年,但不愿带手套的守门员一直大有人在,二十年代的法国队门将夏依里古埃就宁愿光着手而不戴柔软的毛手套。总体来说,在“二战”以前,欧洲足坛门将流行的是徒手或用皮手套。那时,手套对于门将的主要作用是御寒!1949年法国《队报》的记者丹尼斯还写了一篇名为《门将的盔甲》文章,建议各队的守门员应该像中世纪的骑士一样披挂上阵——头顶鸭舌帽,手上戴着手套。

‘伍’ 有一个人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他杀了他妻子,但是因为理由不足而无罪释放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兇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兇,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着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兇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兇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着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着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着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

‘陆’ 丹尼斯暗夜骑士骑行服是什么材质的

侵略性的运动造型,全黑配色,80%位置覆盖D-Skin 2.0皮革,仅有手臂内侧使用抗撕裂织物。
丹尼斯(Dainese)的装备以颜值出名,辅助罗西等注明运动员的代言,基本上是骑士的出行必备佳品。
骑行服的分类有很多种分法,既可以按照季节来分,也可以按照用途、款式来分。大致可以分为这几类:公路骑行服、赛车服、拉力服。

‘柒’ 丹尼斯克的主要配料

丹尼斯克的主要功能性配料产品有: 乳化剂 蒸馏单甘酯、DATEM、CSL/SSL、CITREM、PGPR等 复配稳定剂 用于冰淇淋、酸奶、蛋白饮料及酸性蛋白饮料等 亲水胶体 果胶、刺槐豆胶、黄原胶、CMC、卡拉胶、海藻酸盐等 发酵菌种 酸奶、干酪及肉制品发酵菌种,益生菌种等 酶制剂 用于焙烤、干酪、啤酒、果汁、动物营养、其它工业等 功能性甜味剂 结晶果糖、改性聚葡萄糖、木糖醇、乳糖醇等 食用香精 乳品、柑橘、水果、香草、巧克力、坚果、麦芽等香精 天然保鲜剂 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复合保鲜剂、保鲜菌种等 抗氧化剂 BHA、迷迭香提取物、复合抗氧化剂等

‘捌’ 丹尼斯信鸽配什么血统鸽最好

2016年泰国泰王杯比赛结果已出,意大利劳沃·艾文获520公里冠军,比利时Denyver登杜文(属于马克波林父子血统)获400公里冠军,400公里比赛三关综合鸽王冠军是比利时约翰·范内;获得520公里鸽王冠军的是泰国鸽友Christ F,分速是1456.25米,获得了国王杯冠军,血统是来自比利时赛鸽名家艾米尔·丹尼斯先生的世界铭鸽“黑色男孩”血统。意大利籍鸽友劳拉艾文(Laro Ervin)获得了公主杯冠军;丹尼斯还获23、59、76、83、86、94名等,前200名入赏10羽;和中国鸽友赵瑞英联名获得76名,这是来自中国大陆最好的成绩;和台湾鸽友Li Cheng Chi(林基生)联名获得59名和83名,这是来自台湾最好的成绩。

‘玖’ NBA明星他们的外号,你认为最有名的前十位

飞人-乔丹
大鸟-拉里.伯德
魔术师-约翰逊
大梦-奥拉朱旺
小巨人-姚明
邮差-马龙
石佛-邓肯
答案-艾佛森
大虫-罗德曼
大猩猩-尤因
为方便各位查找,以下按照球员姓(不是名)开头拼音字母排的顺序A“拼命三郎” -阿泰斯特(还叫摄影机杀手,原因是他和教练争吵的时候一个不识好歹的记者上前凑热闹,阿泰暴怒,摄影机边惨遭不测。)“答案” -阿伦·艾弗森(除了是名字的谐音以外,还包括当球队需要他的时候,把球交到手中,你将会得到需要的答案)“小精灵” -尼克·范·埃克塞尔“甜瓜” -卡梅罗·安东尼“老橡树” -查尔斯·奥克利“糖果人” -奥洛沃坎迪(打球风格,软!!!)“大梦” -哈基姆·奥拉朱旺(原因就是他如梦似幻的脚步)“大鲨鱼” -沙克·奥尼尔(shaq oneal的意思就是鲨鱼,他又块头大,故名大鲨鱼。还有一个外号叫“柴油机”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B“飞猪” -查尔斯·巴克利(那么胖,又那么能跳……)“得分机器” -瑞克·巴里“大怪物” -比利·保茨(Billy Paultz) “白魔鬼” -迈克·毕比(也有叫“妖精”的)“大鸟” -拉里·伯德(larry bird,大鸟是英文直译)“小松鼠” -伯格斯“强盗” -蒂尼·博格斯(矮个后卫,盗球是他的一绝) “竹竿” -肖恩·布拉德利(太和他的身材贴切了,上次麦迪用他做撑竿跳灌篮呢 )“小飞侠” -科比·布莱恩特D“滑翔机”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据说空中飞行距离比jordan还强的人 ) “石佛” -蒂姆·邓肯(还有一个叫“基础”)F“疯子” -范埃尔塞尔(当年他的疯狂得分,让人后怕啊)“小飞鱼” -德约克·费舍尔“老大” -史蒂夫·弗朗西斯(不知道对不对,他在不在火箭媒体都叫他老大,原来的外号叫“特权”G“铁人” -AC·格林“冰人” -乔治·格文(George Gervin)H“便士” -安芬尼·哈德威“甲虫” -蒂姆·哈德威(TIM HARDWAY) “小偷” -约翰·哈夫利切克“面具人” -理乍得·汉密尔顿“大本钟” -本·华莱士(除了跟名字有关以外,可能也是形容他的防守)“怒吼天尊” -拉希德·华莱士(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水牛” -贾希迪·怀特“关键先生” -罗伯特·霍利(投进无数关键球,从火箭到湖人,到马刺,始终如此)J“发动机” -贾森·基德 “蔗糖” -迈克·基尔(Mike Gale)“AK-47” -安德列·基里连科(俄国生产的兵器就是强 )“阿根廷飞人” -马努·吉诺比利 “天勾” -克里姆·阿卜杜拉·贾巴尔(外号由勾手这个投篮方式而来的,不过他勾得有点离谱了)“狼王” -凯文·加内特(森林狼的头儿,也叫 阿票,即票房的象征)“西班牙兔子” -加索尔(太白嫩了)“禅师” -菲尔·杰克逊K“外星人” -萨姆·卡塞尔(即“ET”)“加拿大飞人” -文斯·卡特(又叫“UFO”意思为在空中打球的男人,现在应该是新泽西飞人了)“雨人” -肖恩·坎普(来源于那部叫雨人的电影 )“特别的K” -拉里-肯阳(Larry Kenon)L“防守天才” -比尔·拉斯尔(BILL RUSSLL)“盖帽专家” -比尔·拉塞尔(应为他的技术,又叫“防守天才”又因为他拿了十一枚总冠军戒指,又叫“指环王”)“绅士” -雷·阿伦(似乎没有特别的外号,但说到阿伦时,大多要加上一句话优雅的绅士,所以雷阿伦就是绅士了)“阿Q” -坤廷·理乍得森 “海军上将” -大卫·罗宾逊(应为翻译的关系还有一个外号叫“五星上将”。罗宾逊在海军退役的时候,只是个上尉军阶,不知道媒体怎么吹捧的,就变成了海军上将 )“大狗” -格伦·罗宾逊“大O” -奥斯卡·罗伯特森(Oscar Robertson)(在1961-1962赛季,曾拿到过赛季的均三双,在该季交出平均30.8分、11.4助攻、12.5篮板) “大虫” -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其实他的外号叫“Worm”,其实英文中Worm指的是蠕虫是指“小虫”,而“大虫”在汉语中是对老虎的别称,这样的翻译既然已成事实,也就不用去追究了。还有一个原因是他遍布全身的纹身,真像条虫,二是形容他的防守,紧贴在你身上,像条虫。)“卡车司机” -罗杰姆·罗杰斯 (休假的时候自己开车赚钱) “记忆大师” -奥斯卡·卢卡斯M“独狼” -斯蒂芬·马布里(前森林狼的球员,自封天下第一控卫,独啊)“震雷” -丹·马杰勒 “手枪” -皮特·马拉维奇“骇客” -马里恩(不知道全名)“长臂猿” -肖恩·马里昂(也叫“超级玛莉”)“邮差” -卡尔·马龙(马龙总是出现在合适的位置,用最合适的方式把球放进篮框)“孤独的勇士” -摩西·马龙 “扣篮狂人” -麦格特(MAGGTER)“大睡魔” -特雷西·迈克格雷迪(有几次我看见搜狐翻译为“夜魔侠”外国叫“T-MAC”)“山羊” -厄尔·麦尼考尔特(Earl Manigault)(身高仅为1米85的“山羊”可以轻而一举的在身高2米20的贾巴尔头上扣篮。许多纽约街头的老球迷发誓亲眼见过“山羊” 的“双灌篮”(double nk)表演。据说“山羊” 在一次街球比赛的最后时刻,己队落后3分,“山羊”飞身左手灌篮,球在球框中落下时右手在空中将球接住再次重扣,然后对裁判说这要算4分。可惜由于毒品和犯罪,“山羊”没有获得应有的成功。贾巴尔称赞他为和自己交过手的最伟大的球员。)“终结者” -雷吉·米勒(有时也叫他“大嘴”“激情杀手”)“老猫” -凯蒂诺·莫布利“大佐” -阿隆佐·莫宁(今年总决赛的几个火锅想必大家都记得)“上帝左手” -穆林“非洲大山” -迪肯贝·穆托姆博(现在都叫穆大叔,木桶伯对其尊敬之意,来自刚果)N“助推器” -纳什(也叫“风之子”,我想叫他 拖把头)“德国战车” -德克·诺维斯基O“J博士” -朱利叶斯·欧文(他自创了许多上篮动作,场下的翩翩君子之风也是他外号的来源)P“酋长” -罗伯特·帕里什 “手套” -加里·佩顿(比喻他贴身的防守)“真理” -保罗·皮尔斯“蝙蝠侠” -斯科特·皮蓬(也叫“野牛”“蝙蝠侠”的来历是因为他的无所不能,jordan也承认了他的技术比自己全面)“王子” -泰夏安·普林斯(prince直译为“王子”) Q“飞人” -迈克尔·乔丹(不用说了,神就是在天上飞的)“爆眼” -波拜·琼斯S“蜘蛛人” -约翰·塞利 (John Salley)“超级弹簧腿” -桑普森“雪花” -斯诺(snow直译的)“狂人” -拉贝尔·斯普雷维尔(他从年轻打教练到现在要天价就是个狂人)“小霸王” -阿马尔·斯塔达迈尔“小飞鼠” -达蒙·斯塔德迈尔(两个斯塔德迈尔的外号都与他们的打球风格有关,另外他手臂上还有个小老鼠的文身)“将军” -约翰·斯托克顿T“肆虐者” -廷斯利(不知道全名)“微笑刺客” -依赛亚·托马斯(Isiah Thomas) (最开始的外号叫“泽克”,“Zeke” 是“Isiah ” 在圣经中的别名。“微笑刺客”是伊塞亚·托马斯的另一个绰号,这个绰号的产生是由于托马斯的对手一次这样评论他,“(在球场上)他总是先对你面带微笑,然后把你干掉。” W“国王” -克利斯·韦伯(CHIRS WEBBER)(不知道现在在76人还叫不叫这个外号)“薯仔” -查尔斯·韦伯 “闪电侠” -德怀恩·维德“人类电影精华”-多米尼加·威尔金斯(他的扣篮就象是了人们的幻想一样)“白巧克力” -贾森·威廉姆斯(背后传球是绝活)“垃圾狗” -杰罗姆·威廉姆斯(脏活累活承包户)“大勺子” -克莱伦斯·韦瑟斯庞(横看竖看也不象个勺子啊) “教父” -杰里·韦斯特 “红色巨人” -比尔·沃顿“眼睛蛇” -沃西(好像格兰特也这样叫)X“玻璃人” -达蒙·希尔(据说老是受伤,就像玻璃易碎一样)“好孩子” -格兰特·希尔(和那帮“坏孩子”们作区别,不过现在也是“玻璃人”了)“迟到船长” -詹姆斯·西拉斯(James Silas)(外号的来历是他总是在后面出场,而又总是力挽狂澜,又被称作“蛇儿”)“世界屋脊” -西佐年科(身高2.37 不用起跳能摸到篮圈)Y“小巨人” -姚明(中国人都这么叫的)“大Z” -伊尔戈斯卡斯(身高+第一个字母)“猩猩” -帕特里克·尤因(没啥说的,看他那样子,还叫 帝国大厦)“魔术师” -埃尔文·约翰逊(Earvin Johnson)(外号的原因就是他出神入化不可思议的传球)“小将军” -埃佛里·约翰逊“大妈” -拉里·约翰逊 (曾经是上肢力量最出色的球员)“微波” -威尼·约翰逊 (Vinnie Johnson)Z“小皇帝” -勒布朗·詹姆斯“篮球皇帝” -韦尔特·张伯伦 (也被称作“北斗星”“高跷”论坛里面一般称呼他老人家都是叫作张大帅)

‘拾’ cm300搭配丹尼斯皮衣

这款机车服肩膀上的铆钉装饰让整个外套看起来很酷,前襟是斜拉链的设计,既干练又帅气,里面搭配一款修身的打底,就会显瘦到不行了高妹或者小个儿型的都很好驾驭哦。
优雅的粉色很好的中和了阳刚的款式,整体非常的和谐,立领位大显精致浅金扣。皮衣翻领便可形成另种不对称领口风格的穿法,对称风一尘不变下,不对称给这皮衣充满了亮点。搭配牛仔裤大方得体。
圆领修身机车服皮衣,肩部拼接,洒脱又不失女性魅力的短款机车皮衣,内搭黑色长T恤,线条美得令人惊艳。
欧美风铆钉修身女士皮衣,很显瘦帅气的机车服,穿着很修身,肩膀的铆钉很赞搭配蓝色紧身牛仔裤,很拉风。
夹克皮衣今年春秋依然以迅猛的趋势惊动时尚界,咖啡色加上利落帅气的板型让你在街头简简单单就能博得不少回头率哦,这样的搭配很适合OL上班族!
肩膀部分是黑色皮质拼接加上大大耸肩的设计,很有立体感整体添加了机车服的元素,前襟的边边和胸前口袋部分也做皮质拼色包边的设计,层次感是必须的,下摆部分是有小裙摆的设计,扣起来很收腰很显瘦。
一款非常简约轻便的机车皮夹克哦,简约时尚立领设计更利索。非常适合现在这个季节穿哦。时尚百搭,适合多种场合穿着,诠释出女性的多样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