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一级防护二级防护三级防护
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不同,相应的防护标准也不同,有一级防护标准、二级防护标准和三级防护标准之分:一级防护标准,指的是日常工作防护;二级防护标准,指的是常见传染病防护;三级防护标准,指的是烈性传染病防护。第一,一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第二,二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第三,三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除了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应当将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贰’ 二级防护适用于什么
二级防护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
二级防护要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二级防护注意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叁’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哪种手套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戴医用橡胶手套。
一、手套的分类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1、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符合GB7543。
2、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符合GB10213。
(二)可重复使用手套
1、橡胶耐油手套:符合AQ6101,为接触矿物油、植物油以及脂肪族的各种溶剂时戴用的手套。
2、耐酸(碱)手套:符合AQ6102,为接触酸碱喾液时戴用的手套。
3、浸塑手套:符合GB/T18843,用于防水、洗涤剂、脏污及轻微机械等伤害,仅适用于清洁工等类似工种手套。
(3)接触疑是病例用什么手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医用手套加入粉末后形成的风险为可能造成患者伤口感染、形成肉芽肿、脏器粘连等并发症,导致医务人员过敏反应等。在有粉医用手套生产过程中,由于需要向手套中添加粉末,也会导致环境污染及对操作工人的伤害。
有粉医用手套生产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警示信息,提醒医疗机构和使用者合理选择、安全使用。
‘肆’ 疫情一二三级防控标准
法律分析:1、一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一般呼吸道发热门急诊医务人员。
(2)防护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2、二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在疫源地内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处理和检测的实验室人员,病人转运的司机和医务人员,进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
(2)防护要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阴务里)物 e-'II书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三级防护
(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 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2)防护要求: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伍’ 三级防护应穿戴哪些防护用品
三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三级防护需要做好诊区、病区的通风管理,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可能出现呼吸道暴露时,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适用范围
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 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
②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
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 BIPAP 和 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
④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陆’ 预检分诊医护人员要不要穿防护服或者是隔离衣
需要的。
对于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开展工作时要求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对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要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要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6)接触疑是病例用什么手套扩展阅读:
预检分诊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热门诊应配备有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同事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
2、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病例发现、报告和处置。接触过程中,要注意询问发热病人有无两周内武汉相关市场流行病学史,要认真做好病例排查工作,及时识别可疑病例。
‘柒’ 医务人员的三级防护标准要求
法律分析:一、一级防护
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戴一次性使用手套。
适用人群:
1、标本运送送检人员;
2、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员;
3、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二、二级防护
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适用人群
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流调人员、观察或确诊病例流调人员;
2、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家庭或可能污染的场所消毒人员;
3、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人进行转运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4、进入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进行诊疗、清洁消毒人员。
洁消毒人员。
三、三级防护:
防护标准: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面罩,或将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具或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适用人群:
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例进行样本采集人员;
2、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近距离治疗操作医务人员;
3、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捌’ 分级防护要求
分级防护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防护
适用于3类人群,即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一般呼吸道发热门诊急诊医务人员。
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二级防护
适用于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调查的人员;在疫源地区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处理和检测的实验室人员;病人转运的司机和医务人员;进入新冠病毒肺炎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进行诊疗、清洁消毒的医务人员。
需要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三级防护
适用于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高频震荡、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要求在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式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玖’ 进入新冠疑似患者房间,需要带手套吗
最好是带着点,毕竟新冠病毒无处不在更别说是疑似患者了,做好防护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对社会的负责。
‘拾’ 三级防护应穿戴哪些防护用品
三级防护穿戴: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戴面罩或将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具或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适用人群:
1、对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观察或确诊病例进行样本采集人员。
2、对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近距离治疗操作医务人员。
3、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
穿法:
三级防护服一般是连体的防护服。
先坐在凳子上,穿上裤子,然后穿上防护靴或防护靴套;站起来,穿上防护服上衣,然后拉上拉链,并合上门襟;如果有面罩或口罩,先戴上面罩或口罩,最后戴上手套;脱防护服时,将穿防护服的顺序倒过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