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工作中应当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认定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可能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自己手上有伤口或皮损时,则应戴上手套。脱手套后认真洗手或手消毒。
医护人员要安全处置锐利器具,不要直把用过的锐利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尽量减少创口出血。缝合创口时,要特别小心被意外创伤。
有可能发生喷溅时要戴护目镜、口罩等,必要时穿隔离衣。
使用后的锐器(针头、刀片等)利器放入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利器具。
任何地方物体表面污染到血液或体液时,应就地消毒后再做清洁处理。
当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严格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进行紧急处理:
(1) 用流动水和肥皂液在流动水下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伤口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对伤口的局部挤压。(3) 伤口冲洗后用0.5%碘伏或碘酒进行局部消毒,并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对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发生职业暴露实施局部处理措施后,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进行登记。
院感科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快与有关专家取得联系,由被暴露人直接向专家讲叙暴露的具体细节,由专家根据其暴露的程度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用药措施。
Ⅱ 职业暴露后要怎么处理
如果不幸发生职业暴露,首先应立即进行局部紧急处理,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及时向有关专家咨询并请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预防性治疗。如是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粘膜表面应立即先用肥皂,再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溅入口腔和眼睛等部位,用清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如发生皮肤粘膜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立即挤出损伤局部的血,然后用清水或生理盐水等彻底冲洗,再用碘伏和双氧水等消毒创面。合理用药,职业暴露发生后,如果风险较大,建议进行阻断治疗。阻断治疗在暴露之后越快越好,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职业暴露发生后,应立即抽取被暴露者的血样作抗体本底检测,以排除是否有既往感染。如检测结果阴性,不论经过危险性评估后是否选择暴露后预防用药,均应在事故发生后第6周、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时分别抽取血样检测抗体,以明确是否发生感染。
Ⅲ 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法律分析: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一)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二)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三)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2、解除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四)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当穿隔离衣,戴眼罩、面罩,穿鞋套等,以防感染。(五)在护理传染性疾病患者时,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和防护措施,必要时采取双向防护。(六)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七)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八)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九)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Ⅳ 护理工作中如何预防职业暴露
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如实验室技术员、医生、护士、保洁员等,在从事疾病防治工作及有关工作中,意外地被感染者或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而导致有被疾病感染可能性的情况。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临床医生、护士、技师、药师等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在我院进修学习的学员和保洁员等。
二、预防控制原则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诊疗操作前明确自身免疫状况和暴露源感染情况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是避免职业暴露和锐器损伤的主要基础,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等直接接触。
三、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合,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Ⅳ 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措施
1.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必备的防护装备,比如工作服、口罩、双层手套等装备。
2.树立预防的观念:每一例子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均视为传染性物品对待。
3.规范操作,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良好的工作习惯是工作基础。
4.规范六步洗手法:内外夹弓大立完。
5.建议没有乙肝抗体人员注射乙肝疫苗,防患未然。
6.锐器的废弃有专用的锐器箱,单手操作针头的回套。
7.生物安全负责人做好必要的培训。
Ⅵ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采取多种有效 措施,保护护士免受职业暴露中 的危险因素的侵袭或将其所受伤 害降到最低程度。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1
一、 洗手
常规洗手应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在感染或传染病流行期间,应使用消毒液洗手。
①直接接触病人前后(包括病人的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周围环境及物品等);
②进入和离开病房前;
③无菌操作前后;
④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或处理污染物后;
⑤穿脱隔离衣前后,脱手套后;
⑥接触不同的病人或从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⑦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二、锐器伤的防护
1、防护措施:
(1)进行有创性操作时,光线充足,严格按规程操作。
(2)使用安瓿时,先用砂轮划痕并垫棉球或纱布。
(3)抽吸药液后单手操作套上针帽;经三通装置静脉加药时去除针头。
(4)制定完善的手术器械摆放及传递规定。
(5)手持针头或锐器时勿将针尖或锐器面对他人。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
(7)禁止将使用后的针头重新套上针帽;禁止用双手分离污染的针头和注射器,禁止用手折弯或弄直针头。
(8)使用后的锐器及时放入锐器盒。
(9)为不合作的病人做治疗、护理时,须有他人的协助。
(10)选用有安全装置的护理器材。
(11)发生锐器伤后立即做好局部处理。建档,定期体检,接种疫苗。
建立损伤后登记上报制度;建立锐器伤处理流程;建立受伤护士的监控系统,追踪伤者的健康状况;做好心理疏导,有效采取预防补救措施。
2、紧急处理方法
(1)挤:保持镇静,立即用手从伤口的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挤出伤口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或按压。
(2)洗:用肥皂水彻底清洗伤口,并在流动水下反复冲洗;用等渗盐水冲洗黏膜。
(3)抹:用0、5%碘伏或75%乙醇消毒伤口,并包扎。
(4)报: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5)估:根据病人血液中含病毒、细菌的多少和伤口的深度、暴露时间、范围等进行评估,做相应处理。
(6)进行血清学检测,必要时建立追踪档案,采取相应措施。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2
一、执业安全预防措施
1、护理人员进行治疗护理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并保持工作服、口罩清洁干燥。
2、操作前后洗净双手。
3、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治疗时,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传播途径不明时实行标准预防:必须戴一次性手套,脱手套后用肥皂、流动水冲洗双手;接触烈性 传染 病人时应参照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指南(试行),见本院疾病护理常规P170页。
二、职业性锐器损伤监测跟踪制度
1、如不慎被锐器刺伤,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有伤口,应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快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或流动水冲洗伤口,用络合碘局部消毒,并包扎伤口。填写锐器损伤追踪表,了解病人情况。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根据其疾病的潜伏期,HBV追踪时间6个月,HCV追踪时间4个月,梅毒追踪时间5个月。
2、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
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lOug、5ug、5ug(按0、1月、6月间隔)。
3、艾滋病职业暴露按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执行。
三、化疗药物操作防护措施
1、备药:
建立化疗药物配制间或配制箱:
(1)配药者配药前洗手穿防护衣,戴防护袖套,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戴聚氯乙烯手套,其外再套一副乳胶手套。在操作中一旦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
(2)操作台面覆以一次性防护垫,减少药物污染,一旦污染或操作完毕应及时更换。
(3)割锯安瓿前应轻弹其颈部,使附着之药粉降低至瓶底,打开安瓿时应垫以纱布,以防划破手套。
(4)打开粉剂安瓿时应用无菌纱布围绕安瓿颈部,溶解药物时,溶剂应沿着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防粉末逸出。
(5)瓶装药物稀释及抽取药液时,应插入双针头,以排出瓶内压力防止针栓脱出造成的污染。并且要求抽取药液后,在瓶内进行排气和排液后再拔针,不使药液排于空气中。
(6)抽取药液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并应注意抽出药液以不超过4分之3为宜,抽取药液后放于垫有聚氯乙烯薄膜的盘内备用,每次用后按化疗污物处理。
(7)在完成全部药物配备后,用消毒液擦拭操作柜内部和操作台表面。
(8)备药后所用一切污染物应放于污物专用袋集中封闭焚化处理。
(9)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用肥皂及流动水彻底洗手、淋浴,减少其污染。
2、静脉给化疗药物防护
(1)静脉给药时护士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戴手套。
(2)滴注药物时,注射溶液以塑料袋包装为宜,以便液体输入后污染物品的处理。
(3)静脉冲药时,必须先用无菌棉球围在滴管开口处再行加药,其速度不宜过快,以防药液从管口溢出。污染后注射器及针头应完整处理,放入专用袋中,以免拔下针头时药液撒漏造成污染。
(4)操作完毕脱掉手套后用肥皂流动水彻底洗手。
3、抗癌药物污染处理防护原则
(1)抗癌药物外溅后,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其它人员接触。
①护士必须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处理污染区; ②如果药液溢到桌面或地上,应用纱布吸附药液,若为粉剂则利用湿纱布轻轻擦抹,以防药物粉尘飞扬,污染空气,并将污染纱布置于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③把肥皂和水擦洗污染表面,再用75%的酒精或84液擦拭。
(2)在操作过程中如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里,应立即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分别彻底冲洗。
(3)污染安瓿与药瓶应放置专用袋中封闭并标识,以防蒸发污染室内空气。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均为一次性使用,用后放入专用袋中封闭处理。
(5)所有污染物包括用过的防护衣、口罩、帽子等需焚化处理。
(6)在处理病人化疗后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手套,以免污染皮肤。水池、便池用后反复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及空气。
简述护理职业防护措施3
一、、使用防护用物
1、口罩、防护镜或面罩: 护理可能产生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排泄物飞溅或飞沫的病人时。
2 、隔离衣 :隔离衣污染后,应尽快脱下,立即洗手。
3、手套:
①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操作,加强防护;
②操作中,手套破损后应立即更换,脱手套后仍需立即彻底洗手;
③接触黏膜或未污染的皮肤时,应更换清洁的手套;
④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物品时,必须戴上清洁手套;
⑤手套使用后,应注意脱掉并洗手。
二 、负重伤的防护
1、加强身体锻炼
①提高肌肉的柔韧性,关节的灵活性,预防下肢静脉曲张;
②锻炼腰背肌、腰椎活动度,改善局部血液循环,预防椎间盘退变。
2、保持正确的工作姿势
①工作间歇适当变换体位或姿势;抬高下肢或锻炼下肢;
②站时,双下肢轮流支撑身体重量,适当做踮脚动作;
③站或坐时,腰椎伸直,使脊柱支撑力增大;
④弯腰搬重物时,伸直腰部,双脚分开,屈髋下蹲,后髋及膝关节用力。
3、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①佩戴腰围;
②采用辅助器材协助病人翻身;
③穿弹力袜或绑弹力绷带,穿软底鞋。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①选用硬板床或硬度、厚度适宜的床垫;
②避免长时间弯腰,尽量减少弯腰次数;
③减少持重物的时间和重量;
④合理膳食,均衡营养。
5、避免过重工作负荷 合理排班。
三 、化疗药物损害的防护
1、配制化疗药物的环境要求
①设专门化疗药物配药间/化疗药物配制中心;
②配备空气净化装置,在专用层流柜内配药;
③操作台面应覆以一次性防渗透性防护垫吸附溅出药液。
2、配制化疗药物的准备要求
①洗手,戴帽子、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透隔离衣,戴手套;
②轻弹安瓿颈部,垫纱布掰开。
3、执行化疗药物操作的要求
①溶媒沿瓶壁缓慢注入瓶底,药粉浸透后再晃动;
②瓶装药液稀释后抽出瓶内气体;
③抽取的药液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
④抽取药液后,不要将药液排于空气中;
⑤操作结束后擦洗操作台、洗手、沐浴;
⑥静脉给药时戴手套;确保注射器及输液管接头连接紧密;
⑦加药速度不宜过快。
4、化疗药物外漏和人员暴露时的处理要求
①应立即标明污染范围,避免他人接触;
②药液溢洒,用吸水毛巾或纱布吸附药粉溢洒,用湿纱布轻轻抹擦,再用肥皂水擦拭污染表面;
③药液溅到工作服或口罩上,立即更换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清洗,药液溅到眼睛里,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
④记录,必要时就医。
5、污染废弃物的处置要求
①凡与化疗药物接触过的废弃物放置在有特别标记的防刺破、防漏的专用容器中,由专人封闭处理;
②所有污染物、一次性防护衣、帽等焚烧处理。
非一次性物品如隔离衣等,与其他物品分开放置、标记,高温处理。
③处理48小时内接受过化疗的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血液等时,须穿隔离衣、戴手套;被化疗药物或病人体液污染的床单等单独洗涤;
④病人使用过的洗手池、马桶用清洁剂清洗;
⑤混有化疗药物的污水,应在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专门处理后再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Ⅶ 作为一名护士发生职业暴露应该怎么处理
一、职业暴露
1.锐器损伤
2.血液、体液溅到嘴、眼睛、粘膜
二、寻求帮助
1.尽早处理或停止正在做的事
2.呼叫其他人员帮忙
三、现场处理
1.血液、体液溅到眼睛、粘膜的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
2.体液溅入嘴中,用冷水漂洗
3.锐器损伤立即挤出伤口血液,再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再用碘酒或碘伏、酒精消毒。必要时包扎
四、核查病人相关化验报告
无化验结果的,及时通知医生完善病人相关化验
Ⅷ 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锐器伤后局部处理方法是什么
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南 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是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 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迅速了解患者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护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2、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3、如果患者为乙肝、丙肝、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预防保健科应当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HIV检查单。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当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5、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注意保密。预防保健科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 乙肝暴露后治疗建议 1、医务人员未接种乙肝疫苗: 1.1 暴露源不明,在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同时接种乙肝疫苗 1.2 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并观察乙肝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1.3 暴露源HbsAg(-),则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2、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近一年内抗-HBs≥10mlu/ml,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3、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检查无抗-HBs反应,或在一年以前抗-HBs≥10mlu/ml: 3.1 暴露源不明时,检查医务人员抗-HBs,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2 若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医务人员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3 暴露源HbsAg(-),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