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二手房要拿到几个证
法律分析:购买二手房一般就只有一本证,如果是比较早的房子,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2015年3月之后建的房子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当然,如果房子是属于市局的,就还会有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㈡ 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的手续有:
1、交定金签定定房协议;
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
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是公积金贷款);
5、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需要提前交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气源费/产权工本费等办理产权证费用;
6、现金客户只许等产权证办理时交纳以上费用即可。
二手房交易需要准备的证件有:
1、身份证,房主的身份证。
2、户口本、计生证、个人收入证明和银行近三月到半年的账单;如果是单身,要带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已婚的;要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收入证明。
3、二手房业主给你房子。你给他首期,房管局才过户。
4、交定金的收据,交房款的发票和交纳契税的税票。
5、交纳登记费印花税等的票据。
6、买房协议和买房合同。
7、房产证。
㈢ 买卖二手房需要哪些证件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㈣ 买二手房都有哪些证到手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发票,3.契税票,4.存量房买卖合同(房管局备案版一定是备案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㈤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手续和哪些证件
总体来说,买房大概要遵循的手续是:
1、交定金签定定房协议
2、几日内准备首付款签定一式六份商品房合同
3、所在地房地产交易备案科备案
4、如果是银行贷款的就需要到所属银行办理银行贷款(或者是公积金贷款)
5、贷款客户在办理贷款同时需要提前交纳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气源费/产权工本费等办理产权证费用
6、现金客户只许等产权证办理时交纳以上费用即可
还有的针对购买者自己,去学习必要的房地产基础知识,这是购房的必需,还有购买者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房子。也是买房子必须经办的“手续”。
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呢?在各部门办理的证件和证明还有证明自己的房子的房主等都是在房子购买中需要的证件。具体的解释如下:
需要带的证件:
1、身份证,房主的身份证。
2、户口本(按揭用,若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均要)、计生证、个人收入证明和银行近三月到半年的账单(有存折本或到柜台打一张A4张亦可);如果是单身,要带单身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已婚的;要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收入证明。
3、二手房业主给你房子(交钥匙是其中一环节)。你给他首期,房管局才过户。
还有是在各部门办理下来的证明也是需要的,包括:
a、交定金的收据,交房款的发票和交纳契税的税票。
b、交纳登记费印花税等的票据。
c、买房协议和.买房合同。
d、房产证 。
但需要注意的是:
1、慎重签定购房合同
3、面积缩水找合同方要钱
4、验收房子找专家;
5、一定要选择实力信誉较好的中介。
6、延期交房别上当和迟延办证使不得。
㈥ 买二手房都需要哪些手续
买二手房需要的材料有:买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产权证上写名字的人都需要到场。卖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㈦ 买二手房需要房主提供哪些证件
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卖主的资格审查。要求卖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查验卖房人与产权人是否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须查看卖房者是否持有产权人签发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对房屋的产权状况的审查。房屋产权证须是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房者在审查上述证件时,必须查验原件,必要时可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
3.对房屋其他上市交易资格的审查。
(1)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4)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 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5)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6)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4.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㈧ 二手房买卖需要哪些证件
二手房买卖需要的证件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情况证明(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交易合同文本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