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撤店員工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公司撤店需要對員工調崗的,屬於勞動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如協商補償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五條配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拿兆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消賣租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⑵ 店鋪撤櫃應該怎麼賠償
公司撤櫃後該如何給員工賠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公司撤櫃後,雙方因此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衛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則應另外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如果雙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唯坦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祥指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謹山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⑶ 八年員工辭退補償標准
八年員工辭退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
辭退工作年限為八年的員工的補償標准為八個月的工資,因為公司辭退員工的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來支付經濟補償,每族鏈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勞動者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那麼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兆核孫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氏升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⑷ 公司撤店怎麼補償員工
法律分析:1、如果公司撤櫃後,雙方因此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衛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則應另外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2、如果雙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岩猛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散氏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沖棗散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⑸ 公司撤櫃該怎樣賠償員工
公司撤櫃對員工的賠償如下:
1、如果公司撤櫃後,雙方因此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衛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則應另外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如果雙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勞動關系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破產債務怎麼處理
公司破產債務的處理方法如下:
1、公司破產後會有專門的債務處理小組對債務進行梳理;
2、對公司所有資產和債務梳理完成後,開始資產處置及資金回款;
3、根據實際回款的金額對相應的債權人按比例進行資金分配,完成債務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圓冊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卜源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型腔態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⑹ 工作8年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法律分析:首先,雙方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旁侍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鄭啟首位依照本法喊數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⑺ 店鋪撤櫃員工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商場撤櫃員工賠償標准為員工在該公司工作幾年,就給予幾個月的其基本工資的補償。公司辭退員工應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結算清工資和經濟補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商場撤櫃之後需要對其員工進行賠償,賠償情況有兩種,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公司這個時候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與員工沒有解除勞動關系,公司對員工進行其他安排並且員工也接受的,公司這慶肢個時候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員工在工作前譽頃世就應當與用人單位簽好勞動合同。一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會簽訂勞動合同,並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因工受傷其造成的損害一部分可以由工傷保險進行賠付,如果有不足額的地方,由用人單位進行補足,如果用人單位違法,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那麼其產生的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由用人單位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乎御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⑻ 公司撤櫃該怎樣賠償員工
公司撤櫃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而不是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豎褲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碼賣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余模簡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⑼ 公司因撤店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法律主觀:
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辭退勞動者,並且是勞動者是沒有過錯的情形,那用人單位就需要進行補償,補償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進行計算的,一般來說,不滿六個月的,按高伍賀半個月工資來計算;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來計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戚派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橘物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