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宿州曝光有七位市民穿睡衣出行,睡衣出門有何不妥
我個人一直都認為穿著睡衣出門是一種很沒有禮貌且不注重形象跟衛生的一個行為,不美觀又讓人覺得有些許不妥。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喜歡穿著睡衣出門,睡衣本身就是一種居家服,是為了能夠讓你在家更加舒服的一種衣服款式,並不是說這種衣服能夠讓你穿出門當成日常衣服來穿的。當然了,有些人就是這么的隨意自在,自己想穿什麼就樂意穿什麼才不管別人是什麼感受呢。我曾經有段時間也是瘋狂迷戀穿睡衣出門,覺得實在是很方便,想出門就直接出門,也不用再換衣服,可需要接受別人投來的異樣眼光,還很容易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不再穿睡衣出門了。
所以無論是從哪方面來看,穿睡衣出門都是一個不太正確的做法,還是要記住那句話:什麼樣的場合穿什麼樣的衣服,自己有良好形象,別人也會感到舒適。
② 法律規定不允許穿睡衣出門嗎
法律分析: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穿睡衣出門,根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就是說可以穿睡衣出門。根據相關法律證明可以穿睡衣出門的主要有三個方面規定:1.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穿什麼是自己的權利,法律並不禁止;2.根據民法典,自然人享有人格權,人格權里就包括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權,任何人不得侵犯;3.根據刑法,從刑法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來看,穿睡衣出門可能不太雅觀或是不文明,但是刑法里沒有此類罪名,所以是可以穿出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③ 為什麼不能穿睡衣上街
供參考、最近,上海一些地方在組織「文明著裝勸導隊」,不讓穿睡衣的人上街。此舉引起極大反響。 上海的普通老百姓都有穿睡衣上街的習慣。究其原因,還是一個「窮」字。不信聽我道來: 上海人一般有幾套服裝: 第一套:屬於本人家中最好的(當然價格標准每家不同),這套衣服,上海講是「出客」時穿的,只有赴宴、走親訪友等重要社交場合才穿。這也是外地人在上海主要景點所看見的「上海人」形象; 第二套:是上下班等一般場合穿的,價格相對便宜點,但也算比較體面,過得去。太差會被單位同事看不起。 第三套:是內衣。上海人現在基本上都是獨門獨戶,關上家門就與人家不搭界了。在家裡穿著非常隨便。夏天,男人就一條短褲,有的還是三角褲,上身赤膊。女的同樣是短褲、三角褲,加一件無袖汗衫或者直通裙,不戴胸罩。為啥穿得這樣少,因為捨不得開空調。所以,夏天你要到上海人的家裡拜訪一定要首先通知,千萬不能突然出現。 第四套:就是我們現在講的所謂「睡衣」。如果你突然上門拜訪,上海人會叫你稍為等一下,然後換上睡衣來接待你,這是第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是最普遍的,就是臨時上附近的菜場買菜、小超市買煙酒雜品,穿睡衣一是方便隨意(這也是海派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二是睡衣價格便宜,洗曬方便,容易干。三是比較雅觀(睡衣都是有袖子,褲子長過膝蓋,而且都有口袋)。 通過以上分析,大家可以知道,上海人並不把「睡衣」當作「睡覺」穿的內衣,而是一種外出的服裝,已經約定成俗。現在一些管理人員咬文嚼字,說「睡衣」怎麼能上街呢? 我說,「睡衣」只是一個名稱,好比「中山裝」、「西裝」,請問,如果把「睡衣」改名後還能上街嗎?如果不讓「睡衣」上街,那你讓大家穿「背心、短褲」還是「西裝、領帶」上街。你們當官的住的是商品房,開著空調,出門小車、上班也是空調。你體會過普通百姓的生活嗎?如果,老百姓家裡都24小時能開空調,家裡請保姆不需要上街買菜,誰願意穿「睡衣」上街呢?所以,我們在做一項決定時,一定要調查研究,才能贏得民心。否則,只能是紙上談兵,老百姓是不會聽你的!是嗎?
④ 法律規定哪些人不適合穿睡衣嗎
法律沒有規定不能穿睡衣出門,穿睡衣出門是人們的自由。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人格權益,因此自然人是可以選擇穿睡衣出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憲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⑤ 宿州城管曝光穿睡衣出行是不文明行為,你認同嗎
如果把穿睡衣出行列入不文明行為,我倒覺得有些嚴重了,但是我著實不喜歡在公眾場合看到有人穿睡衣。
就像現在很多人都喜歡說,女孩子出門最好化點淡妝,不一定非要自己漂亮,這是對別人最起碼的尊重,衣著亦是如此。起初穿衣服,我們只是簡單的為了遮羞,然後上升到在乎衣服的保暖性,最後到現在所謂的穿衣一定要美觀,其實有很多人都是比較在乎自己的外在形象的,但是總有那麼一小部分人覺得穿衣服是自己的事情,和別人沒有關系。
睡衣之所以叫睡衣,主要是因為只有睡覺的時候我們才穿。什麼時間穿什麼衣服,就像什麼時候做什麼事一樣。別生活的沒有頭緒,亂了套,影響了集體利益,還一本正經的強詞奪理。
⑥ 穿睡衣出門,有問題嗎
穿睡衣出門,是一個不太禮貌的行為。當然如果你只是下樓取個快遞,離家不是特別遠的話,出門穿睡衣的影響不會很大。但是如果去了公共場所,穿睡衣就不太好了。
其實睡衣能不能夠穿出門還是要看它的款式的,現在的睡衣做出了各種各樣的款式,有的是做成的家居服可以外出穿,也可以在家裡面穿的那種。如果你穿的是這種睡衣出門的話,完全不用擔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只是不太正式而已,但在普通場合穿是沒有太大的問題的。但是如果你要到比較正式的場合,睡衣是肯定不行的。像你所說的下樓領個快遞,或者到菜市場買蔬菜都是沒有問題的。
像我婆婆認為在夏天的時候穿拖鞋出門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我看來,拖鞋就是在家裡面穿的鞋子,所以我絕對不允許我的孩子穿拖鞋出門。我也經常會因為能不能穿拖鞋出門這件事情和我老公有爭執,在他們看來,舒適是最重要的;但是在我看來,基本禮儀還是很重要。好像誰也沒有辦法說服誰吧!但是一般在正式的場合或者是在人比較多的情況下,還是不能接受穿睡衣或者是穿拖鞋這些比較居家的打扮。
⑦ 穿著睡衣出門,有問題嗎
在路上,發現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很多人穿著睡衣就出門了。在公交站、路上、菜市場、超市都常見到,是那種家居服,大多穿的是一整套的,有的甚至一家三口逛超市,一水兒的「棉睡衣」。
上網查了一下,這不是某個地方的個例,2017年安徽阜陽,還有人因為穿睡衣出門,被罰款50元的,理由是影響城市形象。上海很多地方也出現過「文明著裝勸導隊」,勸阻市民不要穿睡衣逛街。
可見,穿睡衣出門逛街買東西,不管大城市還是鄉鎮,都不是特殊的現象了。
「睡衣風」在2018年春天,確實是時尚圈的一種新潮流,很多品牌推出過睡衣風格的時裝,潮流、個性。
但我們外出看到路上很多人冬天穿的「花棉襖」睡衣,肯定不是追隨時尚圈的潮流
⑧ 穿睡衣出門禮貌嗎
首先睡衣不是在公共場合所穿的衣服。
但如果是普通的家居服,穿出去丟垃圾買菜都是可以的。可是如果是比較暴露的「睡衣」,穿出去一定是不禮貌的,這與穿衣自由是沒有關系的,而是對於他人的尊重。
睡衣是有清晰界定的,可定義才能可評價,顧名思義睡衣是睡覺時穿的衣服,可目前出現在大街上的睡衣,並非如此。更客觀地講,這其實是家居服,是很多人在家裡穿的衣服。
(8)什麼地方不讓穿睡衣上街擴展閱讀:
一直都有人認為,穿睡衣出行更多是一種審美問題,而審美不屬於文明。從審美視角看待穿睡衣出行,倒不失為一個解決問題的思路,比如在睡衣設計中更加註重美感,兼顧到可能存在的短暫出行需要。這樣,即使一時圖方便穿著出門,也未必就會成為「美的破壞者」。
「曝光穿睡衣出行」是為文明而來,但此舉本身卻不是一道文明風景。這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文明建設存在的一個老問題,那就是急於求成、過於簡單,總是試圖用粗暴方式來畢其功於一役地解決所有問題。文明是一種結果,也是一種過程,只有用文明的方式,才能真正培育出文明之花。
⑨ 市民穿睡衣出行被當城管當做不文明行為曝光,這事為什麼是城管管
可以說市民穿睡衣出行是影響城市的面貌,這件事情按道理來說應該是讓城管來管的。但是個人感覺市民穿睡衣出行被城管抓,這樣的規定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畢竟穿睡衣出行又不是特別的讓人難以接受,還有就是那些穿比基尼的都可以為什麼穿睡衣就不行。感覺城管就是太閑了沒有事情做了。這種事情也管,也是在網上引來了一片罵聲。還有就是給人感覺到現在可能沒有錢賺了,又是想著法子去賺錢。反正城管遇到事情就躲起來了,沒有事情就出來找事情。這件事情支持居民,因為居民穿睡衣出席並沒有違法為什麼要當做不文明的行為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