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被告能穿睡衣上法庭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不能。《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分析得知,當事人穿睡衣等明顯不適宜參加庭審的服裝出庭,並且在開庭時吸煙、進食,或在酒吧、商場等存在不當干擾、有損法庭的嚴肅性。
B. 被告在法庭上應該注意些什麼
1、被告方上庭前先注意個人形象,穿著符合大眾標准,女性不化妝或著淡妝,不標新立異 。
2、被告上庭後,首先穩定自己的情緒,注意談吐,不說臟話、氣話,不搶話、插話,當需要你發言時再表達自己的觀點,如果有律師陪同,則由律師為主陳述你的觀點和證據,如果需要補充,請三思而後「言」,因為每個漏洞都會是對方向你攻擊的「把柄」。
3、法庭以證據為主,辯論時也要據「理」力爭,如果無理攪三分,在法庭上是沒有用處的,反而讓法官和陪審反感。
拓展資料:
1、法庭(courtroom)是法院(court)的事務類組織單元,是法院的子屬級單元:分為部門法庭(如民事庭刑事庭)、某事的臨時法庭、基層法庭(縣級法院的鄉鎮級基層單位)。
2、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即與本案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不具備起訴條件,或其民事權益並未受到侵犯、發生爭議,法院應當及時讓這種不符合條件的原告退出訴訟。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原告不願意退出訴訟,應當以裁定駁回起訴;如果其他當事人中有符合條件的原告而不願參加訴訟,可以終結案件的審理。原告享有起訴的權利,起訴後有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的權利。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有被告反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3、原告是指由於自己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了爭執,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人民法院受理,從而導致訴訟程序開始的人。被告是指原告聲稱侵害了他的權益,或者與其發生了民事權益爭議,依法被人民法院傳喚應訴的人。原告與被告是相對稱而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
C. 去出庭法院穿衣服有講究嗎
旁聽人員:
1、在法院出庭,上衣,褲子,鞋等服飾要整潔。不要穿拖鞋。
2、不要濃妝艷抹,不要赤膊上陣。儀表要端莊。
律師:
1、穿著應以莊重智慧為原則。藍黑色的西裝,白色襯衫搭配銀灰色斜紋領帶,黑色皮鞋,黑色襪子,黑色真皮公文包,整齊傳統的短發,給人以干凈、成熟睿智的感覺。
2、形象氣質要好,男生要注意頭發鬍子,女生最好化點淡妝,切記不要濃妝艷抹。
(3)為什麼很多法庭被告穿睡衣擴展閱讀:
1979年12月,最高法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制定並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試行)》。1993年11月,最高法對其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規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最高法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胡仕浩介紹,修改後的《規則》共有27條,除對原有條文進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內容有15條。
《規則》主要有六大變化:更加註重庭審參與人的權利保障,更加註重庭審規則公平,更加註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註重規范法庭秩序,更加註重庭審活動公開,更加註重司法禮儀。
《規則》規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正裝或便裝,不著監管機構的識別服;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在庭審活動中不得對被告人或上訴人使用戒具。
《規則》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予以特別保護,規定審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應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進行特殊設置。
《規則》規定,公民對公開的庭審可以自由旁聽;只有在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人民法院才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後順序或者通過抽簽、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旁聽優先安排;公布各法庭的編號、位置以及席位數量等信息,既方便引導旁聽,又有利於接受監督,防止限制旁聽。
D. 原被告在法庭上必須穿正裝西裝嗎
這個沒有要求,原被告雙方只需要著裝整齊就可以了。但是像律師法官等法律職業人員的話,就必須要穿著正裝。
E. 為什麼犯人上法庭時,幾乎都是穿睡衣睡褲
堅信小夥伴們都是有那樣的疑慮,由於在大家的印像里邊犯罪分子一般全是衣著囚服,令人一眼就能認出的。但是無論是在新聞報道里邊或是在影視劇中,大部分在法庭上看到的犯人全是衣著睡袍睡褲,十分家居傢具的模樣,這是為什麼呢?
犯人為什麼穿睡衣?許多的朋友很有可能感覺這種人是仍在睡覺的時候就被追捕走,有的人乃至是衣服褲子都趕不及穿就被立即送上巡邏車帶去,因而才會發生那樣的狀況,可是實際上它是錯的,由於罪犯被逮著後是要拘押到牢房裡邊的,以後一段時間才會送上法院審理。
很多時候對犯人進行審判的時候,我們很多學校會帶著學生來觀看,這主要就是為了給學生們提個醒,畢竟青春期的學生或者是一些大學生等等都是有著一段時間容易情緒化的,因此這也是為了給他們提個醒。很多人可能都不信我們在這方面如此的人性化,但是這就是事實,在沒有正式的確定罪行時,他們是有著自由選擇權的,因此我們也不會對其有什麼太過的硬性要求。
F. 法庭可以穿拖鞋進去嗎
法律分析:法庭不可以穿拖鞋進去。參與庭審,應當著裝整潔,如果參與人著裝不整潔的,人民法院有權進行干涉。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庭履行職務的人員,按照職業著裝規定著裝;非履行職務的出庭人員及旁聽人員,應當文明著裝,符合法庭禮儀;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正裝或便裝,不著監管機構的識別服。對著裝不符合規定的,可以責令其退出法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三條 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正裝或便裝,不著監管機構的識別服。人民法院在庭審活動中不得對被告人或上訴人使用戒具,但認為其人身危險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G. 大S婆婆提十萬包穿3萬睡衣,藐視法庭要坐牢1年的她這么高調
說起大S婆婆張蘭,常常吃瓜的朋友們一定不陌生~這位俏江南創始人的人生際遇也是頗為傳奇滴~
最近張蘭女士曬出了她的近況。只見視頻里,她手提奢侈品包包走出豪華別墅大門,稱接下來要去看自家的幾處工地,大門口的神獸擺件十分吸睛,看起來超霸氣。
視頻里,張蘭內搭黑色連體衣,外披著寶藍色大衣,一臉高貴女總裁的風姿,氣場超強。
話說張蘭對於自己在大眾面前的形象,那也真是非常嚴格了。之前在家做菜還要穿高跟鞋。
動圖感受地更為明顯些。張蘭戴著墨鏡稱接下來要去看自家的幾處工地。雖然說已經是要退休的年紀,但是張蘭的事業心比大S可重多了。
不提你絕對想不到,張蘭已經是63歲的老太太了。整個人氣色不錯很有精氣神,舉手投足都是精緻貴氣。
網友扒出她手上拎著的奢侈品包包超10萬元,可謂是相當壕氣了哈。
其實,張蘭的奢侈不僅體現在包包上。她曾發布的在豪宅里煮紅酒的視頻中,被網友發現,身上的睡衣就價值三萬。
兒子送個大火腿需要3個人才能抬得動,把有錢打在公屏上。
張蘭還發過一段從家裡出來的視頻,有網友認出是北京某著名別墅區,均價是6萬多一平米,一套下來最低也需上千萬人民幣。
還會分享穿搭日常,大牌包包十分搶眼。
不愧是女強人啊,被官司纏身被判入獄要吃牢飯1年,人家就像沒事兒人一樣,還在高調炫富,看看這心態~
如果有人不清楚要坐牢這事兒,小妹兒給你好好說說~
事情是這樣的,張蘭早前因出售持有的俏江南股份惹爭議而在港惹上官非。高院在2015年審理案件時,向被告一方的張蘭發出禁制令,不僅凍結其資產,還禁止其轉移、出售在香港境內及境外約5100萬美元的資產,並下令她所有超過50萬元港幣的資產都必須申報。
但法庭之後發現張蘭未遵從法庭命令,向法庭申報她有凈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法庭終在去年3月裁定張蘭違反禁令,行為構成藐視法庭。高院法官判她監禁1年。由於張蘭缺席聆訊,法官又發出手令,下令將張蘭拘捕和送交監獄。
但汪小菲卻發朋友圈否認這一新聞,力挺母親:「消息不實,已提出上訴」。
之後,汪小菲又在微博發布了律師函,表示:「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對該案作出最終判決。」並稱會繼續提供新證據以推翻不實指控。
對此,有媒體向張蘭本人求證消息是否屬實,她表示十分錯愕,自己在家待得好好的,從沒聽說過這個消息。張蘭還通過律師表示,案件仲裁歷經三年,尚未作出最終裁決,媒體報道不屬實,已侵犯自己名譽權。
最新的進展是 如今上訴結果出來了!!
上訴庭1月7日頒布書面判詞,指張蘭沒有合理辯解為何她不在原審時提交有關新證據, 故駁回她就上訴提交新證據的許可 。
也不造這次大s的婆婆還能不能逃過牢獄之災。
在被判入獄之後,張蘭在直播中回應此事,她稱自己沒有做虧心事,是遭到小人算計,並回懟網友:「你說我違法就違法,你覺得我藐視法庭,你就來抓我呀,我在北京國貿大廈等著你!」
同時她還表示口中的小人不但傷害了她,還利用媒體攻擊兒子汪小菲跟兒媳婦大S,內心覺得對不起兒子兒媳,故躲在家裡狂哭,「兒媳婦對我很好,昨天她還安慰我,說媽媽你是最棒的,我們都愛你,你天天分享正能量,問心無愧。兒子正在廣州辦事,知道我出事,立即就趕回來北京安慰我。」 提及兒子兒媳婦,張蘭一時感觸,忍不住在直播鏡頭前落淚。外表再強悍的女人,一旦涉及子女,就立馬柔軟起來了。
在之後的直播中,張蘭直言非常想念遠在台北的孫子。有網友評論稱為什麼汪小菲要娶遠在台北的大S,張蘭直接霸氣表示娶哪兒的不重要,緣分最重要,兩人看對眼了就行。
能在落難後還享受如此奢華的生活,凍結資產都沒能阻止她當「貴婦」也是厲害了。回顧張蘭的在商場的戎馬半生,可謂是很離勵志了。
張蘭的家境並不差,書香門第出生的她,在當時出國潮的影響下,也想闖一闖,於是去了國外,開啟了「淘金」生涯。
但是,在國外的生活並不容易,張蘭做過洗頭妹,端過盤子甚至還做過苦力,當裝卸工。這樣的生活讓張蘭備受煎熬,終於,到了1991年,張蘭回國,開啟了創業之旅。張蘭回國後就在北京做起了餐飲生意,開了一家餐廳。這家川菜館也為了日後張蘭進軍資本市場邁出了第一步。
到了2000年的時候,張蘭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真正的人生贏家。張蘭賺到了6000萬的資金開始想要向更高的方向發展。於是張蘭拿著賺來的錢開起了俏江南。也正是因為俏江南,改變了張蘭的命運,從此,張蘭開始走向了人生最高光的時刻。
因為俏江南主打高端餐飲,融合了中國元素,別具匠心的裝修風格非常受歡迎。很快,俏江南就成為了高端餐飲的代表。後來更是拿到了北京奧運會獨家餐飲服務商讓俏江南聲名鵲起。俏江南風靡大江南北,張蘭也因此進入了胡潤富豪榜。
然而,張蘭的野心並沒有停止,張蘭在采訪中就曾說,「我們的目標是做餐飲界的路易威登,讓全球都開滿俏江南!」不過,隨著俏江南的迅速崛起,資金壓力也越來越大。當時創辦蘭會所的時候,張蘭花了很多本錢,不僅請世界著名設計團隊打造,而且會所物件樣樣精美不凡。
為了解決資金的壓力,張蘭不得不尋求資本的幫助。2008年鼎輝資本入駐了俏江南,和張蘭簽署了對賭協議,該協議要求俏江南要在2012年年底上市。不過張蘭對此並不以為意。簽署協議後拿到了鼎輝資本2億的融資。但是,令人沒想到的是,在後來的上市路上遙遙無期,因為國家收緊公款吃喝,監管層也不再開放餐飲行業IPO申請。俏江南上市夢破滅,按對賭協議,張蘭也只能忍痛割愛,將自己辛苦打拚的餐飲「江山」拱手送人。
可以說,張蘭的成功雖然和資金問題有很大的關系,但是更多的還是在於成功之後追逐資本,野蠻擴張,最終導致資金鏈出現了問題,一紙對賭協議,讓張蘭和她的商業帝國萬劫不復。一代女強人自此落下帷幕也是讓人唏噓不已。反觀他的兒子汪小菲,雖然一直在做生意,但這些年來不時就被傳出陷入財務危機。
打從俏江南走了下坡路,汪小菲就一直在商業上進行各種嘗試,而老婆大s成了他的金字招牌。
2012年,他成立了合潤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主打復(混)合茶飲料品牌。
頭號招牌就是他的老婆大s,請大s做了代言人。不過這款飲料沒多久就銷聲匿跡了...
2017年,汪小菲在中國台灣投資3.5億台幣設立了以大S名字命名的精品飯店「S Hotel」,並一直經營至今。
雖然開酒店看起來很風光,但是汪小菲還是受疫情影響,疑似陷入財務危機。
2020年初,有傳聞稱因疫情影響,汪小菲名下的酒店疑似逼迫員工簽訂無薪假期協議,如若不接受,將收到一筆補償金後被辭退。
隨後汪小菲接受采訪時默認了這件事,稱關於無薪假期的協議,都是根據規定辦事,一方面是要拼業績,一方面也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至於被問無論是否同意協議都被辭退一事,汪小菲否認表示:「我從來沒沒有強迫員工做這樣的事。」
意思是,雖然他沒有強迫,但也默許了...
汪小菲隨後又轉發了新聞,在微博回應稱所謂的無薪假是一個月放七天,員工還可以拿到基本工資。還表示,回復慢或者不同意的員工會資遣,還要多給他們一個月的工資。
怎麼看都是財務上有點緊張的樣子。再之後就有傳聞稱,大S打算賣豪宅幫汪小菲。
台媒稱房屋出售平台最近出現一筆冠德遠見19樓戶求售,兩戶打通的總面積有176坪左右外加兩個車位,開價2.76億台幣(約合人民幣6300萬),巧合的是這一戶就是大S所持有的物業。
汪小菲曾經也被拍到出現在豪宅周圍,手插口袋面無表情的經過,看起來心情並不好,路過豪宅還向裡面望去有些依依不捨,不知道是不是對於出售豪宅有些捨不得。
新聞曝光後沒多久,汪小菲就作出回應。稱新聞完全是造謠,自己6月份要宣布的重大事情,原本是要在S Hotel里開一家米其林一星餐廳和一間酒吧,現在改到7月底開張。
後來還氣到把報道這件事的媒體和主編拉出來痛斥,並稱將向對方發出律師函。汪小菲稱這個周刊每年三、四月份一定會造謠他一次。去年造謠,他請了律師,對方登門致歉,還在周刊道歉。今年對方又按奈不住,提前一個月造謠。這次不會對對方手軟,將會向對方發律師函。
無論為汪小菲賣房救酒店的新聞是真是假,汪小菲的確沒少靠大s啊。最近汪小菲又雙叒叕多了一則投資消息。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汪小菲大方透露未來計劃,稱將投資20億港幣(約人民幣17億元)在海南打造世界級高端康養中心。
''一定要做有質感的這個產品,對於我們來講,絕對不能說到這邊上來嚯嚯一下就走了''。
當被問到是否認為自己是成功的企業家時,汪小菲態度謙虛,直言不給自己定位:''有些人他們覺得我企業做得很成功,就是覺得你是 娛樂 界的,這 娛樂 界怎麼了?名人怎麼了?我就說這個明星怎麼了?人做 娛樂 行業,這跟一個企業是一樣的道理。''
話雖真誠,但遭到一眾網友吐槽,尤其是在投資方面,大家似乎都不看好他。
雖然往日的豪門光環已不再,但不耽誤有事業心,如今他還放下身段,現身直播間和人一起帶貨,真是擁有和媽媽張蘭一樣的好心態啊。
H. 犯人在法庭上為什麼穿顏色不同的馬甲
馬甲顏色並沒有含義,只是為了方便管理統一顏色樣式。
罪犯在監獄里不穿馬甲,有統一的囚服。而穿鮮艷顏色的馬甲,如橘紅色,的人,一般為看守所關押人員或嫌犯,為了顯眼醒目。
且經過司法改革後,只有罪犯才會穿著囚服,現在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上訴人等脫掉「馬甲」受審已在廈門、深圳、河南等多地法院率先實踐。
囚服的色澤和式樣,由各省、市、自治區勞改局按照文明管理的原則,自行制定,並在囚服,上.表左胸前印製小型符號,以便識別,但禁止在囚服上印製「勞改」或「犯人」,字樣。
(8)為什麼很多法庭被告穿睡衣擴展閱讀
依據《監獄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罪犯的被服由監獄統一配發,根據這一規定,從2000年起,全國監獄系統對罪犯囚服進行了規范和統一,即所有罪犯衣褲均為藍色服裝,衣兜、肩背、褲縫三處為白色條紋(喻為鐵門、鐵窗、鐵鎖鏈)。後來為了同幹警的夏季藍色警服區別,又將罪犯的夏服底色改為土泥巴色加以區別。
另外,罪犯統一囚服,實行分級處遇的管理,是我國監獄改革的重大成果。這些制度的實施,對監獄的安全穩定和監管改造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從近幾年的實踐和操作來看,也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
特別是罪犯的統一囚服和分級處遇相互獨立就,沒有有機地結合起來,導致分級處遇流於形式,從而使各項監管制度不能落到實處,以致發生了許多不該發生而又發生了的監管安全事故。
I. 中國大陸的犯罪嫌疑人。上法庭都要穿黃馬甲。剪平頭
未經過審判的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著規定的服飾,必須自願。具體原因如下: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不需要穿看守所服;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衣可穿時,才由看守所提供,並且沒有規定一定要提供看守所服。顯然,強制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換裝並無法律依據。 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根據這條中國版的無罪推定條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不是法律上的罪犯,所以有權選擇著裝。
J. 開庭被告可以戴帽子嗎
可以戴帽子,你是被告,不是律師,沒有著裝方面的要求。
一般法庭是不會干涉你的著裝的,只要不是太不雅觀,人家不會理會,我們不是英美法系,你看我們上庭也不戴假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