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海關實際應用的單耗公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有什麼不同
單耗計算公式
單耗=凈耗/(1-工藝損耗率)
單耗=進口料件*(1-損耗率)/出口成品
單耗=原料*(1-損耗率)/成品
公式說明:
以上三種描述意義是一樣的,一般來說,「進口料件」等同於「原料」,「出口成品」等同於「成品」
解釋說明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加工貿易核銷吧網路貼吧
⑵ 同一種產品在不同海關出口報關,確被各個海關歸類的商品編碼不一致.為什麼不是統一的.
中國海關是稅務系統之一,商品編碼涉及到稅收,所以各個海關為了保全稅收會把一些模稜兩可的商品歸入稅率較高或者監管條件較嚴的編碼里。某種商品可能出現暫時的歸類不一致,但每年海關總署會對全國海關歸類不一致的情況進行調整處理,在海關總署的網站上有歸類查詢系統,可以查詢歸類結果、預歸類決定、歸類決定書,這些是專門用來對疑難商品的歸類做出解釋和決定的。如果你進口的商品出現了不同海關做出不同歸類的決定,而這又危害到你方利益,可以在出口前向出口海關申請預歸類決定,如果對海關決定不服可以向上級海關申請復議(但是復議結果出來前前次歸類仍然有效,要按照前次歸類執行),如果對復議結果不服,可以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⑶ 一個關於凈耗和單耗的問題!!救命啊!大家幫我啊!
單耗=凈耗/(1-工藝損耗率)
其中:工藝損耗率,是指工藝損耗占耗用料件的百分比。
而工藝損耗,是指因加工工藝原因,料件正常加工過程中除凈耗外所必須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轉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
所以,0.4是單耗,0.01是無形損耗,0.09是有形損耗,由此可以求得凈耗!
依公式得:0.4=凈耗/【1-(0.01+0.09)/0.4】
其中:(0.01+0.09)/0.4 是求的工藝損耗率:為0.25
所以:凈耗=0.3
⑷ 進料加工核銷,海關要求按以下公式重算單耗,單耗=凈耗/1-損耗率
你這是來搞笑的吧,單耗:是一個成品需要實際消耗的物料數量,損耗:是用損耗率計算出來,你這個6060.6*2.19就是做這么多成品需要消耗13272.714的物料,這部分出口就平掉了。後面14000*0.0519才是損耗的邊角料,這部分是要補稅的,兄弟
⑸ 什麼是單耗
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在正常生產條件下加工生產單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結轉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進口保稅料件的數量。單耗包括凈耗和工藝損耗。
凈耗是指加工生產中物化在單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結轉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貿易進口保稅料件的數量。
工藝損耗是指因加工生產工藝要求,在生產過程中除凈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深加工結轉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貿易進口保稅料件的數量。單耗標准
單耗標準是海關在加工貿易單耗管理中,對加工貿易企業申報的單耗和海關核定的單耗,規定應共同遵守並在一定期限內重復使用的尺度。
近兩年制定的單耗標准主要是一些大宗、大類、工藝傳統、易於標准化的重點敏感商品。如:煙、酒、糖、鋼材、電解銅、氧化鋁、膠合板、天然橡膠、感光材料、棉花、化纖、聚酯切片、植物油等。
初期制定的國家單耗標准,由於制定和審定標準的有關主管部門的專家對單耗標準的原則、使用方法、核定對象還有一個加深理解和熟練運用的過程,所以單耗的申報行為和海關核定單耗的執法行為要逐步規范和統一,分步驟逐步到位。形象的比喻為先擰螺絲母後緊螺絲扣,直至擰到位。
單耗標準的制定
制定單耗標準的依據是:國辦發[1999]號文件第八條由海關總署、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國家工業局制定並分批公布全國統一的加工貿易進口商品單耗定額標准,作為審批、監管核銷進口料件數量的依據。和《海關法》第三十三條加工貿易製成品數量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核定。及《海關法》第三十三條《法律條款釋義》中的有關釋義各直屬海關或隸屬海關在國家統一的單耗標准之外,為了規範本關區加工貿易管理,可以根據本關區的實際制定僅適用本關區的單耗標准作為國家統一標準的必要補充。
海關總署、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國家單耗標准。各直屬海關在當地經貿主管部門和另工企業、加工貿易企業協會、外商投資協會的協助下制定關區單耗標准。
單耗標準的制定原則
國家和關區單耗標準的制定都應遵循下列原則:符合加工貿易企業的生產實際;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外貿政策;以國家、行業標准或該行業的平均生產水平為基礎;促進加工貿易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公平競爭;便於海關依法行政和有效監管。
首先符合加工企業生產實際最為重要;其次,要貫徹國家的稅收政策,不使應征稅款流失;維護國家的產業政策,不使國內相關產業和市場受到漏稅內銷商品的沖擊,促進國家外貿政策的貫徹,不使正常的進出口貿易秩序受到干擾;以該行業加工貿易企業的平均生產水平為基礎,有利於促進加工企業技術進步和公平競爭;還要便於海關依法行政和有效監管,使制定的單耗標准切合加工企業生產實際,海關核定單耗時好使好用。
單耗核定的原則是:在單耗標准幅度范圍內,各地海關按加工企業生產加工的實際核定、核銷單耗,也就是據實核銷原則。這既反映了生產加工的實際,也在可控的幅度內規范了海關的核銷尺度、降低了監管風險和廉政風險。
單耗標準的核定幅度
制定的單耗標准幅度過低,不能客觀反映設備陳舊、技術落後、生產規模小,工藝傳統,加工批量不大的加工企業生產實際,也會給海關核銷操作帶來麻煩。這類企業加工單耗經常超出單耗標准上限值,海關就要對其修改備案數據,加大了海關核銷的工作量。
單耗標准幅度過大,上限值過高,加工企業報核時會給海關帶來核定單耗的壓力(企業會以最高上限值申報單耗),也給核銷人員的自行裁量權過寬過泛,達不到在合理的規范的幅度內相對統一的執法要求,等於沒有標准。
單耗標準的制定要很好地掌握這個幅度。單耗標准幅度的高低,反映單耗標准制定的水平和質量,在幅度范圍內按加工企業生產實際核定單耗的執法水平和業務能力。
⑹ 在加工貿易中,單耗和凈耗、損耗間的公式是 單耗=凈耗/(1-工藝損耗率) 單耗=凈耗+損耗
首先我沒有見過單耗=凈耗+損耗這個公式,但是自己簡單做了個實驗,發現這個公式可能存在些問題。舉個例子,一企業進口1000立方米原木,生產400立方米板材,損耗率60%,凈耗是1。這樣單耗=1/(1-60%)=2.5 如果單耗=凈耗+損耗公式成立的話,那麼就應該是1+0.6=1.6。暫且拋開這個公式,單耗是指加工每個單位的成品所耗用的料件數量,凈耗是指霧化在成品中的料件數量,這樣的話,凈耗*損耗率是毫無疑義的,因為凈耗存在於成品中得,而損耗掉得部分卻和成品沒有關系,所以如果說單耗=凈耗+損耗成立的話,那麼損耗=單耗*損耗率就成立。希望能幫助到你。
⑺ 為什麼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然後除以1
一、解:因為: 計稅組成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
所以: 消費稅=計稅組成價格*消費稅稅率
所以:計稅組成價格 =關稅完稅價+關稅+計稅組成價格*消費稅稅率
變形為: 計稅組成價格*(1-消費稅稅率)=關稅完稅價+關稅
因此:計稅組成價格=(關稅完稅價+關稅)/(1-消費稅稅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
第六條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符合本章第二節規定的,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並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後,依次以下列方法審查確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相同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二)類似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
(三)倒扣價格估價方法;
(四)計算價格估價方法;
(五)合理方法。
(7)睡衣海關單耗為什麼不是1擴展閱讀
完稅價格原則
進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遵循以下原則確定:
1、《完稅價格表》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
2、《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
3、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並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
4、邊疆地區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稅價格按照海關總署另行審定的完稅價格表執行。
⑻ 報關時報關單上的數據是不是要和實際出貨數一樣多了或者少了有什麼說法
首先報關單上的數據要和實際出貨數一致;多了或少了就叫短缺或多溢,如果你們單位退稅率比較低的話,海關一般抽查的幾率小些,如果是海關敏感的商品編碼查到的幾率就會大些!
如果被海關查到:
1.比實際數少了怎麼辦?你可以出份證明讓報關員給海關解釋,比如說你們要質檢,損壞的數量是屬於客戶的,所以比實際少,一般沒問題的。
2.比實際數多了就難辦了,海關會認為你是偷稅漏稅,先把你們的貨物扣押住,到你們企業查你們以往的出口情況,要是多了的話,可能就被取消出口資格還有些其他的限制,處罰是很重的。
建議你不要冒那個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