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宿州城管曝光穿睡衣出行是不文明行為,你認同嗎
如果把穿睡衣出行列入不文明行為,我倒覺得有些嚴重了,但是我著實不喜歡在公眾場合看到有人穿睡衣。
就像現在很多人都喜歡說,女孩子出門最好化點淡妝,不一定非要自己漂亮,這是對別人最起碼的尊重,衣著亦是如此。起初穿衣服,我們只是簡單的為了遮羞,然後上升到在乎衣服的保暖性,最後到現在所謂的穿衣一定要美觀,其實有很多人都是比較在乎自己的外在形象的,但是總有那麼一小部分人覺得穿衣服是自己的事情,和別人沒有關系。
睡衣之所以叫睡衣,主要是因為只有睡覺的時候我們才穿。什麼時間穿什麼衣服,就像什麼時候做什麼事一樣。別生活的沒有頭緒,亂了套,影響了集體利益,還一本正經的強詞奪理。
㈡ 渦陽縣內不準穿睡衣上街,否則拘留,是真的嗎
最近兩天微信朋友圈上一則消息在瘋傳:「渦陽的同志們,緊急通知所有穿睡衣的上街,交警查著女土穿睡衣的罰款20元,男土穿睡衣的罰款50元,開車的穿睡衣車扣兩天罰款200元,喜歡穿睡衣的朋友們要住意哦!最近渦陽在創建文明城市哦……看到的轉發」。不少微友地質問:雖然穿著睡衣不好看,但這有執法依據嗎?
對此,渦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稱,該消息純屬謠傳,沒有出台相關規定,更沒有安排執法人員上街罰款。
對於「開車的穿睡衣車扣兩天罰款200元」,渦陽交警支隊宣教科工作人員表示:「沒有這回事,交規只規定不允許穿拖鞋駕駛,對於其他著裝均為駕駛人個人意願,穿睡衣上街雖然影響城市文明,但未上升到法律層面。」
「只穿睡衣上街,主要是換衣服麻煩,圖方便會穿睡衣在家附近活動」。市民張某認為,穿著睡衣到公共場所的確不雅。
法律顧問說:「首先法律沒有規定民眾要穿什麼,也不可能有禁止性規定。穿什麼衣服屬個人私生活,由個人意志決定,法律不可能管。」如果有「裸奔」「露陰」等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穿睡衣上街、出入公共場所的確不雅,外出文明著裝主要得靠個人自律。
雖然消息是假的,但您也不能隨意的開啟睡衣模式啊~何時起,棉睡衣成為渦陽人的青睞。走在大街小巷總是遍布穿著棉睡衣逛街的男女老少們。棉睡衣在渦陽的銷量一定比其他地方快,走在大街上總有花團錦簇的感覺,放眼望去滿城盡是棉睡衣!還有就是,為了大渦陽的文明創建,您不怕拍,俺們就不怕傳!
㈢ 法律沒有規定穿睡衣不能上街,有人罰我錢可以不給嗎
如果正常的睡衣,肯定是可以穿上街的,如果是特別暴露的就不行。穿正常睡衣上街有人罰錢一定不要給,你可以報警。如果是警察罰你也得出示證件,說明處罰的依據,否則也不要給。
㈣ 宿州曝光有七位市民穿睡衣出行,睡衣出門有何不妥
我個人一直都認為穿著睡衣出門是一種很沒有禮貌且不注重形象跟衛生的一個行為,不美觀又讓人覺得有些許不妥。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那麼多人喜歡穿著睡衣出門,睡衣本身就是一種居家服,是為了能夠讓你在家更加舒服的一種衣服款式,並不是說這種衣服能夠讓你穿出門當成日常衣服來穿的。當然了,有些人就是這么的隨意自在,自己想穿什麼就樂意穿什麼才不管別人是什麼感受呢。我曾經有段時間也是瘋狂迷戀穿睡衣出門,覺得實在是很方便,想出門就直接出門,也不用再換衣服,可需要接受別人投來的異樣眼光,還很容易遇到自己喜歡的人,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不再穿睡衣出門了。
所以無論是從哪方面來看,穿睡衣出門都是一個不太正確的做法,還是要記住那句話:什麼樣的場合穿什麼樣的衣服,自己有良好形象,別人也會感到舒適。
㈤ 穿睡衣出門算文明行為嗎
那就要看你穿的是什麼睡衣咯。如果是短袖那種的,就沒事了。別人不會怎麼看的。
如果是很露的還有像睡袍那種的最好換好衣服在出去會好先喲.
不然覺得怪怪的。
嘻嘻。要採納哦
㈥ 為什麼不能穿睡衣上街
供參考、最近,上海一些地方在組織「文明著裝勸導隊」,不讓穿睡衣的人上街。此舉引起極大反響。 上海的普通老百姓都有穿睡衣上街的習慣。究其原因,還是一個「窮」字。不信聽我道來: 上海人一般有幾套服裝: 第一套:屬於本人家中最好的(當然價格標准每家不同),這套衣服,上海講是「出客」時穿的,只有赴宴、走親訪友等重要社交場合才穿。這也是外地人在上海主要景點所看見的「上海人」形象; 第二套:是上下班等一般場合穿的,價格相對便宜點,但也算比較體面,過得去。太差會被單位同事看不起。 第三套:是內衣。上海人現在基本上都是獨門獨戶,關上家門就與人家不搭界了。在家裡穿著非常隨便。夏天,男人就一條短褲,有的還是三角褲,上身赤膊。女的同樣是短褲、三角褲,加一件無袖汗衫或者直通裙,不戴胸罩。為啥穿得這樣少,因為捨不得開空調。所以,夏天你要到上海人的家裡拜訪一定要首先通知,千萬不能突然出現。 第四套:就是我們現在講的所謂「睡衣」。如果你突然上門拜訪,上海人會叫你稍為等一下,然後換上睡衣來接待你,這是第一種情況。還有一種是最普遍的,就是臨時上附近的菜場買菜、小超市買煙酒雜品,穿睡衣一是方便隨意(這也是海派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二是睡衣價格便宜,洗曬方便,容易干。三是比較雅觀(睡衣都是有袖子,褲子長過膝蓋,而且都有口袋)。 通過以上分析,大家可以知道,上海人並不把「睡衣」當作「睡覺」穿的內衣,而是一種外出的服裝,已經約定成俗。現在一些管理人員咬文嚼字,說「睡衣」怎麼能上街呢? 我說,「睡衣」只是一個名稱,好比「中山裝」、「西裝」,請問,如果把「睡衣」改名後還能上街嗎?如果不讓「睡衣」上街,那你讓大家穿「背心、短褲」還是「西裝、領帶」上街。你們當官的住的是商品房,開著空調,出門小車、上班也是空調。你體會過普通百姓的生活嗎?如果,老百姓家裡都24小時能開空調,家裡請保姆不需要上街買菜,誰願意穿「睡衣」上街呢?所以,我們在做一項決定時,一定要調查研究,才能贏得民心。否則,只能是紙上談兵,老百姓是不會聽你的!是嗎?
㈦ 穿睡衣出門,有問題嗎
穿睡衣出門,是一個不太禮貌的行為。當然如果你只是下樓取個快遞,離家不是特別遠的話,出門穿睡衣的影響不會很大。但是如果去了公共場所,穿睡衣就不太好了。
其實睡衣能不能夠穿出門還是要看它的款式的,現在的睡衣做出了各種各樣的款式,有的是做成的家居服可以外出穿,也可以在家裡面穿的那種。如果你穿的是這種睡衣出門的話,完全不用擔心有什麼不好的影響,只是不太正式而已,但在普通場合穿是沒有太大的問題的。但是如果你要到比較正式的場合,睡衣是肯定不行的。像你所說的下樓領個快遞,或者到菜市場買蔬菜都是沒有問題的。
像我婆婆認為在夏天的時候穿拖鞋出門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我看來,拖鞋就是在家裡面穿的鞋子,所以我絕對不允許我的孩子穿拖鞋出門。我也經常會因為能不能穿拖鞋出門這件事情和我老公有爭執,在他們看來,舒適是最重要的;但是在我看來,基本禮儀還是很重要。好像誰也沒有辦法說服誰吧!但是一般在正式的場合或者是在人比較多的情況下,還是不能接受穿睡衣或者是穿拖鞋這些比較居家的打扮。
㈧ 法律規定出門只能穿睡衣嗎
法律沒有關於不能穿睡衣出門的規定,且人民基於人格權,依法具有著衣自由。根據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人格權益,因此自然人是可以選擇穿睡衣出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㈨ 普通市民穿睡衣被公布,到底需不需要罰款
我覺得就目前的現況現況來說罰款是有點過了。我覺得糾正市民穿睡衣出行還是得靠宣傳,讓市民從根本上改變這一意識,這是屬於道德約束的范圍,強行的用規章制度反而會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而且如果強行用規章制度的話,效果也並不是那麼好,會引起公憤的。
這出現的場合並不合事宜,我覺得政府意識到穿睡衣出行這件事並不合適並採取一定的措施是正確的,但他所採取的措施錯了。道德約束的事情如果非強行用制度進行約束的話會引起公憤的。這件事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改變人們的思維,讓他們自己從心裏面意識到穿睡衣出行是不文明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