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穿旗袍配社么樣的帽子好看
穿旗袍最好別配帽子- -...
Ⅱ 客家婦女頭帶什麼帽
客家婦女和平常的女人沒什麼兩樣,無緣無故不會戴什麼帽,只有在要遮太陽的時候,才會選擇戴帽子遮遮太陽!客家人是漢族人,沒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Ⅲ 穿旗袍可以帶什麼帽子
旗袍首飾的搭配,裡面就有說到,旗袍是高端品質人群才能穿出其獨特的氣質,那是強大的氣場和內在修養,然而不管任何人,只要在穿旗袍的時候搭配合適的首飾與包包就能同時擁有其獨特的韻味和氣場!
Ⅳ 客家涼帽的歷史是什麼
客家涼帽客家地區,客家婦女都戴著一種獨特而又別致的涼帽,它是用薄薄的蔑片和麥稈編成的。除正面外,四周還垂掛著16厘米左右長的折疊均勻的布,有黑色的,有藍色的,有白色的,還有花色的,遠遠望去,像是一朵朵美麗的鮮花。更有意思的是:年輕未婚的姑娘們還在垂布的兩端紡織著兩條五顏六色的綵帶。因此,是否掛有綵帶便成了判斷客家姑娘是否有婆家的標志。由於這種涼帽特別能遮擋陽光,涼爽宜人,所以,客愛人都習慣稱它為"涼笠哩"。據說,客家婦女的涼帽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了。相傳在西晉末年,中原地區百姓不堪忍受異族鐵蹄的蹂躪,紛紛往南遷徙。這些移民來到南方的江西、福建以及廣東一帶荒無人煙的山區。在北方,男耕女織,女子很少拋頭露面。到了南方,這些傳統的生活方式已經沒法繼續下去了。但是,按規矩婦女拋頭露面是有傷風化的,於是,這些中原婦女就想出了個辦法:在男人們的戴的頭笠上罩上一塊黑布,以遮住自己的面孔,只留兩個洞,以通視線。後來,大家感到這樣不太方便,便把罩著的布揭下,改成縫在斗笠邊沿四周垂掛。再到了後來,乾脆剪短了面前垂掛的部分。就這樣,成了今天所見的涼帽。客家民系在閩粵贛交界地形成以後,獨具特色的客家大文化也相應形成。客家大文化根源於中原文化,但又與當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相融合,形成客家人自己的特色。單從客家服飾來講就有許多特別之處。一般來說客家服飾講究樸素實用,寬敞簡便。在色調方面喜歡素色,以藍、黑、白色為主,這也許就是客家人吃苦耐勞、勤儉節約的普遍心理直接體現。縱觀近代客家史,客家人服飾的款式也在不停地更新換代,不同的時期流行的服飾不可能一樣,但是總體來看不管在哪一個時期客家人的服飾都離不開樸素、簡易的特點。例如,在清朝時客家男女老幼幾乎全部穿"側襟衫",長袖,直領,布扣,開襟由領口斜向右脅,里襟裝袋。褲子是一律"大襠褲",又寬又大,另接四五寸闊的腰頭,腰不開口,多餘部分折疊於肚前,以帶系住。褲管又稱褲腳,寬約0.3米。婦女衣服領邊加滾飾,開襟、袖口、褲腳加花邊等。這和同時期其他服飾款式來比顯得更加簡單,但是富有獨特的意義。到了清末,當時客家社會上層男子出外或會客以穿長衫為主,有時還在外面加馬褂套在長衫上面。農村女子普遍系著的一種圍裙"掩腹",其實可以掩胸,下擺寬及兩側,上端縫花刺綉,另加"頸鏈"、"腰鏈"和"牙牌"、"手鐲"等服飾。這些服飾現在農村上年紀的老人里依稀可見他們還在穿著。當時的女孩子一般都是梳辮居多,少婦以盤髻為主。另外,若偶爾有個別有纏過腳的客家小腳婦女還有穿著綉花鞋、系著羅帕。農家一般婦女不纏足,但是農家的老婦也系羅帕。民國時期,客家男子穿的側襟衫逐漸淘汰,長衫馬褂增多,後來又出現中山裝,在知識界開始盛行。一般勞動者以穿對補救短衫的居多,俗稱褂哩。客家婦女仍然以側襟衫為主,只有少數讀了書的女性改穿旗袍或藍衣黑裙,衣袖明顯縮短至掌根。許多讀過書的男子也多穿西式褲,系用皮帶或吊帶,女褲則一直以大襠為主。鞋襪方面,清朝時多穿布鞋,是家庭婦女自製的。雨天多打赤腳;或木屐底布鞋,長汀稱"鞋屐";或布鞋底加厚並塗以桐油。出遠門或上山割草砍柴,穿稻草編的草鞋。到了民國,外地運進來膠鞋、雨鞋、皮鞋,只少數人穿用。一雙雨鞋,往往全家人使用。襪子舊時用布縫制,清末開始有了紗織襪子。清末民初上層社會男子戴有帽頂的禮生帽。普通男人戴棉線織的筒狀爪子帽,後多改戴半球形羊毛帽。婦女冷天包羅帕,很少戴帽子。
Ⅳ 清朝服飾特點是什麼
清朝服飾特點是舒服,寬松,旗裝以用料節省、製作簡便、穿著便利為其特點.清朝統治者一直對自己的民族服飾有著獨特的理解。
清代官服主要品種為長袍馬褂。官帽與前朝截然不同,凡軍士、差役以上軍政人員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緯帽,按冬夏季節有暖帽、涼帽之分,還視品級高低安上不同顏色、質料的「頂子」,帽後拖一束孔雀翎。
稱花翎,高級的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圓斑),並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別,眼多者為貴,只有親王或功勛卓著的大臣才被賞戴。皇帝有時還賞穿黃馬褂,以示特別恩寵。影響所及,其他顏色的馬褂遂在官員士紳中逐漸流行,成為一般的禮服。
四、五品以上官員還項掛朝珠,用各種貴重珠寶、香木製成,構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點。絲紡綉染及各種手工專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
清朝官員服飾樣式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
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
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清代八旗兵的甲胄,用皮革製成。此服供大閱兵時穿用,平時收藏起來。
清代除滿八旗外,在蒙古設蒙古八旗,在漢族設漢八旗(漢八旗),參加大閱兵的實為二十四旗。
Ⅵ 有關清代服飾問題
一、清代朝冠
清代官服中的禮冠,名目繁多,用於祭祀慶典的有朝冠;常朝禮見的有吉服冠;燕居時有常服冠;出行時有行冠,下雨時有雨冠等。每種冠制都分冬夏兩種,冬天所戴之冠稱暖帽,夏天所戴叫涼帽。 皇帝朝冠,冬天的暖帽用熏貂、黑狐。暖帽為圓形,帽頂穹起,帽檐反折向上,帽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用四條金龍相承,飾有東珠、珍珠等。涼帽為玉草或藤竹絲編制而成,外裹黃色或白色綾羅,形如斗笠,帽前綴金佛,帽後綴舍林,也綴有紅色帽緯,飾有東珠,帽頂與暖帽相同。皇子、親王、鎮國公等的朝冠,形制與皇帝的大體相似,僅帽頂層數及東珠等飾物數目依品級遞減而已。皇帝的吉服冠,冬天用海龍、熏貂、紫貂,依不同時間戴用。帽上亦綴紅色帽纓,帽頂是滿花金座,上銜一顆大珍珠。夏天的涼帽仍用玉草或藤竹絲編制,紅紗綢里,石青片金緣,帽頂同於冬天的吉服冠。常服冠的不同處是帽為紅絨結頂,俗稱算盤結,不加梁,其餘同於吉服冠。行冠,冬季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絨,其餘如常服冠。夏天以織藤竹絲為帽,紅紗里緣。上綴朱氂。帽頂及梁都是黃色,前面綴有一顆珍珠。
文武官員的朝冠式樣大致相同,品級的區別,一是在於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質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區別是在冠頂鏤花金座上的頂珠,以及頂珠下的翎枝不同。這就是清代官員顯示身份地位的「頂戴花翎」。頂珠的質料、顏色依官員品級而不同。一品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硨磲〔chēqú車渠,一種南海產的大貝,古稱七寶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鏤花陰紋,金頂無飾,九品鏤花陽紋,金頂。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至乾隆以後,這些冠頂的頂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的來代替了。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頂替。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琅、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別。藍翎是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
「目暈」俗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和碩額駙①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眼花翎。
清初,花翎極為貴重,唯有功勛及蒙特恩的人方得賞戴。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台灣功第一,沼封靖海侯,世襲不變。而施琅卻上疏辭卻侯爵,懇請依內大臣之例賜戴花翎。經部議,在外將軍、提督沒有給翎先例。最後,還是由康熙帝特別降旨賜戴。以世襲侯爵換取一翎,足見當時花翎之貴重。而「頂戴花翎」也就成為清代官員顯赫的標志。到清中葉以後,花翎逐漸貶值。道光、咸豐後,國家財政匱乏,為開辟財源,公開賣官鬻爵,只要捐者肯於出錢,就可以捐到一定品級的官銜,穿著相當的官服,榮耀門庭,欺壓地方。清代小說《紅樓夢》寫秦可卿死後,賈珍因賈蓉不過是個「黌〔hóng洪〕門監生」,寫在靈幡上不大好看,就用1000兩銀子為賈蓉捐了個五品職銜的龍禁尉,使葬禮風光了許多(《紅樓夢》第十三回)。清初極為難得的翎枝,此時也明碼標價出售。開始是廣東洋商(專營對外貿易的商人)伍崇耀、潘仕成捐輸十數萬金,朝廷無可嘉獎,遂賞戴花翎。以後,海疆軍興,捐翎之風更盛,花翎實銀一萬兩,藍翎5000兩。以後又援照捐官之項折扣,數目很少,捐者遂多。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時,條奏捐翎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7000兩,藍翎4000兩。此時的頂戴花翎其實已變了味道。但其象徵榮譽的作用依然存在。直至晚清,李鴻章因辦洋務有功,慈禧賞他戴三眼花翎。
二、清代官服
清代官服制度,同樣反映了清代社會政治制度的特點。清統治者是以騎射武力征服了腐朽的明王朝,要維持統治,鞏固政權,就要不忘這一根本。反映在服飾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勿忘祖制」為戒。清太宗皇太極崇德二年(公元1628年),就曾渝告諸王、貝勒:「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今若輕循漢人之俗,不親弓矢,則武備何由而習乎?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經。嗣後凡出師、田獵,許服便服,其餘悉令遵照國初定製,仍服朝衣。並欲使後世子孫勿輕變棄祖制。」(《清史稿·輿服志》)作為載入史冊的清代官服定製,是乾隆皇帝所定,距清定都北京已近百年。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無大的變動。這是一套極為詳備、具體的規章,不許僭越違制,只准「依制著裝」。上自皇帝、後妃,下至文武官員以及進士、舉人等,均得按品級服用。
三、蟒袍
蟒袍,也叫「花衣」。蟒與龍形近,但蟒衣上的蟒比龍少去一爪,為四爪龍形。蟒袍是官員的禮服袍。皇子、親王等親貴,以及一品至七品官員俱有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分別等差。如皇子蟒袍為金黃色,親王等為藍色或石青色,皆綉九蟒。一品至七品官按品級綉八至五蟒,都不得用金黃色。八品以下無蟒。凡官員參加三大節、出師、告捷等大禮必須穿蟒袍。
四、黃馬褂
清代還有一種黃馬褂,是較受榮寵者的服裝。巡行扈從大臣,如御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什長,都例准穿黃馬褂,褂用明黃色。正黃旗官員的馬褂用金黃色。清代皇帝對「黃馬褂」格外重視,常以此賞賜勛臣及有軍功的高級武將和統兵的文官,被賞賜者也視此為極大的榮耀。賞賜黃馬褂也有「賞給黃馬褂」與「賞穿黃馬褂」之分。「賞給」是只限於賞賜的一件,「賞穿」則可按時自做服用,不限於賞賜的一件。如乾隆時曾給提督段秀林賞穿黃馬褂。段秀林為官古北口,一次隨駕扈從熱河,乾隆帝召見時,見他須發皆白,便問他尚能騎射否?段秀林答:「騎射乃武臣之職也,年雖老,尚能跨鞍彎弧,為將士先。」乾隆帝遂在宮門前懸鵠一隻,令段試射。段秀林一箭中鵠,乾隆大喜。為獎勵其武功,便賞穿黃馬褂。到清代中、晚期,得此榮耀者為數較多,僧格林沁、左宗棠、李鴻章等均蒙恩賞穿。
五、貴婦冠服
婦女服飾中的最高等級是皇後、皇太後,親王、郡王福晉(滿語「妻子」,譯為「夫人」),貝勒及鎮國公、輔國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貴婦,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婦的冠服。它與男服大體類似,只是冠飾略有不同。 冠有朝冠、吉服冠,分冬夏二種。皇太後、皇後朝冠,極其富麗。冬用熏貂,夏用青絨,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各貫一顆東珠,以金鳳相承接,冠周綴七隻金鳳,各飾九個東珠,一個貓睛石,21顆珍珠。後飾一隻金翟,翟尾垂珠,共有珍珠302顆。中間一個金銜青金石結,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二條明黃色條帶,末端綴寶石。皇後以下的皇族婦女及命婦的冠飾,依次遞減。嬪朝冠承以金翟,以青緞為帶。皇子福晉以下將金鳳改為金孔雀,也以數目多少及不同質量的珠寶區分等級。冠飾還有金約、耳環之類的飾物。金約是用來約發的,戴在冠下,這也是清代貴族婦女特有的冠飾。金約是一個鏤金圓箍,上面裝飾雲紋,並鑲有東珠、珍珠、珊瑚、綠松石等。耳飾,按清制規定:「左右各三,每具金龍銜一等東珠各二。」原來滿族婦女的傳統習俗是一耳戴三鉗,與漢族婦女的一耳一墜不同。就是說,滿族婦女小時即需在耳垂上扎三個小孔,戴三隻耳環,一個小小的耳垂負擔三隻耳環,其苦可知。而皇後耳飾的重負,無異於一種刑罰。但滿族統治者卻樂此不疲,一再強調,不許更改。乾隆皇帝特為此事下過詔渝:「旗婦一耳戴三鉗,原系滿洲舊風,斷不可改飾。朕選看包衣佐領之秀女,皆帶一墜子,並相沿至於一耳一鉗,則竟非滿洲矣,立行禁止」(徐珂《清稗類鈔》)。以至到民國時期,滿洲婦女中仍有沿此陋習的。
六、清代男服
一般男服有袍、褂、襖、衫、褲等。長袍,又稱旗袍,原是滿族衣著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裝。清兵入關後,全國軍民在必須「剃發易服」的命令下,漢族也迅速改變了原來寬袍大袖的衣式,代之以這種長袍。旗袍於是成為全國統一的服式,成為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的服裝。它可以做成單、夾、皮、棉,以適應不同的氣候。旗袍的樣式為圓領、大襟、平袖、開褉。隨著社會的發展,旗袍也在演變,尤其是婦女的旗袍,變化較多。總的趨勢是更加符合人們實際生活的需要。到民國時期,這種長袍仍是一些正式場合的服裝。與長袍配套穿著的是馬褂,罩於長袍之外,原是騎馬時常穿的一種外褂,因便於騎馬,故稱「馬褂」。其式為圓領,有開衩,有扣襻,長僅及腰。
馬褂亦有單、夾、皮、棉之分。滿族進關之初,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穿用。康熙(公元1662-1722年)末年,富家子弟開始穿著。雍正時(公元1723-1735年),穿者日多。以後傳至民間,不分貴賤,逐漸作為一種禮服。馬褂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樣。其中一種叫得勝褂,對襟方袖,最初僅用於行裝,自從傅恆①征討大小金川回京後,喜愛它的便捷,平時經常穿著,隨即風行一時。翻毛皮馬褂,是達官貴人們的服裝。坎肩,或叫馬甲、背心,清代很時興。坎肩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而來,無領、無袖、對襟,穿脫方便,有的還套在長袍外面起裝飾作用。清代坎肩在用料、做工上十分講究,式樣變化也多。「巴圖魯」坎肩,比較特殊。「巴圖魯」是滿語「勇士」的意思。其式樣如南方的「一字馬甲」,在一字形的前襟上裝有排扣,兩邊腋下也有紐扣。當時在京師八旗子弟中甚為流行。後來在它兩邊的袴襤〔lán蘭〕處加上袖子,稱作「鷹膀」。
《紅樓夢》中寫賈寶玉與眾姐妹相約到蘆雪庭觀雪景,寶玉就「穿一件茄色哆啰呢狐狸皮襖,罩一件海龍小鷹膀褂子」(《紅樓夢》第四十九回)。八旗子弟騎馬時常穿這種「鷹膀褂子」以顯威風。坎肩既有裝飾作用,又有實用價值,至今仍是人們喜著的衣服。長衫、袍褂是清代男子的主要禮服,官吏所穿的開兩衩。另有一種冬季穿的不開衩的長袍稱「一裹圓」,是市民百姓的服裝,官紳人家也常以它作為日常便服。 清代服裝的顏色,比較豐富,民間除不準使用黃色、香色(介於黃、綠之間的顏色)外,朝廷限制不多。然而人們的喜好和社會的時尚,各時期不同。清初,流行藍色,人們取其清淡、明快,於是天藍、寶藍等色受到人們喜愛,甚至影響到皇宮內院;乾隆中期,崇尚玫瑰紫,人們愛其「紅火」,於是圍繞紅色的大紅、真紅、棗紅、粉紅等又成為男女老少服裝首選的顏色;乾隆末年,福康安①喜穿深絳色,人們爭相仿效,稱為「福色」。「福」既代表絳色,又蘊含福氣,人們願借「福」色衣獲得幸福,故絳色又風靡一時;至嘉慶(公元1796-1820年)末期,又一反絳色的深暗而追求鮮亮潔凈的淺灰、亮灰、銀灰等色彩。
清代男子不分長幼,一年四季都要戴帽,這可能與滿族的習俗有關。帽有禮帽與便帽。禮帽分暖帽與涼帽兩類。暖帽用於寒冷季節,是緞子或呢絨、氈子做成的圓形帽,四周捲起約二寸寬的帽檐,依天氣冷暖分別鑲以毛皮或呢絨。涼帽,形如斗笠,一般百姓的涼帽是用竹、藤絲編織的。便帽,最常見的是瓜皮帽,帽由六瓣縫合而成,上尖下寬,呈瓜棱形,圓頂,頂部有一紅絲線或黑絲線編的結子。為區別前後,帽檐正中釘有一塊明顯的標志叫做「帽正」的。貴族富紳多用珍珠、翡翠、貓兒眼等名貴珠玉寶石,一般人就用銀片、料器之類。八旗子弟為求美觀,有的在帽疙瘩上掛一縷叫做「紅縵」的一尺多長的紅絲繩穗子。這種形制,也有變化。咸豐(公元1851-1861年)初,「帽正」已為一般人所不取,為圖方便,帽頂又作尖形。帽為軟胎,可折迭放於懷中。一般市販、農民所戴的氈帽,也沿襲前代式樣。冬天人們多戴風帽,又稱「觀音兜」,因與觀音菩薩所戴相似而得名。清代男子著便服時穿鞋,著公服時穿靴。靴多用黑緞製作,尖頭。清制規定,只有官員著朝服才許用方頭靴。
七、女服
清代婦女服飾,有滿、漢兩種。滿族婦女一般穿長袍;漢族婦女仍以上衣下裙為主。清中期以後也相互仿效。 滿族婦女的長袍,圓領、大襟,袖口平大,長可掩足。外面往往加罩短的或長及腰間的坎肩。貴族婦女的長袍,多用團龍、團蟒的紋飾,一般則用絲綉花紋。袖端、衣襟、衣裾等鑲有各色花絛或彩牙兒。滿族婦女旗袍還時興「大挽袖」,袖長過手,在袖裡的下半截,彩綉以各種與袖面絕不相同顏色的花紋,將它挽出來,以顯示另種風致和美觀。領與袍分離,是清代初期旗袍的又一特色。婦女穿旗袍時也需戴領子。這是一條迭起約二寸左右寬的綢帶子,圍在脖上,一頭掖在大襟里,一頭垂下,如一條圍巾。至同治、光緒時期(公元1862-1908年),逐漸出現帶領的袍、褂,至坎肩也有領子。領的高低也在不斷變化。民國以後,已經沒有不帶領的袍、褂了。這種長袍以後演變為漢族婦女的主要服裝-一旗袍了。
八、清代滿族女服
滿族婦女的鞋極有特色。以木為底,鞋底極高,類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後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較寬,中間細圓,似一花盆,故名「花盆底」。有的底部鑿成馬蹄形,故又稱「馬蹄底」。
鞋面多為緞制,綉有花樣,鞋底塗白粉,富貴人家婦女還在鞋跟周圍鑲嵌寶石。這種鞋底極為堅固,往往鞋已破毀,而底仍可再用。新婦及年輕婦女穿著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歲時開始用高底。清代後期,著長袍穿花盆底鞋,已成為清宮中的禮服。 漢族婦女的服裝較男服變化為少,一般穿披風、襖、裙。披風是外套,作用類似男褂,形制為對襟,大袖,下長及膝。披風裝有低領,有的點綴著各式珠寶。裡面為上襖下裙。裙子初期還保存明代遺風,有鳳尾裙、月華裙等式樣,以後隨時代推移,裙式也不斷發展,創制不少新式裙樣,如一種「彈墨裙」,也叫「墨花裙」,是在淺色綢緞上用彈墨工藝印出黑色小花,色調素雅,很受婦女喜愛。以後也有在裙上裝飾飄帶的,有在裙幅底下系小鈴的,還有一種在裙下端綉滿水紋的,裙隨人體行動,折閃有致,異常美觀。
同治年間(公元1862-1874年),時興的「魚鱗百褶裙」,是對傳統百褶裙的發展,即在裙子折襇之間用絲線交叉串聯,裙在展開時猶如魚鱗一般,新穎多彩。裙、衫的長短搭配也時有變化。清初時仍沿襲明嘉靖以來的遺風,上衣較長,裙子露出較短,不遮雙足;晚清以後,衣與裙漸短,衣長至胯,裙在腳面以上;辛亥革命後,變化更大,尤其知識婦女多著圓翹小襖,配以長褶裙,顏色協調,顯得端莊大方,清秀淡雅。清代後期,南方又流行過不束裙而著長褲,褲多為綢緞製作,上面綉有花紋。另外,還有背心,長可及膝下,多鑲滾邊。冬季所穿皮衣,有的將裡面的毳毛露在外面,叫「出鋒」。清代中期以後,婦女冬季流行披斗蓬,還有采自西式的大衣,也有沿用明代雲肩的。
九、梳妝
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較多,孩童時期,與男孩相差無幾。《紅樓夢》描述賈母八旬大壽時的排場,「邢夫人王夫人帶領尤氏鳳姐並族中幾個媳婦,兩溜雁翅,站在賈母身後侍立,……台下一色十二個未留頭的小丫頭,都是小廝打扮,垂手侍候」(《紅樓夢》第七十一回)。這未留頭的小丫頭就是男裝打扮的女孩子。女孩成年後,方才蓄發挽小抓髻於額前,或梳一條辮子垂於腦後。已婚婦女多綰髻,有綰至頭頂的大盤頭,額前起鬅〔péng朋〕的鬅頭,還有架子頭。「兩把頭」是滿族婦女的典型發式。這種發式,使脖頸挺直,不得隨意扭動,以此顯得端莊穩重。梳這種發髻者多為上層婦女。一般滿族婦女多梳如意頭,即在頭頂左右橫梳兩個平髻,似如意橫於腦後。勞動婦女,只簡單地將頭發綰至頂心盤髻了事。以後受漢髻影響,有的將發髻梳成扁平狀,俗稱「一字頭」。 清末,這種發髻越增越高,有如牌樓,名「大拉翅」。 漢族婦女的發髻首飾,清初大體沿用明代式樣,以後變化逐漸增多。清中葉,模仿滿族宮女發式,以高髻為尚。將頭發分為兩把,俗稱「叉子頭」。又有的在腦後垂下一綹頭發,修成兩個尖角,名「燕尾式」。後來還流行過圓髻、平髻、如意髻等式樣。此外,還有許多假髻,什幺蝴蝶、羅漢、雙飛燕、八面觀音等等。清末,又有蘇州厥、巴巴頭、連環髻、麻花等式樣。年輕女孩多梳蚌珠頭,或左右空心如兩翅樣的發式,或只梳辮垂於腦後。以後梳辮漸漸普及,成為中青年婦女的主要發式。頭飾,北方婦女冬季多用「昭君套」,是用貂皮製作覆於額上的。《紅樓夢》中寫劉姥姥見到「那鳳姐家常帶(戴)著紫貂昭君套,圍著那攢珠勒子」(《紅樓夢》第六回),就是這種打扮。江南一帶還時興戴勒子,上綴珠翠,或綉花朵,套於額上掩及耳間。髻上飾物還有簪,用金、銀、珠玉、翡翠等製作,有的做成鳳形而下垂珠翠,有如古代的步搖。還有的做成各種花形,行走時輕微搖動,華麗而動人。
Ⅶ 滿族服飾的介紹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特色
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
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頂上留辮子,剃去周圍的頭發。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袍,或外罩坎肩。服裝喜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綉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綉花鞋,褲腿扎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
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簽、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制,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入關以後,滿族旗袍已在中國婦女中通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形式
帽飾: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
服飾: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袍(即長袍)、馬褂、坎肩、套褲。旗袍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
鞋飾: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鞋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一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一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分類
旗袍
旗袍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袍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開衩。古旗袍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後,經改進,腰身寬松,袖口寬大,長度適中,便於行走。已成為中國婦女較通行的服裝。三十年代初受西方短裙影響,長度縮短,幾近膝蓋,袖口縮小。三十年代中又加長,兩邊開高衩,突出了婦女體形的曲線美。四十年代縮短,出現短袖或無袖旗袍,外為流線型。繼後,衣片前後分離,有肩縫和裝袖式旗袍裙等。旗袍具有東方色彩,能充分顯示儀態雍容文雅,被認為是表現女性美的典型民族服裝,稱譽世界。
女式旗袍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袍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綉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旗袍逐漸廢棄,女旗袍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一種女式服裝。
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
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旗袍,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袍,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 帶扣絆,束帶,適於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袍,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綉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袍叫「大挽袖」,把花紋綉在袖裏,「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袍,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袍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現在穿旗袍的已不限於滿族婦女了,它已成為各民族婦女普遍喜愛的服裝之一.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綉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綉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綉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製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綉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為了騎馬方便,在長袍的外邊套一種身長至臍,四面開禊的短褂,以御風寒.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並不是滿族原有的服裝,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來的。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綉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清代滿族貴族婦女發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發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一彩色長絲穗。這種發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制,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一直在東北農村穿用。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一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袍上鑲白色的花邊。
滿族婦女擅長刺綉,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綉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特別是滿族入關以後,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編輯本段]精美多姿的滿族服飾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袍。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袍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袍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女式旗袍多改為胸襟寬松、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袍,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袍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而女式旗袍不但滿族婦女至今喜愛,而且其他民族婦女也多穿著。
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袍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袍,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征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系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也是滿族傳統服飾,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袍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袍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制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編輯本段]滿族服飾文化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閑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
努而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袍」。滿族貴族入關統治全國後,清太宗皇太極認為清朝帝王應當維持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習慣,尤其是維持統治者的民族標志的服飾制度,以此作為固國之本。於是便著手制定和完善清朝的衣冠制,並三令五申,不許親王大臣學漢人穿褒衣博帶、寬袍大袖等。要求在宮廷里的侍女奴僕都著滿族服裝,漢人成年男子衣著發式必須遵從滿族的習慣,只有在死後入斂殯葬時方可用漢人衣冠!!!
Ⅷ 從滿族服飾文化可以看出它有哪些民俗
首先,北方氣候嚴寒,所以滿族服裝講究 高領子,馬蹄袖,長靴,鑲嵌名貴皮毛,這些都是注重保暖,適應北方氣候。
其次,滿族長袍的下擺要在四面作開岔,這是為了方便騎馬,上身的馬甲是謹慎的,袖口也是收緊的,著是為方便射箭。服飾中體現了北方民族騎射的傳統。
再次,滿族婦女禮服頭上使用達拉赤,腳穿花盆底鞋,提高了女性身高比例,服裝上綉有豐富艷麗的圖案。這些說明北方民族的婦女性格開朗直率,追求直觀大方的美感。提高女性身高,用醒目的顏色裝飾,也說明滿族女性的社會地位較高,不同於漢族男性獨大的傳統。
Ⅸ 穿旗袍有什麼講究
1、穿旗袍佩戴配飾更能加分
在細節上體現你的穿衣品味,在穿旗袍的時候搭配一些小配飾,是更能夠體現你的審美情趣。但是在佩戴配飾的時候也要注意配飾的風格,不要喧賓奪主。旗袍才是我們的重點,而配飾是起到一個畫龍點睛的作用,讓旗袍更顯生動亮麗。
2、穿旗袍要注意不要一味追求貼身
旗袍能夠展現女性的曲線美,但是也不要為了曲線美而特意去穿不合身的旗袍,過緊的旗袍不僅行動不便,而且還會讓穿旗袍的人有不舒適的感覺。最好的旗袍大小應該是能夠讓你的身體有活動的餘地,同時旗袍的衣領、袖子等地方也要細細查看是否裁剪製作得當。
3、穿旗袍要講究內搭
如果穿著的旗袍比較輕薄透氣,或者是無袖的旗袍,就需要格外注意旗袍的內搭了,不僅在顏色的選擇上要盡量淺色,和旗袍相配合,尺寸貼身也很重要,不要因為尺寸而外露。
4、穿旗袍要講究花色、面料
一般來說,年齡層次不一樣,選擇的旗袍的花色和面料也會有所不同。比如稍微年齡小一些的,在花色的選擇上可以比較大膽活潑一些,更顯活力。稍微年齡成熟一些的,可以選擇一些成熟穩重的花色,面料也偏向選擇高雅大方,更符合典雅的氣質。
5、穿旗袍要講究儀態
女性穿旗袍是十分講究儀態的,站著有站著的儀態,坐著有坐著的儀態,行走也有行走的儀態……不雅觀的行為會顯得和旗袍格格不入。
對於女性來說,動人的風度和儀表更容易為自己加分,留下好的印象,增添魅力。所以穿上旗袍之後也要十分注意儀態舉止。
Ⅹ 清朝至今的服飾變化對人們生活的影響
清代服飾小知識
一、清代朝冠
清代官服中的禮冠,名目繁多,用於祭祀慶典的有朝冠;常朝禮見的有吉服冠;燕居時有常服冠;出行時有行冠,下雨時有雨冠等。每種冠制都分冬夏兩種,冬天所戴之冠稱暖帽,夏天所戴叫涼帽。皇帝朝冠,冬天的暖帽用熏貂、黑狐。暖帽為圓形,帽頂穹起,帽檐反折向上,帽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用四條金龍相承,飾有東珠、珍珠等。涼帽為玉草或藤竹絲編制而成,外裹黃色或白色綾羅,形如斗笠,帽前綴金佛,帽後綴舍林,也綴有紅色帽緯,飾有東珠,帽頂與暖帽相同。皇子、親王、鎮國公等的朝冠,形制與皇帝的大體相似,僅帽頂層數及東珠等飾物數目依品級遞減而已。皇帝的吉服冠,冬天用海龍、熏貂、紫貂,依不同時間戴用。帽上亦綴紅色帽纓,帽頂是滿花金座,上銜一顆大珍珠。夏天的涼帽仍用玉草或藤竹絲編制,紅紗綢里,石青片金緣,帽頂同於冬天的吉服冠。常服冠的不同處是帽為紅絨結頂,俗稱算盤結,不加梁,其餘同於吉服冠。行冠,冬季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絨,其餘如常服冠。夏天以織藤竹絲為帽,紅紗里緣。上綴朱氂。帽頂及梁都是黃色,前面綴有一顆珍珠。
文武官員的朝冠式樣大致相同,品級的區別,一是在於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質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區別是在冠頂鏤花金座上的頂珠,以及頂珠下的翎枝不同。這就是清代官員顯示身份地位的「頂戴花翎」。頂珠的質料、顏色依官員品級而不同。一品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硨磲〔chēqú車渠,一種南海產的大貝,古稱七寶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鏤花陰紋,金頂無飾,九品鏤花陽紋,金頂。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至乾隆以後,這些冠頂的頂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的來代替了。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頂替。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琅、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別。藍翎是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
「目暈」俗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和碩額駙①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眼花翎。
清初,花翎極為貴重,唯有功勛及蒙特恩的人方得賞戴。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台灣功第一,沼封靖海侯,世襲不變。而施琅卻上疏辭卻侯爵,懇請依內大臣之例賜戴花翎。經部議,在外將軍、提督沒有給翎先例。最後,還是由康熙帝特別降旨賜戴。以世襲侯爵換取一翎,足見當時花翎之貴重。而「頂戴花翎」也就成為清代官員顯赫的標志。到清中葉以後,花翎逐漸貶值。道光、咸豐後,國家財政匱乏,為開辟財源,公開賣官鬻爵,只要捐者肯於出錢,就可以捐到一定品級的官銜,穿著相當的官服,榮耀門庭,欺壓地方。清代小說《紅樓夢》寫秦可卿死後,賈珍因賈蓉不過是個「黌〔hóng洪〕門監生」,寫在靈幡上不大好看,就用1000兩銀子為賈蓉捐了個五品職銜的龍禁尉,使葬禮風光了許多(《紅樓夢》第十三回)。清初極為難得的翎枝,此時也明碼標價出售。開始是廣東洋商(專營對外貿易的商人)伍崇耀、潘仕成捐輸十數萬金,朝廷無可嘉獎,遂賞戴花翎。以後,海疆軍興,捐翎之風更盛,花翎實銀一萬兩,藍翎5000兩。以後又援照捐官之項折扣,數目很少,捐者遂多。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時,條奏捐翎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7000兩,藍翎4000兩。此時的頂戴花翎其實已變了味道。但其象徵榮譽的作用依然存在。直至晚清,李鴻章因辦洋務有功,慈禧賞他戴三眼花翎。
二、清代官服
清代官服制度,同樣反映了清代社會政治制度的特點。清統治者是以騎射武力征服了腐朽的明王朝,要維持統治,鞏固政權,就要不忘這一根本。反映在服飾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勿忘祖制」為戒。清太宗皇太極崇德二年(公元1628年),就曾渝告諸王、貝勒:「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今若輕循漢人之俗,不親弓矢,則武備何由而習乎?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經。嗣後凡出師、田獵,許服便服,其餘悉令遵照國初定製,仍服朝衣。並欲使後世子孫勿輕變棄祖制。」(《清史稿·輿服志》)作為載入史冊的清代官服定製,是乾隆皇帝所定,距清定都北京已近百年。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無大的變動。這是一套極為詳備、具體的規章,不許僭越違制,只准「依制著裝」。上自皇帝、後妃,下至文武官員以及進士、舉人等,均得按品級服用。
三、蟒袍
蟒袍,也叫「花衣」。蟒與龍形近,但蟒衣上的蟒比龍少去一爪,為四爪龍形。蟒袍是官員的禮服袍。皇子、親王等親貴,以及一品至七品官員俱有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分別等差。如皇子蟒袍為金黃色,親王等為藍色或石青色,皆綉九蟒。一品至七品官按品級綉八至五蟒,都不得用金黃色。八品以下無蟒。凡官員參加三大節、出師、告捷等大禮必須穿蟒袍。
四、黃馬褂
清代還有一種黃馬褂,是較受榮寵者的服裝。巡行扈從大臣,如御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什長,都例准穿黃馬褂,褂用明黃色。正黃旗官員的馬褂用金黃色。清代皇帝對「黃馬褂」格外重視,常以此賞賜勛臣及有軍功的高級武將和統兵的文官,被賞賜者也視此為極大的榮耀。賞賜黃馬褂也有「賞給黃馬褂」與「賞穿黃馬褂」之分。「賞給」是只限於賞賜的一件,「賞穿」則可按時自做服用,不限於賞賜的一件。如乾隆時曾給提督段秀林賞穿黃馬褂。段秀林為官古北口,一次隨駕扈從熱河,乾隆帝召見時,見他須發皆白,便問他尚能騎射否?段秀林答:「騎射乃武臣之職也,年雖老,尚能跨鞍彎弧,為將士先。」乾隆帝遂在宮門前懸鵠一隻,令段試射。段秀林一箭中鵠,乾隆大喜。為獎勵其武功,便賞穿黃馬褂。到清代中、晚期,得此榮耀者為數較多,僧格林沁、左宗棠、李鴻章等均蒙恩賞穿。
五、貴婦冠服
婦女服飾中的最高等級是皇後、皇太後,親王、郡王福晉(滿語「妻子」,譯為「夫人」),貝勒及鎮國公、輔國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貴婦,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婦的冠服。它與男服大體類似,只是冠飾略有不同。冠有朝冠、吉服冠,分冬夏二種。皇太後、皇後朝冠,極其富麗。冬用熏貂,夏用青絨,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各貫一顆東珠,以金鳳相承接,冠周綴七隻金鳳,各飾九個東珠,一個貓睛石,21顆珍珠。後飾一隻金翟,翟尾垂珠,共有珍珠302顆。中間一個金銜青金石結,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二條明黃色條帶,末端綴寶石。皇後以下的皇族婦女及命婦的冠飾,依次遞減。嬪朝冠承以金翟,以青緞為帶。皇子福晉以下將金鳳改為金孔雀,也以數目多少及不同質量的珠寶區分等級。冠飾還有金約、耳環之類的飾物。金約是用來約發的,戴在冠下,這也是清代貴族婦女特有的冠飾。金約是一個鏤金圓箍,上面裝飾雲紋,並鑲有東珠、珍珠、珊瑚、綠松石等。耳飾,按清制規定:「左右各三,每具金龍銜一等東珠各二。」原來滿族婦女的傳統習俗是一耳戴三鉗,與漢族婦女的一耳一墜不同。就是說,滿族婦女小時即需在耳垂上扎三個小孔,戴三隻耳環,一個小小的耳垂負擔三隻耳環,其苦可知。而皇後耳飾的重負,無異於一種刑罰。但滿族統治者卻樂此不疲,一再強調,不許更改。乾隆皇帝特為此事下過詔渝:「旗婦一耳戴三鉗,原系滿洲舊風,斷不可改飾。朕選看包衣佐領之秀女,皆帶一墜子,並相沿至於一耳一鉗,則竟非滿洲矣,立行禁止」(徐珂《清稗類鈔》)。以至到民國時期,滿洲婦女中仍有沿此陋習的。
六、清代男服
一般男服有袍、褂、襖、衫、褲等。長袍,又稱旗袍,原是滿族衣著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裝。清兵入關後,全國軍民在必須「剃發易服」的命令下,漢族也迅速改變了原來寬袍大袖的衣式,代之以這種長袍。旗袍於是成為全國統一的服式,成為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的服裝。它可以做成單、夾、皮、棉,以適應不同的氣候。旗袍的樣式為圓領、大襟、平袖、開褉。隨著社會的發展,旗袍也在演變,尤其是婦女的旗袍,變化較多。總的趨勢是更加符合人們實際生活的需要。到民國時期,這種長袍仍是一些正式場合的服裝。與長袍配套穿著的是馬褂,罩於長袍之外,原是騎馬時常穿的一種外褂,因便於騎馬,故稱「馬褂」。其式為圓領,有開衩,有扣襻,長僅及腰。
馬褂亦有單、夾、皮、棉之分。滿族進關之初,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穿用。康熙(公元1662-1722年)末年,富家子弟開始穿著。雍正時(公元1723-1735年),穿者日多。以後傳至民間,不分貴賤,逐漸作為一種禮服。馬褂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樣。其中一種叫得勝褂,對襟方袖,最初僅用於行裝,自從傅恆①征討大小金川回京後,喜愛它的便捷,平時經常穿著,隨即風行一時。翻毛皮馬褂,是達官貴人們的服裝。坎肩,或叫馬甲、背心,清代很時興。坎肩是由漢族的「半臂」演變而來,無領、無袖、對襟,穿脫方便,有的還套在長袍外面起裝飾作用。清代坎肩在用料、做工上十分講究,式樣變化也多。「巴圖魯」坎肩,比較特殊。「巴圖魯」是滿語「勇士」的意思。其式樣如南方的「一字馬甲」,在一字形的前襟上裝有排扣,兩邊腋下也有紐扣。當時在京師八旗子弟中甚為流行。後來在它兩邊的袴襤〔lán蘭〕處加上袖子,稱作「鷹膀」。
《紅樓夢》中寫賈寶玉與眾姐妹相約到蘆雪庭觀雪景,寶玉就「穿一件茄色哆啰呢狐狸皮襖,罩一件海龍小鷹膀褂子」(《紅樓夢》第四十九回)。八旗子弟騎馬時常穿這種「鷹膀褂子」以顯威風。坎肩既有裝飾作用,又有實用價值,至今仍是人們喜著的衣服。長衫、袍褂是清代男子的主要禮服,官吏所穿的開兩衩。另有一種冬季穿的不開衩的長袍稱「一裹圓」,是市民百姓的服裝,官紳人家也常以它作為日常便服。清代服裝的顏色,比較豐富,民間除不準使用黃色、香色(介於黃、綠之間的顏色)外,朝廷限制不多。然而人們的喜好和社會的時尚,各時期不同。清初,流行藍色,人們取其清淡、明快,於是天藍、寶藍等色受到人們喜愛,甚至影響到皇宮內院;乾隆中期,崇尚玫瑰紫,人們愛其「紅火」,於是圍繞紅色的大紅、真紅、棗紅、粉紅等又成為男女老少服裝首選的顏色;乾隆末年,福康安①喜穿深絳色,人們爭相仿效,稱為「福色」。「福」既代表絳色,又蘊含福氣,人們願借「福」色衣獲得幸福,故絳色又風靡一時;至嘉慶(公元1796-1820年)末期,又一反絳色的深暗而追求鮮亮潔凈的淺灰、亮灰、銀灰等色彩。
清代男子不分長幼,一年四季都要戴帽,這可能與滿族的習俗有關。帽有禮帽與便帽。禮帽分暖帽與涼帽兩類。暖帽用於寒冷季節,是緞子或呢絨、氈子做成的圓形帽,四周捲起約二寸寬的帽檐,依天氣冷暖分別鑲以毛皮或呢絨。涼帽,形如斗笠,一般百姓的涼帽是用竹、藤絲編織的。便帽,最常見的是瓜皮帽,帽由六瓣縫合而成,上尖下寬,呈瓜棱形,圓頂,頂部有一紅絲線或黑絲線編的結子。為區別前後,帽檐正中釘有一塊明顯的標志叫做「帽正」的。貴族富紳多用珍珠、翡翠、貓兒眼等名貴珠玉寶石,一般人就用銀片、料器之類。八旗子弟為求美觀,有的在帽疙瘩上掛一縷叫做「紅縵」的一尺多長的紅絲繩穗子。這種形制,也有變化。咸豐(公元1851-1861年)初,「帽正」已為一般人所不取,為圖方便,帽頂又作尖形。帽為軟胎,可折迭放於懷中。一般市販、農民所戴的氈帽,也沿襲前代式樣。冬天人們多戴風帽,又稱「觀音兜」,因與觀音菩薩所戴相似而得名。清代男子著便服時穿鞋,著公服時穿靴。靴多用黑緞製作,尖頭。清制規定,只有官員著朝服才許用方頭靴。
七、女服
清代婦女服飾,有滿、漢兩種。滿族婦女一般穿長袍;漢族婦女仍以上衣下裙為主。清中期以後也相互仿效。滿族婦女的長袍,圓領、大襟,袖口平大,長可掩足。外面往往加罩短的或長及腰間的坎肩。貴族婦女的長袍,多用團龍、團蟒的紋飾,一般則用絲綉花紋。袖端、衣襟、衣裾等鑲有各色花絛或彩牙兒。滿族婦女旗袍還時興「大挽袖」,袖長過手,在袖裡的下半截,彩綉以各種與袖面絕不相同顏色的花紋,將它挽出來,以顯示另種風致和美觀。領與袍分離,是清代初期旗袍的又一特色。婦女穿旗袍時也需戴領子。這是一條迭起約二寸左右寬的綢帶子,圍在脖上,一頭掖在大襟里,一頭垂下,如一條圍巾。至同治、光緒時期(公元1862-1908年),逐漸出現帶領的袍、褂,至坎肩也有領子。領的高低也在不斷變化。民國以後,已經沒有不帶領的袍、褂了。這種長袍以後演變為漢族婦女的主要服裝-一旗袍了。
八、清代滿族女服
滿族婦女的鞋極有特色。以木為底,鞋底極高,類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後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較寬,中間細圓,似一花盆,故名「花盆底」。有的底部鑿成馬蹄形,故又稱「馬蹄底」。
鞋面多為緞制,綉有花樣,鞋底塗白粉,富貴人家婦女還在鞋跟周圍鑲嵌寶石。這種鞋底極為堅固,往往鞋已破毀,而底仍可再用。新婦及年輕婦女穿著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歲時開始用高底。清代後期,著長袍穿花盆底鞋,已成為清宮中的禮服。漢族婦女的服裝較男服變化為少,一般穿披風、襖、裙。披風是外套,作用類似男褂,形制為對襟,大袖,下長及膝。披風裝有低領,有的點綴著各式珠寶。裡面為上襖下裙。裙子初期還保存明代遺風,有鳳尾裙、月華裙等式樣,以後隨時代推移,裙式也不斷發展,創制不少新式裙樣,如一種「彈墨裙」,也叫「墨花裙」,是在淺色綢緞上用彈墨工藝印出黑色小花,色調素雅,很受婦女喜愛。以後也有在裙上裝飾飄帶的,有在裙幅底下系小鈴的,還有一種在裙下端綉滿水紋的,裙隨人體行動,折閃有致,異常美觀。
同治年間(公元1862-1874年),時興的「魚鱗百褶裙」,是對傳統百褶裙的發展,即在裙子折襇之間用絲線交叉串聯,裙在展開時猶如魚鱗一般,新穎多彩。裙、衫的長短搭配也時有變化。清初時仍沿襲明嘉靖以來的遺風,上衣較長,裙子露出較短,不遮雙足;晚清以後,衣與裙漸短,衣長至胯,裙在腳面以上;辛亥革命後,變化更大,尤其知識婦女多著圓翹小襖,配以長褶裙,顏色協調,顯得端莊大方,清秀淡雅。清代後期,南方又流行過不束裙而著長褲,褲多為綢緞製作,上面綉有花紋。另外,還有背心,長可及膝下,多鑲滾邊。冬季所穿皮衣,有的將裡面的毳毛露在外面,叫「出鋒」。清代中期以後,婦女冬季流行披斗蓬,還有采自西式的大衣,也有沿用明代雲肩的。
九、梳妝
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較多,孩童時期,與男孩相差無幾。《紅樓夢》描述賈母八旬大壽時的排場,「邢夫人王夫人帶領尤氏鳳姐並族中幾個媳婦,兩溜雁翅,站在賈母身後侍立,……台下一色十二個未留頭的小丫頭,都是小廝打扮,垂手侍候」(《紅樓夢》第七十一回)。這未留頭的小丫頭就是男裝打扮的女孩子。女孩成年後,方才蓄發挽小抓髻於額前,或梳一條辮子垂於腦後。已婚婦女多綰髻,有綰至頭頂的大盤頭,額前起鬅〔péng朋〕的鬅頭,還有架子頭。「兩把頭」是滿族婦女的典型發式。這種發式,使脖頸挺直,不得隨意扭動,以此顯得端莊穩重。梳這種發髻者多為上層婦女。一般滿族婦女多梳如意頭,即在頭頂左右橫梳兩個平髻,似如意橫於腦後。勞動婦女,只簡單地將頭發綰至頂心盤髻了事。以後受漢髻影響,有的將發髻梳成扁平狀,俗稱「一字頭」。清末,這種發髻越增越高,有如牌樓,名「大拉翅」。漢族婦女的發髻首飾,清初大體沿用明代式樣,以後變化逐漸增多。清中葉,模仿滿族宮女發式,以高髻為尚。將頭發分為兩把,俗稱「叉子頭」。又有的在腦後垂下一綹頭發,修成兩個尖角,名「燕尾式」。後來還流行過圓髻、平髻、如意髻等式樣。此外,還有許多假髻,什幺蝴蝶、羅漢、雙飛燕、八面觀音等等。清末,又有蘇州厥、巴巴頭、連環髻、麻花等式樣。年輕女孩多梳蚌珠頭,或左右空心如兩翅樣的發式,或只梳辮垂於腦後。以後梳辮漸漸普及,成為中青年婦女的主要發式。頭飾,北方婦女冬季多用「昭君套」,是用貂皮製作覆於額上的。《紅樓夢》中寫劉姥姥見到「那鳳姐家常帶(戴)著紫貂昭君套,圍著那攢珠勒子」(《紅樓夢》第六回),就是這種打扮。江南一帶還時興戴勒子,上綴珠翠,或綉花朵,套於額上掩及耳間。髻上飾物還有簪,用金、銀、珠玉、翡翠等製作,有的做成鳳形而下垂珠翠,有如古代的步搖。還有的做成各種花形,行走時輕微搖動,華麗而動人。
在近代社會生活的諸多方面中,服飾的變化最為豐富多彩,用「時裝發布會」來形容上海這類通商大埠的服飾潮流,一點也不為過。近代女性在講求衣服樣式、顏色的時候,已經在逐漸拋棄傳統的等級觀念;當她們穿起曲線暴露的時裝出風頭的時候,西方人性化、個性化的審美理念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開始影響她們以往單調平板的生活;至於足部的解放,則有助於新一代女性的健康發育、自由活動,從而為走出閨閣、參與社會奠定基礎。與此同時,同樣受到西方服飾觀念的影響,近代男子從清末開始剪去奴隸與落後的一大象徵——辮子,到民國之後改良傳統的長袍馬褂、試穿全套的西式服裝,進而設計出了既有中國特色又為世界認可的中山裝,精神面貌也大為改觀,舊式翎頂補服甚至女性化袍套遮蓋下的病態的中國男人形象,逐漸被健康而富有陽剛之氣的新國民形象所取代。外表的變化往往多少可以反映出內心的活躍,近代服飾文化的變遷。也從一個側面映襯出西方自由、平等諸多新觀念對傳統中國人發生的潛移默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