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轉讓手續費新政策有哪些
房屋轉讓手續費新政策有哪些? 1、 契稅 (買方支付) 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 商品房 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 購房 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一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徵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購房都是3%,不分面積。 2、營業稅(買方支付) 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徵收稅率為5.6%。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具體如下: 房產證 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_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房產證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_以下的需要繳納差額的5.6%; 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_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_以下的免交。 3、 個稅 (買方支付) 核定徵收方式:應納 個人所得稅 =計稅價格×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標准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對於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徵個人所得稅。 4、 印花稅 (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 對於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採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印花稅。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5、 土地增值稅 :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徵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後由登記中心代征。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徵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標准: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6、登記費 其收費標准分為住房與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 房屋所有權 證》工本費和《 土地使用權 證》工本費。 什麼是房屋轉讓手續費 房屋轉讓手續費是指 房屋過戶 過程中需繳納的各種稅費。國家發改委兩部門聯合發文稱,自2017年4月1日起,將停止 徵收房屋 轉讓手續費、 婚姻登記 費等41項行政性收費。其中,取消或停徵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包括房屋轉讓手續費、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屋的轉讓中間是會產生很多種稅費的,對於買方和賣方也必須要按照法律的規定的實行繳納,這樣才能夠真正轉讓成功,合法的繳納稅錢才能使我國發展的更好,所以,在購買 二手房 的時候一定要清楚,應該怎麼繳納手續費,避免之後發生任何不好的事情。
㈡ 房屋買賣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一)、賣方應付的費用
1、交易手續費: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米計算,即每平方米5元,賣方承擔50%的費用。 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繳納,賣方承擔50%。 3、契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75%計算,可由買賣雙方約定由一方承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由買方承擔,但不排除賣方承擔的可能性。
4、中介費: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5—2。5%計收,賣方一般支付2。5%。
5、過戶手續費:每套50元。
(二)、買方應付費用:
1、交易手續費: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米計算,即每平方米5元,買方承擔50%的費用。
2、 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繳納,買方承擔50%。
3、契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75%計算,可由買賣雙方約定由一方承 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由買方承擔。
4、權證印花稅:每本5元。
5、登記費:如果房屋屬於個人產權,每件收費100元;如果房屋屬於其他產權, 每件收費200元。
6、中介費: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5—2.5%計收,買方一般支付1%。
7、 過戶手續費:每套50元。8、維修基金:根據所購房屋的實際情況計算。 9、其他相關費用:如果牽扯到房屋評估、咨詢等,還要收取評估費、咨詢費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收費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
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㈢ 房子劃撥轉出讓的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過戶的土地屬劃撥用地,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按評估價補繳20%~50%的土地出讓金(各地方規定不同),5.4%的營業稅,3%的契稅,3.5%的土地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㈣ 土地轉讓金如何收費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讓金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時所收取的土地權益,以劃撥方式獲取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抵押等市場行為必須補辦出讓手續,交納出讓金,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其出讓金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最新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式:
補交土地出讓價款(元)=網格點樓面基準地價(元/平方米)×容積率修正系數×10%×上市房屋建築面積×年期修正系數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准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條 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㈤ 房產轉贈或者過戶怎麼收費
各地區的收費不一樣可以咨詢房管局。
當事人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互換轉移登記。其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按規定應向房屋交易登記部門繳納費用有:
①登記費80元/宗;
②房屋轉讓手續費。另,因房屋互換涉及繳納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縣級以上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權利登記時,根據不同情形,收取不動產登記費。
(一)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行房屋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體登記。原有住房及其建設用地分別辦理各類登記時收取的登記費,統一整合調整為不動產登記收費,即住宅所有權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登記,收取一次登記費。規劃用途為住宅的房屋(以下簡稱住宅)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辦理下列不動產登記事項,提供具體服務內容,據實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辦理下列非住宅類不動產權利的首次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不動產登記費,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