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意思表示瑕疵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种类
意思表示瑕疵,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心意愿与行为表示不一致,达不到行为人预期目的的行为。
种类:
1、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Ⅱ 法律上所说的“瑕疵”是什么意思具体指什么
摘要 瑕疵为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通俗地讲,指缺点、缺陷。
Ⅲ 品牌b级瑕疵品鞋子耐穿吗
质量很好。
鞋材质量包括鞋面和鞋里两部分,应辨别皮革的真伪。天然皮革即是真皮,是有毛孔的,一般用眼难以看清时,可用大拇指按压皮面,查看在拇指旁边是否有细密的皮纹纹路。
有细密的纹路、放开手后细纹消失、皮鞋表面丰满弹性好的为较好的天然皮革,有较大较深皱纹的是皮质较差的天然皮。
Ⅳ 吉他这个标签,是不是B级瑕疵品的意思
B级瑕疵品什么的,怎么会写在标签上让你知道呢
Ⅳ 瑕疵什么意思
瑕疵就是有不完美的地方
原意是玉上的斑点。现在一般是指事物小缺点,不足之处。
Ⅵ 还有很多瑕疵是什么意思
瑕疵的意思是:一是指玉的斑痕,二是指毛病,比喻人的过失或事物的缺点。
【词条】:瑕疵
【读音】:xiá cī
【释义】:1.玉的斑痕。本指玉的疵病,喻微小的缺点,后泛指一切缺点
2.指毛病。比喻人的过失或事物的缺点。
【示例】:①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获酬谢。”
②唐 王建《求友》诗:“不求立名声,所贵去瑕玼。”
③宋 司马光《稷下赋》:“荣誉,樵株为之蓊蔚;訾毁,珵美化为瑕疵。”
④元 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第二折:“这玉簪纤长如竹笋,细白似葱枝,温润有清香,莹洁无瑕玼。”
⑤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七:“小小的瑕疵,不能掩了他那莫大的功绩。”
Ⅶ 瑕疵品是什么意思
瑕疵品通俗来说就是产品带有一定的缺陷,这种产品就统一被大家称为“瑕疵品”,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瑕疵品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存在瑕疵的产品是可以销售的,但是必须以“处理品”、“次品”等形式注明,并告诉消费者哪方面有瑕疵。如果将有瑕疵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则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瑕疵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销售者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违约赔偿的责任。
(7)手套b级瑕疵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