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好,最近我打算加盟一家童裝店,如何去跟商家簽合同,比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希望做過代理的網友們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
1.授權方的商標是否注冊並擁有可以合法授權
2.授權方與商標持有人是否一致
3.加盟費用,加盟期限,加盟條件,物流配送,訂貨及數據等必須清楚清晰
4.授權人與被授權人的權利及義務
5.加盟經營管理過程的約定
6.品牌回收機制及轉讓授權約定
7.違約條款及違約罰款,這項注意規避風險與減低風險
8.合同期滿的續約與不續約的約定及保證金的退回
9.合同糾紛仲裁約定
10.索要授權方的簽約資料:如授權方的企業執照,商標注冊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國地稅務登記證!
『貳』 加盟童裝需要注意什麼
關鍵詞:童裝加盟,童裝加盟騙局,童裝,童裝加盟詐騙,經銷合同,被騙怎麼辦
首先,我也是一個加盟被騙的,原因就是騙子太精明,自己太疏忽,活該!
看到還有這么多被騙的人,而且騙子都還活得這么的自在,實在忍不住發上來說一下!
話說現在的騙子都很有文化,常理說騙人得三分真七分假,它們現在是七分真三分假,問你怕沒有!!!所以你真的被騙了找法律途徑是有一定難度的,人家公司注冊,品牌注冊,合同細則都搞得你沒頭緒,相信有人打過12348或者12345吧,甚至電視曝光熱線等等,假如你們真的沒有,那慚愧了,當時我真的就是打了。。。。
說說套路吧,我去過幾個公司,這里就不說地方了,免得刪帖,相信有些人也去過,這些人到處打電話讓你考察的。
首先,去看展廳,有些公司甚至是幾層樓,三五個展廳,說是不同牌子,都是旗下的,款式和吊牌價都是吸引得不得了,哈哈哈。。。不然你怎麼入局!!還有就是什麼公司的支持政策,送這樣送那樣,還有什麼返利等等,如果資金暫時不夠,原來要求店鋪要按公司要求裝修的事就變成你自己搞就好,重點來了!!!人家騙子現在也是有原則的!!!首批貨款或者定金一定是要求不低於2萬或者5萬,甚至有要求10萬以上,這種辦公的地方肯定高大上,還有明星代言。
一般說到這里,心動的人一般就簽合同了,吶!坑就在這里!
首先,這會是一份經銷合同,不是加盟,相當於我只給你貨,價格你接受,賣多少錢是你自己的事。
接下來說到價格問題,合同裡面表述的可能會是這樣的詞:品牌價、工廠價、市場價等等的多少折給你,口頭上說的是展廳裡面看到吊牌價的多少折,那你理所當然認為就是這么個道理,真正到你手上的就是一堆垃圾貨,然後價格比你在批發市場拿的還要高得多。
後面的一堆細則就是讓你繼續賣不是,退也不是,反正你這錢就是打水漂。
所以所以,一定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簽了就死翹翹,寧願回去想清楚問清楚再定奪,不要想著晚了沒這個機會,真要招商的業務不理它,他還怕呢。想要加盟童裝的還是找那種到處都有店的,一定能看到有工廠生產線的,光說看倉庫的沒用,那些貨都是它們找代工生產放那的,東西一般你人都找不到。
真正讓我佩服的是這班騙子真的很敬業,公司的相關文件健全,辦公室和展廳裝修不錯,展廳款式也還可以,公司一大堆人養著,倉庫也弄得像模像樣,你說這樣的人為什麼就不正正經經做生意。
至於有什麼解決辦法,好像還真不多,能走法律當然最好,不然就把貨拿齊了,再不然就走大媽群眾路線,到它們公司去,看看誰先歇氣,估計它們也不想只騙你吧。
『叄』 加盟童裝店要注意哪些事項
加盟童裝店注意事項
1、精心挑選童裝加盟行業
市場無限,商機有限。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行業不在少數,但有不少行業沒火多久就消失了。
因此,在選擇童裝加盟行業時,一定要仔細評量清楚:想要投身的行業是否具備良好的發展前景。如果這個行業正處於成長期,表示目前的競爭對手還不算太多,整個市場在今後的成長空間很大,越早投入,獲利的可能性就越大,積累的經驗就越豐富,賺錢的機率就越高。
投資者如果想要加入已經進入競爭期、項目過於密集的行業,就必須仔細斟酌,衡量風險。這種行業,不但品牌與品牌之間競爭激烈,在同一商圈內的競爭也是如火如荼的。好的地點都早已被先加入的童裝加盟商捷足先登,現在再想加入,經營起來會比較困難。
同時,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市場特點、經營方式等,如果投資者對打算童裝加盟領域的市場空間、經營方式等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成熟童裝加盟品牌的市場號召力,就會如魚得水。因此,投資者在選擇童裝加盟項目時,要有門當戶對的觀念,盡可能選擇自己熟悉的行當和領域。在具備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進入壁壘高的行業,這樣可以大大減少行業內的競爭。
2、投資前做好計劃
有意加入連鎖童裝加盟行業的投資者,不管選擇哪個行業,不管做何種項目,都必須有計劃地進行。准備投入多少資金、每月預期多少收入、獲利多少、凈利多少、總投資什麼時候可以收回等,這些問題都要提前做好計劃,而且越詳細越好。要量力而行,不應以前景的大小來決定投資大小,從而使投資超出自己能承擔的范圍。遇事多項幾個萬一,一旦失敗,沒有東山再起的後備力量是不行的。
3、謹慎選擇童裝加盟品牌
對童裝加盟品牌的選擇,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只是看到廣告上誘人的條件,看到漂亮的公司目錄,就匆匆童裝加盟,往往都會造成遺憾。
一般來說,越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它的童裝加盟制度就越完整,它的財力與實力就越強大,它的發展前景就越好,因而就更有能力保證童裝加盟者獲利。
選擇弱勢品牌的童裝加盟總部,雖然可以少繳童裝加盟費與保證金,但相比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的資源和幫助也較少;因而許多事情都是要靠童裝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同時,由於童裝加盟費較低,往往會造成童裝加盟店數量急劇增加,造成童裝加盟商內部惡意競爭。
4、童裝加盟行業的本地化調查
選擇了連鎖童裝加盟行業,還要在當地進行大量的市場調查,分析此行業在當地的發展情況,是否具有兼容性,已有的童裝加盟商的相關情況以及選址等實際問題,不要盲目上馬。
5、慧眼細辨,簽訂合同
簽訂合同也是童裝加盟者不容忽視的階段。童裝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連鎖童裝加盟是一種非常具有競爭力和發展潛力的商業模式,既有可能「錢景」遠大,也有可能「陷阱」重重。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林林總總,變幻莫測,而所有的這些都需要投資者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備。
家世比商城
『肆』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