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店鋪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店鋪轉讓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一)轉讓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受讓人,為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如果轉讓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轉讓人必須具有轉讓權。
2、在合同中約定,商鋪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鋪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的配套設施等。
(二)轉讓合同之轉讓物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
(三)轉讓合同之交接條款
1、在合同中約定,店面的交接時間,確定具體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店面無法如期交接,應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2、在合同中約定店面交接時,轉讓人應騰空非轉讓財物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店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3、在合同中約定,辦理店面交接手續時,應由雙方進行現場驗收,點驗、接收有關財物。
4、在合同中約定,交接時受讓人發現轉讓店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受讓人有權拒絕交接,轉讓人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
(四)轉讓合同之保證金及轉讓費條款
1、為了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受讓人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轉讓人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轉讓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2、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①轉讓費,包括一切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②轉讓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五)轉讓合同之拆遷補償條款
當前由於規劃原因導致的拆遷經常發生,在合同中約定,轉讓店面在轉讓期內遭遇政府拆遷或其它因素給受讓人經營造成影響的情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費。因為政府規劃,國家徵用原因拆遷店面的,有關補償的歸屬應進行明確約定。
(六)轉讓合同之轉讓手續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人有義務協助受讓人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受讓人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
(七)其他事項
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轉讓期限、轉租、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盡可能保障作為受讓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❷ 店鋪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在進行店鋪轉讓的過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項需要注意:
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2、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
3、交房時需要驗收,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已備以後還房時再核對;
4、合同正本和附件保存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❸ 店鋪轉讓需注意哪些事項
店鋪轉讓鋪專家總結要注意這些:
第一、問清歷史。在和轉租人談判時,不要輕易相信轉租人生意之外的理由,貿然接手轉租店是極危險的。不管轉租人所說的轉租理由是什麼,你都應設想他們是因為經營失敗而轉讓的,找出導致他們經營失敗的原因,是行業原因,還是經營失策等等。
第二、商談免租期。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第三、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仍然應向出租人承擔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的義務。因次承租人的行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仍然要對出租人負責。
第四、發生爭執或者事故,出租人和第三人之間不發生直接的法律關系;承租人作為轉租人,其與第三人的關系與一般租賃關系並沒有區別。
❹ 接手轉讓服裝店需要注意什麼
第一是看它的房租、水電等是否都已經結清了。
第二就是看它的庫存品質。
然後慢慢的談價格。
還要看客流量等等。
❺ 接手轉讓店鋪要注意什麼
接手轉讓店鋪需要注意以下相關問題:
一、確定轉手者是房東還是租賃者。如果是房東,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是否曾經存在違法違紀記錄。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
三、是否與前員工有經濟糾紛。
四、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
五、簽訂合同,務必請權利人到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❻ 店鋪轉讓需注意哪些事項
在進行店鋪轉讓的過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項需要注意:
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那個店面是否設立了別的權屬,如抵押權等你也可以問一下,關於當地是否有什麼門前三包呀什麼別的類似的責任你都應該心裡有數。
2、務必考察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
3、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4、交房時需要驗收,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已備以後還房時再核對.
5、合同正本和附件你都要保存好,以防萬一,可以花點錢公證一下。
❼ 店鋪轉讓需要注意什麼
在進行店鋪轉讓的過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項需要注意: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2、務必考察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3、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上當受騙。4、交房時需要驗收,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已備以後還房時再核對。5、合同正本和附件都要保存好。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