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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出口手套會有什麼經營風險

發布時間: 2022-04-16 08:54:29

Ⅰ 進出口公司出口塑料手套塑料圍裙產品是否合法,是否可以退稅附營業執照

應該合法,您的經營范圍不是有日用百貨嗎,有增值稅發票就可以退稅

Ⅱ 賣方在出口 貿易面臨得主要風險是什麼賣方應如何規避風險

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將按世貿組織的原則享受相應的權利並承擔自己的義務。根據市場准入原則,我們可以比較自由地進入其它國家和地區的市場,同樣地大量的外國資本和商品也將進入中國市場,在提供了空前繁多的貿易機會的同時,市場競爭將更加劇烈,貿易風險也將有很大程度的增加。

一、中國目前的貿易類別

中國的對外貿易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支柱產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進出口總額由改革開放前的200多億美元,發展到今天已突破3,000億美元,在世界貿易總額中所佔的份額也年年增加,對外貿易方式由原先的各類貿易已逐步演化為以下幾大類形式的貿易:

1.自營貿易,即我們通常所稱的自營進出口業務,是純粹的進口或出口,進出口貿易商作為生產、流通的一個重要環節,直接參與貨物的流通。在改革開放初期,國家還沒有下放外貿經營權,自營貿易在當時的進出口貿易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

2.加工貿易,是以前「三來一補」(來料加工、來樣訂貨、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的演變,其中來料加和來件裝配已基本統一發展為進料加工業務,即客戶的原材料不再免費進入我國,而由加工方與客戶對開信用證,購進原料加工成成品後再賣給客戶。補償貿易業務現已被逐漸淘汰,類似業務已由日趨活躍的國際招標中的「交鑰匙工程」(bot)所取代,由投資者在一定年限內承攬項目的勘測、設計、施工、經營和管理,收回成本和利潤後交給原所有者。

3.服務貿易,指外排勞務(出外打工、提供技術服務、經援、留學等),從本質上講這類貿易屬於經濟合作,不屬於進出口業務范疇。

4.代理貿易,在上述各類業務基礎上由被代理方利用外貿窗口完成自己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業務。

二、新形勢下的貿易風險

1.合作方風險

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貿進出口權將由目前的審批制改為登記制,國內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甚至一些私營企業也將獲得進出口權,進出口貿易的固有渠道被打破,同時國外客商也會不斷地進入中國市場或聯合中國企業走出國際市場,在大量出現的合作方中,除了一些不法之徒外,由於各類企業對進出口貿易知識的熟悉程度不盡相同,或者在理解上有這樣或那樣的偏差,經營過程中勢必產生矛盾,一旦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將導致各種糾紛以及合作的終結。這就要求我們在選擇、甄別客戶時要比以往加以更多的小心和耐心。

2.市場風險

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將進一步融合,由於我們的信息機制尚不健全,對某一商品的價格、市場供需求水平及走勢缺乏分析能力和調整空間,當市場發生急劇變化時,難以應付。市場就像是一塊蛋糕,競爭對手越多,自己所能吃到的份額就越少。對於國內一些長期壟斷或從事競爭對手少的行業的企業,所面臨的沖擊將會更大。

3.政策變化風險

從國內來說,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家將出台一系列政策,這些政策在運行過程中根據執行情況還要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比如,我國承諾將在2004年以前把加權平均關稅稅率由目前的13%以上降低到發展中國家的普遍關稅稅率水平,即9%-11%;逐步取消配額、許可證貿易,但具體到哪一個品種、幅度多大、什麼時間實施都無法確定;從國外來說,相應國家必將重新調整對中國的貿易政策,在降低或取消了關稅壁壘及非關稅壁壘(如技術壁壘、產品壁壘及政府補貼等)後,為擴大本國產品對中國的出口並控制中國商品對自己國內市場的沖擊,勢必要採取一些政策手段如提出反傾銷法案等。2000年歐盟對中國的棉製品、中南美對中國的輕工產品及韓國、日本對中國的大蒜及其它農產品的反傾銷提案就給國內許多生產和經營者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三、進出口貿易目前相應經營方式風險的防範

1.自營進出口貿易包括進料、來料加工要探討新的合作方式

目前國內企業自營進出口規模發展不如加工貿易快的主要原因是經營思想依然停留在一買一賣的傳統思維中。因為無法壟斷經營,經常受到其他競爭者的沖擊,故而導致傳統品種的市場越來越小、利潤越來越低。為了與供應商和客戶共擔風險,對於各自長期經營的傳統品種,尤其是大宗的、比較穩定的商品出口或進口、高新技術產品的引進及生產、銷售,建議採取合作經營或參股的方式,在項目得到充分論證的前提下,亦可適時投入資金並控股,這樣做也便於使生產和銷售納入統一的管理。

2.完善對經營夥伴的評價標准

對客戶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情況,不能停留在詢問、考察上,還要增加其它指標,比如要求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1)經過審計的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

(2)銀行資信證明;

(3)2個以上的用戶證明;

(4)質量認證體系證書;

(5)其它有關材料。

通過以上材料,可以對經營夥伴有個充分的了解。對於要佔用大量資金的項目,必要時需要求第三方擔保。

3.代理項目的管理要適應新形勢

1993年經貿部推行的「外貿代理制」運行至今並不成功,但卻衍生出大量的所謂「代理」業務。原則意義上的代理制,只是供應商或用戶利用外貿窗口進行進出口貿易,並不應要求外貿代理商墊付貸款,但目前這類業務已演變為由代理商墊付部分甚至全部資金的合作或聯營方式,說白了是被代理方借用代理商的資金從事自己業務的「借雞下蛋」方式,被代理方自己並不需要承擔太大的風險。而外貿代理商卻不同,自己沒有銷售渠道,一旦貨到後用戶資金困難或市場變化,或者供應商產品質量不能滿足用戶要求而貨款被拒付,代理商所遭受的損失是區區幾個百分點的代理費所補償不了的。

目前的代理項目越做越多,而這些所謂的「代理」實質上卻是上述合作或聯營性質的業務。既然是合作或聯營,在操作上就應該採取自營方式進行,在以供應商和用戶進行了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還要與被代理方的下家(指進口)、上家(指出口)簽訂相應的協議,這樣做可以達到兩個目的:第一,確保項目的可控狀態和所投入資金的安全;第二,一旦出現其它情況,有能力將貨物實現。在具體操作上,對被代理的品種要分為兩部分:專用產品和通用產品。通用產品比較容易操作,比如鋼材、水泥等,可以通過市場調查了解行情從而確定經營風險,這類項目在項目評審時可以稍微放寬,但對一些專有產品,如並不熟悉的工業、輕工業產品等,必須嚴格把關。舉個例子:在代理進口項目開證保證金的要求上,對於大宗通用產品,一般的公司只接受10%-15%的開證保證金,如果對這個額度要求太高將限制此類業務的開展;而對一些非專業經營的產品,這個額度要求又太低,比如若代理進口某種專用晶元,非專業人員誰也無法核實它到底應該值多少錢,也許被代理方提供80%的開證保證金都不一定讓代理方有安全感。這方面許多公司有過不少的教訓。

Ⅲ 外貿風險有哪些該如何規避

目前,國際貿易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即匯款、信用證、托收、保函和保理等。那麼,究竟選擇何種國際結算品種對於成交最有利呢?這主要取決於國際經貿活動的內容、融資需求,風險保障程度以及銀行服務范圍等因素。在這里僅就各種結算方式一些操作上的問題進行分析,供客戶根據自身的要求量體裁衣。

1.匯款

匯款是一種古老的結算方式,今天在外貿活動中仍得到廣泛的運用。「匯款結算」又根據其性質,分為「前T/T」(PAYMENTINADVANCE)和「後T/T」(DEFFERREDPAYMENT)兩種。

所謂「前T/T」,即「預付貨款」,就是賣方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然後,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發給買方的一種結算方法。「後T/T」又稱「貨到付款」,就是在簽署合同後,賣方先發貨,買方收到貨物後,再付款的結算方式。

顯而易見,「預付貨款」是一種對於出口商較為有利的結算品種。因為出口商在發貨前就已經收到了貨款,實際上等於得到了進口方的無息貸款,其出口的風險程度已經得到了控制。換言之,出口商已經接受了進口方的「購貨擔保」,從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動權。

也可以說,「預付貨款」是一種對進口商較為不利的結算品種,因為(1)貨未到手就付了款,等於向對方提供了無息貸款,造成了利息損失;(2)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貿易中的風險,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後,不按時、按量、按質地發貨,使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而「後T/T」,即「貨到付款」,則剛好相反,是一種有利於進口商,而不利於出口商的結算方式。所以,「匯款」的交易方式實際上完全處在買、賣雙方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因而,被稱為「商業信用」。當前,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有一種沿用「國內貿易」的結算辦法(在浙江省的義烏、柯橋等地使用得最為廣泛),即,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由買方先付50%~60%的訂金。工廠先開工生產,等到貨物出運後,再以交付提單為憑據(即,象徵性「交貨」),支付餘下的40%~50%的貨款。

一般而言,這種貿易結算辦法,所付「訂金」數額的多寡,要視買、賣雙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當的伸縮餘地。如果雙方是「老客戶」,對方所付訂金也可在30%~40%之間。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許進口商在收貨、驗貨之後,再支付餘下的貨款。

「分批發貨、分批收匯」,可以降低結匯風險程度。在實務中,是一個可以考慮「規避風險」的結匯模式。

2.托收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程序較為簡便,這個「簡便」是相對於信用證結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風險也是不言而喻的。「跟單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的具體做法,是由出口商開立跟單匯票,連同一整套貨運單據交給出口地銀行,委託銀行通過其在國外的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據其性質,分為「D/P即期」和「D/A遠期」兩種。「D/P即期」就是出口國的托收行收到單據,審核無誤後,寄給進口國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進口商前來付款贖單。因此,「D/P即期」手續較簡單,風險相對也較校「D/A遠期」的具體做法是,托收行將單據寄到對方銀行,進口商前來銀行取單。但是,這次進口商並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簽署一個「托收承兌書」,保證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貨物的單據取走。

因而,「D/A遠期」的風險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時,如果進口商取單後不來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對此,出口商毫無辦法。因為托收結算方式,進口商是否付款,完全是依據進口商的信譽來完成付款行為的。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商業信用」,從理論上來說,銀行對此並不承擔責任。

國際貿易中「托收結算方式」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手續迅捷、簡單。在跟單托收中,出口商以控制「貨權」的單據來控制貨物。托收銀行以交付代表「貨物」的單據來代表「交貨」。而銀行的「交單」,又以進口商的「付款」或「承兌」為先決條件。

但是,「托收結算方式」對於出口商來說,就較為不利了。因為賣方能否按時收回貨款,完全取決於進口商的信用。假如進口商因商情變化,到時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兌」,買方就有可能遲收貨款、收不到貨款的危險。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托收銀行和代收銀行,對此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所謂「商業信用」的風險性也就在這里。特別是當採用「空運交貨」方式時,「托收結算方式」更應謹慎從事。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選擇做「D/P即期」比選擇做「D/A遠期」較為安全。因為「D/P即期」,一般銀行一定要等買方付了款之後,才交出代表貨物的「單據」,賣方是不會落得「財貨兩空」的境地。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買方未付款,貨運單據仍在銀行,那麼,貨權仍歸賣方,賣方仍可將貨物轉賣給他人或者運回。由此可見,在外貿結匯中,如果使用「匯款」或「托收」結算方式時,同時選擇「續做出口信用保險」,不失為一個規避風險的最佳選擇。

3.信用證--以銀行信用做擔保的信用證結算方式

正因為「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存在著諸多弊病,為了解決買、賣雙方的互不信任問題,「信用證」結算方式也就應運而生了。「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貿易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它的主要特點是,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即,通常所說的「以銀行信用取代商業信用」。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地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因為有了開證行所作的「付款承諾」,進、出口雙方在與他們相關的銀行打交道時,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得到銀行的資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可以做「打包貸款」;交單、議付時,可以做「押匯」等。此一資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商人資金周轉的困難,有利於他們的外貿拓展。

有的進口國存在著「外匯管制」,該國的一切進出口業務,都要報請當局批准。但是,如果他們開得出信用證,也就意味著該項貿易已經通過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了。但是,任何一種結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無缺,「信用證結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點有:

(1)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是一種純粹的「單據買賣」行為,只要「單證相符」,開證銀行就一定要付款,進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贖單」。因而,進口商有可能得到與信用證規定完全相符的單據,可是並不一定能得到與單據條款完全相符的貨物;

(2)信用證業務中,有可能存在欺詐。無良商人利用信用證的上述特點,進行不法活動。如,提供無貨單據、假冒單據等;

(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證條款時,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單證不符」,導致開證行的拒付;

(4)開證行和進口商可能無理拒付或無力支付;

(5)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時,通常向進口商收取一定數目的押金,由於信用證結算的周期較長,該資金被銀行佔用;

(6)信用證的手續過繁、費用過高;

(7)開證行可能在信用證中列出一些「軟條款」,使信用證失去了其「保證付款」的功能等等。雖然信用證結算有以上不足之處,但是,由於信用證結算方式,「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實際上,已經成為現代國際結算影響最大、應用最廣的結匯方式。今天,各國經貿交往日趨密切,因此,我們不僅要「學會」這些「游戲規則」,而且,還要在貿易風浪中,對「游戲規則」運用「游刃有餘」。


我是做外貿的,希望這些對您有用
09年更是要規避風險,一定要重視

Ⅳ 外貿業務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一、出貨規格、日期與合同規定不符造成收匯風險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證規定交貨,一是生產廠誤工,造成晚交貨;二是用類似規格的產品代替合同規定的產品;三是成交價格低,以次充好。

二、單證質量差造成收匯風險

出貨之後,交議付行的單據沒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這時即便買方同意付款,卻白白支付了昂貴的國際通訊費用和不符點扣款,且收匯時間大大推遲,尤其對數額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來會出現虧損。

三、信用證規定的陷阱條款所造成的風險

某些信用證規定,客檢合格證是議付的主要單據之一。買方會抓住賣方急於出貨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時提出種種付款的可能,迫使企業出貨。一旦放貨給了買方,買方極可能故意驗貨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錢、貨兩空。信用證規定運輸單據出具後7個工作日內在國外到期等等。這類條款議付行及受益人都無法保證做到,必須認真審證。一旦出現陷阱條款,應及時通知修改,千萬勿貪一時省事,給日後埋下風險隱患。

四、沒有一套完整的業務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兩頭在外,易出現問題。如果企業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辦法,一旦出現官司,會造成有理打不贏的局面,尤其對那些只注重電話聯系的企業。其次,由於每年企業的客源在擴大,為了企業在貿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對每一個客戶建立業務檔案,包括資信度、貿易量等等,逐年進行篩選,降低業務風險。

五、與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風險

對出口業務來講,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託方墊付資金,盈虧由委託方承擔,代理方僅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用。而現在實際業務操作中,不是這樣。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戶少,收匯能力差,又要力爭完成指標;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費少。一種是收購販賣式,工廠取得安全收匯。一旦出現買主問題,預借款必將成為泡影。另一種是「賣單」業務。如代理商不認真對工廠進行跟蹤,也會出現與客戶串通出貨,欺騙「賣單」人。

六、使用D/P、D/A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風險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種遠期商業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這種方式就等於給進口商融資優惠,雖然開證人自願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僅需出口商墊款、放款,實質上是客戶等待貨物到港後查驗到貨的數量。如市場變化銷路不暢,進口商可申請銀行拒付。有些公司放貨給國外做生意的同學、朋友。以為是關系客戶,不存在收不了匯的問題。一旦出現市場銷售不暢,或客戶問題,不但錢收不回,貨也可能收不回。

Ⅳ 進出口貿易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是什麼應如何有效地規避風險

主要風險如下:

1、訂單突然大幅增加

當買方規模一般,下達給經營者的訂單量突然增加,而這些訂單並不是從其他供應商轉移的,需要留意買方是否有足夠的下游銷售能力。如果買方對下游銷售過於樂觀,盲目采購的風險最終可能轉移給供貨企業。

2、同時與多家供應商交易

如果同一類型產品分散在多家企業采購,這時買方真正關心的可能並不是出口企業的供貨能力,而是藉此獲得更多供應商對其賒銷,從而達到佔用上游資金為自己融資的目的。一旦買方的資金鏈發生困難,將傳導給上游企業,而且影響面往往較廣。

3、下游為單一新興市場

如單一市場為高風險的新興市場時,更需要當作重大的負面信息對待。下游市場一有風吹草動,將嚴重影響買方的經營。阿聯酋和中國香港都有大量的中間商,由於終端市場的差異,使得阿聯酋買方的風險要遠高於中國香港買方。

4、高負債經營

當經營收益無法覆蓋融資成本,或者融資機構收緊政策時買方資金狀況將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對上游供應商形成拖欠。需要想辦法了解高負債的詳細信息,包括實際負債水平,向銀行融資還是向其他機構融資,融資到期期限以及融資政策延續性等信息。

5、信用期限不斷延長

體現現代國際貿易特點的信用銷售,正在被廣泛使用,也成為廣大中國企業提高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

出於對習慣性事物的惰性思維,往往對買方要求不斷延長的信用期限缺乏應有的足夠警惕。當買方要求的信用期限偏離行業慣例,遠遠超過其下游銷售回款期時,需要提防買方對資金是否有意挪作他用。

6、經營偏離主營業務

當經營者獲悉買方正在進行大規模的非主營業務投資時,需要做的不是感嘆買方實力強大,而要關心投資是否會影響其主營業務,進而影響貨款支付。根據經驗來看,很少有買方會通過投資收益來彌補貿易損失,更多的是犧牲貿易去彌補投資損失。

7、從事離岸采購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買方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權益,以減輕因經營失敗導致的後果。較為典型的是知名買方通過在第三國(地區)成立采購公司進行離岸采購,因采購公司法人地位的獨立性,對其付款責任追究難以溯及至其有實力的母公司。

近幾年來,在我國海關的統計中,出口至維爾京群島、馬紹爾群島等地的業務少之又少,但出口合同的買方為這些地區的情況則占據了相當大的比例。買方通過在新加坡、阿聯酋、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成立采購公司的情況則更加普遍。

8、高度管制國家的買方進口

國際貿易中,是否能安全收到貨款,不僅取決於買方本身的信用和實力,也與買方所處的國家(地區)有關。

在一些對貿易和外匯高度管制的國家,如伊朗、委內瑞拉等,不乏一些實力雄厚的買方,具有非常強的對外支付貨款的意願。但受國家政策管制的影響,或無足夠的外匯可供兌換,或無法順利對外支付貨款。

規避措施:

1、重視客戶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在貿易業務環節當中,客戶資信是基礎,所以資信調查是非常重要的。鑒於國際貿易橫跨空間之大,企業自身去現場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藉助第三方(如專業信息咨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新客戶做資信調查是了解客戶基本信息、財務報告、銀行交易記錄以及訴訟事項的重要途徑。

這些專業公司有專業的人才團隊、強大的信息數據和全球信息網路,還會根據自身內部指標對客戶進行分級,供企業參考。當然我們還可通過官網或實地考察等途徑多方了解客戶資信。總之就是盡可能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進行合作,對於資信等級不好或有不良記錄的客戶就不要開展業務。

有了客戶資信調查報告作為基礎,企業還可通過客戶履約記錄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對有違約或不良記錄客戶及時預警甚至納入黑名單管理,降低再次發生的風險。

2、合理選擇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降低收付匯風險

(1)合理選擇傳統結算方式

對於當前的經濟形勢,進出口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結算的方式選擇上也要盡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業務對於信用等級較低的地區和國家我們最好選擇貨前TT或信用證的結算方式,而且還要關注開證行的資信,如果開證行實力不強,最好還須對信用證進行保兌以保證收匯安全。

對於信用等級較好的地區和國家,我們可以綜合考慮降低信用證銀行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等方面進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結算方式。

對於進口業務,盡量避免預付款(貨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盡可能降低預付款比例。另外進出口企業乃至國家要通過這二、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在世界不斷累積企業的良好信用記錄,提高國家信用才可以在進口貿易談判中爭取到對我們有利的又節省銀行費用的托收或到貨後付款的結算方式。

(2)積極創新貿易結算模式

①傳統結算模式混搭組合,根據業務需要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按一定比例進行組合,有利於促進成交和降低收匯風險;

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積極運用新型金融產品,如:信用證項下的福費廷、非證項下國際保理,加速企業流動性,優化財務報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場,增加貿易額。

3、通過投保信用保險來規避風險

目前全球貿易環境下非證結算(特別是出口業務)已成趨勢,給出口企業帶來很大資金壓力和收匯風險,要積極運用出口短期信用險來規避企業收匯風險,還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對信保項下貿易融資的優惠利率及時回籠資金,許多地方財政還對出口信保保費和押匯利息進行一定比例的補貼。

對於進口業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推出的進口預付款保險業務也開始在試點企業實行,進口企業可以在進口預付款保險下開展預付款業務,這無疑是對進口企業預付款業務順利執行保駕護航。總之,投保信用險是企業規避和降低乃至轉嫁風險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過運用金融工具減少匯率變動對企業國際貿易結算帶來的影響

進出口企業要依託銀行專業團隊或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組建自己的專業團隊,跟蹤和管理進出口外匯,適時通過遠期外匯買賣、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匯率變動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相反甚至可以為企業創造利潤。

(5)外貿出口手套會有什麼經營風險擴展閱讀

當前國際貿易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可以歸納為六個方面:

1、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

2、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

3、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

4、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5、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

6、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Ⅵ 做外貿最應該注意哪些風險,

經營外貿的風險比國內貿易大很多,因為與國內貿易有很多不同的規則。
1. 必須使用外匯。 使用外匯的風險很多,主要有匯率變動風險,外匯核銷風險等。
2. 必須使用外匯收付工具。 外匯收付工具的風險也很大,例如使用信用證的風險,主要是沒有專業的操作信用證的人員而造成錯誤執行信用證,導致無法收回貨款,或者收回貨款但是損失很大、 托收收付方式的風險,發生最多的情況是,貨到港口無人提貨的風險。
3. 海關,商檢局,外匯管理局,稅務局等政府部門的監管風險。這些監管部門的政策法規非常復雜,稍不留神就可能違反規定,造成無法發貨,或者收回貨款不能入賬等風險。
4. 與外國買方的文化差異造成的溝通風險。 因為外貿必須使用外語作為交流及達成交易的工具,由於買賣雙方的文化差異,和國別差異造成很多問題會產生誤會,而又無法解釋的風險。
等等。

Ⅶ 外貿出口業務的6大風險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出口收匯風險主要有以下六種情況:
一、出貨規格、日期與合同規定不符造成收匯風險: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證規定交貨。
1:生產廠誤工,造成晚交貨;
2::用類似規格的產品代替合同規定的產品;
3:成交價格低,以次充好。
二、單證質量差造成收匯風險
雖然規定了以信用證方式結匯,並且按時保質出貨,但出貨之後,交議付行的單據沒有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使信用證推動了應有的保護作用。
這時即便買方同意付款,卻白白支付了昂貴的國際通訊費用和不符點扣款,且收匯時間大大推遲,尤其對數額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來會出現虧損。
三、信用證規定的陷井條款所造成的風險
某些信用證規定,客檢合格證是議付的主要單據之一。
買方會抓住賣方急於出貨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時提出種種付款的可能,誘使企業出貨。一旦放貨給了買方,買方極可能故意驗貨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錢、貨兩空。
信用證規定運輸單據出具後7個工作日內在國外到期等等。這類條款議付行及受益人都無法保證做到,必須認真審證。一旦出現陷井條款,應及時通知修改,千萬勿貪一時省事,給日後埋下風險隱患。
四、沒有一套完整的業務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兩頭在外,易出現問題。
如果企業沒有完整的業務管理辦法,一旦出現官司,會造成有理打不贏的局面,尤其對那些只注重電話聯系的企業。
其次,由於每年企業的客源在擴大,為了企業在貿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對每一個客戶建立業務檔案,包括資信度、貿易量等等,逐年進行篩選,降低業務風險。
五、與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風險
對出口業務來講,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託方墊付資金,盈虧由委託方承擔,代理方僅收取一定的代理費用。
而現在實際業務操作中,不是這樣。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戶少,收匯能力差,又要力爭完成指標;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費少。
六、使用D/P、D/A遠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風險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種遠期商業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這種方式就等於給進口商融資優惠。
雖然開證人自願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僅需出口商墊款、放款,實質上是客戶等待貨物到港後查驗到貨的數量。如市場變化銷路不暢,進口商可申請銀行拒付。
有些公司放貨給國外做生意的同學、朋友。以為是關系客戶,不存在收不了匯的問題。一旦出現市場銷售不暢,或客戶問題,不但錢收不回,貨也可能收不回。

Ⅷ 想要涉足勞保方面的出口,不知道勞保鞋和勞保手套的出口市場哪個好,或者要注意什麼呢,謝謝

中國產的勞保鞋,勞保手套一般出口歐美,亞洲,澳洲比較多。市場都還可以,主要是要人家看中你款式才行。有出口資質,產品符合當地要求即可。

Ⅸ 出口風險的出口風險的分類[1]

出口風險的分類有很多種,按風險產生的環境,分為國際、國內和不可抗力風險。
(一)國際因素產生的風險
1.國際政治風險。指因政治動盪或政策變化給企業帶來風險.如一些國家政局頻繁變動,政治動亂、政權易主都可能使貿易受到影響。例如在海灣戰爭期間,由於各港口搶先運輸軍甩物資,我出口到海灣地區的貨物大量積壓在港口,使船舶的滯期費上升了幾倍,以至運費已遠高於貨物的價值。再如.各國採取的政策措施如進出口管制政策、反傾銷法、進口配額制、反補貼法、外匯管制也可能給企業帶來風險。
2.國際經濟風險。指因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給企業帶來的風險。進入90年代以來,世界主要經濟大國相繼陷入衰退。回升緩慢,前蘇聯和東歐許多國家經濟在轉軌過程中大幅滑坡,導致世界經濟一直不景氣 1992年西方國家平均經濟增長率為1.6 在這種形勢下, 我國的外貿出口也呈現出許多困難現象,外貿企業面臨著產品出口市場萎縮、客戶信譽降低等風險
3.國際法律風險。指困國際慣例、國際商會制訂的各項條款或各國對貿易術語的理解各異給企業造成的風險。
例如,1979—1 982年間,我國的許多外貿公司為開拓市場,紛紛採取托收的支付方式,試圖以較靈活的支付方式吸引客商,增加出口。然而拉美的許多國家不承認D/P遠期,而把它當D/A對待,進口商就可承兌取單,從而使出口公司失去對貨物的控制權,出現了許多果帳
4.國際資信風險。指由於貿易夥伴資金匱乏、履約守信度較差引起的風險,這是當前外貿出口中造成風險損失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目前外貿企業面臨的是一個買方市場,抓住一個客戶才能形成交易,因而外貿企業容易忽視資信調查,輕信對'方,造成巨太損失
5.國際市場風險。國際市場上產品需求量的變化, 產品生產周期的長短,潛在和現實的競爭對手的多少,產品價格波動的趨向,替代產品的發展及產品是否符合進口國的標准或特殊要求均會帶來出口風險
6.國際匯率風險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是不斷變化的。企業出口產品計價方法和結算外幣匯率的變動都會給企業帶來風險損失。目前我國的許多外貿企業在核算出口成本對外成交時,都是按市場匯率進行測算的,有些甚至是按預期的收匯日期的市場匯率米測算的。例如,去年美元調劑價的劇烈波動,給外貿企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二)國內因素造成的出口風險
1.國家政策風險。主要指國家調整經濟政策給外貿企業帶來的風險 去年下半年,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緊縮銀根,銀行貸款減少,外貿企業資金捉襟見肘,缺乏采贍資金,致使許多出口合同無法如期履行。又如,今年推出的外貿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外匯體制改革對外貿公司的出口也會造成一定的風險。
2.國內經濟風險 是由國內的物價上升與地區發展不平衡引起的風險。例如企業與外商簽訂合同後,由於進貨成本上升(指出口公司)或固材料價格上漲等原因引起的生產成本上升(指生產出口企業)就會產生風險損失。
3.內部管理風險。這主要是由於決策不當或管理不善帶來的風險。例如困管理混亂造成質量、包裝或運輸遲延而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風險產生 再有,對資金管理鬆懈、使不合理資金佔用過多,造成周轉不靈,影響出口。這種情況在各級外貿公司中屢覓不鮮4.技術進步風險。由於國外的技術發明技術進步造成國內產品在質量、性能上相對落後的風險。現代科學技術正處於飛速發展時期。一種技術產品如果因循守舊、不思進取,一夜之間就可能被淘汰.或者無人理睬,或者削價處理。這種風險在技術密集型產品中更應引起重視。
5.企業實力風險。指業務人員缺乏,資金實力弱,產品單一給企業帶來的風險 由於企業資金不足,業務人員素質不高, 自然使外貿企業在開展業務中步履艱難,引發風險的產生; 而產品單一、市場狹窄也會增大風險系數。另外,小企業對風險的抵抗力也較弱
(三)非正常因素引起的風險
1.不可抗力風險。是指交易雙方難以預見、無法控制、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買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廈行合同給出口方帶來的損失。例如自然災害、運輸工具損壞等原因引起的風險
2.人為破壞風險。指由於某些人故意破壞或偷盜、搶劫等行為帶來的風險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