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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戴什麼手套好 2025-06-18 19:31:04

抽堵盲板時為什麼不能帶絕緣手套

發布時間: 2023-03-23 07:38:36

『壹』 動火、進入受限空間、吊裝、高處、盲板抽堵、斷路、設備檢修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增強員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護人身安全、生產安全以及公司財物不受損失。
2..適用范圍:公司施工、維修搶險所有動火作業
3..職責: 在禁火區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 動火許可證的辦理、使用: 在禁火區,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他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作業均屬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嚴禁無動火證動火,否則從嚴論處,電工必須持有效動火證後,接電焊機,否則從嚴論處。申請動火,應根據動火安全規定落實動火中的各項動火措施,安排好動火監護人(不得少於2人)後方可申請動火。 動火證由申請動火指定專人或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動火證由審批,特別危險區動火,報審批。 安全部門向動火負責人及其了解動火前准備工作情況時,都必須如實回答,否則從嚴處理。 必須在動火證批准有效時間和區域內進行動火工作,凡延期或補充動火都有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 動火人到達動火地點後,首先要檢查動火證中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如有一項不落實,有權拒絕動火。 「動火證」由動火人隨身攜帶,不得轉讓,不得塗改或轉移動火地點。 動火證審查批准,必須到現場審查,確認安全、可靠,方能開具「動火證」。 動火中落實的安全措施: 將動火設備內的可燃、易燃物質徹底清理干凈,然後用,並保持足夠的時間和次數,保證容器內無可燃、爆氣體或液體,最後還要放滿清水。 切斷動火容器設備相連管道,並加設備盲板,進行徹底隔絕動火間易燃易爆物料必須清理干凈。 動火,應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測定,合格後方可動火,並必須到安全部門開具審批單,方可。 能拆下的管道,閥門等應盡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帶動火,更換下的設備、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動火期間安裝的,應清洗干凈後方可進行。 動火前應整體考慮,聯系,如有威脅的動火安全的相鄰及其他,應通知採取安全措施。 動火前動火負責人應定出應急措施,備好監火滅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專用滅火器,如需動用其他滅火器,需經同意。 動火工具必須完好,安全措施齊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氣瓶和乙炔瓶離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與氧氣瓶應距7米以上,如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由動火人員負責。動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溝、電纜溝、排水溝應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閉隔離,5級以上大風不準室外高處作業。 電焊迴路線應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應盡量縮短迴路線距離。動火過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緊急情況時,應停止動火。恢復正常,且應批准後方可繼續動火。 室內動火應將門窗打開,周圍設備遮蓋,附近不準有揮發性強的易燃物,用於生產或敞開存放,擦洗設備等,同時易燃易爆物料在動火期間不得通過動火現場。一個車間動火,相鄰車間需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火災蔓延。 非特殊情況,嚴禁帶料、帶壓和開車動火。 動火完畢,電焊人員應熄滅余火,切斷電焊機電源,關掉慶姿乙炔和氧氣發生器,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離開。 乙炔瓶和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存放。 動火結束,監火人員應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動火負責人應將動火現場全面檢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安全員有權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在動火期間自譽鬧絕始自終不得離開監火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崗位時,動火負責人必須指定代理人。

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進入受限空間的作業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2 范圍
公司范圍的所有受限空間作業。
3 術語定義
3.1受限空間: 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進入和撤離受到限制,不能自如進出,並非設計用來給員工長時間在內工作的;自然通風不良、存在或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存在或可能產生掩埋作業人員的物料或氧含量不彎冊足的空間。如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封閉糧倉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半封閉場所。
3.2受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如生產區域內的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封閉糧倉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等)的作業活動。
4 職責
4.1 作業所在部門應做好施工作業前的清掃、清洗、置換、檢測等工作。按《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檢測填寫。
4.2 作業所在部門和安保部在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測,並記錄檢測數據,確認符合施工要求後,方可進入。
4.3 作業所在部門,必須派專人監護,做好應急防護措施,以確保安全。
4 工作程序
4.1 清洗和置換
進入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對設備內進行清洗和置換,並達到下列要求:
4.1.1 氧含量19.5%-21.5%。
4.1.2 有毒氣體硫化氫低於10ppm,一氧化碳低於35ppm。
4.1.3 可燃氣體為0。
4.1.4 打開所有人孔、手空、料孔、風門、煙門進行自然通風。
4.1.5 必要時可以採取機械通風。
4.1.6 採用管道通風時,通風前必須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不準向設備內沖氧氣或富氧空氣。
4.1.7 在缺氧,有毒環境中,應配戴隔離式防毒面具。
4.2 監測
4.2.1 作業前30分鍾內,必須對設備內氣體、粉塵等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後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4.2.2 作業中要加強定時監測,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人員;作業現場經處理,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繼續作業。
4.2.3 作業人員離開設備時應將作業設備帶出,不準留在設備內。
4.3 照明和防護措施
4.3.1 進入不能達到清洗和置換要求設備內作業時必須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4.3.2 在易燃、易爆環境中,應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4.3.3 在酸鹼等腐蝕性環境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具。
4.3.4 設備內照明電壓應該小於36伏,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於等於12伏。
4.3.5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4.3.6 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
4.4 監護
4.4.1 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並做好安全應急措施。
4.4.2 進入設備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並在入口處掛正在作業牌。
4.4.3 險情重大的設備被作業、應增加監護人員、並隨時與設備外人員取得聯系。
4.4.4 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
4.4.5 設備內事故搶救、救護人員必須作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設備內實施搶救。
4.5 《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管理
4.5.1 進入受限空間內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4.5.2 《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安全措施。
4.5.3 因工藝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改變,需重新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
4.5.4 作業結束後,需要認真檢查設備內外,確認無問題,方可封閉設備。
4.5.5 按《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相關人員必須詳細填寫作業設備的具體名稱、作業時間、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和檢測數據的記錄。
4.6 受限空間作業審批許可權
所有受限空間作業需填寫《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安保部按受限空間作業要求檢測,施工部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達到安全作業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
5 相關記錄:
5.1 《受限空間作業許可》

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吊裝作業計劃和管理,降低吊裝作業風險,保障作業人員與貨物的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2 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吊裝作業的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 吊裝作業
在生產和檢修、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2 吊具、索具
設備的附屬裝置,如鋼繩、滑輪、索環、平衡儀、扣釘、吊架孔、輪箍和掛鉤等。
3.3 吊裝設備的標准負載能力
由製造商標明的最大吊升能力,與吊臂的長度及半徑有關。
3.4 支腿
吊裝設備上用於增加其穩定性或負載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3.5 起吊重量
在貨物起吊中,貨物及所有在吊臂頂端懸掛的提升器械的最大總重量。
3.6 作業半徑
吊掛貨物中心的垂線與吊臂轉動中心之間的距離。
4 吊裝作業的分級、分類
4.1 吊裝作業分級
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重量分為三級:吊裝重物的重量大於80噸時,為一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重量大於等於40噸至小於等於80噸時,為二級吊裝作業;吊裝重物的重量小於40噸時,為三級吊裝作業。
4.2 吊裝作業分類
吊裝作業按吊裝作業級別分為三類:一級吊裝作業為大型吊裝作業;二級吊裝作業為中型吊裝作業;三級吊裝作業為一般吊裝作業。
5 吊裝作業的安全要求
5.1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吊裝重量大於1噸的物體須辦理《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格式見附錄。
5.2 吊裝重量大於等於5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5噸重,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公司批准後方可實施。
5.3 各種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並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5.4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5.5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
5.6 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7 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統一指揮。
5.8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施工主管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築物、構築物做為錨點。
5.9 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5.10 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准。
5.11 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應遵守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並保持安全距離。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標准外,還應遵守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
5.13 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穩吊起。
5.14 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a.指揮信號不明;b.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h.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i.重物越人頭;j.安全裝置失靈。
5.16 必須按《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塗改、轉借《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5.17 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 《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管理
6.1 《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由施工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6.2 項目單位負責人從施工部門領取《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後,要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施工單位負責人批准。對本標准規定的吊裝作業,必須編制吊裝方案,並將填好的《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與吊裝方案一並報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6.3 《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批准後,項目負責人應將《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交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應檢查《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
7 相關記錄
7.1《吊裝作業安全許可證》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的高處作業,即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2 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作業單位負責,安全環保處負責監督實施。
3 高處作業的分級分類
3.1 分級:高處作業分為四級。作業高度在2-5米的稱為一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3.2 高處作業的分類:高處作業分為三類。
3.2.1特殊高處作業:在陣風風力6級(風速10.8m/s)以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在室外完全採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的帶電高處作業;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
3.2.2化工工況高處作業:在坡度大於45度的斜坡上進行的高處作業;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傷的區域內或傳動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在無平台、無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在塔、釜、爐、罐等設備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3.2.3一般高處作業:除特殊高處作業和化工工況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稱為一般高處作業。
4 高處作業管理規定
4.1 從事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單》,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2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症(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等疾病)以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後人員等)不準登高作業。
4.3 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危險作業審批單》,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施工,否則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
4.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總(或總工程師)要現場指揮,確保安全。
4.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
4.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不準在高處擲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防止落下傷人,上下大型零件時,須採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8 登高作業嚴禁接近電線,特別是高壓線路,應保持間距2.5m以上,避免人體或導電體觸及線路。
4.9 高處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材料要堅固,能承受足夠的負荷強度。幾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當地實際情況的安全要求。
4.10 使用各種梯子時,首先檢查梯子要堅固,放置要牢穩,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為宜,並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鉤,梯腳不能穩固時必須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繩須牢固。金屬梯不應在電氣設備附近使用。大風中使用梯子必須戴安全帽,並有專人監護。
4.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業時,要有防滑措施。
4.12 在自然光線不足或者在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4.13 在化工危險物品生產的界區內或附近有放空管線工作時(即化工危險部位),要與操作者建立聯系信號,設置突然發生異常現象所帶來危害的防護用品,以便突然停車、發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質,便於自然防護及迅速撤離現場。
4.14 坑、井、溝、池、吊裝孔等都必須有欄桿欄護或蓋板蓋嚴,蓋板必須堅固,幾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輕型材料)、瓦楞鐵、塑料屋頂工作時,必須鋪設堅固、防滑的腳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時必須加以固定。
4.16 非生產高處作業如:打掃衛生、貼刷標語,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處作業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帶,並且要把安全帶栓在牢固的構築物上。
5 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監督實施。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環保處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區域內的帶料盲板抽堵作業,以及在設備檢修和搶修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下的盲板抽堵作業。
2 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作業單位負責,安全環保處負責監督實施。
3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定
3.1 所選盲板板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和孔洞;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於識別和抽堵;盲板墊片選材應按管道內介質的性質、高壓溫度選用合適的材料。
3.2 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單》,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3.3 盲板抽堵作業前,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4 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6.67KPa(50mm汞柱);氣體的溫度應小於60℃。
3.5 盲板抽堵作業時,應有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作業復雜、危險性較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應有消防隊、醫護人員等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安全環保處負責人必須在場。
3.6 在易燃易爆場所盲板抽堵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作業點30米內不得有動火作業。
3.7 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或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3.8 抽堵多個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作業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每個抽堵盲板處應設標配表明位置。
4 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監督實施。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環保處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公司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正常交通秩序,確保公司內斷路作業的交通運輸安全,特製定本操作規程:
一、本制度適用與公司范圍內的斷路作業,明確了公司內斷路作業的定義,人員職責,安全要求和《斷路安全作業證》辦理程序。
二、斷路作業是指公司范圍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三、斷路作業安全人員的職責:
(一)、斷路申請負責人
斷路申請負責人在斷路前必須親到現場,了解斷路位置及周圍情況,確定是否影響生產及安全,檢查完善斷路措施,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二)、斷路施工負責人
對斷路作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斷路前詳細了解作業內容斷路位置及周圍情況制定,落實安全措施並向作業人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斷路作業完成後組織清理、檢查現場。
(三)、審批人
負責審查斷路作業單位的安全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對斷路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對措施不當或不完善的提出整改要求,監督檢查斷路作業現場的安全工作。
(四)、斷路作業人員
斷路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後,對證上的各項內容逐項核對,安全措施不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四、斷路作業的安全要求
(一)、凡在本公司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二)、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資質等級,斷路申請單位要在斷路路口設立明顯斷路標志,為過往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三)、斷路施工單位在公司內道路上進行破路作業時必須經相關單位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進行確認後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斷路施工單位進行吊裝施工斷路作業時,必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斷路施工單位在斷路過程中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還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四)、《斷路安全作業證》由安環部負責審批,審批後應通知公司有關單位。
(五)、在施工過程中安環部應不定期對斷路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糾正。
(六)、斷路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後,即可進行斷路作業。
(七)、斷路時,施工單位負責在路口設置交通檔桿,斷路標識。
(八)、斷路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施工應懸掛紅燈。
(九)、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路口的警示標志。申請斷路單位檢查核實後,報告安環部,通知各單位交通恢復。
(十)、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工作。
(十一)、斷路作業應嚴格按照《斷路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
(十二)、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五、《斷路安全作業證》的辦理
(一)、《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二)、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在安環部領取《斷路安全作業證》,逐項填寫後交施工單位。
(三)、施工單位接到後,填寫其中施工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後交斷路申請單位。
(四)、斷路申請單位交安環部審批,審批後作為斷路作業的依據。
(五)、作業完成後,施工單位及時清理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安環部、斷路申請單位、施工單位各留一份存檔。

『貳』 抽堵盲板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盲板要求盲板及墊片應符合以下要求:1.1應根據管道內介質的性質、溫度、壓力和管道法蘭密封面的口徑等選擇相應材料、強度、口徑和符合設計、製造要求的盲板及墊片。高壓盲板使用前應經超聲波探傷,並達到合格要求。1.2盲板的直徑應依據管道法蘭密封面直徑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1.3一般盲板應有一個或兩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3.9.1.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溫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2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2.1盲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許可證》。2.2車間(分廠)應預先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2.3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2.4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2.5在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2.6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2.7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或清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2.8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2.9在介質溫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慧團脊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2.10高處盲板抽堵作業應按高處作業安全規范的規定進行。2.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2.12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車間(分廠)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2.13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2.14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生產車間(分廠)專人共同確認。3職責3.1車間(分廠)負責人3.1.1應了解管道、設備內介質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實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監護人,向作業單位負責人或作業人員交代作業安全注意事項。3.1.2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業。3.1.3作業完成後,應組織檢查盲板抽堵情況。3.2監護人3.2.1負責盲板抽堵作業現場的監護與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及時聯系有關人員採取措施。3.2.2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在盲板抽堵作業期間,不得兼做其它工作。3.2.3當發現盲板抽堵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3.2.4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3.3作業人3.3.1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採取的安全措施。3.3.2要逐項確認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3.3.3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時不得進行盲板抽堵作業。3.3.4作業完成後,會同生產單位負責人檢查盲板抽堵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3.4審批人3.4.1審查《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3.4.2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4《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的管理4.1盲板抽堵作業宜實行一塊盲板一張作業證的管理方式。4.2嚴禁隨意塗改、轉借《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變更盲前滲板位置或增減盲板數量時,應重新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4.3《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車間(分廠)負責填寫、生產部(科)審批。4.4經審批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盲板抽堵作業車間(分廠)一份生產部(科)一份存檔,《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保存期限至少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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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育板抽堵作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目的
規范所屬各單位盲板抽堵作業,防止作業過程中發生消桐意外事故。
2適應范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新建項目參照執行。
3編制依拿啟坦據
AQ3027-2008《化學品生產單位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范》
4釋義
4.1盲板抽堵作業
在設備搶修或檢修過程中,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
4.2復雜及重大風險盲板抽堵作業
4.2.1作業涉及到公司內部相關單位和外單位正常生產的;
4.2.2生產裝置開停工邊界系統進行全面盲板抽堵的;
4.2.3設備、管道含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溫、腐蝕性介質且無法用閥門進行有效切斷的;
4.2.4機械帶壓封堵作業。
4.3《盲板抽堵安全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
5職責
5.1公司生產技術部
負責對復雜及重大風險場所進行盲板作業方案的審核和技術指導;負責公司涉及與外系統(單位)關聯的盲板抽堵狀態的監督管理。
5.2公司健康安全環保部
負責制定本細則,監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按照本細則的要求嚴格執行,旁頃並建立本單位盲板動態管理台賬。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肆』 何謂「盲板抽堵」

盲板抽堵作業是指在設備搶修、檢修及設備開停工過梁巧運程中,設備、管道內可能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及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無法靠閥門完全切斷,這個時候就需要盲板抽堵。

拓展資料: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1、盲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

2、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3、生產車間應預橡梁先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一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

4、作業人員應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有害因素辨識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5、盲板抽堵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作業現場。

6、在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應制定應急預案。

7、在有毒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系統壓力應降到盡可能低的程度,作業人員應穿戴適合的防護用具。

8、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 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寬租等。

9、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的措施

10、在介質溫度較高、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燙傷的情況下,作業人員應採取防燙措施。

11、高處盲板抽堵作業還應遵守高處安全作業規范的有關規定進行。

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

13、抽堵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生產車間設專人統一指揮作業,逐一確認並做好記錄。

14、每個盲板應設標牌進行標識,標牌編號應與盲板位置圖上的盲板編號一致。

15、作業結束,由盲板抽堵作業單位、生產車間專人共同確認。

『伍』 化工系統隔離的方法

化工生產本身存在著許多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化工設備維修雖然是和機器、設備接觸,但了解化工生產的特點及日常維護檢修的要點,可以保障維修過程安全、有序地開展。

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多 ;高溫、高壓、低溫、負壓的設備多;工藝復雜、操作要求嚴格;污染嚴重等特點。化工生產的特點,決定了化工設備復雜多樣,介質危險性大,在檢修過程中存在著許多危險因素。例如,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中毒、窒息、雜訊危害、酸鹼灼傷等職業性和非職業性傷害。
一、化工檢修的分類化工檢修可分為計劃檢修與計劃外檢修。
計劃檢修:企業根據設備管理、使用的經驗和生產規律,對設備進行有組織、有準備、有安排的檢修叫做計劃檢修。根據檢修內容、周期和要求的不同,計劃檢修可分為小修、中修和大修。
計劃外檢修: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事故,必須進行的不停車或臨時停車檢修稱為計劃外檢修。計劃外檢修事先難以預料,無法安排計劃,而且要求檢修祥胡時間短、檢修質量高,檢修的環境及工況復雜,故難度較大。也是化工企業不可避免的檢修作業。
二、化工檢修的工作要點

化工設備日常保養與計劃維護檢修工作要點分析。
首先,從化工設備日常謹畢攔維護保養的角度上來說,設備日常維護與保養是做好設備維修工作的前提所在。同時,可以通過此種方式,避免設備出現因持續運轉而導致的磨損問題,消除異常運行狀況(包括乾性摩擦、異常響動、以及零件松動、脫落等方面的問題在內)、防止相關設備出現過早的磨損問題,消除相關運行安全隱患,進而提高作業的持續性與可靠性。
其次,在化工生產作業過程當中,一個操作單元或多個操作單元系統的連接,以及多個子系統相互之間的連接大多是通過管道載體的方式實現的。結合實踐工作經驗來看,在化工生產過程當中,生產原料自一端設備投入產品,並自另一端設備當中產出。在中間過程當中,並不涉及到機械性運輸、以及相關的停留、間斷問題,因此,從化工設備檢修作業的角度上來說,要求體現同步性、協同性的檢修屬性。其中,同步性所指的是:在檢修時間、檢修周期、以及檢修類別上體現同步特點。與此同時,協同性所指的則是:在某一化工設備出現運行異常的情況下,藉助於對該設備停車檢的機會的應用,將同一單元、同一系統當中相關的設備問題予以協同處理。
再次,從化工生產作業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維護檢修工作的實施角度上來說,管道可以說是化工生產作業過程當中,最關鍵性的傳輸介質之一。中間產品、最終產品需要建立在不同的儲罐基礎之上,實現平衡性的介質傳遞與儲存。同時,壓力容器及管道也是在化工生產中發揮著關鍵性的價值的設備之一。應當其在設計環節、製造環節、安裝環節、使用環節、檢驗環節、檢修環節、以及改造環節的相關內容一並納入設備維護檢修的工作范疇當中。除前文中所提到的巡迴性檢查以外,以上設備還需要對其進行定期性的檢驗工作。此種檢驗是建立在國家安全管理法規基礎之上的強制性檢驗措施之一。現階段的實踐工作當中,多將檢驗與修理相互結合,與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相關的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檢修工作也要求能夠與壓力容器管道自身的定期檢驗工作協同開展。
最後,對於化工企業而言,為了能夠進一步推動維護檢修工作質量的發展與提升,要求在設備維護檢修決策方式的選擇上,體現狀態檢測的優勢。這種檢修模式的最大特點在於:能夠以化工設備的運行能效、以及實時運行狀態為依據,對相關化工設備的維護檢修周期、以及相關的檢修工作內容加以確定。此種維修決策方式能夠構建在設備故障產生規律的基礎之上,體現維護檢修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值得關注與重視。
三、化工檢修前准備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設置檢修指揮部;制定檢修方案;檢修前進行安全教育;檢修前檢查。
1、檢修前停車的安全技術處理
停車方案一經確定,應嚴格按照停車方案確定的停車時間、步驟、工藝變化幅度,以及確認的停車操作順序表,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裝置停車階段進行得順利與否,一方面影響安全生產,另一方面將影響裝置檢修作業能否如期安全進行以及安全檢修的質量。
裝置停車的主要安全技術處理如下:
(1)嚴格按照預定的停車方案停車
按照檢修計劃、並與上下工序及有關工段(如鍋爐房、配電間等)保持密切聯系,嚴格按照停車數兆方案規定的程序停止設備的運轉。
(2)泄壓要緩慢適中
泄壓操作應緩慢進行,在壓力未泄盡之前,不得拆動設備。
(3)裝置內物料務必排空、處理
在排放殘留物料前,必須察看排放口情況,不能使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料任意排人下水道或排到地面上,而應向指定的安全地點或貯罐中排放設備或管道中的殘留物料,以免發生事故或造成污染。同時,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應盡可能倒空、抽凈,排出的可燃、有毒氣體如無法收集利用應排至火炬燒掉或進行其它處理。
(4)控制適宜的降溫、降量速度
降溫、降量速度應按工藝的要求進行,以防高溫設備發生變形、損壞等事故。如高溫設備的降溫,不能立即用冷水等直接降溫,而應在切斷熱源之後,以適量通風或自然降溫為宜。降溫,降量的速度不宜過快,尤其在高溫條件下,溫度、物料量急劇變化會造成設備和管道變形、破裂,引起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泄漏或導致發生火災爆炸或中毒事故。
(5)開啟閥門的速度不宜過快
開啟閥門時,打開閥門頭兩扣後要停片刻,使物料少量通過,觀察物料暢通情況,然後再逐漸開大閥門,直至達到要求為止。開啟蒸氣閥門時要注意管線的預熱、排凝和防水擊等。
(6)高溫真空設備停車步驟
高溫真空設備的停車,必須先消除真空狀態,待設備內介質的溫度降到自燃點以下時,才可與大氣相通,以防空氣進入引發燃燒、燃爆事故。
(7)停爐作業嚴格依照工藝規程規定
停爐操作應嚴格依照工藝規程規定的降溫曲線進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對爐膛降溫均勻性的影響。火嘴未全部熄滅或爐膛溫度較高時,不得進行排空和低點排凝,以免可燃氣體進入爐膛引發事故。
同時,裝置停車時,操作人員要在較短的時間內開關很多閥門和儀表,為了避免出現差錯,必須密切注意各部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參數的變化。
2、完全切斷該設備內的介質來源
進入化工設備內部作業,必須對該設備停產,在對單體設備停產時要保障所有介質不能發生內漏。由於設備長時間使用,許多與該設備連接的管道閥門開關不到位,會出現內漏現象,尤其是氣體閥門。檢修人員進入設備作業後,如對管道檢查不仔細,一旦發生漏氣、漏液現象,特別是煤氣、氨氣、酸氣、高壓氣、粗苯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物質發生內漏。將造成著火、爆炸、燒傷、中毒等嚴重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工藝人員一定要認真確認與設備連接的所有管道,對一些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溫、高壓介質的管道要在閥後(近塔端)加盲板。
3、置換設備內有毒、有害氣體
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設備進行置換。一般用於置換的氣體有氮氣、蒸汽,要優先考慮用氮氣置換。因為蒸汽溫度較高,置換完畢後,還要涼塔,使設備內溫度降至常溫。對於一些高溫液體的設備,首先應考慮放空,再採用打冷料或加冷水的方式將設備降至常溫。對有壓力的設備要採用泄壓的方法,使設備內氣體壓力降至常壓。
4、正確拆卸人孔
在對檢修設備進行介質隔斷、置換、降溫、降壓等工序後,要進行嚴格的確認、檢測,在確保安全的情況再拆卸入孔,對於有液體的設備,拆入孔時,要拆對角螺栓,拆到最後四條對角螺栓時,要緩慢拆卸,並盡量避開人孔側面,防止液體噴出傷人。對於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絕對禁止用氣焊割螺栓。對於銹蝕嚴重的螺栓要用手鋸切割。對於粗苯油罐等裝置上設新人孔或開新手孔的情況下,絕對禁止用氣焊或砂輪片切割,要採用一定配比濃度的硫酸,周圍用蠟封的手段開設新的人孔、手孔。
5、正確勞保著裝
勞動保護並不是簡單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進入化工設備內部作業時;勞保必須起防護作用,有一定的防護要求。在易燃、易爆的設備內,應穿防靜電工作服,要穿著整齊,扣子要扣緊,防止起靜電火花或有腐蝕性物質接觸皮膚,工作服的兜內不能攜帶尖角或金屬工具,一些小的工具,如角度尺等應裝入專用的工具袋。
安全帽必須保證帽帶扣索緊,帽子與頭配戴合適,由於在設備內部作業施工空間不足,很可能出現碰頭現象,還要保證帽芯與帽殼間留有一定縫隙,防止墜物打擊帽子後帽芯不能將帽奏與頭隔開,帽殼直接壓在頭上造成傷害。因此,帽芯內部要留有夠的緩沖距離。正確穿戴勞保手套,在一些酸、鹼等腐蝕性較強的設備內作業要穿戴防酸、鹼等防腐手套,手套壞了要及時更換,尤其是夏季作業手出汗多,會降低手套的絕緣性能和出現打滑現象,所以應最好多備幾副手套。
勞保鞋要採用抗靜電和防砸專用鞋。所穿的大頭皮鞋,鞋底應採用縫制,不要用釘制,同時要考慮防滑性能,鞋帶要系緊,保證行走方便。
在有條件的塔內工作時,盡量在作業范圍的塔底鋪設一些石棉板或膠皮,這樣即防滑又隔斷了人與設備的直接接觸。
四、化工檢修注意事項

1、裝置檢修須有專人負責,並建立大檢修指揮部。制定詳細的檢修方案,方案中應有具體的職業安全衛生防範保障措施內容。
2、對檢修的裝置要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對一些重大項目,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吹掃方案、盲板位置、工作進度等),並應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業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定工作進度。
3、參加裝置檢修的外來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關資質,遵守化工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4、參加裝置檢修的有關人員,須進行同作業內容相關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業,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特種作業人員(電工、焊工)應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
5、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向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具體項目交底時,須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作業前,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6、檢修項目作業,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包括停開設備、加拆盲板和施工、檢修、動火、高處作業、進入受限空間等票證)制度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
7、裝置檢修工作前,須進行吹掃、清洗、置換合格。
(1)、設備容器和管道的吹掃、清洗、置換要指定專人負責。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蝕性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應進行徹底的吹掃、置換,使內部不含有殘渣和余氣,取樣分析結果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確保吹掃、置換質量。
8、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統一管理。
(2)、加、拆盲板要編號登記,防止漏堵漏拆。
(3)、對塔、罐、管線等設備容器內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其出入口或與設備連接處應加裝盲板,並掛上警示牌。
9、凡需檢修的設備、容器、管道,必須達到動火條件,以保證施工安全。
(1)、動火管理實行動火作業許可證制度,動火作業必須持有效的動火作業許可證。
(2)、凡在含有可燃介質的的設備容器、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加堵盲板,經吹掃、清洗、置換後打開人孔通風換氣,並氣體檢驗儀檢測合格後,方可動火。
(3)、動火前應由專人進行檢測分析,並做好記錄。(可燃氣探測儀)
(4)、高處動火作業應採取防止火花飛濺的遮擋措施,應對地溝、閥門井、下水井進行水封處理,對低層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等應採取遮擋或封閉措施。
(5)、明火作業周圍必須清除一切可燃物,作業周圍不允許排放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
10、檢修期間各級安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人員必須到裝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對各個作業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確認,使之處於安全受控狀態。
11、動火、用電、高處作業、進入受限空間等各類作業監護人,必須履行安全職責,認真監護,對作業和完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如:消滅火種、切斷電源、清理障礙等)。
12、進入裝置現場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禁攜帶煙火。
13、須對施工作業所用工機具、防護用品(腳手架、跳板、繩索、葫蘆、行車、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電焊機、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筆、防毒面具、防塵用品、安全帽、安全帶、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進行檢查、確認。
14、檢修期間,對裝置現場固定式報警儀探頭,要進行妥善保護。
15、對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設備、管線等施工作業時,須使用防爆(如:木、銅質等無火花)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擊、碰撞。
16、打開設備人孔時,應使其內部溫度、壓力降到安全條件以下,並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放料排渣閥門,待確認內部沒有殘存物料時方可進行作業,警惕有堵塞現象。人孔蓋在松動之前,嚴禁把螺絲全部拆開。
17、對損壞、拆除的欄桿、平台處,須加臨時防護措施,施工完後應恢復原樣。
18、要保證漏電開關、電纜、用電器具完好。
(1)、臨時用電的配電器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其漏電保護的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必須滿足上下級配合要求。
(2)、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3)、電焊機接線要規范,電焊把線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線及二次線絕緣必須完好,不得將裸露地線搭接在裝置、設備的框架上,不得穿過下水或在運行設備(管線)上搭接焊把線。
19、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罐等金屬設備內作業的臨時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20、高處作業人員應系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帶,安全帶應系掛在施工作業上方的牢固構件上,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
21、禁止高空拋物件、工具和雜物,工機具、材料和工業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點擺放。
五、突發計劃外檢修處理裝置停車及停車後的安全處理。
停車後的安全處理主要步驟有:隔絕、置換、吹掃與清洗、拆卸入孔、正確勞保著裝,以及檢修前生產部門與檢修部門應嚴格辦理檢修交接手續等。
1、隔絕:完全切斷該設備內的介質來源
進入化工設備內部作業,必須對該設備停產,在對單體設備停產時要保障所有介質不能發生內漏。由於設備長時間使用,許多與該設備連接的管道閥門開關不到位,會出現內漏現象,尤其是氣體閥門。檢修人員進入設備作業後,如對管道檢查不仔細,一旦發生漏氣、漏液現象,特別是煤氣、氨氣、酸氣、高壓氣、粗苯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物質發生內漏,將造成著火、爆炸、燒傷、中毒等嚴重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由於隔絕不可靠致使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蝕、令人窒息和高溫介質進入檢修設備而造成重大事故時有發生。因此,檢修設備必須進行可靠隔絕,最安全可靠的隔絕方法是拆除管線或抽堵盲板。工藝人員一定要認真確認與設備連接的所有管道,對一些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溫、高壓介質的管道要在閥後(近塔端)加盲板。抽堵盲板屬於危險作業,應辦理「抽堵盲板作業許可證」,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應繪制抽插盲板作業圖,按圖進行抽插作業。
(2)盲板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進行編號。
(3)抽插盲板現場安全措施:
(4)確認系統物料排盡,壓力、溫度降至規定要求;
(5)凡在禁火區抽插易燃易爆介質設備或管道盲板時,應使用防爆工具,應有專人檢查和監護;
(6)在室內抽插盲板時,必須打開窗戶或用通風設備強制通風;
(7)抽插有毒介質管道盲板時,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防止中毒;
(8)在高處抽插盲板時,應同時滿足高處作業安全要求,並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9)危險性特別大的作業,應有搶救後備措施及氣防站、醫務人員、救護車在場;
(10)操作人員在抽插盲板連續作業中,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休息。
2、置換、吹掃與清洗
(1)置換。為保證檢修動火和進入設備內作業安全,在檢修范圍內的所有設備和管線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應進行置換。一般用於置換的氣體有氮氣、蒸汽,要優先考慮用氮氣置換.因為蒸汽溫度較高,置換完畢後,還要涼塔,使設備內溫度降至常溫。對易燃、有毒氣體的置換,大多採用蒸汽、氮氣等惰性氣體作為置換介質,也可採用注水排氣法,將易燃、有毒氣體排出。對於一些高溫液體的設備,首先應考慮放空,再採用打冷料或加冷水的方式將設備降至常溫。對有壓力的設備要採用泄壓的方法,使設備內氣體壓力降至常壓。設備經置換後,若需要進入其內部工作還必須再用新鮮空氣置換惰性氣體,以防發生缺氧窒息。
(2)吹掃。對設備和管道內沒有排凈的易燃、有毒液體,一般採用以蒸汽或惰性氣體進行吹掃的方法清除。
(3)清洗和鏟除。對置換和吹掃都無法清除的粘結在設備內壁的易燃、有毒物質的沉積物及結垢等,還必須採用清洗和鏟除的辦法進行處理。清洗一般有蒸煮和化學清洗兩種。①蒸煮。②化學清洗。常用鹼洗法、酸洗法、鹼洗與酸洗交替使用等方法。
3、正確拆卸人孔

在對檢修設備進行介質隔斷、置換、降溫、降壓等工序後,要進行嚴格的確認、檢測,在確保安全的情況再拆卸入孔,對於有液體的設備,拆入孔時,要拆對角螺栓,拆到最後四條對角螺栓時,要緩慢拆卸,並盡量避開人孔側面,防止液體噴出傷人。對於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絕對禁止用氣焊割螺栓。對於銹蝕嚴重的螺栓要用手鋸切割。對於粗苯油罐等裝置上設新人孔或開新手孔的情況下,絕對禁止用氣焊或砂輪片切割,要採用一定配比濃度的硫酸,周圍用蠟封的手段開設新的入孔、手孔。
4、正確勞保著裝
勞動保護並不是簡單的穿上工作服即可,在進入化工設備內部作業時;勞保必須起防護作用,有一定的防護要求。包括工作服、工具、安全帽、正確穿戴勞保手套、勞保鞋等。
5、其他
(1)清理檢修現場和通道。
(2)切斷待檢設備的電源,掛上「禁止啟動」警告牌並加鎖。
(3)及時與公用工程系統(水、電、氣、汽)聯系並妥善處置。
(4)安全交接。檢修前生產部門與檢修部門嚴格辦理安全檢修交接手續,雙方檢查和確認後在「安全交接書」上簽字認可。
六、檢修階段安全工作檢修階段常常涉及電工作業、拆除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高處作業、焊接作業、吊裝作業、進入設備內作業等,應嚴格執行各有關規定,以保證檢修工作順利進行。
1、動火作業
(1)固定動火區與禁火區。應根據工作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防火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2)動火作業及分類。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均屬動火作業。動火作業分特殊動火、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3類。
(3)動火安全作業證制度
①在禁火區進行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嚴格履行申請、審核和批准手續。 「動火安全作業證」應清楚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日期、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安全防火、動火監護人措施以及動火分析結果,審批簽發動火證負責人必須確認無誤方可簽字。
②動火作業人員要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有權拒絕動火,並向單位防火部門報告。
③動火前,動火作業人員應將動火證交現場負責人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已落實無誤後,方可按規定時間、地點、內容進行動火作業。
④動火地點或內容變更時,應重新辦理審證手續;否則不得動火。
⑤高處進行動火作業和設備內動火作業時,同時還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和「設備內安全作業證」。
(4)動火分析及標准
①取樣要有代表性。
②取樣時間與動火作業的時間不得超過30min。
③動火分析標准:若使用測爆儀時被測氣體或蒸氣的濃度應小於或等於爆炸下限體積比的20%,若使用其他化學分析法,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於或等於10%時,其濃度應小於1%;當爆炸下限小於10%而大於或等於4%時,其濃度應小於0.5%;當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濃度應小於0.2%
④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還須分析測定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和氧含量,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
2、設備內作業
(1)設備內作業及其危險性。凡進入石油及化工生產區域的罐、塔、釜、槽、球、爐膛、鍋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稱為設備內作業。
(2)設備內作業安全要點:
①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並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②進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他設備進行安全隔離(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線),並清洗、置換干凈。
③在進入設備前30min必須取樣分析,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後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h各分析一次。
④採取適當的通風措施,確保設備內空氣良好流通。
⑤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於36V,在潮濕、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於等於12V,燈具及電動工具應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⑥進入有腐蝕、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器具。
⑦在設備內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和履行規定的手續。
⑧設備內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並與設備內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系。
⑨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人員;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⑩作業完工後,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後,方可封閉設備孔。
以上工作處理好,即可為化工設備檢修作業的順利進行提供良好的作業環境,為確保檢修作業的安全以及檢修後設備的正常運轉提供可靠保證。

『陸』 淺談盲板抽堵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盲板抽堵在作業時,是要符合一定的安全操作的標準的,一起來了解一下盲板抽堵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盲板選材要適宜、平整、光滑,經檢查無裂紋或孔洞,高壓盲板應經探傷合格。
2、盲板的直徑慎物應根據管道法蘭密封面製作,厚度應經強度計算。
3、盲板應有一個或二個手柄,便於辨識、抽堵。
4、應按管道內介質性質、壓力、溫度選用合適的材料做盲板墊片。
5、盲板抽堵作業必須辦理《盲板抽堵作業證》,沒有衡沖《盲板抽堵作業證》不準進行盲板抽堵作業。
6、嚴禁塗改、轉借《盲板抽堵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時,應重新辦理《盲板抽堵作業證》。
7、對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8、在有毒氣體的管道、設備上抽堵盲板時,非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30.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氣體的壓力應小於6.66Kpa(50mm汞柱);氣體溫度應小於60℃。
9、生技科應負責繪制盲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編號,盲板位置圖由生技科存檔。
10、作業人員必須做好個體防護,作業時應有專人監護,作業結束前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
11、作業復雜、危險性大的場所,除監護人外,還應有消防隊、醫務人員等到場。如涉及整個生產系統,生產調度人員和生產有關領導必須到場。
12、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時,作業地點30米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並應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13、高處抽堵盲板作業應按《高處作業安全規程》的規定辦理《高處作業證》。
14、嚴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時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抽堵盲板作業。
15、抽堵多個盲板時,應按盲板位置圖及盲板編號,由施工負責人統一指揮作業。
16、每個抽堵盲板處應設標牌表明盲板位置。
17、生技科負責填寫《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表格,一式兩份,盲板位置圖、安全措施,交施工單位確認,公司安全科批准。
18、審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由生技科和安全科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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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要求如下:

1、言板抽堵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作業前應辦理《盲板抽堵安全作業證》(以下簡稱《作業證》)。

2、盲板抽堵作業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3、生產車間(分廠)應預先繪制言板位置圖,對盲板進行統編號,並設專人負責。盲板抽堵作業單位應按圖作業。

8、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宴拍汪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距作業地點30m內不得有動火作業;工作照明應使用防爆燈具;作業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禁止用鐵器敲打管線、法蘭等。

9、在強腐蝕性介質的管道、設備上進行抽堵盲板作業時,作業人員應採取防止酸鹼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