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有哪些規定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歡迎閱讀!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一)基本要求
1.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並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2.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3.使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按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4.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5.使用單位應 教育 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注意事項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在配備中的注意事項
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 安全生產 許可證制度。用人單位采購、配備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門應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驗收。
2.從事多種作業的作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凡是從事多種作業或在多種勞動環境中作業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的工種和勞動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或在其他勞動環境中確實不能適用的,應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勞動防護用品,但使用期限可適當延長。
3.安全帶使用期限
安全帶使用兩年後,應按批量購人情況抽檢一次。若合格,該批安全帶可繼續使用。對抽試過的樣帶,必須更換安全繩後才能繼續使用。使用頻繁的繩,要經常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換成新繩。帶子的使用期為3~5年。
4.防靜電鞋和防靜電工作服注意事項
(1)GB 12014—89《防靜電工作服》中規定:穿用防靜電服時必須與GB 4385中規定的防靜電鞋配套穿用。
(2)由於多次洗滌,防靜電工作服的防靜電性能會有所降低,所以環境溫度高、勞動強度大、洗滌次數頻繁的企業制定的使用期限應適當短一些。
(3)防靜電鞋的穿用過程中,一般不超過200小時應進行電阻測試一次,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5.制定電絕緣鞋、絕緣手套的使用期限注意事項
電絕緣鞋包括:電絕緣皮鞋、布面膠鞋、膠面膠鞋、塑料鞋四大類。各個單位可根據勞動強度、作業環境不同,合理制定使用期限。但要注意以下幾條:一是貯存,自出廠日超過18個月,須逐只進行電性能預防性檢驗;二是凡幫底有腐蝕破損之處,不能再作電絕緣鞋穿用;三是使用中每6個月至少進行一次電性能測試,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絕緣手套的使用期限,各單位可根據使用頻繁度作出規定,但必須要求每次使用之前進行吹氣自檢,每半年至少做一次電性能測試,如不合格不可繼續使用。
6.護聽器配備時注意事項
護聽器包括防雜訊耳塞、防雜訊耳罩、防雜訊頭盔。一般來說,防雜訊頭盔防雜訊效果最好,不但能隔阻氣傳導雜訊,還能減輕骨傳導雜訊對耳內的損傷,應使用於強雜訊環境,耳罩的防雜訊性能次之,而耳塞的防雜訊效果最差,在1000~2000Hz頻段一般聲衰減值只有10~20dB。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范要求
一、安全帽
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准,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後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後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於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於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後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於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並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於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於頭的前後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於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於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製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塗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幹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採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採取其他 方法 。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後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後,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鹼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後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著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為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耐火工作服;(5)隔熱工作服;(6)通氣冷卻工作服;(7)通水冷卻工作服;(8)防射線工作服;(9)勞動防護雨衣;(10)普通工作服。
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著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扎緊;
(3)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製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
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沖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於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製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為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於防止酸、鹼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葯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製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製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製成的鉛制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為了防止X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鹼。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鹼皮鞋、耐酸鹼膠靴、耐酸鹼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電力建設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鹼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
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范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鹼等條件上不得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後,選擇適當材料製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於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於操作,尤其對於使用鑽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
(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鹼手套。主要用於接觸酸和鹼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於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用原則及使用方法
1.選用原則
(1)根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地方標准選用。
(2)根據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以及生產崗位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進行選用。
(3)穿戴要舒適方便,不影響工作。
2.對用人單位發放的要求
(1)根據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國家經貿委2000年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中規定的國家工種分類目錄中的典型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護品必須具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購買的護品須經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驗收。按照護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3)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護品,並進行監督檢查。
(4)按照產品 說明書 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護品。
(5)建立、健全護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檔案,並切實貫徹執行和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
3.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使用前首先做外觀檢查,以認定用品對有害因素防護效能的程度,外觀有無缺陷或損壞,各部件組裝是否嚴密,啟動是否靈活等;
(2)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在性能范圍內使用防護用品,不得超極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未經監測部門認可或經檢測達不到標准要求的產品;不能隨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⑵ 穿戴一次性手套的正確方法是什麼
穿戴一次性手套必需的流程:
1、尋找適合的規格:戴手套以前,務必尋找適合自身手部規格的一次性手套。假如手套規格不適合,就非常容易損壞,嚴重危害到客戶的安全性。比如過緊的手套非常容易被捅穿、撕破,與此同時會降低手部的協調能力;很松的手套非常容易造成皺褶,造成無法抓物。
穿戴者能夠 挺直手指頭來明確手套是不是過小。假如手套被拉伸,就表明手套過小。大拇指和手掌心處產生損壞的話說明手套很有可能太小了。
2、戴手套:第一步是要在一個整潔的場地戴手套。比如,在試驗室,手套也不應放到會與有危害化合物接觸到的地區。由於那樣做最後會使穿戴者的肌膚和化工品接觸而造成健康風險。
3、此外,在穿戴手套前,應摘下手腕子上全部飾品,並門把洗干凈,臟的手會環境污染到手套里側。除開維護穿戴者,這一流程能夠 維護別的將與穿戴者接觸的人。醫護人員會接觸到患者,因此 她們不容易期待患者手裡的病原菌或化合物環境污染到手套。
⑶ 安規對工作人員的著裝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1、工作服不應有可能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的部分。2、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須扣好,禁止戴圍巾和穿長衣。3、工作服布禁止使用尼龍、化纖或棉、化纖混紡衣料製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燒加重燒傷度。4、女工作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禁止穿拖鞋、涼鞋,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辮子、長發必須盤在帽內。5、做接觸高溫物體的工作時,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 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⑷ 穿脫防護用品中戴外層手套正確的做法
1、清理手部衛生。
2、戴內層手套:內層手套最好為深色,檢查有無破損,穿戴後確保工作服袖口完全被包裹,手套如破損,應及時更換。
5、穿防護服:取防護服,注意避免接觸地面,檢查效期及完好情況。拉開拉鏈,先穿下半身,再穿上半身,後戴帽子,系好拉鏈、扣子、密封條,雙人互檢。若防護服未能完全貼合面部,可用膠帶輔助固定,使用中防護服如破損,應及時更換。
6、戴防護面屏:撕下防護面屏保護膜調整位置,確保面部皮膚黏膜完全被防護面屏遮蓋。
7、穿鞋套:穿鞋套,保證無破損,活動不受影響。
8、戴外層手套:檢查有無破損,穿戴後確保防護服袖口完全被包裹,戴手套不能代替手衛生,手套如破損,應及時更換。
⑸ 正確佩帶、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http://www.cin.gov.cn/law/main/2005042003.htm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勞動部)
http://www.cr15g.com/oldweb/cr15eb/laozi/%D5%FE%B2%DF%B7%A8%B9%E6/%C0%CD%B6%AF%B1%A3%BB%A4/86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http://www.yz148.com/law_ruler_detail.php?law_ruler_id=395
這些是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自己企業的內部規定不能與其相抵觸,有關企業文件,我找來一個範本給你參考參考: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勞動法》及國家勞動及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和遼寧省《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撫順石化分公司洗化廠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 發放和使用
第三條 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一種輔助性、預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設備的安全防護和對塵毒物質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第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依據安全生產、防止職業性傷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崗位、不同勞動條件向員工發放,屬於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員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則發,否則不發。
第五條 遵照「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法律規定,凡在撫順石化分公司洗化廠生產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均享受同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勞動防護用品由用人單位提供,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 凡取得報酬的外來人員(包括科研、設計、勞務、承包工程等),勞動防護用品開支已包括在支出費用之內,用人單位一律不得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現場臨時使用的安全帽由聯系單位負責借用,特殊情況需由安全部門無償或有償借用或發放。
第八條 不在崗員工不應享受勞動防護用品待遇,員工因事(含學習、駐外工作、長期外借、出國等)、病、產假等原因離崗六個月及以上停發各類防護用品。在規定期限(一般為一年內)恢復原崗位工作的人員,可經安全部門批准補發部分大件勞動防護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勞動防護用品不再補發。
第九條 用人單位有責任教育和監督員工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凡經過教育仍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者為蓄意違章,因蓄意違章發生傷害者責任自負。
第三章 管理、采購和監督
第十條 質量安全環保處是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在主管廠長的領導下,負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考核。物資采辦中心、財務資產處、審計監察處、工會參與具體管理和監督工作。
1、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審核和監督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范圍和使用情況,負責采購計劃的提出、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的資格審定和價格限定工作,並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進廠驗收和費用管理工作。凡達不到產品質量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入庫和發放。
2、物資采辦中心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的選擇、采購、入庫、保管和發放工作,並協助質量安全環保處做好入庫前的質量驗收工作。
3、財務資產處對未經各級安全部門批准而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不與撥款和報銷。
4、工會應監督檢查勞動防護措施的執行情況,不定期徵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5、審計監察處應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價格、渠道等進行監督,對違反本規定的違紀行為、經濟犯罪及因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當造成事故等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維護保養、更換、報廢等有關制度,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有權下令禁發、禁用。由此造成配備不及時引發後果的,追究采購部門的責任。
第十二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著裝標准由質量安全環保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准決定。質量安全環保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用原則》(GB11651-89),除勞動防護用品外,按國家規定不存在其他「工作服」配備規定。
第十三條 采購計劃由質量安全環保處提出,交由物資采辦中心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應由廠家直接進貨,任何單位、部門、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紹廠家和產品為名干擾管理和采購工作。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執行原撫順石化的「內內外」政策,凡是在原撫順石化系統內能夠生產的合格產品一般不得到外系統采購。
2、質量符合國家標准,價格合理公道。
3、特種防護用品中的防毒衣、高溫防火服、各類呼吸設備及其他防毒用品采購必須經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審核定點采購。
第十五條 生產與供貨單位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否則不得采購。
1、必須具備生產條件和質量檢驗手段,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
須有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
3、產品售價不得超出工商物價管理標准,有售後服務能力。
第四章 配備和著裝標准
第十六條 配備標准
嚴格執行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89)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必備防護用品如下:
序號
護品名稱
使用年限
備 注
1
單膠鞋
一年
2
單皮鞋
三年
皮面鞋可二年
3
棉皮鞋
五年
4
防靜電夏服
二年
一次發兩套年限加倍
5
防靜電秋服
三年
一次發兩套年限加倍
6
防靜電棉服
五年
7
雨衣
七年
8
雨靴
五年
9
單安全帽
三年
10
棉安全帽
五年
第十七條 著裝標准
1、進入裝置、現場著裝必須穿工作服(長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辦公室、值班室內可不戴安全帽。巡檢(包括在機泵房內巡檢)和室內現場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系緊帽帶,長袖工作服不得捲袖。
2、進入現場必須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網眼鞋、釘子鞋、涼鞋、拖鞋等進入現場。
3、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必須按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正確著裝。易燃易爆場所禁穿化纖服裝。酸鹼作業必須帶面罩。
4、在有機械轉動環境中工作的人員不許戴手套、系領帶和圍巾。
5、陪同國內外檢查、視察、參觀人員可穿禮服或其他服裝,但必須是長袖衣和長褲,並配戴安全帽。外單位人員不穿長袖衣和長褲、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帶其進入各裝置和現場。
第五章 洗理用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洗理用品原則上不屬必備的防護用品,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提出計劃,批准後進行采購和發放,其管理和監督辦法與勞動防護用品相同。
第十九條 發放標准為香皂、肥皂每月各一塊(條),洗衣粉每月0.5公斤,毛巾每年二條。每半年可適當調劑發放洗發香波或浴液、護手霜等,但必須適當減少部分肥皂、洗衣粉的發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廠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規定違背之處,執行上級規定。違反本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分公司關於對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責任人實行處罰的規定》進行處罰。
⑹ 怎樣戴手套
在日常生活中,手套不僅可以起到保暖禦寒的作用,而且也是重要的裝飾品,被稱為「手的時裝」。選用手套,一是要注意同整體裝束一致;二是要注意同個人的年齡、性格和氣質相協調:三是要懂得戴手套的禮節。當人們握手寒暄時,男士如果戴著手套就會被認為是不禮貌的。一旦進入室內,也應當脫下手套,而在這兩種情況下,女士可不必脫下手套。戴手套時,不能把戒指、手鏈、手錶等物戴在手套的外邊。參加室內舞會、宴會時,不宜戴絨手套,而應選戴薄紗手套或網眼手套。手套與表袖相接處,應將手套蓋在衣袖口的下面,而不是相反地把衣袖塞進手套里。
⑺ 勞動法規定磨光機操作時可以戴手套嗎
【1】在工作中,勞動者為了保護自己的手,
可以戴手套。
【】勞動者在操作磨光機時,可以戴手套。
⑻ 勞動法規定了打大錘不允許戴手套嗎
「使用大錘、手錘時,不能戴手套,錘柄、錘頭上不得有裂痕,打大錘時,甩轉方向不得有人靠近」等規定不是勞動法的規定。是勞動生產中的操作制度度規程,多為行業規范或單位(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屬於法律規范。
《錘擊作業指導規范 》
一、本規范適用范圍:手錘和大錘 ;
二、作業指導規范 :
(1)在使用工器具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對不完整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大錘和手錘的錘頭必須完整,其表面必須光滑微凸,不得有傾斜、缺口、凹入及裂紋等情形。大錘及手錘的把柄必須用整根的硬木製成,不準用大木料劈開製做,錘頭與把柄應安裝牢固,並將頭部用楔栓固定。
(3)不允許使用鐵把大錘,打錘前,應檢查錘頭與錘把安裝是否牢固,手柄有無裂紋、油污,錘把上不可有油污,以防大錘滑脫傷人。開裂或起毛刺的錘頭不得使用。不準單手掄大錘或戴手套掄大錘。使用大錘時必須注意安全,四周要有足夠的空間,後方和正前方不得有人。
(4)用錘擊堅硬或脆性物體時(如生鐵、生銅、水泥等),必須戴防護眼鏡。工作時不準朝向其他人員,以防碎片打傷他人。鑿子被錘擊部分有傷痕、堆邊或沾有油污等不準使用。
(5)用錘打擊物體中間需要過度根據時,過度的工具必須有使把持人把握的手柄,手柄距離錘擊點不小於500mm的距離。過度的工具不得使用脆性材料製作的工具。
(6)在井下有瓦斯的環境作業,必須檢查瓦斯濃度不大於0.5%方可。
《手錘安全使用規定》
1.手錘柄必須使用硬質木材製成,大小長短要適宜,錘頭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掉錘頭。
2.手錘柄不準有裂紋、倒刺,以防裂紋夾扎手,或錘柄折斷。
3.兩個人錘擊時站立位置要錯開方向,扶鉗、打錘要穩,落錘要准,動作要協調,以免擊傷對方。
4.手錘頭、手柄及手上應無油污,以防打滑。
5.打大錘時前面和後面不準站人,注意周圍人員安全。
6.在勞累時不應打大錘,以防空擊傷人。
7.使用手錘時不準帶手套,防止手柄滑脫。
《鉗工安全操作規程規章制度》
1、工作前應嚴格檢查工具是否完整、可靠,工作單位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備、牢固。
2、使用的各種鏨頭不能淬火並不可用錘直接打擊工件,應用木或軟金屬墊著打擊。
3、使用大錘、手錘時應檢查錘頭是否牢固,打錘時不準戴手套,前後不能站人。
4、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應檢查是否有漏電現象,工作時應接上漏電開關,並且注意保護導電軟線,避免發生觸電事故,使用電鑽時嚴禁戴手套工作。
5、不準將手伸入內兩件工件連接的通孔,以防工件移位擠傷手指。
6、設備試機前,必須詳細檢查各轉動部件、電器部件符合安裝要求,並對在場人員發出警示,然後按書面說明書要求進行試機。
7、電器設備故障修理必須找維修電工,不準擅自將插座、插頭拆卸不用,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內使用。
8、登高作業要先檢查梯子是否結實,拴好安全帶,工具材料不準直接放在人字梯等可移動的設施上,以免墮物傷人。
9、工作場地要清潔、整齊,拆卸零件要存放好,搞好文明生產。
注1:車工、刨工、銑工、磨工的安全操作規程參閱並執行相應的規定。
注2:機動車司機的安全操作遵守公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統一規定。
⑼ 怎樣正確戴手套
禮儀往往映照著一個時代。我們回顧一下歷史便能了解到人們的行為舉止是如何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結構,以及傳統是如何對配戴手套的禮儀產生強烈影響的。
戴手套時,要盡可能輕柔地戴上手套,手指不要緊抓袖口而要把手部輕輕送進手套。當你不需要佩戴手套的時候要記住要小心保管你的手套,絕對不能隨便把它們塞到你的大包里。
脫下手套時,要先解開手腕處的紐扣,然後從開口把手輕輕褪出。你可以把脫下的手套部分整齊地卷至腕部位置。
下面我們來看看二十世紀佩戴手套的幾點重要注意事項:
1)在禮拜場所要配戴手套顯示尊重。
2)正式的室內場合要配戴手套。
3)正式的聚會上跳舞時要佩戴手套。
4)雞尾酒會上要佩戴手套,除非服務生拿飲料或開胃菜走過身邊時,你才能摘下一隻手套取用食物。
5)用餐前,如果佩戴的是短手套或者3/4長度的手套,就需要完全摘掉手套;如果佩戴的是長手套,就應該松開紐扣並把手套疊好。
6)到達一個非正式的聚會或午餐會之後要脫去手套,使把他們與你的外套放在一起。
7)用餐、喝飲料、抽煙、打牌或化妝時不要佩戴手套。
8)手套外不要佩戴珠寶首飾,但手鐲例外。
9)手套應成為你的整體服裝的一部分,而不能總是被你拿在手裡。
10)與人握手時不要摘下手套。
如何選擇手套
在出席各種場合之時選擇最合適的手套款式需要注意以下三個要素:型號、顏色和手套的長度。當然任何時候還要保持佩戴手套的禮儀。
首先是如何選擇合適的手套型號。想要確定手套型號,就要先用捲尺測量不包括拇指的其它四指與手掌連接的關節處最寬部分。
而顏色方面,黑色手套自然最為百搭,但正式場合更建議佩戴白色或米色的手套。如今多種顏色的手套越來越受歡迎,尤其是參加婚禮的時候,佩戴合適的手套和女帽會為你的形象大大加分。如果手套的顏色與你的服裝袖子部分的顏色相同會讓你的手臂看起來更修長,相對的,不一樣的顏色則會讓你的手臂顯得更短。
手套的長度由當下潮流以及衣服袖子的長度決定。上街時、白天以及出席非正式夜間活動時通常只需要戴短手套;而正式場合則需要佩戴長手套。
如何正確佩戴手套
在不同的場合,配戴手套的方式會有所不同。
正式場合(如觀看歌劇或參加舞會時):
如果身著晚禮服,一雙黑色長歌劇手套是最優雅的選擇。理想的手套長度取決於你禮服袖子的長度:短袖則佩戴長手套,因此歌劇手套通常都會搭配無袖或短袖晚禮服。至於到手腕長的短手套則更適合在身著短款禮服或參加夏季舞會或婚禮時佩戴,同時也是一種出席晚宴時的時尚搭配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黑色歌劇手套不要搭配淺色的服裝,而只能搭配黑色或深色的衣服。
婚禮和教堂場合:
新娘通常都要穿無肩帶連衣裙搭配蕾絲披肩以覆蓋肩膀,除非是參加非正式的夏季婚禮或在婚禮後跳舞時。新娘在婚禮儀式中佩戴戒指時不要戴手套。傳統的婚紗手套顏色應為白色。在婚禮上,新娘的侍者和到場來賓可以根據自己服裝的需要選擇白色或者其它各色的長款或短款手套。新娘、迎賓隊伍成員和來賓應該時刻佩戴手套直到迎賓結束。
旅遊、休閑或運動場合:
滑雪、滑冰、駕車的時候都需要佩戴高品質的戶外手套。在寒冷的季節里,毛皮襯里的皮手套或內襯輕薄的羊毛手套最受歡迎。而駕車時,掌心部分為皮質的針織手套能夠確保雙手握住方向盤是不會打滑,既實用又時髦。
其它與都市運動相配的功能性手套還有搭配騎馬裝和馬術表演服裝的騎術手套,通常由棕色皮革製成。
高爾夫手套。手套沒有指尖部分,讓手指可以露出來。
打獵手套,通常由針織羊毛或純棉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