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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手套配丹尼斯

發布時間: 2022-11-27 23:25:24

『壹』 丹尼斯新鮮到家是誰配送

丹尼斯新鮮到家是由品牌商負責配送。丹尼斯全日鮮是統一配送的貨品,種類很齊全,各種生活日化用品,蔬菜水果,干貨調味,零食煙酒等。丹尼斯百貨於1995年正式籌建,是台灣東裕集團麾下一家集百貨、大賣場、便利店與物流中心等業態為一體的零售事業集團,也是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選定的兩家台商百貨零售試點之一

『貳』 如何抓住危機中的機會

在丹尼斯所有的演講會上,他都向聽眾介紹中國對「危機」一詞所做的古老定義,他認為美國人有必要向中國學習。中國的「危機」一詞中即包含了「機會」的「機」字。從字面上來看,中國的「危機」的真正意思就是說:「在危險之上的機會。」想要應付生活上的變化,在生活上獲取成功,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危機看成是機會,把阻擋在路上的絆腳石當做起跑的踏腳石。

在生活壓力下要發展適應能力,首先要把這些壓力看做是正常的。成功的人都會發展出堅強的心理力量,一般叫做個性力量。從研究結果上可以看出來,生命中的逆境和失敗,如果能夠接納它們,看做是正常的回饋,那麼,它們就能協助我們繼續向生活的目標前進。它們將在我們身上發展,使我們產生免疫力,不會向焦慮、沮喪屈服,也不會使我們對生活的壓力產生不良的反應。

使用葯物克服緊張焦慮的情形越來越多(這種葯丸的消耗量,每年已超過7千萬顆),這種葯物可以減少我們遭受痛苦或失敗威脅的情緒反應,因此,我們才大量服用。但是,很不幸,這種葯物同時也妨礙了我們學習容忍生活壓力的能力。以行為來解決個人的問題,要比用葯丸來解決,好得多。

歷史上充滿許多有趣的例子:有很多人把絆腳石變成踏腳石,並且因而對這個社會有了傑出的貢獻。辛普森小時候腿上要套上矯正器,才能走到舊金山街上;貝多芬失聰;大文豪彌爾頓是盲人;丹普賽僅以半條腿踢出了全國足球聯盟歷史上距離最遠的射門紀錄。另外還有幾千人把生活中的缺點轉變為優點。

「聖路易斯世界博覽會」於1904年在聖路易市和奧林匹克運動會一起舉行。共有42個州和53個國家參加這項展覽會,慶祝法國把路易斯安那北部送給美國的100周年紀念。這項展覽會一般稱做「聖路易博覽會」。

在博覽會眾多攤位中,有一個男子租了一個攤位賣冰淇淋,另一名男子則租了一個亭子賣熱雞蛋餅。博覽會舉行期間,遊客人潮洶涌,冰淇淋和雞蛋餅兩個攤位的生意都好得不得了。有一天,雞蛋餅攤位的紙盤子用完了——他都是用紙盤子盛著雞蛋餅加上3種不同的配料賣給顧客的。但是,他卻發現,在整個博覽會會場里,竟然沒有人願意把紙盤子賣給他,這令他十分生氣。所有的其他攤位都把他們的紙盤子藏起來,擔心他們若把紙盤子賣給他,將會被拉走一些顧客。

冰淇淋攤位老闆對其同伴的困境,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你來幫我賣冰淇淋好了。」

雞蛋餅老闆認真考慮了他這項提議,他試著不用盤子裝,而把雞蛋餅直接賣給顧客,結果糖漿全流到客人的袖子上去了,弄得顧客大為生氣。最後,他同意以折扣價格向冰淇淋攤主買進冰淇淋,然後轉手賣出去。

雞蛋餅老闆希望以出售冰淇淋的低利潤來彌補一部分損失。他最大的問題是要如何處理所有那些剩下來的雞蛋餅原料,因為他已把一生的積蓄投資在上面,希望從「聖路易博覽會」的龐大參觀人群中賺回來。突然間,靈光一閃,一個念頭閃現在他腦海中。他以前為什麼沒想到呢?他確信這樣做一定有效的。

第二天,在家裡,在他妻子的協助下,他做了1000個雞蛋餅,並用一塊鐵片把它們壓扁。然後,趁著這些雞蛋餅還熱的時候,他把這些餅片捲成圓錐狀,底部有個尖端。第三天早上,在中午之前,他就把冰淇淋全部賣光了,所有1000張雞蛋餅也全賣完了。由於他遭遇到紙盤子賣完的挫折,結果反而使他發明了「冰淇淋甜筒」。

20世紀30年代,費城有位德國移民開了一家小餐館,專賣德國香腸、麵包及番茄醬。他缺乏資金,無法像別家餐館那樣供應盤子及餐具,因此,他就准備了一些便宜的棉手套,讓顧客戴上手套,拿著沾滿番茄醬的香腸吃。他的最大困難在於,顧客往往把棉手套拿回家去,用來除草或修剪花樹,或做些其他雜活之用。為了供應這些棉手套,他幾乎要破產了。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把德國麵包從中切開,把香腸和番茄醬放在麵包開口中。第一天,以這種方式賣香腸時,他解釋說,他已停止供應棉手套,因此用這塊剖開的麵包代替棉手套。有位顧客,看到店主人所養的那隻狗正在角落裡嗅個不停,於是開玩笑說:「現在我們知道你為什麼要用這么好的麵包把你的香腸包起來了。你把以前所養的另外一隻狗怎麼處理了?」店主人哈哈大笑。在那一瞬間,「熱狗」就此誕生了。

不堪窮困潦倒而自甘墮落,是最平庸的人。

能夠「逆水行舟」,才是真正偉大的人物。

窮困潦倒、陷入絕境或走投無路時,能夠再進一步想想的,才是成功者應有的態度。

詹姆士·楊本來是個在新墨西哥州的高原經營蘋果的果農。他每年把收獲的蘋果裝箱,通過郵政銷售方法零售給顧客。

「如果寄出的蘋果令你不滿意,請賜告一聲,縱然不退回蘋果,訂金照樣奉還不誤。」他以這樣奇特的廣告詞,吸引了許多預約訂戶。

但有一年秋天,新墨西哥高原下了罕見的大冰雹,使顏色鮮艷的蘋果,全部遭受到損害。

面對被冰雹損傷的蘋果,詹姆士心裡悲痛極了。

「是冒退貨的危險呢,抑或乾脆退還訂金?」不管怎樣,都是使得他頭痛的事。他越想越懊惱,歇斯底里似地抓起受傷的蘋果拚命地咬。這時,他忽然發覺這種蘋果卻比平時更甜、更脆、更有汁,而且更美味可口。但乍看起來,的確非常難看。

「唉!多矛盾!好吃卻不好看!」

「我怎麼辦呢?請指示我吧!有什麼補救的辦法呢?」他每天都這樣苦惱著。

一天晚上,他在床上輾轉失眠時,腦際忽然浮起一個創意。他決定像往常一樣裝箱郵送。

第二天,他根據構想的方法,把蘋果裝好箱,在每個箱里附了一張紙條,那上面寫著:「這次寄出的蘋果,表皮上雖然受點傷,但請不要在意,那是冰雹的傷痕,這是真正在高原上生產的證據呢!在高原,氣溫往往驟降,因此蘋果的肉質較平時結實,而且能產生一種風味獨特的果糖。」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顧客迫不及待地拿起蘋果,想嘗嘗味道。

「嗯,好極了!高原蘋果特有的味道,原來就是這樣!」大多數顧客都不禁這樣笑逐顏開地贊美。

結果,他們紛紛加貨,詹姆士因此發了一筆財,後來他成為著名的廣告人。

『叄』 A星Alpinestars 丹尼斯Dainese哪個好

我在美國騎車,產品基本都用這兩個牌子的,給一些建議希望能幫助大家選擇,首先這兩個牌子都是世界頂級品牌,Alpinestars花色多,透氣性好,Dainese短手套比Alpinestars貴一些,貴的防護好一些,我的裝備是Dainese的多,有一雙Alpinestars SPX Air V2 短手套,很不錯;再說說耐用度,我的一個Dainese短手套在摔過一次,手套粘粘扣斷掉了,開車45邁大約72公里去專賣店修,來回 140 多公里 哎;衣服都穿著摔過,防護都很好,只是Dainese的一些商標字母縫線都拉扯下來了.Alpinestars的東西很多一些關鍵部位的防護都是軟的,有一件A星皮衣440$,胳膊手肘都是軟的,除了肩膀硬一點,基本也就是一件皮衣,而且插在衣服裡面的背甲買不到級別高的都是軟的;褲子大部分野是軟的;我個人角度必須得硬的,肩膀/手肘/小臂/手背/小腿前面. 重點的重點是後背……當然頭最重要啦……Dainese的關鍵部位保護都是硬材料,除了有幾個手套和一個靴子用的是Alpinestars以外;剩下都是用Dainese靴子、褲子,衣服,手套、背包、背甲,總之能買硬護具就不要軟的,穿好護具讓朋友拿東西用力打一下你的護具的地方就知道硬的和軟的區別了,撞擊力和摔的力是打的好幾倍,平時騎車如果是撞擊傷或滑出去的時撞上了車把、石頭、路邊、別的車子;小臂小腿手背還是後脊柱都是直接碎裂;硬的護具都不一定保全別說軟的,有次摔車,下意識用手撐地,結果手套沒碎皮膚沒事,手掌小拇指後面骨頭碎裂,騎車摔出去的時候 滑和滾 一般的防摔衣都能保護好,只要不是被玻璃,鐵絲、細棍、釘子什麼的插到;這兩個品牌都很好都比較推薦;個人推薦Dainese,還有不要用MotorGP的角度看裝備,人家一件衣服都能買N輛摩托車都不止;都是廠家不計成本遭出來給他們的,不能拿軍用版的和民用版的比;裝備越貴越好的,如果你還糾結怎樣衡量裝備好壞,就看知名品牌的頂級產品,就明白了為什麼貴的裝備硬的多,哪裡多了保護塊,那些部位是加固的,哪些部位加了一塊皮連把兩個關節處連在了一起.

『肆』 普通的滑雪手套能當守門員手套用嗎

普通的滑雪手套不能當守門員手套。
守門員可以戴手套被訂入到足球游戲規則中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875年,但不願帶手套的守門員一直大有人在,二十年代的法國隊門將夏依里古埃就寧願光著手而不戴柔軟的毛手套。總體來說,在「二戰」以前,歐洲足壇門將流行的是徒手或用皮手套。那時,手套對於門將的主要作用是禦寒!1949年法國《隊報》的記者丹尼斯還寫了一篇名為《門將的盔甲》文章,建議各隊的守門員應該像中世紀的騎士一樣披掛上陣——頭頂鴨舌帽,手上戴著手套。

『伍』 有一個人所有的證據都說明他殺了他妻子,但是因為理由不足而無罪釋放

橄欖球超級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殺人案,震驚全美,堪稱20世紀美國社會最具爭議的世紀大案之一。不少人認為,辛普森腰纏萬貫,不惜花費重金,聘請了號稱天下無敵的「夢幻律師隊「(Dream Team)為自己開脫罪名。這幫律師唯利是圖,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利用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著「如山血證「的檢察官和警方證人駁得目瞪口呆,最後說服了陪審團全體成員,將殺人兇手無罪開釋。這場全球媒體矚目一時的「世紀審判「(Trial of the Century),無疑是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極大諷刺和嘲弄。

然而,事過多年之後,根據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檔案和涉案當事人的回憶,人們驚奇地發現,洛杉磯市警方在調查案情過程中,未能嚴格遵循正當程序,出現了一系列嚴重失誤,致使辛普森的律師團能夠以比較充足的證據向陪審團證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殺人元兇,很有可能有人偽造罪證,用栽贓手法嫁禍辛普森。

(一)有錢未必能使鬼推磨

談起辛普森一案,無論黑人白人都承認,假如辛普森是個雇不起一流律師的窮光蛋,那他非進大獄不可。這就叫「有錢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個理兒。可是,如果細琢磨一下,這個理兒好像又有點兒說不通。原因在於,若是論有錢,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體壇多年的辛普森有錢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強奸遭到起訴後,盡管他同樣花費天文價格,聘請了一幫名律師出庭辯護,但仍然無法擺脫被定罪的命運,在大獄里結結實實地蹲了好幾年。那麼,何以泰森落入正義之網,而辛普森卻能逍遙法外呢?

有一種解釋是,泰森案陪審團以白人為主,而辛普森案陪審團成員多為黑人。黑人特別抱團,自然會偏向黑人球星。但是,這個說法同樣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審員中,雖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卻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審團的專家認為,這一構成對辛普森特別不利。根據美國學者對「黑人女性最討厭啥樣兒的黑人男性「這一社會學課題的統計和調查,最讓黑人女性來氣的黑人爺們兒有兩種:一種是出名發財後立馬就娶一個白妞兒當老婆的燒包;一種是動不動就對媳婦拳打腳踢的粗漢。而辛普森恰好把這兩種壞樣兒全佔了。

辛普森於1947年生於舊金山市的黑人貧困家庭。他曾獲得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進入職業聯賽後,他先後在紐約水牛城鷹嘴隊(Buffalo Bills)和舊金山淘金者隊(San Francisco 49ers)擔任主力,創造過一個賽季帶球沖刺2003碼的驚人記錄(至今未被打破),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退出體壇後,辛普森又投身影視和廣告業,在電影《裸槍》(Naked Gun)和《殺手勢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國廣播公司(ABC)和國家廣播公司(NBC)擔任體育評論員;在美國最大的計程車公司赫茲(Hertz)擔任形象大使。另外,由於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詞的縮寫恰好與辛普森名字的縮寫OJ一樣,所以佛羅里達一家飲料公司特意邀請他拍攝橙汁的促銷廣告,使OJ這個英文縮寫成為美國體育英雄和超級廣告明星的代名詞。

辛普森成名之後,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內白「的名聲。與空中飛人喬丹(Michael Jordan)和魔術師約翰遜(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對贊助黑人貧民區的活動和投資項目毫無興趣,卻熱衷於躋身富有白人的高爾夫球俱樂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們兒無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時,他也只對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為了「脫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請語音校正專家,反復練習,改掉了一口濃重的黑人貧民區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級餐廳與漂亮迷人、金發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見鍾情,不久便與第一任黑人妻子離異。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結婚後,因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二奶「,兩人關系開始出現裂痕。妮可曾多次打電話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辛普森案後,幾位黑人女性陪審員一再表示,她們並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響裁決,或對被告產生任何個人好感。在揚名天下、腰纏萬貫之後,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發女郎一事,極大地傷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罵白人妻子的粗暴行為,更使普天下不分膚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慄。另外,在美國的刑事案審判中,12名陪審員中只要有1人持有異議,就會出現「死鎖「(Dead Lock)現象,即所謂「懸而未決的陪審團「(Hung Jury)。在此情況下,法院要重定開庭日期,控辯雙方要重選陪審員聽證和審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審團做出被告無罪的一致判決,與黑人構成陪審團主體並無絕對和必然的關系。

那麼,陪審團究竟憑啥得出了被告無罪的一致結論呢?依照美國法律,作出判決的唯一依據只能是證據。美國是一個司法公開的國家,不僅刑事審判對公眾開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檔案,如法庭記錄、起訴書、證人供詞、審問筆錄、旁證材料、法醫鑒定書、檢方和辯方律師的開庭陳詞和總結陳詞等,在結案後都要全部對公眾開放。根據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檔案,陪審團之所以判定辛普森無罪,與警方和檢方在辦案和起訴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使呈庭證據無法令人信服有直接關系。

(二)警方辦案三大失誤

盡管辛普森案是所謂世紀大案,但是,從這個兇殺案的刑事調查過程來看,洛杉磯市警方在偵破案件、搜集罪證、遵循正當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檢驗人員的專業素養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根據已公開的刑事調查記錄和涉案當事人的回憶,警方在辦案過程中至少出現了三個重大失誤,對這個謀殺案的結局產生了極大影響。

1.忽視現場勘查常識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點50分,在洛杉磯市西區邦迪街(Bundy),一條名貴的純種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滿血跡,使一對散步的夫婦心生疑惑,尾隨這條狼狗,來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級公寓樓前,結果發現了兩具鮮血淋漓的屍體。他們嚇得魂不附體,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門,想借電話報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門聲,卻把宅主嚇得半死,以為來了劫匪,便立刻打911電話報警。洛杉磯市警署兩位警官接警後,火速趕到現場,發現是一宗惡性人命案後,他們便呼叫重案處的刑警前來增援。

大批刑警趕到現場後,經初步調查,證實被害的白人女子35歲,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欖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歲,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義大利餐館的侍者。兩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幾乎被割斷,咽喉和頸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噴著鮮血;戈德曼身中30餘刀,死於頸部靜脈斷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兇殺現場血腥彌漫,慘不忍睹。辛普森與妮可的兩個孩子尚在二樓熟睡,沒有目睹這可怕的場面。

死者身份辯明後,西區警察分局局長布歇(Keith Bushey)決定,派幾位刑警趕赴相距約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無恙的消息,並讓辛普森著手安排把兩個受驚的孩子帶回家。另外,警方考慮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關注之處中。這時,一位名叫福爾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奮勇,要求帶隊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糾紛中,妮可被辛普森毆打後報警,福爾曼曾上門處理過他們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確地址。於是,主持調查兇殺案的瓦納特(Philip Vannatter)警長便率領福爾曼等四名警探驅車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長從第一犯罪現場直接調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決定,鑄成了警方的第一個重大失誤。原因在於,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進入過血跡遍地的第一殺人現場勘察,他們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跡。照常理,布歇局長應當派幾位壓根兒就沒進入過第一現場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現場的血跡與後來被警方宣布為第二現場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跡發生交叉沾染,這是刑事案現場勘查的基本常識。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卻完全忽視了這種常識。在採集證據和保護現場方面,警方也出現了很多忽視常識的重大失誤。案發之後,大批刑警和刑事檢驗人員迅速來到現場,但法醫卻跚跚來遲,在案發10小時後才來到現場,錯過了准確地鑒定被害人死亡時間的最佳時機。法醫在解剖屍體時,不但沒對屍體進行X光檢查和採集妮克的右手指紋,而且對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醫學鑒定,致使破案線索大大減少。為了「保護「現場,警方人員順手從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幾條白被單,小心翼翼地蓋在了屍體之上。可是,由於辛普森與妮克離婚後仍然藕斷絲連,案發數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過夜,並經常來公寓看望孩子,被單上難免會有他的頭發或皮屑,結果致使檢方呈庭證據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據案發現場照片,辯方專家發現,妮可屍體裸露的肩膀上有七點血滴。從這些血滴的形狀和滴落方向看,它們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據常識推理,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後,有人流著血從她屍體旁走過時滴落的。因此,如果這些血滴不是來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兇手滴落的。這樣,如果能證明這些血滴屬於辛普森,那麼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當辯方專家向警方檢驗人員提出查驗這些血滴時,他們深感驚訝,因為警方完全忽視了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屍體在解剖前已進行沖洗,這些血滴永遠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點,四位白人刑警來到建有圍牆的辛普森住宅。他們在前門按了很久電鈴,但一直無人應門。這時,福爾曼獨自一人,沿圍牆搜索了一圈,發現圍牆後門的路上停著一輛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經細心觀察後,福爾曼高聲叫瓦納特警長過來察看,說在駕駛員位置的車門把手上發現了微小血跡。溫納特和另兩位警官看到血跡後大驚失色。他們擔心住宅內的人有生命危險,便決定進入住宅,進行緊急搜查。

這一搜查之舉,對這個世紀大案的結局有很大影響,因為警官們當時沒有搜查許可證。依照美國的司法觀念,警察是一種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惡,對這一機構的權力必須予以嚴格限制,否則它將淪為專制暴君和貪官污吏禍國殃民的工具。想當年,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為非作歹,濫用權力,任意搜捕和禍害小民百姓,美國憲法第四條修正案明文規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或扣押狀。西諺中所謂「私宅就是一個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的提法,具體地落實在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訴美國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確規定,聯邦法院在審判時,必須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證據排除在外,這是美國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規則「(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邁普訴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規定,「排除規則「同樣適用於各州法院。據此判例,警務人員若要進入民宅搜查,必須向法官宣誓擔保,不但要以書面形式列舉證據和理由,而且要詳細說明搜查的地點、范圍和時間。經法官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之後,才能進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行動,並應在搜查後向法庭提交所獲證據報告。警察如果違法搜查,不但會受到警紀嚴懲,而且會造成所獲證據在法庭審判時一概作廢的嚴重後果。法官如果違規頒發搜查證,將面臨被彈劾和遭到刑事起訴的危險。

在美國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規定千變萬化。幾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辯方律師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戰警方搜查和採集證據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關搜查的法律法規極為復雜,缺乏清晰明確的規定。比如,警察攔截和搜查平民違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駕車,則警察有權攔截駕車人並開出罰單。但如果警察趁機要求搜身和搜車,則駕車人有權當場拒絕。可是,如果警察無意中在車後座發現了類似大麻的煙蒂,在沒有搜查許可證的情況下,警察是否有權搜車?如果警察搜遍全車後沒發現毒品,卻意外地發現了非法槍枝,那麼,警方的搜車行動是否違憲?搜獲的非法槍枝是否能作為呈庭證據?對於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並無統一的標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審判時審時度勢,酌情裁決。

20世紀60年代後,由於犯罪率急劇上升,「排除規則「遭到美國社會各界極大指責。批評者認為,過於嚴格地實施「排除規則「,將會給警方破案造成極大困難。在很多情況下,僅僅由於警方粗心大意或急於求成,未能嚴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逍遙法外。尼克松總統執政後,先後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職,試圖推翻或修正「沃倫法院「那些對罪犯「心慈手軟「的判例。此後,最高法院對「排除規則「的解釋略有改變。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國訴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規定,當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時,如果警方的所作所為具有「良好誠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審案時可以引用搜獲的證據。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偵查經驗。對於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規,他們恐怕比初出茅廬的律師了解得還要多。稍有法律頭腦的警官都應明白,美國訴里昂案的裁決雖然對警方有利,但這個判例對所謂「良好誠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釋模稜兩可、含糊不清。而體壇巨星辛普森涉嫌殺人一案,毫無疑問將是轟動全美的世紀大案。為了防止被辯方律師鑽空子,警方應當格外謹慎,嚴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從當時福爾曼發現血跡和長時間無人應門的情況看,四位警官擅闖民宅之舉,勉強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們進入住宅後,一旦發現辛普森及其家人沒有生命危險,就應停止搜查。只有當與法官取得聯系,申請到搜查許可證後,才能對辛普森住宅進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費解的是,在沒有面臨迫在眉睫危險和非緊急情況下,福爾曼警官獨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內繼續搜查,結果鑄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個重大失誤。決定進入住宅後,福爾曼自告奮勇,搶先翻越圍牆,從裡面打開前門,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電鈴,仍然無人應門。於是,他們繞行到住宅後邊,去三間獨立客房敲門。在第一間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來應門,他自稱是辛普森的哥們兒,名叫凱林(Kato Karlin)。他告訴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兒住在隔壁第二間客房。當刑警們把辛普森女兒從夢中敲醒後,瓦納特焦急難耐地向她詢問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說,父親已於昨夜趕搭飛機到芝加哥,參加一場赫茲公司很早就已經安排好的高爾夫球商業比賽。警官當即打長途電話給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聞訊大驚,表示將迅速趕回洛杉磯。

當瓦納特等人詢問辛普森女兒和打電話時,福爾曼在隔壁單獨盤問凱林,打聽昨晚有無異常情況。凱林稱,大約在晚上10時45分左右,他聽到客房背後一聲巨響,牆壁上的掛畫都被震動得搖晃起來,他當時以為是輕微地震,沒放在心上。福爾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槍,獨自一人、單槍匹馬地到客房後搜查。大約18分鍾後,福爾曼高聲叫來其他刑警,說在屋後懸掛式空調機下的走道上,發現了一隻沾有血跡的右手黑色皮手套,這只手套與在兇殺案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現場沒發現其它血跡以及可疑的腳印和痕跡。福爾曼解釋說,估計在半夜三更、黑燈瞎火之時,兇犯潛逃在屋後,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調上,在驚慌失措中遺落了手套。

發現血手套後,刑警們又找到了更多線索。他們發現,在圍牆前門車道,以及從前門通往住宅大門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跡。這樣,警方認為已有足夠理由懷疑辛普森是兇殺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為兇殺案第二犯罪現場,正式向法官申請搜查許可證。在後來的搜查中,福爾曼在二樓卧室的地毯上發現了一雙沾有血跡的襪子,它成為指控辛普森涉嫌殺人的重要證據之一。

可是,福爾曼在沒有搜查許可證和非緊急情況下,單槍匹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現了涉嫌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嚴重問題。依照美國法律,在某些人命關天的特殊情況下,警官可以用電話或其它現代化通訊手段與法官取得聯系,法官了解現場情況後,可以口頭授權警察進行搜查。只有在面臨生命危險或罪證可能被銷毀的緊急情況下,警察才能破門闖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們進入辛普森住宅後的境遇並非如此。

在預審時,辯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懷偏見、先入為主,早在案發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內定為主要嫌犯,然後故意尋找借口,闖入民宅非法搜查。這樣,假如法官判決警方違憲,則搜獲的血跡和血手套都會成為「壓下不用的證據「(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審判時呈堂。但法官聽取了警方的辯解後,裁決搜查行為合法。盡管如此,在庭辯期間,面對辯方律師的窮追猛打,福爾曼死活也解釋不清,作為一個有多年刑事偵察經驗的老手,在非緊急情況下,明知沒有搜查許可證,為何仍然獨自一人、單槍匹馬地在住宅內大肆搜查?辯方藉此懷疑,福爾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闖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為了借機偽造證據,用栽贓手法嫁禍被告。

3.警官攜帶血樣返回現場
6月13日中午12點,當辛普森從芝加哥匆忙趕回洛杉磯時,警方已封鎖了他的住宅。主持調查的瓦納特和蘭吉警官讓他到警署總部來一趟,澄清一些疑點,辛普森當即隨口答應。

這時,辛普森的私人律師要求隨同前往,但辛普森堅持說,自己與兇殺案絕對無關,用不著律師。在盤問開始之前,瓦納特向辛普森宣讀了「米蘭達告誡「,提醒他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在盤問時在場。但辛普森同意放棄沉默權,獨自一人與兩位刑警談了半個多小時,希望能給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線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殺人兇手,沾有血跡的手套和襪子還遺留在客房後和卧室地毯上,殺人時刺破的手指傷口未愈,就是借他10個膽,恐怕他也不敢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單槍匹馬地與經驗豐富的刑警周旋。在案發當天那種心緒激盪、大受刺激的情況下,如果他在盤問過程中顛三倒四、自相矛盾、謊言連篇、破綻百出,他的口供將成為檢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證據。在美國社會中,犯罪嫌犯擁有沉默權的「米蘭達告誡「家喻戶曉。如果心懷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絕審問,或者至少要求律師在審問時坐鎮壓驚。但是,辛普森並沒這樣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費了單獨審問辛普森的千載良機。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們似乎已習慣於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樣一聲不吱,極少碰到過嫌犯自願地放棄沉默權的好事,把盤問嫌犯的謀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凈。在審問過程中,兩位刑警非常客氣,沒有盤問辛普森在案發之日的具體行蹤,他們提出的問題既缺乏邏輯又不連貫,遠遠低於警校低年紀學生水準。按常理,警官們應當刨根問底,窮追猛打,盡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盤問一直進行到辛普森不願回答問題或請求律師在場時為止。可是,警官們竟然草草收兵,主動結束了審問。這樣,警方既沒得到任何破案線索,也沒得到任何可以用來起訴辛普森的口供。事後,主持起訴的檢察官氣得七竅生煙。

在審問過程中,瓦納特告訴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內發現了一些可疑血跡。辛普森當即表示,願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樣品,以便澄清真相。於是,警署的護士便從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樣品。按常規,為了防止血樣凝固和變質,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樣中添加了防腐劑(EDTA)。這時,瓦納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綳帶扎住,且有腫脹跡象。辛普森解釋說,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對於弄破的具體時間,他解釋得含含糊糊,前後矛盾。徵得辛普森同意後,瓦納特指揮攝影師將傷口拍攝下來。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時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雖已頒發搜查許可證,但尚未正式頒發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裡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絕與警方合作,拒絕抽取血樣和拍攝傷口照片。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樣後,瓦納特警長並未將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遙的警署刑事化驗室,反而卻攜帶血樣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兇殺案現場。整整三個小時之後,瓦納特才磨磨蹭蹭地將血樣交給了刑事檢驗員丹尼斯·馮(Dennis Fung),後者當時正在現場取樣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樣,在血跡遍地的兇殺案現場遛達了三個小時之久。在庭審時,面對辯方律師的質問,瓦納特解釋說,根據工作條例,所有證據必須先登記編號,然後才能送交刑事化驗室存檔。而丹尼斯·馮正是負責登記編號的警員,所以他才攜帶血樣回到了犯罪現場。可是,辯方死死抓住這個重大疑點,大加渲染。辯方律師卡克倫把瓦納特和福爾曼貶稱為「一對騙子「。使陪審團對警方涉嫌違法亂紀、栽贓陷害的疑慮大大加深。

瓦納特身攜血樣返回第一犯罪現場,鑄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個重大失誤。在庭審時,警署護士出庭作證時說,他那天從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約7.9至8.7毫升血液樣品。可是,辯方專家在警方實驗室只發現了6.5毫升的血樣。換言之,大約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樣品竟然不翼而飛。辯方藉此懷疑,瓦納特攜帶血樣回到第一犯罪現場,很可能是為了借機偽造證據。

(三)公路追捕與刑事起訴

警署審問和抽取血樣之後,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淪為頭號嫌疑罪犯。為了避開新聞媒體的騷擾,他暫時躲在一位律師朋友位於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開始籌組「夢幻律師隊「。辛普森借用橄欖球術語,給自己掛上了球隊老闆兼指導的頭銜。負責協調指揮全隊進攻的「四分衛「(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猶太裔律師薩皮羅(Robert Shapiro)擔任。他曾出任好萊塢影星馬龍·白蘭度(Marlon Brando)的律師。沖鋒陷陣的跑鋒要職,由著名黑人律師柯克倫(Johnnie Cochran)擔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過洛杉磯市副檢察長,後來下海開業,成為法律界聲望極高的大律師,曾幫助音樂巨星邁克爾·傑克遜(Michael Jackson)打過官司。

薩皮羅律師人脈極廣,頗有運籌帷幄之才。他從波士頓請來了著名刑事律師李貝利(Lee Bailey),此公被譽為美國律師界最拔尖的盤詰高手之一;從紐約請來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師,他是擅長在刑事案中應用DNA證據的頭號權威;從阿爾巴尼請來了解剖和法醫專家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總統被刺案中擔任首席法醫。由於辛普森案的管轄權屬於加州法院,應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薩皮羅邀請加州法律專家、加州大學聖塔克拉拉校區法學院院長烏爾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為「五角大樓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爾斯伯格(DanielEllsberg)擔任過辯護律師。

陣容如此強大,薩皮羅仍不放心,由於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關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薩皮羅又說動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德肖維奇(Alan Dershowitz)加盟。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職)的法律助理,是全美聲望極高的憲法權威和上訴律師。為了確保勝訴,薩皮羅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李昌鈺(Henry Lee)博士出任專家證人。此公是美籍華裔刑事鑒識專家,以精湛、獨特的刑事偵查與證據鑒識技術享譽國際警界,因屢破奇案被媒體譽為「當代福爾摩斯「。此外,辛普森懸賞50萬美元巨款,獎勵提供破案線索的舉報人,並僱傭了幾位著名私人刑事偵探調查兇殺案真相。據行家估算,維持「夢幻律師隊「正常運作的全部開銷,至少應在600萬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點,即案發5天後,根據現場血跡化驗和DNA測試結果,檢方決定立案起訴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點准時投案自首。此時,「夢幻律師隊「中的薩皮羅律師、貝登博士、李昌鈺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從他身上採集頭發和血液等檢驗樣品。薩皮羅以辛普森情緒低落、心理不穩為理由,請求警方延緩幾個小時。上午11時,警方拒絕了延緩的請求,並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時左右,當刑警趕到豪宅時,辛普森突然失蹤了。臨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訣別信,信中說:「我與妮克之死毫無關系。我愛她,一直都非常愛他,而且將永遠愛她。如果我們之間有什麼矛盾的話,那隻是我愛她太深。「結尾寫道:「請不要為我悲傷,畢竟我一生輝煌,又有好友無數。請大家記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這個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時,警方在電視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車牌照資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緝犯。薩皮羅律師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媒體宣讀了辛普森的訣別信,並在電視上請求辛普森不要輕生。

那麼,辛普森打算遠走高飛、畏罪潛逃嗎?似乎不太像。當天下午5點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發現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馬車。在長達約6個小時的時間中,他乘坐的越野車一直在洛杉磯市郊徘徊。

據辛普森自己解釋,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絕。駕車司機是辛普森的鐵哥們兼隊友柯林斯,他一邊駕車一邊用汽車電話與警方通話,聲稱辛普森此時躺在後坐,手持槍支,情緒沮喪,如果警方強行截車捕人,辛普森有可能會自殺。

6月17日下午,恰

『陸』 丹尼斯暗夜騎士騎行服是什麼材質的

侵略性的運動造型,全黑配色,80%位置覆蓋D-Skin 2.0皮革,僅有手臂內側使用抗撕裂織物。
丹尼斯(Dainese)的裝備以顏值出名,輔助羅西等註明運動員的代言,基本上是騎士的出行必備佳品。
騎行服的分類有很多種分法,既可以按照季節來分,也可以按照用途、款式來分。大致可以分為這幾類:公路騎行服、賽車服、拉力服。

『柒』 丹尼斯克的主要配料

丹尼斯克的主要功能性配料產品有: 乳化劑 蒸餾單甘酯、DATEM、CSL/SSL、CITREM、PGPR等 復配穩定劑 用於冰淇淋、酸奶、蛋白飲料及酸性蛋白飲料等 親水膠體 果膠、刺槐豆膠、黃原膠、CMC、卡拉膠、海藻酸鹽等 發酵菌種 酸奶、乾酪及肉製品發酵菌種,益生菌種等 酶制劑 用於焙烤、乾酪、啤酒、果汁、動物營養、其它工業等 功能性甜味劑 結晶果糖、改性聚葡萄糖、木糖醇、乳糖醇等 食用香精 乳品、柑橘、水果、香草、巧克力、堅果、麥芽等香精 天然保鮮劑 乳酸鏈球菌素、納他黴素、復合保鮮劑、保鮮菌種等 抗氧化劑 BHA、迷迭香提取物、復合抗氧化劑等

『捌』 丹尼斯信鴿配什麼血統鴿最好

2016年泰國泰王杯比賽結果已出,義大利勞沃·艾文獲520公里冠軍,比利時Denyver登杜文(屬於馬克波林父子血統)獲400公里冠軍,400公里比賽三關綜合鴿王冠軍是比利時約翰·范內;獲得520公里鴿王冠軍的是泰國鴿友Christ F,分速是1456.25米,獲得了國王杯冠軍,血統是來自比利時賽鴿名家艾米爾·丹尼斯先生的世界銘鴿「黑色男孩」血統。義大利籍鴿友勞拉艾文(Laro Ervin)獲得了公主杯冠軍;丹尼斯還獲23、59、76、83、86、94名等,前200名入賞10羽;和中國鴿友趙瑞英聯名獲得76名,這是來自中國大陸最好的成績;和台灣鴿友Li Cheng Chi(林基生)聯名獲得59名和83名,這是來自台灣最好的成績。

『玖』 NBA明星他們的外號,你認為最有名的前十位

飛人-喬丹
大鳥-拉里.伯德
魔術師-約翰遜
大夢-奧拉朱旺
小巨人-姚明
郵差-馬龍
石佛-鄧肯
答案-艾佛森
大蟲-羅德曼
大猩猩-尤因
為方便各位查找,以下按照球員姓(不是名)開頭拼音字母排的順序A「拚命三郎」 -阿泰斯特(還叫攝影機殺手,原因是他和教練爭吵的時候一個不識好歹的記者上前湊熱鬧,阿泰暴怒,攝影機邊慘遭不測。)「答案」 -阿倫·艾弗森(除了是名字的諧音以外,還包括當球隊需要他的時候,把球交到手中,你將會得到需要的答案)「小精靈」 -尼克·范·埃克塞爾「甜瓜」 -卡梅羅·安東尼「老橡樹」 -查爾斯·奧克利「糖果人」 -奧洛沃坎迪(打球風格,軟!!!)「大夢」 -哈基姆·奧拉朱旺(原因就是他如夢似幻的腳步)「大鯊魚」 -沙克·奧尼爾(shaq oneal的意思就是鯊魚,他又塊頭大,故名大鯊魚。還有一個外號叫「柴油機」不知道大家聽說過沒有)B「飛豬」 -查爾斯·巴克利(那麼胖,又那麼能跳……)「得分機器」 -瑞克·巴里「大怪物」 -比利·保茨(Billy Paultz) 「白魔鬼」 -邁克·畢比(也有叫「妖精」的)「大鳥」 -拉里·伯德(larry bird,大鳥是英文直譯)「小松鼠」 -伯格斯「強盜」 -蒂尼·博格斯(矮個後衛,盜球是他的一絕) 「竹竿」 -肖恩·布拉德利(太和他的身材貼切了,上次麥迪用他做撐竿跳灌籃呢 )「小飛俠」 -科比·布萊恩特D「滑翔機」 -克萊德·德雷克斯勒(據說空中飛行距離比jordan還強的人 ) 「石佛」 -蒂姆·鄧肯(還有一個叫「基礎」)F「瘋子」 -范埃爾塞爾(當年他的瘋狂得分,讓人後怕啊)「小飛魚」 -德約克·費舍爾「老大」 -史蒂夫·弗朗西斯(不知道對不對,他在不在火箭媒體都叫他老大,原來的外號叫「特權」G「鐵人」 -AC·格林「冰人」 -喬治·格文(George Gervin)H「便士」 -安芬尼·哈德威「甲蟲」 -蒂姆·哈德威(TIM HARDWAY) 「小偷」 -約翰·哈夫利切克「面具人」 -理查德·漢密爾頓「大本鍾」 -本·華萊士(除了跟名字有關以外,可能也是形容他的防守)「怒吼天尊」 -拉希德·華萊士(不用說了,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氣)「水牛」 -賈希迪·懷特「關鍵先生」 -羅伯特·霍利(投進無數關鍵球,從火箭到湖人,到馬刺,始終如此)J「發動機」 -賈森·基德 「蔗糖」 -邁克·基爾(Mike Gale)「AK-47」 -安德列·基里連科(俄國生產的兵器就是強 )「阿根廷飛人」 -馬努·吉諾比利 「天勾」 -克里姆·阿卜杜拉·賈巴爾(外號由勾手這個投籃方式而來的,不過他勾得有點離譜了)「狼王」 -凱文·加內特(森林狼的頭兒,也叫 阿票,即票房的象徵)「西班牙兔子」 -加索爾(太白嫩了)「禪師」 -菲爾·傑克遜K「外星人」 -薩姆·卡塞爾(即「ET」)「加拿大飛人」 -文斯·卡特(又叫「UFO」意思為在空中打球的男人,現在應該是新澤西飛人了)「雨人」 -肖恩·坎普(來源於那部叫雨人的電影 )「特別的K」 -拉里-肯陽(Larry Kenon)L「防守天才」 -比爾·拉斯爾(BILL RUSSLL)「蓋帽專家」 -比爾·拉塞爾(應為他的技術,又叫「防守天才」又因為他拿了十一枚總冠軍戒指,又叫「指環王」)「紳士」 -雷·阿倫(似乎沒有特別的外號,但說到阿倫時,大多要加上一句話優雅的紳士,所以雷阿倫就是紳士了)「阿Q」 -坤廷·理查德森 「海軍上將」 -大衛·羅賓遜(應為翻譯的關系還有一個外號叫「五星上將」。羅賓遜在海軍退役的時候,只是個上尉軍階,不知道媒體怎麼吹捧的,就變成了海軍上將 )「大狗」 -格倫·羅賓遜「大O」 -奧斯卡·羅伯特森(Oscar Robertson)(在1961-1962賽季,曾拿到過賽季的均三雙,在該季交出平均30.8分、11.4助攻、12.5籃板) 「大蟲」 -丹尼斯·羅德曼(Dennis Rodman)(其實他的外號叫「Worm」,其實英文中Worm指的是蠕蟲是指「小蟲」,而「大蟲」在漢語中是對老虎的別稱,這樣的翻譯既然已成事實,也就不用去追究了。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遍布全身的紋身,真像條蟲,二是形容他的防守,緊貼在你身上,像條蟲。)「卡車司機」 -羅傑姆·羅傑斯 (休假的時候自己開車賺錢) 「記憶大師」 -奧斯卡·盧卡斯M「獨狼」 -斯蒂芬·馬布里(前森林狼的球員,自封天下第一控衛,獨啊)「震雷」 -丹·馬傑勒 「手槍」 -皮特·馬拉維奇「駭客」 -馬里恩(不知道全名)「長臂猿」 -肖恩·馬里昂(也叫「超級瑪莉」)「郵差」 -卡爾·馬龍(馬龍總是出現在合適的位置,用最合適的方式把球放進籃框)「孤獨的勇士」 -摩西·馬龍 「扣籃狂人」 -麥格特(MAGGTER)「大睡魔」 -特雷西·邁克格雷迪(有幾次我看見搜狐翻譯為「夜魔俠」外國叫「T-MAC」)「山羊」 -厄爾·麥尼考爾特(Earl Manigault)(身高僅為1米85的「山羊」可以輕而一舉的在身高2米20的賈巴爾頭上扣籃。許多紐約街頭的老球迷發誓親眼見過「山羊」 的「雙灌籃」(double nk)表演。據說「山羊」 在一次街球比賽的最後時刻,己隊落後3分,「山羊」飛身左手灌籃,球在球框中落下時右手在空中將球接住再次重扣,然後對裁判說這要算4分。可惜由於毒品和犯罪,「山羊」沒有獲得應有的成功。賈巴爾稱贊他為和自己交過手的最偉大的球員。)「終結者」 -雷吉·米勒(有時也叫他「大嘴」「激情殺手」)「老貓」 -凱蒂諾·莫布利「大佐」 -阿隆佐·莫寧(今年總決賽的幾個火鍋想必大家都記得)「上帝左手」 -穆林「非洲大山」 -迪肯貝·穆托姆博(現在都叫穆大叔,木桶伯對其尊敬之意,來自剛果)N「助推器」 -納什(也叫「風之子」,我想叫他 拖把頭)「德國戰車」 -德克·諾維斯基O「J博士」 -朱利葉斯·歐文(他自創了許多上籃動作,場下的翩翩君子之風也是他外號的來源)P「酋長」 -羅伯特·帕里什 「手套」 -加里·佩頓(比喻他貼身的防守)「真理」 -保羅·皮爾斯「蝙蝠俠」 -斯科特·皮蓬(也叫「野牛」「蝙蝠俠」的來歷是因為他的無所不能,jordan也承認了他的技術比自己全面)「王子」 -泰夏安·普林斯(prince直譯為「王子」) Q「飛人」 -邁克爾·喬丹(不用說了,神就是在天上飛的)「爆眼」 -波拜·瓊斯S「蜘蛛人」 -約翰·塞利 (John Salley)「超級彈簧腿」 -桑普森「雪花」 -斯諾(snow直譯的)「狂人」 -拉貝爾·斯普雷維爾(他從年輕打教練到現在要天價就是個狂人)「小霸王」 -阿馬爾·斯塔達邁爾「小飛鼠」 -達蒙·斯塔德邁爾(兩個斯塔德邁爾的外號都與他們的打球風格有關,另外他手臂上還有個小老鼠的文身)「將軍」 -約翰·斯托克頓T「肆虐者」 -廷斯利(不知道全名)「微笑刺客」 -依賽亞·托馬斯(Isiah Thomas) (最開始的外號叫「澤克」,「Zeke」 是「Isiah 」 在聖經中的別名。「微笑刺客」是伊塞亞·托馬斯的另一個綽號,這個綽號的產生是由於托馬斯的對手一次這樣評論他,「(在球場上)他總是先對你面帶微笑,然後把你幹掉。」 W「國王」 -克利斯·韋伯(CHIRS WEBBER)(不知道現在在76人還叫不叫這個外號)「土豆」 -查爾斯·韋伯 「閃電俠」 -德懷恩·維德「人類電影精華」-多米尼加·威爾金斯(他的扣籃就象是了人們的幻想一樣)「白巧克力」 -賈森·威廉姆斯(背後傳球是絕活)「垃圾狗」 -傑羅姆·威廉姆斯(臟活累活承包戶)「大勺子」 -克萊倫斯·韋瑟斯龐(橫看豎看也不象個勺子啊) 「教父」 -傑里·韋斯特 「紅色巨人」 -比爾·沃頓「眼睛蛇」 -沃西(好像格蘭特也這樣叫)X「玻璃人」 -達蒙·希爾(據說老是受傷,就像玻璃易碎一樣)「好孩子」 -格蘭特·希爾(和那幫「壞孩子」們作區別,不過現在也是「玻璃人」了)「遲到船長」 -詹姆斯·西拉斯(James Silas)(外號的來歷是他總是在後面出場,而又總是力挽狂瀾,又被稱作「蛇兒」)「世界屋脊」 -西佐年科(身高2.37 不用起跳能摸到籃圈)Y「小巨人」 -姚明(中國人都這么叫的)「大Z」 -伊爾戈斯卡斯(身高+第一個字母)「猩猩」 -帕特里克·尤因(沒啥說的,看他那樣子,還叫 帝國大廈)「魔術師」 -埃爾文·約翰遜(Earvin Johnson)(外號的原因就是他出神入化不可思議的傳球)「小將軍」 -埃佛里·約翰遜「大媽」 -拉里·約翰遜 (曾經是上肢力量最出色的球員)「微波」 -威尼·約翰遜 (Vinnie Johnson)Z「小皇帝」 -勒布朗·詹姆斯「籃球皇帝」 -韋爾特·張伯倫 (也被稱作「北斗星」「高蹺」論壇裡面一般稱呼他老人家都是叫作張大帥)

『拾』 cm300搭配丹尼斯皮衣

這款機車服肩膀上的鉚釘裝飾讓整個外套看起來很酷,前襟是斜拉鏈的設計,既干練又帥氣,裡面搭配一款修身的打底,就會顯瘦到不行了高妹或者小個兒型的都很好駕馭哦。
優雅的粉色很好的中和了陽剛的款式,整體非常的和諧,立領位大顯精緻淺金扣。皮衣翻領便可形成另種不對稱領口風格的穿法,對稱風一塵不變下,不對稱給這皮衣充滿了亮點。搭配牛仔褲大方得體。
圓領修身機車服皮衣,肩部拼接,灑脫又不失女性魅力的短款機車皮衣,內搭黑色長T恤,線條美得令人驚艷。
歐美風鉚釘修身女士皮衣,很顯瘦帥氣的機車服,穿著很修身,肩膀的鉚釘很贊搭配藍色緊身牛仔褲,很拉風。
夾克皮衣今年春秋依然以迅猛的趨勢驚動時尚界,咖啡色加上利落帥氣的板型讓你在街頭簡簡單單就能博得不少回頭率哦,這樣的搭配很適合OL上班族!
肩膀部分是黑色皮質拼接加上大大聳肩的設計,很有立體感整體添加了機車服的元素,前襟的邊邊和胸前口袋部分也做皮質拼色包邊的設計,層次感是必須的,下擺部分是有小裙擺的設計,扣起來很收腰很顯瘦。
一款非常簡約輕便的機車皮夾克哦,簡約時尚立領設計更利索。非常適合現在這個季節穿哦。時尚百搭,適合多種場合穿著,詮釋出女性的多樣型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