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怎樣向公司申請勞保手套
這個不用申請,公司應該有專人負責這一項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不可缺少的,這要看你們公司什麼情況,有的小公司為了節少開支,所以沒有,有的話,定期發放的。
B. 工廠手套一般怎麼發放
按照工人單位依次進行發放。一般工廠為了防止手套發重發錯等原因,採用工廠單位進行分批發放,這樣能夠大大減小發放時間,還能有效避免多發和發錯等問題。
C. 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給一個你參考吧,《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GL-08)
勞保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試行規定)
勞保用品實行專項管理,定期定額統一發放制。由庫管按此管理制度發放。部門負責人審批。現根據崗位需要,制定以下發放標准:
—、工作服
(1)生產一線新入職員工第一年每人發放:夏裝或秋裝各兩套。
(2)生產一線員工每人每一年發放: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2)搬運、清潔工每人每兩年發放: 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3)管理、技質後勤輔助人員每人每三年發放:夏裝和秋裝各一套。
(4)應外出或售後服務等,需領工作服時,必須由生產部經理簽字。
二、衛生口罩
(1)漆工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3個。
(2)木工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2個。
(1)打磨工種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發四個。
(2)其它工種人員因臨時工作需要,需車間主任批准發放。
三、手套
(1)需帶帆布手套的崗位:下料工、鉚工、打磨工及搬運工每人每月 發兩付。(每一次發一付,餘下的按以舊換新領用)
(2)焊工:每月每人發一雙帆布手套,半年發一雙焊工專用手套。
(3)庫管每月每人發線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雙。
四、毛巾
庫管員、生產員工、搬運工及清潔工 每人每半年發一條
五、洗衣粉
生產員工、搬運工及清潔工 每人每季度一袋(500g)
庫房 季度一袋(500g)
六、安全帽
(1)焊工專用帽每人每年1件,護腿每人每半年1件。
(2)打磨及鉚工發專用安全帽一頂,若損壞或遺失,自行賠償。
七、勞保鞋
(1)焊工絕緣勞保鞋每人每年一雙。
(2)管理後勤輔助人員勞保鞋每人每三年一雙。
(3)其它一線員工勞保鞋每人每年一雙。
八、工作服和勞保鞋的收費標(對中途離職員工)
工作服和勞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職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後,如果已發放工作服和勞保鞋,此項費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資中暫扣,如果連續工作半年以上的員工,此暫扣的費用返還給本人;對連續工作未滿半年以上離職的員工,此項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1)連續工作不足半年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的10%
收取。
(2)連續工作不足5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20%收取。
(3)連續工作不足4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40%收取。
(4)連續工作不足3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60%收取。
(5)連續工作不足2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80%收取。
(6)連續工作不足1個月離職的員工:工作服和勞保鞋按成本價的100%收取。
(7)新入職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時,由綜合部收管此項費用;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由綜合部返還此項費給員工本人;對未滿半年離職而收取工作服和勞保鞋成本的資金,每半年上交財務部,並建立收取、返還及上交金額台帳,備查。
D. 請問一下做機加工的一個月用幾雙手套或者給員工發放幾雙
在車床加工或者其他金屬切削加工過程中禁止使用手套.不過工人有時候會在搬運,清理的時候用到手套.正常給個2-4副手套吧
E. 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製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 第352號)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國家安監總局第1號 令)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河北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
《河北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准(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文件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89)
4、工作程序
4.1 采購
(1)物資供應科根據各單位上報防護用品計劃單進行采購。
(2)物資供應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的選擇、采購入庫、保管和發放工作,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 質量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
○2 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3 采購的一般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三證一標志即: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安全標志。
4.2 驗收
(1)入庫前由物資供應科告知安全技術科、質檢科進行驗收。
(2)安全技術科根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和《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所購特種防護用品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4.3 保管
(1)物資供應科應指定專人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入庫保管。
(2)勞動防護用品的存放倉庫必須乾燥通風符合存放要求條件。
4.4 發放
(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嚴格按《關於調整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通知》,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崗位進行發放。
(2)凡在我公司生產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均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定按時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代替。
(4)退休人員不再享受勞動防護用品待遇。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的停發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經安全培訓考核進入生產崗位後,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5) 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單位提出申請,主管副總經理和安全技術科審批後核發。
(6)安全科應備有公用安全帽、工作服等勞動防護用品,備外來參觀、學習、檢查人員臨時借用。公用勞動防護用品應保持整潔,由專人保管。
(7)各單位按發放標准,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采購計劃,報安全技術科審批,嚴禁亂領、隨意亂發等事件發生,一旦出現將追究其單位領導的責任。
(8)物資供應科根據安全技術科審批的各單位編制的勞保計劃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按程序采購發放。
(9)對於新分配、調入職工及工種變動的職工,由職工所在單位持證明報安全技術科審批並調整計劃,物資供應科根據調整後的計劃采購。
4.5 使用
(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按照勞動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凡經過教育和處罰仍不按規定佩戴為蓄意違章,因蓄意違章發生傷害者責任自負。
(2)基層各單位要建立並妥善保管個人勞保領用卡,按時記錄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辦理調、轉崗手續,定時核對工種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使用期限。
(3)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相應勞動防護用品。
(4)各部門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建立維護保養台帳,由專人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期維護保養,並做好記錄。
(5)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要進行必要的檢查。
4.6 更換、報廢
(1)在使用或保管貯存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使用期,予以報廢。
(2)防護用品(如安全帶、防毒面具、安全帽等)在使用中出現破損或超過使用期限,要以舊換新,方可領用。
4.7 其它管理
(1)安全科負責監督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范圍和使用情況。
(2)工會應監督檢查勞動防護措施的執行情況,不定期徵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3)財務科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經費按規定合理提取的使用。
5、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負責解釋。
F. 營口港三公司隊長不給我們發營口港夏天工作服、夏天手套,我也怎麼辦
配發勞保用品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單位領導不給職工配發勞保,可以向本單位上級主管單位反饋,如不管,再向當地行政監督,勞動保護部門反饋,如屬實,一定會解決的
G. 鎮海煉化每隔多少時間發一個班組勞保用品,包括手套,耳塞,口罩等
一個班組勞保用品,包括手套,耳塞,口罩等配發時間一般是一個班一次,每次生產開線時由班組長配發,下班時在統一收上去的。
H. 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及發放標准
一、國家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定:
依據原勞動部1996年4月發布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5年7月22日公布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等規章並結合江西總隊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勞保用品是為了保護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因此本規定以確保勞保用品一律以實物的形式發給職工個人;
按實際生產(工作)場地,按實際工作時間按考勤發放。 所有勞保用品統一由安質科、物業部提出建議並報總隊批准後,由物業部按相應的標准、規定的質量要求購買發放;
購買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准,可到專業經營單位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購買;
總隊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由管理物業部建立統一台帳,統一發放.6.對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或用其他物品替代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領導處以200—2000元/人的罰款,因此而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二、發放標准 :
以月計算,亦即以實際生產(工作)月計算,凡病假、事假(含工傷假)、產假、婚假、喪假、待聘以及外出參加學習期間等停止發放;
總隊勞資及物業部根據職工個人當月的出勤情況及生產(工作)場地,核定應享受勞保用品的標准及時間。
考核的辦法是:當月工作7~15天,按半月計算;當月工作16天及其以上者,按一個月計算;跨月者按連續日期以上述標准核算;滿三十天以一個月計算,超過部分另作計算。
三、幾點說明
標準的核定,優先計算高標准工作時間,野外、機關可相互折算成統一的標准;
野外隊工作人員,在野外工作時間(按第三條考核),享受野外相應工種標准;在上饒基地工作時間享受其他工種標准;不工作不享受;
礦業公司人員到野外,參照野外相應工種的標准發放。基地工作人員到野外,按野外地質、測量工種標准 4、勞保用品的發放,採用先發放後計算使用期的辦法;
由於本規定的考核依據之一是職工的出勤情況,據此,要求各部門一定要如實考勤。如實反映職工生產工作、場地(特別是野外與基地要分清),要求各部門每季將各自的考勤表匯總,審核後交總隊勞資;
職工每月所享受標準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不得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