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他們說這張圖越看越恐怖,誰能告訴我這圖為什麼恐怖
從這張圖片背景可以直觀看出那是一群人在一個非常狹小的房間里吃飯,並且不難看出其中的人物關系:他們可能是一家人。在圖片右下角的一個白發的女人可以看出她是奶奶,可怕的是她的脖子上栓著鐵鏈,桌子上的菜呈對角線擺開,她夠不到,而周圍的人都不在意她,鐵鏈,飯菜,以及奶奶蒼白的臉說明了一個問題,家裡人都想讓她死,她活著是一種拖累。奶奶旁邊坐著一個裸體的女人,她的位置姑且稱為女兒,她貪婪的把整隻雞刀進自己的碗里,為什麼她有這樣的特權?那是應為她的淫亂,為什麼這么說?電視機上的自慰器,以及電視機旁邊掛的貼身衣物,她的裸體,都可以說明這是一個淫亂的家庭,可以看出她極度不知廉恥,靠著肉體得利。裸體女人的旁邊禿頂的男人是爸爸,可是禿頂男人的臉異常清秀,從睫毛可以看出,一看就知道是個變態,他的桌下有一隻手,拒猜測是媽媽,他的褲子也褪下了一點,從角度來看,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媽媽再給爸爸口交。。。爸爸旁邊廁所里便血的女兒,讓人看著不舒服,為什麼便血?大姨媽?不對,可能是被強奸過得原因,而強奸的人無非是那變態的禿頂男人,不知有沒有人看出禿頂男人的右臂,上面有個螺絲,可以得知那是個假肢,他的手又是被誰砍的呢?答:是坐在電視機前背著刀的女兒,她為了反抗爸爸的qj,而砍下了爸爸的右臂,背刀女兒的頭飾是一個兔女郎的裝扮,從圖中可以發現她的情郎,那個戴禮帽,打領結的男人,打扮十分怪異,顯得極不正常。。你有沒有發現飯桌上只有菜沒有飯?在哪了?答:都在坐在電視機前戴眼鏡的男的碗里了。。。碗里的飯跟小山似的,他代表著饕餮,貪婪。畫中屋子裡所能看見的人不多不少,七個人,可能代表著七宗罪。電視機前有個綠色的器皿,裡面紅色的是血,應該是這個家祭祀用的,血從哪裡來的?答:從背劍的女孩身上來的,她根本沒有下身,下身在哪了?答:在冰箱里,冰箱里的血都滲了出來,流了一地。冰箱上的黑貓與桌子下的老鼠,老鼠代表著偷竊,黑貓代表著撒旦,預示著死亡的到來。這屋子外面已是濃煙滾滾,大火即將燒到屋子裡了,而屋裡的人卻跟沒看見似的,全都麻木的看著電視,而電視里顯示的僅是休止信號。。。這只能說明這一家人決定自殺,他們像往常一樣,一家人吃飯,坐在電視前麻木的看著電視,淫亂著,然後等待死亡的降臨。整個畫用的陰暗的色彩,讓人看的壓抑,人性的缺點全部暴露在這畫里,長時間看著真的能讓人壓抑的瘋掉!
❷ 小狐狸買手套寫的是什麼
寒冷的冬天從北方來到了狐狸母子居住的森林。
一天早上,小狐狸剛要出洞去,突然「啊」地喊了一聲,兩只手捂住眼睛,滾到狐狸媽媽的身邊,說:「媽媽,眼睛不知紮上什麼東西了,給我擦一擦!快點!快點!」
狐狸媽媽吃了一驚,有點發慌。它小心翼翼地把小狐狸捂著眼睛的手掰開看了看,眼睛裡什麼也沒有紮上。狐狸媽媽跑出洞去,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昨天晚上下了一場很厚很厚的雪,白雪被燦爛的陽光一照,反射出刺眼的光,小狐狸還沒見過雪,受到刺眼的反射光,誤以為是眼睛裡扎進什麼東西了。
小狐狸跑出去玩兒了。它在絲棉似的柔軟的雪地上兜著圈子,濺起的雪粉像水花似地飛散,映出一道小小的彩虹。
突然,後面發出可怕的聲音:
呱嗒,呱嗒,嘩啦!
像麵粉似的細雪,嘩啦一下,向小狐狸蓋下來。小狐狸嚇了一跳,在雪中像打滾似的,朝對面逃出去好遠,心想:這是什麼呀?它扭回頭瞧了瞧,但什麼異常情況也沒有,只有雪像白絲線似地從樹枝間不停地往下落著。
過了一會兒,小狐狸回到洞中,對媽媽說:
「媽媽,手冷,手發麻了。」
它把兩只凍得發紫的濕手,伸到媽媽面前。狐狸媽媽一邊呵呵地往小狐狸手上呵氣,一邊用自己暖和的手,輕輕握著小狐狸的手,說:
「馬上就會暖和起來。媽媽給暖暖,很快就會暖和的。」
狐狸媽媽心裡想:可愛的小寶寶,要是手上生了個凍瘡就可憐了。等天黑以後,去鎮上給小寶寶買雙合適的毛線手套吧。
黑乎乎的夜幕降臨了,把原野和森林籠罩起來,但雪太白了,無論夜幕怎徉包,仍然露出雪光來。
狐狸母子倆從洞里走出來。小狐狸鑽在媽媽的肚子下面,一邊走著,一邊眨著滴溜圓的眼睛,好奇地看看這,看看那。
不久,前方出現了一點亮光。小狐狸看到後,就說:「媽媽,星星掉到那兒了,是吧?」
「那不是星星。」狐狸媽媽說著,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腳。
看到鎮上的燈光,狐狸媽媽想起了有一次和朋友到鎮上去遇到的倒霉事。當時,狐狸媽媽一再勸說,不要偷東西,但朋友不聽,想偷人家的鴨子,結果被人發現使勁追趕,好不容易才逃了出來。
「媽媽,站著干什麼呀?快點走吧。」
盡管小狐狸在媽媽的肚下催促,可狐狸媽媽怎麼也不敢往前走了。它想啊想啊,怎麼也想不出一個買手套的好辦法,只好讓小狐狸獨個兒去鎮上。
「寶寶,伸出一隻手來。」
狐狸媽媽握住小狐狸伸出的那隻手,不大工夫,那隻手變成了可愛的小孩手了。小狐狸把那隻手伸開,握住,又掐,又嗅。
「真奇怪啊,媽媽,這是什麼呀?」
小狐狸說著,借著雪光,又仔細端詳起那隻變了形狀的手。
「這是小孩手,寶寶。去了鎮上有很多人家。首先要找掛著黑色大禮帽招牌的人家,找到後,咚咚地敲敲門,然後說『晚上好』。你這樣做了,人就會從裡面把門打開個縫,你從門縫里把這只手,哦,就是這只小孩手伸進去,說:『請賣給我一副合適的手套。』明白了嗎?可不能把那隻手伸進去啊。」狐狸媽媽耐心地教導著小狐狸。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小狐狸不解地反問道。
「因為人要是知道你是狐狸的話,不但不賣給手套,還要抓住往籠子里關呢!人哪,真是可怕的東西啊!」
「嗯。」
「千萬不能把那隻手伸進去。噢,要把這只,瞧,把這只小孩手伸進去。」
狐狸媽媽說著,把帶來的兩個白銅錢,塞進小狐狸的那隻小孩手裡。
小狐狸在映著雪光的原野上,搖搖擺擺地朝著鎮上的燈光走去。
開始只有一個燈,接著出現兩個,三個,後來增加到十幾個。
小狐狸看著燈光,心裡想:燈就像星星似的,有紅的,有黃的,還有藍的哪!
不久,到了鎮上。大街上,家家戶戶都已經關了門,只有柔和的燈光,透過高高的窗戶,映在街道的積雪上。
不過,門外的招牌上,大都點著小電燈泡。小狐狸邊看招牌,邊找帽子店。有自行車招牌、眼鏡招牌,此外還有很多很多的招牌。那些招牌有的是用新油漆寫上的,有的像舊牆壁似的己剝落了。第一次到鎮上來的小狐狸,不明白那些到底是什麼。
小狐狸終於找到了帽子店。媽媽在路上曾仔細告訴它的。畫有黑色大禮帽的招牌,在藍色燈光的照耀下,掛在門前。
小狐狸按照媽媽教的,咚咚咚敲了敲門,問道:「晚上好。」裡面響起咯噔,咯噔的聲音。然後,門嘎吱一聲開了一寸左右的縫。一道燈光穿過門縫,長長地映在街道的白雪上。
小狐狸的眼睛讓燈光一晃,一下子慌了起來,把不該伸進去的手從門縫里伸了進去,說:「請賣給我一雙合適的手套吧。」
帽子店的人看到這只手,不由得「哎呀」了一聲。他想:這是狐狸手呀,狐狸買手套一定是拿樹葉來買了。於是,他說:
「請先交錢。」
小狐狸握著兩個白銅錢,老實地交給了帽子店的人。那人用食指彈彈,然後互相敲敲,發出叮叮好聽的聲音。他想,這不是樹葉,是真正的銅錢,便從櫃子里取出小孩用的毛線手套,放到小狐狸的手裡。小狐狸說了聲「謝謝」,就離開了帽子店。它順著來的路一邊走,一邊想,媽媽說人是可怕的東西,可今天的事卻並沒感到人有什麼可怕。
當它正要從一個窗戶下走過時,忽然聽到人的聲音。啊,這是多麼慈祥,多麼好聽,多麼穩重的聲音呀!
「睡吧,睡吧,
躺在媽媽的懷里,睡吧,睡吧,
枕在媽媽的胳膊上。」
小狐狸想,這聲音肯定是小孩媽媽的聲音。因為每當小狐狸困了想睡覺時,狐狸媽媽也是用這種慈祥的聲音,搖著它睡著的。
接著,是小孩的聲音:
「媽媽,這么冷的晚上森林裡的小狐狸冷不冷?」
又是小孩媽媽的聲音。
「森林裡的小狐狸啊,聽著狐狸媽媽的歌兒,在洞里就要睡著了。好寶寶快睡吧,看看寶寶和狐狸哪個睡得快。一定是寶寶睡得快。」
小狐狸聽到這兒,忽然想起媽媽來了。它飛快地朝著媽媽等候的地方跑去。
❸ 空手套白狼是什麼意思
1、現義
「空手套白狼」在今天是一個貶義詞,比喻那些不做任何投資到處行騙的騙子所用的欺騙手段。
2、原意
白狼,即白色的狼,古以為祥瑞。在中國古代,白狼是一種祥瑞的動物,它的出現往往和聖人,和改朝換代聯系在一起。《瑞應圖》:「白狼,王者仁德,明哲則見」。「空手套白狼「就此成為一句褒獎之語。
(3)門把手有一隻黑手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典故與案例:
1、典故
據戰國時魏國的史書《竹書紀年》記載:「有神牽白狼銜鉤而入商朝。」《帝王世紀》也記載:「湯得天下,有神獐、白狼銜鉤入殿朝。」孟子說五百年必有聖人出,因此當商朝取代夏朝的時候,祥瑞的白狼就出現了,預示著商朝替換夏朝統治天下。
2、案例
希爾頓從一文不名到成為身家5.7億美元的富翁只用了17年的時間,他發財的秘訣就是空手套白狼。
事情是這樣的,他看中了一片地,想在上面蓋一家飯店。然而這塊地的主人,一個叫德米克的老頭子說,「給我30萬美元,地歸你。」
希爾頓轉身就找了人算一下蓋起來他的飯店需要多少錢,專家告訴他,最少一百萬。希爾頓笑了,然後捂緊了錢包里的5000美元。
為了蓋上他心中的飯店,希爾頓開啟了忽悠模式。他先是拉到了朋友的投資,湊到了十萬美元,然後忽悠德米克,把地皮以每年3萬美元的價格租給他,簽訂合同之後拿地皮作為抵押去貸款,貸到了30萬美元。
又忽悠了一個土地開發商給他投資20萬美元。就這樣,他擁有了60萬美元。然後飯店建到一半,錢沒了。希爾頓的忽悠功力又發揮了作用,他說服了德米克出資把飯店建完,並且承諾把每年租金提高到10萬美元。
最終,飯店順利建成,每個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❹ 剛結完婚家裡窗檯上發現只蝙蝠。戴手套抓住放走了。什麼徵兆啊。需要消毒么
這個徵兆告訴你,晚上注意關好門窗,還有及時清理家裡的各種鏈接到外面的管道。
至於什麼禍福。。。都算到蝙蝠頭上它得多無辜啊!!
❺ 《一隻手套》最後一段是什麼意思
首先這里說的是人的良心的發現,這才是最重要的。
還有一點,其實這個店主也未必就賠錢啊,它可以等到再來個失去一個手的人就可以賣的出去啦。
❻ 塞巴斯蒂安 手上的契約印記代表什麼意思,圖案上具體都有什麼
塞巴斯蒂安 手上的契約印記是五芒星(Pentacle)在古埃及被作為冥界子宮的符號,而在古代巴比倫則被作為女神伊修塔爾的孿生姐姐尼斐提斯(冥界女神)的符號。在希臘神話中,五芒星是大地女神Kore的象徵;凱爾特人將五芒星作為冥界女神摩根的象徵,在凱爾特傳說中,太陽英雄加溫為了向女神表達敬意而在自己血紅的盾牌上畫了五芒星。畢達格拉斯學派的神秘主義者也崇拜這個符號,將它稱為「五回交錯的誕生(文字)」。因此,在神秘學中,尖角向上的五芒星代表者「生命」和「健康」,被用作祈求幸福的魔法符號,也被作為守護符和治療傷病的符號。古代巴比倫人甚至將五芒星繪制在食物的容器上,認為這樣就可以保鮮;而巴比倫的七個印章中,第一個神聖的紋章就是五芒星。猶太教的經典中認為,這些印章代表了神的秘密的名字,五芒星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所以中世紀術士杜撰的「所羅門王的魔法戒指」上也刻有五芒星,也因為如此,五芒星也被誤傳為「所羅門的印章」。而五芒星也出現在天使米達倫(Metatron)的封印上,這個符號包括圓形魔法陣、五芒星和咒語。
大天使米達倫(Metatron)的封印上繪制的五芒星。
中世紀煉金術士繪制的所謂小宇宙模型(人體模型)中,外部的圓圈代表宇宙,內部繪有一名男性像,頭部、雙手和雙足各對應五芒星的五個角,生殖器位於圓心。因此,術士們認為人的「小宇宙」(可參考「生命之樹」項)由五星支配。
由於五芒星可以一筆畫出,因此古人也迷信它可以防止惡魔和惡靈的侵犯。在神秘學的魔法陣中,圓形魔法陣用於保護魔法師本人,而五芒星則被用於封印惡魔、其線條的五個交匯點被認為是可以封閉惡魔的「門」,可以將惡魔封在五芒星中間的五邊形中。因此,教會將五芒星稱為「惡魔的紋章」、「女巫的十字」、「魔法師之星」和「女巫之足」,甚至宣稱人狼的腳後跟就有五芒星。
東歐的斯拉夫女巫利用這種迷信,進行稱為「測五星」的醫療巫術,這種巫術要求患者按「小宇宙」的姿勢站立(站成「大」字形),然後拿一根麻繩拴在腳踝連接到脖子然後再到另一隻腳,再繫到雙手的中指,最後形成一個五芒星形。女巫裝模作樣「測算」一番之後,對患者胡扯一通病情,然後用匕首將麻繩割斷,取出一截用火點燃並讓患者吸入燃燒散發出的煙。最後女巫將灰撒在水裡,讓患者把這水當作葯來服用。這和現在一些神漢巫婆騙人的招術基本差不多。
而倒掛(尖角向下)的五芒星則被新柏拉圖主義者作為「五角之神」的象徵,代表著四種有角的生物(雄山羊、雄綿羊、雄牛、雄鹿)與人類,源自印度Tantrism教派認為角代表男性「能力」的學說、是「知惠之花」的具體顯現(參考「六芒星」項)。這個五角之神的偶像被教會稱為惡魔Baphomet,一般以長有雄山羊頭的人類外形出現、並且具有兩性特徵(詳見後述「角」項),它的頭部掛有五芒星(正掛),是現代術士團體「東方聖殿騎士團」的崇拜對象。
這是達芬奇密碼中的一段話
五角星的最初含義:
這是巫術中的五角形護身符,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個符號,公元前四千年以前使用的。符號在不同的環境下表示的意思也不一樣,五角形主要是一種異教符號,是一個在基督教產生之前,有關自然崇拜的符號。古人認為世界由兩部分組成——一半雄性,一半雌性。這個五角形代表萬物中陰性的那一半——一個宗教史學家稱為『神聖女性』或『神聖女神』的概念。最具體的解釋,五角星象徵維納斯———代表女人和美的女神。美國的恐怖電影清楚的表明,五角星跟惡魔也有關,這其實是不正確的。盡管如在電影中所見,把五角星解讀為惡魔,但從史學的角度講,它起初的女性含義是正確的。但一千年來,五角星的象徵意義被歪曲了。象徵符號是很彈性的,五角星符號的意義被早期的羅馬天主教會給更改了。作為梵蒂岡清除異教並使大眾皈依基督教的運動的一部分,天主教會掀起了一個污衊異教神和異教女神的運動,把他們的神聖的象徵符號重新解釋為邪惡的符號。這種現象在混亂年代也是常見的,一種新出現的力量會取代現存的象徵符號並長期貶損它們以圖徹底抹掉它們的意義。在異教象徵和基督教象徵的爭斗中,異教徒輸了。海神波塞冬的三叉戟成了惡魔的草叉,象徵智慧的錐形尖頂帽成了女巫的象徵,金星的五角形成了邪惡的象徵。不幸的是,軍方也曲解了五角星,現在它成了最重要的戰爭符號。把它塗在戰斗機上,掛在將軍們的肩膀上。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得承認,五角星是幾何圖案中最簡捷最完美的一種。
■在古代希臘,人們用一個大圓里的五角星中,站著一個」大字形」的健美的男子的圖案,代表人體的完美,它同時又是當時美術家心中的「黃金分割率」。
古今中外的許多數學家、幾何學家、哲學家都用自己的方式印證它的完美!
出自:動漫《黑執事》
姓名∶塞巴斯蒂安·米卡利斯(Sebastian·Michaelis )
另譯:塞巴斯蒂安·米凱勒斯,或塞巴斯欽·米卡利斯、雪巴斯查恩·米卡利斯,塞巴斯蒂安·米卡艾利斯。港譯:錫巴斯查恩·米加艾里斯, 也被稱作塞巴斯醬
CV:小野大輔
身份:夏爾·凡多姆海威的執事
真實身份:惡魔
象徵的動物:烏鴉(第一季,簽訂契約時出現了烏鴉);藍蝶(第二季,片尾曲時,藍蝶變成了賽巴斯的手);貓(曾經被克勞德說是貓,而且十分喜愛貓)
原型:原型或為烏鴉。在第一季第一集中與夏爾簽訂契約時為黑色烏鴉。在第二季第十二集中與克洛德·弗斯達斯對話時出現烏鴉且殺死克洛德·弗斯達斯後變為烏鴉飛出峽谷。具體有待考證。
特徵:酒紅色眼,腹黑,黑色半長發,總是微笑。
衣著:黑色燕尾服(於夏爾的喜好),白手套。
主人(契約者):夏爾·凡多姆海恩
喜歡的動物:貓
絕招:高超的料理和細致的服務,變身惡魔(第一季24話出現過)
討厭的動物:狗(在魔界有養狗,比如說布魯托,地獄之犬。)
年齡:沒有詳細說明,僅漫畫第四話中說到過「最近槍的性能提升了,比百年之前大有進步」。第二季還說自己曾與法老見面,那至少會有幾百甚至上千歲
身高:186cm
人物特徵
特徵:雙眼為暗紅色,動用能力的時候變為猩紅色。表面溫柔,實則腹黑,黑色半
漫畫中的塞巴斯蒂安(9張)
長發,總是微笑,見到貓或貓科動物秒萌化,但很討厭狗,因為狗太忠誠。女人也不在他的喜愛范圍之內。
性格:追求完美,對所謂美學有一點點變態地執著。
經典台詞:
作為凡多姆海威家的執事,沒有這點本事怎麼行呢?
我始終都只是一名(惡魔)執事罷了。
Yes, my lord.
❼ 偵探....
橄欖球超級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殺人案,震驚全美,堪稱20世紀美國社會最具爭議的世紀大案之一。不少人認為,辛普森腰纏萬貫,不惜花費重金,聘請了號稱天下無敵的「夢幻律師隊「(Dream Team)為自己開脫罪名。這幫律師唯利是圖,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利用美國社會的種族矛盾以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著「如山血證「的檢察官和警方證人駁得目瞪口呆,最後說服了陪審團全體成員,將殺人兇手無罪開釋。這場全球媒體矚目一時的「世紀審判「(Trial of the Century),無疑是對美國司法制度的極大諷刺和嘲弄。
然而,事過多年之後,根據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檔案和涉案當事人的回憶,人們驚奇地發現,洛杉磯市警方在調查案情過程中,未能嚴格遵循正當程序,出現了一系列嚴重失誤,致使辛普森的律師團能夠以比較充足的證據向陪審團證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殺人元兇,很有可能有人偽造罪證,用栽贓手法嫁禍辛普森。
(一)有錢未必能使鬼推磨
談起辛普森一案,無論黑人白人都承認,假如辛普森是個雇不起一流律師的窮光蛋,那他非進大獄不可。這就叫「有錢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個理兒。可是,如果細琢磨一下,這個理兒好像又有點兒說不通。原因在於,若是論有錢,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體壇多年的辛普森有錢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強奸遭到起訴後,盡管他同樣花費天文價格,聘請了一幫名律師出庭辯護,但仍然無法擺脫被定罪的命運,在大獄里結結實實地蹲了好幾年。那麼,何以泰森落入正義之網,而辛普森卻能逍遙法外呢?
有一種解釋是,泰森案陪審團以白人為主,而辛普森案陪審團成員多為黑人。黑人特別抱團,自然會偏向黑人球星。但是,這個說法同樣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審員中,雖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卻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審團的專家認為,這一構成對辛普森特別不利。根據美國學者對「黑人女性最討厭啥樣兒的黑人男性「這一社會學課題的統計和調查,最讓黑人女性來氣的黑人爺們兒有兩種:一種是出名發財後立馬就娶一個白妞兒當老婆的燒包;一種是動不動就對媳婦拳打腳踢的粗漢。而辛普森恰好把這兩種壞樣兒全佔了。
辛普森於1947年生於舊金山市的黑人貧困家庭。他曾獲得全美大學橄欖球聯賽的最高榮譽獎海斯曼獎。進入職業聯賽後,他先後在紐約水牛城鷹嘴隊(Buffalo Bills)和舊金山淘金者隊(San Francisco 49ers)擔任主力,創造過一個賽季帶球沖刺2003碼的驚人記錄(至今未被打破),被譽為橄欖球職業比賽史上的最佳跑鋒。退出體壇後,辛普森又投身影視和廣告業,在電影《裸槍》(Naked Gun)和《殺手勢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國廣播公司(ABC)和國家廣播公司(NBC)擔任體育評論員;在美國最大的計程車公司赫茲(Hertz)擔任形象大使。另外,由於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詞的縮寫恰好與辛普森名字的縮寫OJ一樣,所以佛羅里達一家飲料公司特意邀請他拍攝橙汁的促銷廣告,使OJ這個英文縮寫成為美國體育英雄和超級廣告明星的代名詞。
辛普森成名之後,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內白「的名聲。與空中飛人喬丹(Michael Jordan)和魔術師約翰遜(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對贊助黑人貧民區的活動和投資項目毫無興趣,卻熱衷於躋身富有白人的高爾夫球俱樂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們兒無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時,他也只對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為了「脫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請語音校正專家,反復練習,改掉了一口濃重的黑人貧民區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級餐廳與漂亮迷人、金發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見鍾情,不久便與第一任黑人妻子離異。1985年辛普森與妮可結婚後,因妮可懷疑他在外面有「二奶「,兩人關系開始出現裂痕。妮可曾多次打電話報警,指控辛普森對她拳打腳踢。
辛普森案後,幾位黑人女性陪審員一再表示,她們並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響裁決,或對被告產生任何個人好感。在揚名天下、腰纏萬貫之後,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發女郎一事,極大地傷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罵白人妻子的粗暴行為,更使普天下不分膚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慄。另外,在美國的刑事案審判中,12名陪審員中只要有1人持有異議,就會出現「死鎖「(Dead Lock)現象,即所謂「懸而未決的陪審團「(Hung Jury)。在此情況下,法院要重定開庭日期,控辯雙方要重選陪審員聽證和審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審團做出被告無罪的一致判決,與黑人構成陪審團主體並無絕對和必然的關系。
那麼,陪審團究竟憑啥得出了被告無罪的一致結論呢?依照美國法律,作出判決的唯一依據只能是證據。美國是一個司法公開的國家,不僅刑事審判對公眾開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檔案,如法庭記錄、起訴書、證人供詞、審問筆錄、旁證材料、法醫鑒定書、檢方和辯方律師的開庭陳詞和總結陳詞等,在結案後都要全部對公眾開放。根據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檔案,陪審團之所以判定辛普森無罪,與警方和檢方在辦案和起訴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使呈庭證據無法令人信服有直接關系。
(二)警方辦案三大失誤
盡管辛普森案是所謂世紀大案,但是,從這個兇殺案的刑事調查過程來看,洛杉磯市警方在偵破案件、搜集罪證、遵循正當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檢驗人員的專業素養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根據已公開的刑事調查記錄和涉案當事人的回憶,警方在辦案過程中至少出現了三個重大失誤,對這個謀殺案的結局產生了極大影響。
1.忽視現場勘查常識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點50分,在洛杉磯市西區邦迪街(Bundy),一條名貴的純種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滿血跡,使一對散步的夫婦心生疑惑,尾隨這條狼狗,來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級公寓樓前,結果發現了兩具鮮血淋漓的屍體。他們嚇得魂不附體,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門,想借電話報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門聲,卻把宅主嚇得半死,以為來了劫匪,便立刻打911電話報警。洛杉磯市警署兩位警官接警後,火速趕到現場,發現是一宗惡性人命案後,他們便呼叫重案處的刑警前來增援。
大批刑警趕到現場後,經初步調查,證實被害的白人女子35歲,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欖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歲,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義大利餐館的侍者。兩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幾乎被割斷,咽喉和頸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噴著鮮血;戈德曼身中30餘刀,死於頸部靜脈斷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兇殺現場血腥彌漫,慘不忍睹。辛普森與妮可的兩個孩子尚在二樓熟睡,沒有目睹這可怕的場面。
死者身份辯明後,西區警察分局局長布歇(Keith Bushey)決定,派幾位刑警趕赴相距約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無恙的消息,並讓辛普森著手安排把兩個受驚的孩子帶回家。另外,警方考慮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關注之處中。這時,一位名叫福爾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奮勇,要求帶隊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糾紛中,妮可被辛普森毆打後報警,福爾曼曾上門處理過他們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確地址。於是,主持調查兇殺案的瓦納特(Philip Vannatter)警長便率領福爾曼等四名警探驅車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長從第一犯罪現場直接調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決定,鑄成了警方的第一個重大失誤。原因在於,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進入過血跡遍地的第一殺人現場勘察,他們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跡。照常理,布歇局長應當派幾位壓根兒就沒進入過第一現場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現場的血跡與後來被警方宣布為第二現場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跡發生交叉沾染,這是刑事案現場勘查的基本常識。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卻完全忽視了這種常識。在採集證據和保護現場方面,警方也出現了很多忽視常識的重大失誤。案發之後,大批刑警和刑事檢驗人員迅速來到現場,但法醫卻跚跚來遲,在案發10小時後才來到現場,錯過了准確地鑒定被害人死亡時間的最佳時機。法醫在解剖屍體時,不但沒對屍體進行X光檢查和採集妮克的右手指紋,而且對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醫學鑒定,致使破案線索大大減少。為了「保護「現場,警方人員順手從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幾條白被單,小心翼翼地蓋在了屍體之上。可是,由於辛普森與妮克離婚後仍然藕斷絲連,案發數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過夜,並經常來公寓看望孩子,被單上難免會有他的頭發或皮屑,結果致使檢方呈庭證據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據案發現場照片,辯方專家發現,妮可屍體裸露的肩膀上有七點血滴。從這些血滴的形狀和滴落方向看,它們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據常識推理,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後,有人流著血從她屍體旁走過時滴落的。因此,如果這些血滴不是來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兇手滴落的。這樣,如果能證明這些血滴屬於辛普森,那麼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當辯方專家向警方檢驗人員提出查驗這些血滴時,他們深感驚訝,因為警方完全忽視了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屍體在解剖前已進行沖洗,這些血滴永遠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點,四位白人刑警來到建有圍牆的辛普森住宅。他們在前門按了很久電鈴,但一直無人應門。這時,福爾曼獨自一人,沿圍牆搜索了一圈,發現圍牆後門的路上停著一輛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經細心觀察後,福爾曼高聲叫瓦納特警長過來察看,說在駕駛員位置的車門把手上發現了微小血跡。溫納特和另兩位警官看到血跡後大驚失色。他們擔心住宅內的人有生命危險,便決定進入住宅,進行緊急搜查。
這一搜查之舉,對這個世紀大案的結局有很大影響,因為警官們當時沒有搜查許可證。依照美國的司法觀念,警察是一種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惡,對這一機構的權力必須予以嚴格限制,否則它將淪為專制暴君和貪官污吏禍國殃民的工具。想當年,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為非作歹,濫用權力,任意搜捕和禍害小民百姓,美國憲法第四條修正案明文規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或扣押狀。西諺中所謂「私宅就是一個城堡,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的提法,具體地落實在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訴美國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確規定,聯邦法院在審判時,必須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證據排除在外,這是美國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規則「(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邁普訴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規定,「排除規則「同樣適用於各州法院。據此判例,警務人員若要進入民宅搜查,必須向法官宣誓擔保,不但要以書面形式列舉證據和理由,而且要詳細說明搜查的地點、范圍和時間。經法官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之後,才能進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行動,並應在搜查後向法庭提交所獲證據報告。警察如果違法搜查,不但會受到警紀嚴懲,而且會造成所獲證據在法庭審判時一概作廢的嚴重後果。法官如果違規頒發搜查證,將面臨被彈劾和遭到刑事起訴的危險。
在美國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規定千變萬化。幾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辯方律師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戰警方搜查和採集證據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關搜查的法律法規極為復雜,缺乏清晰明確的規定。比如,警察攔截和搜查平民違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駕車,則警察有權攔截駕車人並開出罰單。但如果警察趁機要求搜身和搜車,則駕車人有權當場拒絕。可是,如果警察無意中在車後座發現了類似大麻的煙蒂,在沒有搜查許可證的情況下,警察是否有權搜車?如果警察搜遍全車後沒發現毒品,卻意外地發現了非法槍枝,那麼,警方的搜車行動是否違憲?搜獲的非法槍枝是否能作為呈庭證據?對於這些復雜的法律問題,並無統一的標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審判時審時度勢,酌情裁決。
20世紀60年代後,由於犯罪率急劇上升,「排除規則「遭到美國社會各界極大指責。批評者認為,過於嚴格地實施「排除規則「,將會給警方破案造成極大困難。在很多情況下,僅僅由於警方粗心大意或急於求成,未能嚴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逍遙法外。尼克松總統執政後,先後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職,試圖推翻或修正「沃倫法院「那些對罪犯「心慈手軟「的判例。此後,最高法院對「排除規則「的解釋略有改變。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國訴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規定,當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時,如果警方的所作所為具有「良好誠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審案時可以引用搜獲的證據。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偵查經驗。對於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規,他們恐怕比初出茅廬的律師了解得還要多。稍有法律頭腦的警官都應明白,美國訴里昂案的裁決雖然對警方有利,但這個判例對所謂「良好誠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釋模稜兩可、含糊不清。而體壇巨星辛普森涉嫌殺人一案,毫無疑問將是轟動全美的世紀大案。為了防止被辯方律師鑽空子,警方應當格外謹慎,嚴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從當時福爾曼發現血跡和長時間無人應門的情況看,四位警官擅闖民宅之舉,勉強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們進入住宅後,一旦發現辛普森及其家人沒有生命危險,就應停止搜查。只有當與法官取得聯系,申請到搜查許可證後,才能對辛普森住宅進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費解的是,在沒有面臨迫在眉睫危險和非緊急情況下,福爾曼警官獨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內繼續搜查,結果鑄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個重大失誤。決定進入住宅後,福爾曼自告奮勇,搶先翻越圍牆,從裡面打開前門,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電鈴,仍然無人應門。於是,他們繞行到住宅後邊,去三間獨立客房敲門。在第一間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來應門,他自稱是辛普森的哥們兒,名叫凱林(Kato Karlin)。他告訴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兒住在隔壁第二間客房。當刑警們把辛普森女兒從夢中敲醒後,瓦納特焦急難耐地向她詢問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說,父親已於昨夜趕搭飛機到芝加哥,參加一場赫茲公司很早就已經安排好的高爾夫球商業比賽。警官當即打長途電話給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聞訊大驚,表示將迅速趕回洛杉磯。
當瓦納特等人詢問辛普森女兒和打電話時,福爾曼在隔壁單獨盤問凱林,打聽昨晚有無異常情況。凱林稱,大約在晚上10時45分左右,他聽到客房背後一聲巨響,牆壁上的掛畫都被震動得搖晃起來,他當時以為是輕微地震,沒放在心上。福爾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槍,獨自一人、單槍匹馬地到客房後搜查。大約18分鍾後,福爾曼高聲叫來其他刑警,說在屋後懸掛式空調機下的走道上,發現了一隻沾有血跡的右手黑色皮手套,這只手套與在兇殺案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現場沒發現其它血跡以及可疑的腳印和痕跡。福爾曼解釋說,估計在半夜三更、黑燈瞎火之時,兇犯潛逃在屋後,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調上,在驚慌失措中遺落了手套。
發現血手套後,刑警們又找到了更多線索。他們發現,在圍牆前門車道,以及從前門通往住宅大門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跡。這樣,警方認為已有足夠理由懷疑辛普森是兇殺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為兇殺案第二犯罪現場,正式向法官申請搜查許可證。在後來的搜查中,福爾曼在二樓卧室的地毯上發現了一雙沾有血跡的襪子,它成為指控辛普森涉嫌殺人的重要證據之一。
可是,福爾曼在沒有搜查許可證和非緊急情況下,單槍匹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現了涉嫌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嚴重問題。依照美國法律,在某些人命關天的特殊情況下,警官可以用電話或其它現代化通訊手段與法官取得聯系,法官了解現場情況後,可以口頭授權警察進行搜查。只有在面臨生命危險或罪證可能被銷毀的緊急情況下,警察才能破門闖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們進入辛普森住宅後的境遇並非如此。
在預審時,辯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懷偏見、先入為主,早在案發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內定為主要嫌犯,然後故意尋找借口,闖入民宅非法搜查。這樣,假如法官判決警方違憲,則搜獲的血跡和血手套都會成為「壓下不用的證據「(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審判時呈堂。但法官聽取了警方的辯解後,裁決搜查行為合法。盡管如此,在庭辯期間,面對辯方律師的窮追猛打,福爾曼死活也解釋不清,作為一個有多年刑事偵察經驗的老手,在非緊急情況下,明知沒有搜查許可證,為何仍然獨自一人、單槍匹馬地在住宅內大肆搜查?辯方藉此懷疑,福爾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闖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為了借機偽造證據,用栽贓手法嫁禍被告。
3.警官攜帶血樣返回現場
6月13日中午12點,當辛普森從芝加哥匆忙趕回洛杉磯時,警方已封鎖了他的住宅。主持調查的瓦納特和蘭吉警官讓他到警署總部來一趟,澄清一些疑點,辛普森當即隨口答應。
這時,辛普森的私人律師要求隨同前往,但辛普森堅持說,自己與兇殺案絕對無關,用不著律師。在盤問開始之前,瓦納特向辛普森宣讀了「米蘭達告誡「,提醒他有權保持沉默,有權請律師在盤問時在場。但辛普森同意放棄沉默權,獨自一人與兩位刑警談了半個多小時,希望能給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線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殺人兇手,沾有血跡的手套和襪子還遺留在客房後和卧室地毯上,殺人時刺破的手指傷口未愈,就是借他10個膽,恐怕他也不敢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單槍匹馬地與經驗豐富的刑警周旋。在案發當天那種心緒激盪、大受刺激的情況下,如果他在盤問過程中顛三倒四、自相矛盾、謊言連篇、破綻百出,他的口供將成為檢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證據。在美國社會中,犯罪嫌犯擁有沉默權的「米蘭達告誡「家喻戶曉。如果心懷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絕審問,或者至少要求律師在審問時坐鎮壓驚。但是,辛普森並沒這樣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費了單獨審問辛普森的千載良機。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們似乎已習慣於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樣一聲不吱,極少碰到過嫌犯自願地放棄沉默權的好事,把盤問嫌犯的謀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凈。在審問過程中,兩位刑警非常客氣,沒有盤問辛普森在案發之日的具體行蹤,他們提出的問題既缺乏邏輯又不連貫,遠遠低於警校低年紀學生水準。按常理,警官們應當刨根問底,窮追猛打,盡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盤問一直進行到辛普森不願回答問題或請求律師在場時為止。可是,警官們竟然草草收兵,主動結束了審問。這樣,警方既沒得到任何破案線索,也沒得到任何可以用來起訴辛普森的口供。事後,主持起訴的檢察官氣得七竅生煙。
在審問過程中,瓦納特告訴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內發現了一些可疑血跡。辛普森當即表示,願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樣品,以便澄清真相。於是,警署的護士便從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樣品。按常規,為了防止血樣凝固和變質,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樣中添加了防腐劑(EDTA)。這時,瓦納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綳帶扎住,且有腫脹跡象。辛普森解釋說,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對於弄破的具體時間,他解釋得含含糊糊,前後矛盾。徵得辛普森同意後,瓦納特指揮攝影師將傷口拍攝下來。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時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雖已頒發搜查許可證,但尚未正式頒發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裡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絕與警方合作,拒絕抽取血樣和拍攝傷口照片。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樣後,瓦納特警長並未將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遙的警署刑事化驗室,反而卻攜帶血樣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兇殺案現場。整整三個小時之後,瓦納特才磨磨蹭蹭地將血樣交給了刑事檢驗員丹尼斯·馮(Dennis Fung),後者當時正在現場取樣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樣,在血跡遍地的兇殺案現場遛達了三個小時之久。在庭審時,面對辯方律師的質問,瓦納特解釋說,根據工作條例,所有證據必須先登記編號,然後才能送交刑事化驗室存檔。而丹尼斯·馮正是負責登記編號的警員,所以他才攜帶血樣回到了犯罪現場。可是,辯方死死抓住這個重大疑點,大加渲染。辯方律師卡克倫把瓦納特和福爾曼貶稱為「一對騙子「。使陪審團對警方涉嫌違法亂紀、栽贓陷害的疑慮大大加深。
瓦納特身攜血樣返回第一犯罪現場,鑄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個重大失誤。在庭審時,警署護士出庭作證時說,他那天從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約7.9至8.7毫升血液樣品。可是,辯方專家在警方實驗室只發現了6.5毫升的血樣。換言之,大約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樣品竟然不翼而飛。辯方藉此懷疑,瓦納特攜帶血樣回到第一犯罪現場,很可能是為了借機偽造證據。
(三)公路追捕與刑事起訴
警署審問和抽取血樣之後,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淪為頭號嫌疑罪犯。為了避開新聞媒體的騷擾,他暫時躲在一位律師朋友位於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開始籌組「夢幻律師隊「。辛普森借用橄欖球術語,給自己掛上了球隊老闆兼指導的頭銜。負責協調指揮全隊進攻的「四分衛「(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猶太裔律師薩皮羅擔任。他曾出任好萊塢影星馬龍·白蘭度的律師。沖鋒陷陣的跑鋒要職,由著名黑人律師柯克倫擔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過洛杉磯市副檢察長,後來下海開業,成為法律界聲望極高的大律師,曾幫助音樂巨星邁克爾·傑克遜打過官司。
薩皮羅律師人脈極廣,頗有運籌帷幄之才。他從波士頓請來了著名刑事律師李貝利此公被譽為美國律師界最拔尖的盤詰高手之一;從紐約請來了舍克律師,他是擅長在刑事案中應用DNA證據的頭號權威;從阿爾巴尼請來了解剖和法醫專家貝登博士,他曾在肯尼迪總統被刺案中擔任首席法醫。由於辛普森案的管轄權屬於加州法院,應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薩皮羅邀請加州法律專家、加州大學聖塔克拉拉校區法學院院長烏爾曼入伙,他曾為「五角大樓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爾斯伯格擔任過辯護律師。
陣容如此強大,薩皮羅仍不放心,由於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關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薩皮羅又說動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德肖維奇(Alan Dershowitz)加盟。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職)的法律助理,是全美聲望極高的憲法權威和上訴律師。為了確保勝訴,薩皮羅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李昌鈺(Henry Lee)博士出任專家證人。此公是美籍華裔刑事鑒識專家,以精湛、獨特的刑事偵查與證據鑒識技術享譽國際警界,因屢破奇案被媒體譽為「當代福爾摩斯「。此外,辛普森懸賞50萬美元巨款,獎勵提供破案線索的舉報人,並僱傭了幾位著名私人刑事偵探調查兇殺案真相。據行家估算,維持「夢幻律師隊「正常運作的全部開銷,至少應在600萬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點,即案發5天後,根據現場血跡化驗和DNA測試結果,檢方決定立案起訴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點准時投案自首。此時,「夢幻律師隊「中的薩皮羅律師、貝登博士、李昌鈺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從他身上採集頭發和血液等檢驗樣品。薩皮羅以辛普森情緒低落、心理不穩為理由,請求警方延緩幾個小時。上午11時,警方拒絕了延緩的請求,並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時左右,當刑警趕到豪宅時,辛普森突然失蹤了。臨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訣別信,信中說:「我與妮克之死毫無關系。我愛她,一直都非常愛他,而且將永遠愛她。如果我們之間有什麼矛盾的話,那隻是我愛她太深。「結尾寫道:「請不要為我悲傷,畢竟我一生輝煌,又有好友無數。請大家記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這個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時,警方在電視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車牌照資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緝犯。薩皮羅律師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媒體宣讀了辛普森的訣別信,並在電視上請求辛普森不要輕生。
那麼,辛普森打算遠走高飛、畏罪潛逃嗎?似乎不太像。當天下午5點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發現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馬車。在長達約6個小時的時間中,他乘坐的越野車一直在洛杉磯市郊徘徊。
這是個偵探的案例,你看看.
樓上的說了有李昌鈺,我也說說.
李昌鈺簡歷:
1938年 出身於江蘇省如皋縣
1959年 台灣中央警官學校畢業
1972年 紐約市立大學刑事科學系學士
1974年 紐約大學生物化學碩士
1975年 紐約大學生物化學博士
1975年 紐海文大學刑事科學助理教授
1978年 紐海文大學終身教授,並出任刑事科學系主任
1979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廳刑事化驗室主任兼首席鑒識專家
1998年 出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廳廳長
另外說一下,我認為偵探有這個權利,只是認為.
❽ 迷語和答案
謎語和答案:
1、八達嶺(猜一個字)
答案:兵
解釋:八達嶺是一座山,即丘,又因為八達嶺的「八」,所以答案是兵。
2、八卦山之春(猜一個字)
答案:根
解釋:春代表新生,即萬物的開始,開始生根發芽,所以謎底答案是跟。
5、屋子方方,有門沒窗,屋外熱烘,屋裡冰霜(打一廚房物品)
答案:冰箱
解釋:「屋外熱烘,屋裡冰霜」指該物品一般人們在夏天使用,又因為是要猜廚房物品,所以謎底答案是冰箱。
6、頭戴紅帽子,身披五綵衣,從來不唱戲,喜歡吊嗓子(打一動物)
答案:公雞
解釋:頭戴紅帽子說明動物的頭頂有紅色,身披五綵衣說明該動物身上是五顏六色的,喜歡吊嗓子說明該動物每天早上鳴叫,所以謎底大啊是公雞。
❾ 謎語:好似一隻手,五個手指頭,看看光是皮,摸摸沒骨頭。謎底:——
謎底:手套
手套因為是待在手上的,所以是手的形狀,有五個手指頭,手套只有皮沒有骨頭。
相關介紹:
手套:
是手部保暖或勞動保護用品,也有裝飾用的。手套是個很特別的東西,當初它的產生並不是為了實用,只是到近代,它才成了寒冷地區保溫必備之物,或是醫療防菌、工業防護用品。
但是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手套,現在的手套更有了深一層的含義,與傳統的手套迥然不同。這是由於網路游戲的興起,使得鋪天蓋地的游戲裝備名稱出現,由於游戲玩家數量眾多,尤其是相比於傳統行業,使得網路上的手套信息更多的卻是網路游戲裝備的相關信息,手套最早起源於古希臘。
(9)門把手有一隻黑手套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手套按照製作方法分為縫制、針織、浸膠等。手套用各種皮革、橡膠、針織物或機織物裁剪縫制而成。針織手套用各種紡織纖維純紡或混紡紗線,在手套機上編織,經縫制加工,如裝夾里、羅口、縫指尖和指叉等。
從13世紀起,歐洲的女性開始流行戴手套為裝飾。這些手套一般是亞麻布或絲綢質地,可以長達肘部。這期間,男性貴族也流行戴有裝飾的手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手套
❿ 《手套》這篇閱讀短文的答案。不能理會他的深切意思。
冬天的西北風刮個沒完,刮到臉上,就像用小刀兒一下一下割著,真疼啊! 松鼠媽媽要生小娃娃了。可是她還沒找到一個避風的地方。 松鼠爸爸很著急,他在樹枝上蹦來蹦去,想找一個暖和的樹洞。 找呀找呀,他找到了一個很大很圓的樹洞。他剛往裡一探頭,就聽見一聲粗嗓門:「對不起,我已經住上了。」 松鼠爸爸一聽,就知道是大黑熊。他趕忙走開了。 找呀找呀,他又找到了一個很小很圓的樹洞。他剛往裡一探頭,就聽到一聲尖嗓門:「對不起,我已經住上了。」 松鼠爸爸一聽,就知道是小刺蝟。他趕忙走開了。 風越刮越大了,還夾帶著雪花。 松鼠媽媽蜷縮著身子,抱著圓鼓鼓的肚子,蹲在樹枝上,愁得直想哭。 松鼠爸爸嘆了一口氣,跳下大樹,又為松鼠媽媽尋找生娃娃的地方去了。 他走在雪地上,這里看看,那裡找找,連個草窩都找不到。他的腳都凍麻了,也不在意。他只想快點兒給松鼠媽媽找個窩,好平平安安地生下小娃娃呀! 走著走著,他忽然踩著一個軟綿綿的東西。他搖搖大尾巴,把覆蓋在上面的學掃一掃,啊,露出了一隻棉手套! 他知道,這一定是哪個小朋友不小心丟在這里的。 他可顧不了那麼多了,趕忙讓松鼠媽媽鑽進去。 不久,她就剩下了五隻小松鼠。 五隻小松鼠淘氣極了,這里鑽鑽,那裡拱拱。最後,五隻小松鼠鑽進了棉手套的五個手指頭,正好每隻住一間小房子。 小松鼠們呼呼地睡大覺了。松鼠媽媽睡在娃娃們的身邊,守護著他們。 松鼠爸爸也想鑽進棉手套暖和暖和,可是裡面太擠了,他只好又出來,卧在手套外面,用自己蓬鬆的大尾巴蓋在身上取暖。 風,越刮越猛;雪,越下越緊。五隻小松鼠依偎著媽媽還喊冷。松鼠爸爸就用自己的大尾巴堵在棉手套的口上,為他們擋風雪。 他迎著風雪卧在棉手套的外面,他凍得發僵了,也不肯離開一步。 忽然,松鼠爸爸聽見遠處傳來「吱嘎吱嘎」的腳步聲。腳步聲越來越近,他看見兩只踏雪鞋停在面前。他仰起頭一看,見一個男孩子站在了跟前,他一隻手戴著棉手套,另一隻手光看。 松鼠爸爸一看就明白了,就是這個男孩子丟了他的棉手套。 真的,他是來取回他的棉手套的。 他蹲下身來,剛要伸手去拿,松鼠爸爸說:「謝謝你的棉手套。」 男孩子卻說:「我該謝謝你呀,是你替我看管著手套啊!」 「不,」松鼠爸爸說,「我該謝謝你。你看,我的五隻小松鼠和他們的媽媽,正躲在你的棉手套里哪!要不,他們真會凍死的。」 「你怎麼不進去呢?」小男孩問。 「裡面太擠了。我在外面給他們擋風雪。」松鼠爸爸很自豪地說。 這時候,小男孩發現松鼠爸爸全身蓋滿了雪花。 他毫不猶豫地脫下另一隻棉手套,輕輕地放在地上,然後轉過身來,不聲不響地走了。 松鼠媽媽和她的五隻小松鼠,探出頭來想謝謝他,只見他已踩著厚厚的大雪,「吱嘎吱嘎」地走遠了。 松鼠爸爸說:「好好保存這兩只棉手套,明年春天天暖了,我們一定要送還給他。」 五隻小松鼠望著男孩遠去的背影一齊喊著: 「我們長大了,跟著爸爸媽媽一起去!」 16.松鼠一家找到一隻手套禦寒,小男孩看到後,把另一隻手套也送給了他們。 (基本符合童話的大意即可,共2分) 17.示例:最有想像力的句子是:「五隻小松鼠鑽進了棉手套的五個指頭,正好一隻住一間小房子。五隻小松鼠鑽進了棉手套的五個指頭,正好一隻住一間小房子。」 這個句子好在作者巧妙地用手套的五個指頭,安排五個小松鼠住進去,讓人覺得又好玩、又可愛。 (符合要求即可,摘抄1分,賞析2分,共3分) 18.樂於助人(富有愛心) 不求回報(大意對即可,每空1分,共2分) 19.示例(1):我選(1)句。這個句子描寫了惡劣的天氣,突出了情況的緊急,烘托出松鼠爸爸媽媽因找不到窩焦急的心情。示例(2):我選(2)句。這個句子描寫了惡劣的天氣,通過對比突出了松鼠爸爸對家庭的關愛(或為後面男孩把另一隻手套送給他作了鋪墊)。 (言之成理即可,共2分) 20.示例:是你替我看管著手套啊! (結合語境,語言得體即可,共2分) 21.示例(1)松鼠爸爸對家庭強烈的責任感讓我感動。他先是在風雪天里不辭辛勞地找窩,找到後,又因為手套太小,只能「迎著風雪卧在棉手套的外面」,即使「他凍得發僵了,也不肯離開一步」。示例(2)小男孩的奉獻精神讓我感動。小男孩找到自己丟失的手套後,沒有簡單地索回。他耐心地傾聽了松鼠爸爸的解釋後,毫不猶豫地把另一隻手套也送給松鼠一家,使得松鼠一家能溫暖地度過風雪盈天的寒冬。 (感動的原因1分,結合具體內容1分,語言表達1分。共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