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清朝服飾有哪些,清朝服飾有哪些不同之處
第一個就是官員的服飾,清代官員們穿的服飾,主要是身上的補子不同,一品大員是仙鶴,六品官員是鴛鴦,還有一個就是頂戴花翎。這個在很多清宮戲里看到一個官員出現了問題,就將他的頂戴花翎帶走,這個人就算是被免職了。之後回家將你的朝服脫下來就好,你就可以回老家養老去吧!
清代的服飾在近代以前和以後是有變化的,近代以前就是上面的,近代以後,由於西方服飾的傳入,所以使得傳統的服飾也是發生變化的,例如男人開始穿西裝了,一開始人們都說這個事假洋鬼子,之後就慢慢接受了假洋鬼子。女子的旗袍也出現了,並且成為了時尚。你知道中山裝和旗袍是怎麼發明的嗎?
Ⅱ 為什麼清朝人都穿旗袍
滿族本身是騎馬狩獵的民族。男子和女子的衣服大多要適應畜牧生活。旗袍例外,旗袍是滿族貴族的象徵。貴族女子以穿旗袍為美。
Ⅲ 清代的旗袍有什麼特色
旗袍,最初即「旗人之袍」。說起它的來歷,有這么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傳說:清朝入關,滿人一統天下,旗人的服飾傳入中原。一個叫黑妞的滿族漁女,皮膚雖黑但很有光澤,人長得很俊俏,身材又好,被譽為「黑里俏」。她為了方便打魚,就把原本的大套「一統江山」裙,剪裁成窄小的扣裙便裝。後來,這個黑妞被選入皇宮,封為「黑娘娘」。旗袍就是由此流傳開來的。這是最普遍的旗袍起源的說法。
旗袍的特點、款式、接觸的社會層次也在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其特點是腰身寬松、平直,袖口寬大,衣長至腳踝。到了清朝後期,「元寶領」用得十分普遍,領高蓋住臉腮碰到耳,袍身上多綉以各色花紋,領、袖、襟、裾都有多重寬闊的滾邊。至咸豐、同治年間,鑲滾達到高峰時期,有的甚至整件衣服全用花邊鑲滾,以至幾乎難以辨識本來的衣料
Ⅳ 旗袍的由來是什麼
旗袍是我國一種富有民族風情的婦女服裝,由滿族婦女的長袍演變而來。由於滿族稱為「旗人」,故將其稱之為「旗袍」。在清代,婦女服飾可謂是滿漢並存。
清初,滿族婦女以長袍為主,而漢人婦女仍以上衣下裙為時尚;清中期,滿漢各有仿效;到了清代後期,滿族效仿漢族的風氣日盛,甚至出現了「大半旗裝改漢裝,宮袍截作短衣裳」的情況,而漢族仿效滿族服飾的風氣,也於此時在一些達官貴婦中流行起來。
拓展資料:
旗袍,中國和世界華人女性的傳統服裝 ,被譽為中國國粹和女性國服 。雖然其定義和產生的時間至今還存有諸多爭議,但它仍然是中國悠久的服飾文化中最絢爛的現象和形式之一。
旗袍形成於上個世紀20年代 ,有部分學者認為其源頭可以追溯到先秦兩漢時代的深衣,民國20年代之後成為最普遍的女子服裝 ,由中華民國政府於1929年確定為國家禮服之一。
清代旗裝的裁製一直採用直線,胸、肩、腰、臀完全平直,使女性身體的曲線毫不外露。盡管旗袍改於滿族婦女的旗裝,但旗袍並不是旗裝。旗袍是帶有中國特色、體現西式審美、並採用西式剪裁的時裝。旗裝是滿族的民族服飾。
民國旗袍起源的原因,有眾多學者和當時的媒介認為,民國初女子為尋求思想的獨立和女權的解放,效仿男穿子長袍是一個重要原因。
Ⅳ 金國和滿清一樣是女真貴族掌權,服飾發式為什麼效仿漢人,而滿清都要穿旗袍留辮子
這是被領導人錯誤發動,被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的。
留辮子相對於女真的生活方式而言是先進和科學的,滿族的祖先是游獵民族,生活在東北的叢林里,騎馬射箭是每個人必須的生存技能。如果素成發籍在劇烈的騎馬賓士中就很容易散亂,於是古代北方游獵或游牧民族無一例外的選擇了梳辮子,因為辮子不會在騎馬顛簸中散亂。同理前額如果有頭發對於射箭或戰斗而言容易遮擋視線,所以就乾脆刮掉。後邊的頭發平時編成辮子,須要清洗的時候解開就洗,然後再編起來就不用天天梳頭了。在戰斗時額頭一旦受傷也便於治療包紮,野外宿營時後邊的辮子盤起來還可以當枕頭使用。
總之,這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因北方民族的游獵游牧的生活狀態而產生的,其實用性大於美觀性,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俗。
而金朝為什麼不留,是因為還沒發現這種先進性。
征服漢族以後,滿清為了體現自己的心理優勢,才會強制留辮子。
Ⅵ 關於清朝服飾的特點及文化
1、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裝制度,由於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取而代之的是陌生的異族服裝。
清代在中國服裝史上是一個較為特殊的歷史時期,它以滿族的服飾裝束為主,具有典型的北方游牧民族特色,這是清王朝統治者用暴力和禁令強制人們改冠易服的結果,致使中國古代服裝在最後一個封建朝代發生了重大的變異。
2、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生動,纖弱柔美的的漢族傳統遭到破壞和變革。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衣袖短窄,素樸肅穆的滿族旗裝取得了統治地位。旗裝以用料節省、製作簡便、穿著便利為其特點。
3、清代服裝盡管在外觀形式上拼棄了許多傳統的基本形制,但它內在的東西卻沒有改變,其精神實質與整個中華民族服裝文化是一脈相承的。它既體現了本民族的習俗特徵,又保留了數千年遺留下來的等級制內容,然而其條文的龐雜、章規的繁縟,卻超過了歷代。
4、清代服裝是中國古代服裝發展的最後一個階段,其進程隨著封建末代王朝的覆滅而告終止。中國古代服裝雖然結束了它的歷程,然而它所顯示的意義卻遠遠超出了其本身。
(6)清朝官員為什麼穿旗袍擴展閱讀
服飾的基本特點:
唐代是我國政治、經濟高度發展,文化藝術繁榮昌盛的時代,是封建文化燦爛光輝的時代。唐代統一了魏晉南北朝和隋的混亂分裂狀態,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國家,對外貿交易發達,生產力極大發展,較長時間國泰民安。
尤其當盛唐成為亞洲各民族經濟文化交流中心的時期,更是我國文化史上最光輝的一頁。這個時期吸收印度和伊朗文化,並融入我國文化之中,從壁畫、石刻、雕刻、書、畫、絹綉、陶俑及服飾之中,充分體現出來那時的強盛。
時至隋唐,中國服飾最明顯的特點是雙軌制。在大的祭祀場面,穿漢服。在平時,唐代的常服是胡服(即鮮卑裝)系統。
1、慢束羅裙半露胸
慢束羅裙半露胸,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做的。在唐代,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穿開胸衫,永泰公主可以半裸胸,歌女可以半裸胸以取悅於統治階級,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許半裸胸的。當時,唐朝半露胸的裙裝有點類似於現代西方的夜禮服,只是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2、襦裙半臂穿戴
襦裙半臂穿戴--半臂這種服飾早在初唐即已出現;不僅在中原地區流行,西北地區的婦女也同樣喜歡襦裙半臂穿戴,半臂是從短襦延邊出來的一種服飾,一般都用對襟,穿在胸前結帶。也有少數用「套衫」式的,穿時從上套下,領口寬大,呈坦胸狀。
Ⅶ 古代官員的衣袖為什麼那麼寬清朝的「馬蹄袖」有何作用
現代的人總習慣把手機、鑰匙、錢包兜進褲袋裡,可知道古代人是很少有褲袋的,那麼有東西的時候大部分都是放進衣袖口袋。特別是古代的官員大臣,其官服上的衣袖設計尤為寬大,這種做法不僅是為了能藏物品,據說還有著很多說法,一起了解古代服飾吧。
帶有馬蹄袖的滿族服飾,屬於滿族人在游牧時期經常穿來騎射打獵所用,因此對他們來說具有很深遠的紀念意義。後來,滿族人搬到北京居住,就很少再去騎馬打獵跟放牧了,不過大清皇帝皇太極,很懷念以前的游牧生活,為了不讓滿族人遺忘祖先傳承下來的騎射技能,故此就命令族人跟官員穿“馬蹄袖”的服飾,後來這種要求就逐漸衍變成了清朝文武百官都要穿的大袖子官服。
Ⅷ 清朝的服飾是怎樣的
清代服飾是滿族人關後,強制推行的游牧民族服飾,因此保留了很多游牧民族的服式與裝飾,以旗袍、馬褂為代表。從整個服裝發展的歷史來看,清代服制在中國服飾史上是最為龐雜與繁縟的。
清代官服及一般男裝主要包括龍袍、蟒袍、長袍、補服、馬褂、行袍、馬甲、衫、袍、褲、帽、靴等。
龍袍是一種綉有龍紋的袍服,它是皇權的象徵。在清代官服中,龍袍只限於皇帝穿著,其形制為圓領、大襟右衽、箭袖,顏色以明黃為主,也可用金黃或杏黃等色。袍上綉有五爪金龍和五彩祥雲,在祥雲中間,還分布著「十二章」圖紋。下裙邊緣斜向排列著許多彎曲的蘭、黑、紅、黃相間的線條,稱作「水腳」。水腳之上有翻滾的波浪,上立山石寶物,俗稱「海水江涯」。皇子只穿龍褂。
一般官員以蟒袍為貴,蟒袍又謂「花衣」,是為官員及其命婦套在外褂之外的專用服裝,並以蟒數及蟒之爪數區分等級,規定:一至三品,綉五爪九蟒,四至六品,綉四爪八蟒,七至九品,綉四爪五蟒。民間習慣將五爪龍形稱為龍,四爪龍形稱為蟒,實際上大體形同,只在頭部、鬣尾、火焰等處略有差異。蟒服除蟒數以外,尚有顏色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黃色,皇子用金黃色,而下屬各王等官職不經賞賜是絕不能服黃的。在皇帝生日的前三天到後四天,百官都穿蟒袍,謂之「花衣期」。
長袍的下擺有兩面三刀開衩(古時稱「缺褲」)、四開衩和無開衩幾種類型。道光京城《竹枝詞》雲:「珍珠袍長屬官曹,開禊衣裳勢最豪。」一般官員著四面開衩長袍,即衣前後中縫和左右兩側均有開衩的式樣,平民則著左右兩側開衩或稱「一裹圓」的不開衩長袍。
補服也叫「補褂」,前後各綴有一塊補子,形式比袍短又類似褂,但比褂要長,其袖端平,對襟,所以或稱「外褂」、「外套」,在清代官服中是主要的一種,穿用場所和時間也多。能表示官職差別的補子,即是兩塊綉有文禽和猛獸的紋飾,文官綉禽,武官綉獸。根據《大清會典圖》規定:文官一品綉仙鶴,二品綉錦雞,三品綉孔雀,四品綉雲雁,五品綉白鷳,六品綉鷺鷥,七品綉鷂勒鳥,八品綉鵪鶉,九品綉練雀。武官一品綉麒麟,二品綉獅子,三品綉豹,四品綉虎,五品綉熊,六品綉彪,七品八品綉犀牛,九品綉海馬。貝子以上的皇親,補子皆用圓形,上綉龍蟒,製作補服的材料,按季節的不同,分別有單、夾、棉、皮等多種。惟不得用亮紗及羊皮,因亮紗嫌其露膚,羊皮則近似喪服,故而禁止使用,所用顏色以石青(也叫紺色,即黑中透紅的顏色)。
馬褂,是指一種長不過腰,袖僅掩肘的短衣。褂是清代男裝中最為盛行的服裝。其中馬褂是滿清男子四種制服之一。四種制服為禮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馬褂即行服。馬褂自康熙年間進入富家後,軍服也用此制。清人趙翼《陔餘叢考》卷三三《馬褂缺襟袍戰裙》雲:「凡扈從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戰裙,短褂亦日馬褂。馬上所服也。」清代的上等褂為「黃馬褂」,這種褂屬於皇帝的最高賞賜,只有皇帝巡幸時隨輿扈從的侍衛和行圍時射中目標者,或在治國、戰事中建有功勛者,才可以享用。馬褂用料,夏為綢緞,冬為毛皮。乾隆、嘉慶時,達官貴人為了炫耀其富貴,故意將馬褂反穿露皮毛於外。至清末,還流行一種黑色的海虎絨馬褂,著時襯以湖色春紗直行棉袍,這是當時縉紳闊佬的時髦服飾。馬褂有對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幾種式樣。以衣襟區別使用范圍。對襟馬褂是禮服,右大襟鑲黑邊飾的馬褂是常服,而缺襟馬褂,即
琵琶襟的馬褂是行裝。
馬甲為無袖短衣,也稱「背心」、「坎肩」、「半臂」(實是無臂),男女均服,清初時多穿於內,晚清時講究穿在外面。其中,一種多鈕襻的背心,類似古代柄襠,滿人稱為「巴圖魯坎肩」,意為勇士服,後俗稱「一字襟」,也稱「十三太保」,官員也可作為禮服穿用。清代的馬甲,無論在造型上還是在裝飾上都有許多變化。單從衣襟來看就有大襟、對襟、曲襟(琵琶襟)及一字襟等多種,馬甲上的裝飾也繁復多樣,有的施以彩綉,有的鑲以花邊,有的還用絲帶盤成紐扣,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清代服飾一般沒有領子,穿禮服時需加一硬領,稱為「領衣」,一般春秋二季用湖色的緞,夏天用紗,冬季用皮毛或絨,有喪者用黑布。領衣是連接於硬領之下的前後兩長片,有些像長長的牛舌,故俗稱「牛舌頭」,考究的用錦緞或綉花,領衣之外則加外褂,如穿行裝則著於袍的裡面。
清朝男子已不著裙,而普遍穿褲。西北地區因天氣寒冷,而外加套褲,江浙地區則有寬大的長褲和柔軟的於膝下收口的燈籠褲。清人李靜山在《增補都門雜詠》中說:「英勇蓋世古來稀,那像如今套褲肥?舉鼎拔山何足論,居然粗腿有三圍。」男子首服,夏季有涼帽,冬季有暖帽。職官首服上必須裝冠頂,其料以紅寶石、藍寶石、珊瑚、青金石、水晶、素金、素銀等區分等級。
清代漢族婦女的服裝,大抵沿襲明代舊制,變化較男服為少。上衣以衫、襖和披風為主,衫、襖的形制一如從前,披風之制比較特別,多用於已婚女子。天笑《六十年來妝服志》雲:「婦女的禮服,最普遍者曰披風,曰紅裙。披風比於男子的外套,也是吉服……作對襟,長可及膝,有兩袖,極博,以藍緞而綉以五彩或夾金線之花。未嫁的閨女不得穿披風。」
婦女的下體多穿裙子。清初的裙子,仍保存著明代遺俗,比較流行的作法是以綢緞裁剪成條狀,每條綉以花卉紋樣,兩邊以金線鑲滾,走起路來,彩條飄舞,金線閃爍,頗似鳳尾,稱「鳳尾裙」。隨著時間的推移,裙子的樣式也不斷更新。如彈墨裙,通以淺色綢緞為面料,製作前將布料展開,放上各種樹葉、花瓣,然後用彈墨工藝在花、葉周圍噴灑黑色,去掉樹葉、花瓣之後,即顯現出黑底白花。因造型生動,色彩素雅而深受廣大婦女的青睞,尤其為士庶婦女所崇尚。另外還有一種畫裙,將大幅裙圍折成數十道細褶,每褶分別用一種顏色,輕描淡繪,色彩嫻雅,穿在身上色如月華,故名「月華裙」。到咸豐年間流行一種叫魚鱗百褶裙,以數幅布帛拼合而成,折成細襇,折襇之間用絲線串聯,交叉成網,展開後形似鯉魚的鱗甲。《清代北京竹枝詞》詠道:「鳳凰如何久不聞,皮綿單袷費紛紜。而今無論何時節,都著魚鱗百褶裙。」
滿族婦女的服裝,以袍服為主,由於實行八旗制度,凡編入旗籍者,都被稱為「旗人」。旗人所穿之袍,叫做「旗袍」。清初整件旗袍以深黃色綢緞製成,上施彩綉,袍式為圓領,窄袖,衣襟右掩;兩腋部分明顯收縮,下擺寬大。清代中葉,旗袍的樣式有所變化,除圓領外,又出現了狹窄的立領,袍袖也比清初寬大,下擺一般多垂至地面。清末的旗袍又有發展,特點為袍身寬敞,外形以直線為主,不用曲線。腋部的收縮也不明顯,下擺的長度多蓋住腳面,露鞋底於外。領子則用元寶式;另在領口、袖端及衣襟等處鑲以寬闊的花邊。
到了清代後期(1840一1911年),中國封建社會步入了一個重要歷史階段,社會轉型與風俗習尚也進入了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就服飾文化生活習俗而言,也發生了重大演變與明顯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清代前期及傳統服飾風俗進行改造
揚棄;二是滿漢服飾文化風俗的相互影響、交流與補充;三是吸收融合西方外來服飾文化風俗的有機成分,發展完善傳統服飾風尚,使服飾文化風俗的改進與社會的文明進步相一致。就總體態勢而言,清代後期,帝後的服飾風俗基本上承襲了前期的法制規儀內容,與前期相比演變變化不大。但文武官員以及平民百姓的服飾風俗禮儀,卻發生了較大的變革,這種演變與變革以長江中下游及東南沿海等得風氣之先的地區,以及作為近代政治、軍事中心的京師(今北京)最為顯著。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農民革命領袖洪秀全。他在太平天國革命軍中,設計了自己的服裝式樣與色彩,成為第一支擁有自己獨特服裝的農民起義軍。太平天國鄙視清代衣冠,認為剃發垂辮是「強加給人民的奴隸標記」,於是開始起義時穿著傳統服裝打仗,而將清代官服「隨地拋棄」,「往來踐踏」,並規定「紗帽雉翎一概不用」、「不用馬蹄袖」等。在太平天國永安年建制期間,初步擬定冠服制度,攻下武昌後,「輿馬服飾即有分別」,定都天京(今南京)以後,又作修改,並建立「綉錦營」和「典衣衙」。男子仍繼承漢族傳統,認為龍袍不可隨意穿用。當時除天王可袍上綉龍以外,其他高級官員須根據場合而定,低級官員則絕對不著龍袍,但綴有龍紋的朝帽卻是大多數官員的首服。其他規定多來自《周禮》,以五行四神來確定背心圖案、服裝以及緣邊的顏色。女子著圓領緊身闊下擺長袍。用一塊紅綢或綠綢扎於腰際,下擺開衩,不著裙子而直接著肥腿褲。襖、袍等邊緣也是鑲很寬的邊飾,只是較之民女所服要簡潔大方。太平天國女子放開腳,以天足顯示解放思想,平日里多著布鞋。
Ⅸ 清朝時那些滿族大臣家裡的丫鬟、嬤嬤也穿旗袍和馬甲、馬褂嗎
是的,因為清朝官員不管是漢人還是滿人,基本上全部都是穿滿服的,官員應該說可以作為清朝政府在地方的代表,自然一切都要是按照滿人的禮儀,規矩行事的.
Ⅹ 清代官員服裝圖案與清代習俗的關系
清朝官服,清朝官員服飾。清朝官服制度,同樣反映了清朝社會政治制度的特點。清統治者是以騎射武力征服了腐朽的明王朝,要維持統治,鞏固政權,就要不忘這一根本。反映在服飾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勿忘祖制」為戒。清太宗皇太極崇德二年(公元1628年),就曾諭告諸王、貝勒:「我國家以騎射為業,今若輕循漢人之俗,不親弓矢,則武備何由而習乎?射獵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國之經。嗣後凡出師、田獵,許服便服,其餘悉令遵照國初定製,仍服朝衣。並欲使後世子孫勿輕變棄祖制。」(《清史稿·輿服志》)作為載入史冊的清朝官服定製,是乾隆皇帝所定,距清定都北京已近百年。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無大的變動。這是一套極為詳備、具體的規章,不許僭越違制,只准「依制著裝」。上自皇帝、後妃,下至文武官員以及進士、舉人等,均得按品級服用。
清朝官服中的禮冠,名目繁多,用於祭祀慶典的有朝冠;常朝禮見的有吉服冠;燕居時有常服冠;出行時有行冠,下雨時有雨冠等。每種冠制都分冬夏兩種,冬天所戴之冠稱暖帽,夏天所戴叫涼帽。
皇帝朝冠,冬天的暖帽用薰貂、黑狐。暖帽為圓形,帽頂穹起,帽檐反折向上,帽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用四條金龍相承,飾有東珠①、珍珠等。涼帽為玉草②或藤竹絲編制而成,外裹黃色或白色綾羅,形如斗笠,帽前綴金佛,帽後綴舍林,也綴有紅色帽緯,飾有東珠,帽頂與暖帽相同。皇子、親王、鎮國公等的朝冠,形制與皇帝的大體相似,僅帽頂層數及東珠等飾物數目依品級遞減而已。皇帝的吉服冠,冬天用海龍、薰貂、紫貂,依不同時間戴用。帽上亦綴紅色帽纓,帽頂是滿花金座,上銜一顆大珍珠。夏天的涼帽仍用玉草或藤竹絲編制,紅紗綢里,石青片金緣,帽頂同於冬天的吉服冠。常服冠的不同處是帽為紅絨結頂,俗稱算盤結,不加梁,其餘同於吉服冠。行冠,冬季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絨,其餘如常服冠。夏天以織藤竹絲為帽,紅紗里緣。上綴朱氂。帽頂及梁都是黃色,前面綴有一顆珍珠。
清朝朝冠
文武官員的朝冠式樣大致相同,品級的區別,一是在於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質料不同,而更主要的區別是在冠頂鏤花金座上的頂珠,以及頂珠下的翎枝不同。這就是清朝官員顯示身份地位的「頂戴花翎」。頂珠的質料、顏色依官員品級而不同。一品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硨磲〔chequ車渠,一種南海產的大貝,古稱七寶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鏤花陰紋,金頂無飾,九品鏤花陽紋,金頂。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制度,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寶石。至乾隆以後,這些冠頂的頂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的來代替了。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頂替。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長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琅、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別。藍翎是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等級為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許戴花翎,貝子以下可以戴。以後制定:貝子戴三眼花翎;國公、和碩額駙③戴雙眼花翎;內大臣,一、二、三、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眼花翎。
清初,花翎極為貴重,唯有功勛及蒙特恩的人方得賞戴。康熙時,福建提督施琅以平定台灣功第一,詔封靖海侯,世襲不變。而施琅卻上疏辭卻侯爵,懇請依內大臣之例賜戴花翎。經部議,在外將軍、提督沒有給翎先例。最後,還是由康熙帝特別降旨賜戴。以世襲侯爵換取一翎,足見當時花翎之貴重。而「頂戴花翎」也就成為清朝官員顯赫的標志。到清中葉以後,花翎逐漸貶值。道光、咸豐後,國家財政匱乏,為開辟財源,公開賣官鬻爵,只要捐者肯於出錢,就可以捐到一定品級的官銜,穿著相當的官服,榮耀門庭,欺壓地方。清朝小說《紅樓夢》寫秦可卿死後,賈珍因賈蓉不過是個「黌〔hong洪〕門監生」,寫在靈幡上不大好看,就用1000兩銀子為賈蓉捐了個五品職銜的龍禁尉,使葬禮風光了許多(《紅樓夢》第十三回)。清初極為難得的翎枝,此時也明碼標價出售。開始是廣東洋商(專營對外貿易的商人)伍崇耀、潘仕成捐輸十數萬金,朝廷無可嘉獎,遂賞戴花翎。以後,海疆軍興,捐翎之風更盛,花翎實銀一萬兩,藍翎5000兩。以後又援照捐官之項折扣,數目很少,捐者遂多。咸豐九年(公元1859年)時,條奏捐翎改為實銀,不準折扣,花翎7000兩,藍翎4000兩。此時的頂戴花翎其實已變了味道。但其象徵榮譽的作用依然存在。直至晚清,李鴻章因辦洋務有功,慈禧賞他戴三眼花翎。
服飾有袞服、朝服、龍袍、常服袍、行袍、端罩、蟒袍、補服、行褂等。袞服、朝服、龍袍是皇帝的禮服。袞服在舉行大典時穿用,罩於龍袍外面。石青色,綉五爪正面金龍四團,兩肩前後各一,綉日月章紋,前後綉篆文「壽」字,間以五色雲紋。這是在傳統袞服上加以改制的。清朝皇帝穿龍袍、袞服的時候較多。如每年的皇帝親耕,或去皇太後宮請安,以及授出征大將軍敕印,受俘、凱旋、皇帝萬壽節等吉慶大典時都用。朝服用於殿廷朝會、重大軍禮、外藩朝覲等。冬夏朝服都用明黃色,只在祀天時用藍色,衣前後除綉龍外,還綉有十二章紋,間以五色雲紋。龍袍,是次一等的禮服,明黃色,綉九條龍、十二章紋及五色雲紋飾。龍袍下幅,斜向排列許多彎曲線條的水腳,上有波濤翻滾的水浪,水浪之上立有山石寶物等,寓有「一統山河」、「萬世昇平」等吉祥含意。龍袍的製作極為考究。清朝龍袍,往往先由清宮第一流工師精心設計,經皇帝審定、認可後,才派專差送蘇杭等地督造。有時一件袍料即費工190天。其特種袍服,用孔雀尾捻線,上綴米粒大珍珠,綉成龍鳳或團花圖案,費工之多,用料之奢侈,駭人聽聞。常服袍,是日常處理政務時穿的服裝,前後左右開衩,顏色花紋隨意。除皇帝外,宗室成員都可以穿這種四開衩袍,其他人非經特恩准許,不得穿用。行袍,為出巡、騎馬時的服裝,形制大體如常服袍,只是袍長略短,大襟右下角較左面短有一尺,故又稱缺襟袍。不騎馬時可用紐扣將所缺部分連上,便與普通袍服相同。文武官員都有行袍。只有皇帝御用的缺襟袍為四開衩,宗室亦用兩開衩。端罩,是一種毛朝外的皮褂子,對襟、圓領、平袖,身長至膝,滿語叫「打呼」。依清朝官服制度,皇帝及一般官員都有,為冬季朝賀或其他典禮時內襯龍袍或蟒袍,以及著朝服時穿用。這是滿族衣皮遺風在官服制度上的反映。按規定各人使用不同的毛皮。皇帝、皇子用紫貂皮面,明黃或金黃緞作襯里;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用青狐皮面,月白緞里。至於下級官員,如一等侍衛等就只能穿猞猁猻〔sun孫〕之類了。康熙以來,又以玄狐為貴重,貂皮次之,猞猁猻更次,遂規定玄狐唯有王公以上才可以穿用,且非閣臣不得賞賜。其他人的端罩襯里為白、藍、黑、紅等與黃色距離較遠的顏色。
蟒袍,也叫「花衣」。蟒與龍形近,但蟒衣上的蟒比龍少去一爪,為四爪龍形。蟒袍是官員的禮服袍。皇子、親王等親貴,以及一品至七品官員俱有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分別等差。如皇子蟒袍為金黃色,親王等為藍色或石青色,皆綉九蟒。一品至七品官按品級綉八至五蟒,都不得用金黃色。八品以下無蟒。凡官員參加三大節④、出師、告捷等大禮必須穿蟒袍。
清朝禮服的衣袖也有特點,袖端做成馬蹄形,俗稱「馬蹄袖」。以常服代禮服穿時,也需另做馬蹄袖,用紐扣連於袖口,行禮時放下,禮畢解去,袍仍為常服。男子及八旗婦女都用。
官員禮服的另一種是補服,也叫補褂,是比袍短比褂長的一種過膝長褂,對襟,平袖過肘,前胸後背各綴一塊紋飾不同的補子,是清朝官服中主要的服裝。褂罩在袍服外面,增減方便,是滿族風習,也是清朝官服的又一特點,與頂戴同為品官級別的重要標志。補子有圓形、方形兩種。貝子以上用圓形補,國公以下用方形補。補上紋飾因各人等級而有正龍、行龍、正蟒、行蟒的區分。因襲明朝,官員補褂的補子也以所綉禽鳥、猛獸紋飾表示官員品級的高低。文官一品的補子綉鶴,二品綉錦雞,三品綉孔雀,四品綉雁,五品綉白鷳,六品綉鷺鷥,七品綉鸂鶒,八品綉鵪鶉,九品綉練雀;武官一品綉麒麟,二品綉獅,三品綉豹,四品綉虎,五品綉熊,六品綉彪,七品、八品綉犀牛,九品綉海馬。凡都御史(一品)、副都御史(三品)、給事中(五品)、監察御史(從五品)、按察史、各道的補服綉獬豸。補褂是品官標志,不得混用。乾隆時,副都統(武官二品)金簡代理戶部侍郎(文官二品),自以為身兼文武二職,遂別出心裁,於武二品補褂的獅子尾端另綉一隻小錦雞立於其上。乾隆皇帝見而大笑,隨即降旨嚴加訓斥,說他是私造典禮(徐珂《清稗類鈔》)。一般官員也有常服袍、褂,平時穿用,顏色、花紋不限。一般官員的行褂比常服褂短,袖長及肘,石青色,扈從也可以穿。
清朝還有一種黃馬褂,是較受榮寵者的服裝。巡行扈從大臣,如御前大臣、內大臣、內廷王大臣、侍衛什長,都例准穿黃馬褂,褂用明黃色。正黃旗官員的馬褂用金黃色。清朝皇帝對「黃馬褂」格外重視,常以此賞賜勛臣及有軍功的高級武將和統兵的文官,被賞賜者也視此為極大的榮耀。賞賜黃馬褂也有「賞給黃馬褂」與「賞穿黃馬褂」之分。「賞給」是只限於賞賜的一件,「賞穿」則可按時自做服用,不限於賞賜的一件。如乾隆時曾給提督段秀林賞穿黃馬褂。段秀林為官古北口,一次隨駕扈從熱河,乾隆帝召見時,見他須發皆白,便問他尚能騎射否?段秀林答:「騎射乃武臣之職也,年雖老,尚能跨鞍彎弧,為將士先。」乾隆帝遂在宮門前懸鵠一隻,令段試射。段秀林一箭中鵠,乾隆大喜。為獎勵其武功,便賞穿黃馬褂。到清朝中、晚期,得此榮耀者為數較多,僧格林沁、左宗棠、李鴻章等均蒙恩賞穿。
冠服之外的其他附件,有朝服的披領、頸間的硬領和領衣、朝珠、腰間的束帶等。披領,又名披肩,是清朝皇帝、後妃,及王公大臣、文武官員、命婦等穿大禮服時加在頸間披於肩上的,非遇隆重典禮,不準亂戴。披領為菱角形,一角圓而凹,作領口,系於頸項,另二角圓而銳,披於肩背。冬夏所用不同:夏用紗羅,為石青色加片金緣;冬用貂鼠皮毛,面上綉以不同紋飾,以區別尊卑等級。皇帝、皇後披肩綉二條行龍。國公等綉蟒。清朝禮服沒有領,需在袍上另加硬領。春秋季時,硬領用湖色緞,夏季用紗,冬季用皮毛或絨。領衣是連結在硬領之下的前後二塊長片,前面開衩如衣襟,有紐扣系結,下端束於腰間。因其形狀如牛舌,俗稱「牛舌頭」。考究的領衣用錦緞或綉花。朝珠,是清朝禮服中頗具特色的佩飾。據說清太祖努爾哈赤早年經常手持念珠,誦經念佛,影響所及,滿族百姓無論男女皆以頸掛念珠為飾。入關後,這一習俗進而演變為禮服中的佩飾。朝珠也是108顆,與念珠數目相同。不同的是,朝珠每隔27顆即夾入一顆大珠,名為「佛頭」,通常用珊瑚、瑪瑙、翡翠製作,一串共有4顆大珠,掛在頸上,前三後一,據說是象徵四季。朝珠兩邊附有三串小珠名「紀念」。每一紀念上再綴10顆小珠,象徵一個月上、中、下旬的30天。朝珠頂端的佛頭上連綴一個塔形裝飾,名「佛頭塔」,下面垂有絲絛,上面連接一個橢圓形的玉片。戴朝珠時,玉片處於後背,故名「背雲」。按《大清會典》規定:自皇帝、後妃、王公以下,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以及翰詹、科道、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鴻臚寺等處官員都可在行大禮時佩掛朝珠,其他人則不許。懸掛朝珠,男女有別,男子為兩串「紀念」在左,女子為兩串「紀念」在右。朝珠所用質料,因人身份而定。皇帝朝珠用東珠,其他佛頭、紀念、背雲等因場合而不同,如祀天用青金石,祀地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綠松石,絲絛都用明黃色。皇後需戴三盤朝珠,中間一盤用東珠,左、右兩盤用珊瑚,佛頭等用珠寶,絲絛明黃色。妃嬪穿朝服時都掛三盤朝珠,質料依次減等,絲絛用金黃色。其他王公大臣,除不許用東珠、珍珠及明黃色絲絛外,其他珊瑚、瑪瑙、翡翠、蜜珀、琥珀、碧璽等不限。朝帶,皇帝、文武官員穿朝服時需系腰帶。帶用絲織,上嵌四塊金屬版為裝飾,帶上配有荷包等飾物。版有圓版、方版之分。皇帝朝帶有兩種制式,都是明黃色。一種用四塊龍紋圓版,飾有紅、藍寶石或綠松石,嵌東珠、珍珠。左右佩汗巾,或飄帶、風帶等,用於大典禮時。另一式用龍紋金方版四塊,祀天時飾青金石,祀地用黃玉,也嵌東珠及其他佩飾物。皇子朝帶用金黃色,金嵌玉方版四塊,飾東珠四顆,中間嵌一貓睛石。親王、郡王、貝子等珠飾遞減。品官朝帶為青色或藍色,各級方版圓版不同,飾物亦有等差。清制規定:帶,親王以下宗室成員都束金黃帶,覺羅⑤束紅帶。非上賜,帶不得給予異姓。兩種帶色的區分也很嚴格,不能混用。